玛雅人居住的房子是用茅草或棕榈叶铺的屋顶,屋顶盖成尖状,这样可以方便雨水下流。房屋用墙隔成两部分,并留出一条通道,通向后间卧室。前面的房间往往粉刷得洁白,富人家还画上漂亮的壁画。一般人都把前间作为客厅及客人住宿的地方。整个房屋的前面往往无门,是敞开的,但房檐很低,以遮阳挡雨,可能还有防止敌人入侵的作用。平民用自己的材料给首领建造住宅,房屋的基本结构也与一般平民的相同,但后面房屋有一扇小门。床是用树枝编成的,上面铺着草席,睡觉时用棉布斗篷当被子。
在玛雅人的房屋中,乌斯马尔的“修女宫”最为壮观。所谓“修女宫”,实际上是一所中间有庭院的四合院建筑物。中部有一大门,上面横跨着三角形拱顶,门道开向庭院。与大门相对的及左右两边的房屋向外部不设门道,外墙也无窗户。这里的房间总共有76间,有的是单间,有的是双套间,共可容纳600~1000人。从房屋的设计来看,各种房间,都是由若干有亲属关系的家庭组成的不同家室所居住的。人们发现这些房屋,没有炉灶、烟囱等设施,因此可以推断这里的人们不在室内做饭,有可能是在室外的场院内以家室为单位做饭,或者大家过着原始共产制的生活,从陶制大锅内舀出食物进行分配。
玛雅人的主要粮食是玉米,用它做成各种食物或饮料。玛雅人妇女经常将整个玉米棒子浸在石灰水里,到第二天早晨,玉米粒就被浸软,而且已经半熟。她们脱去玉米苞衣和芯秆,再放在石磨上粗略磨制后做成团块,作为干粮,可供在劳动、旅行时食用。这种团块能够保存长久,食用时,把它放在一种瓢形果食的外壳里,加水化开,便可食用。妇女们还用浸泡过的玉米进行细磨,把磨出的浆汁煮成糊作为早餐,剩下的加水成为饮料。节日里,玛雅人还喝一种用玉米和磨碎的可可制成的发泡的饮料,或者喝一种从可可中提取的类似白脱的油质加玉米和在一起制成的香醇饮料。玛雅人妇女还经常用玉米做成各种不同样子的食品。玛雅人的家常菜是炖蔬菜加鹿肉片,也经常吃野禽或家禽、鱼等。
玛雅人就餐时往往男女分开,男人先吃,妇女和小孩后吃。这种习俗19世纪仍保留在玛雅人后裔中。在离乌斯马尔遗址不远的诺加布的玛雅人的聚居点里,人们实行产品共同分配制度,饭食在一所茅屋里做好,每家都派人去取自己的份额。先是男人,后是妇女和孩子。
玛雅人非常喜欢饮酒,而且经常要喝得大醉。他们的酒是用蜜和水再加上一种专门酿酒用的树根制成的,酒味浓烈。玛雅人往往一边喝酒,一边跳舞作乐,2人一对或4人一堆坐在一起吃喝。一般情况下,斟酒者不得喝酒,只有待大家喝完后。他才能自斟自饮并一醉方休。
玛雅人的服装很简单。男人的服装是一幅手掌宽的布条,可当裤衩亦可当护腿。他们将布条在腰际束成几匝,布条的一端挂在身前,一端挂在身后。这两端都由他们的妻子的刺绣或羽毛编制。他们的肩上披有宽大的方形斗篷,晚间作盖被;脚穿用大麻编制或用鹿皮制作的凉鞋。妇女的装束比较文雅,腰部以下穿裙子,还用一块双层兜肚系在腋窝处以遮盖胸脯。此外,一般人还有一件又长又大的袋形衣物,两侧开口,长达臀部,穿时将两端系在一起即可。
玛雅人对装饰十分重视。他们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观念,认为最美的头型是长尖形。据说是神在造出他们的祖先时就是这种头型,显得富态。为了造就长尖形头型,在小孩刚生下来5天之后,母亲就开始用两块木板捆夹小孩的头部,使之长成长尖形。玛雅人还认为对眼是最美的眼睛,孩子刚生下不久,母亲就人为地把孩子的眼睛造成对眼。其办法是或在婴儿的前发稍上粘贴上一小团向下悬垂至眉心的熟石膏,或在孩子两眼之间吊上一个鱼的眼珠,使孩子的视力经常集中于一点,久而久之,便使婴儿成为对眼。
玛雅男子还以画脸纹身为美,认为只有这样才显得威武和漂亮。他们在身上刺花纹,并认为刺得越多,越显得英武勇敢。纹身的过程中很疼,会因随后溃烂化脓感到痛苦,这对每一个男子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玛雅男子还把身体涂上颜色。他们因身份不同涂的颜色也不同,因此可以根据一个人身上所涂的颜色来区分他们的社会地位,如一般青年用黑色,武士用红色,祭司用蓝色。如果武士在战争中被俘,对他来说最大的耻辱莫过于被人抹掉他身上的红颜色。
玛雅妇女也喜欢纹身,她们一般是在腰围以上纹身,花纹图案比男人身上的花纹更为精美。她们与男人一样,也喜欢用红色涂身,并拌上非常粘稠的芳香树脂,其香味经久不散。
玛雅人男子有留长发的习惯。他们将头顶剃光,而让四周头发长得很长,他们将长发编成辫子盘在头上,辫尾拖在脑后。男人不喜欢留胡子,喜戴耳环,喜欢使用镜子。
玛雅妇女不喜欢涂脂抹粉,认为这是不庄重的表现。她们也喜欢留长发,将长发分成两束,再分成若干小绺编成发辫,然后梳成各种发式,小女孩的头发一般梳成两条或四条辫子。少女出嫁时,母亲要为女儿梳起漂亮的发式。
玛雅妇女很注重贞洁。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后的日子里,一些美貌的玛雅妇女虽然被俘,但她们却守身如玉,绝不允许入侵者玷污自己,哪怕他们以死相威胁。如果出现奸妇,人们则绑上她示众以示羞辱,丈夫则将她抛弃。对奸夫的处置更严,奸夫交给奸妇的丈夫处置,如果奸妇的丈夫饶恕他,便可获得自由;如果不予饶恕,将由奸妇的丈夫用一块大石头从高处砸他的头部,将他处死。
玛雅妇女从小受到严格的行为举止教育。父母,尤其是母亲教育自己的女儿,在经过男人身边时,要侧转身体,避让到路边;在给男人斟酒时,也要扭转身体等他喝完。母亲以自己为榜样把女儿培养得循规蹈矩,女儿稍有不端,母亲便施加惩罚,或责骂,或用鞭子抽打,使女儿感到羞愧难当。
玛雅人的婚俗是早婚,一般情况下,男子18岁,女子14岁便可结婚。玛雅人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婚事由父母包办,如果男子自己求亲,被认为是有失尊严;由女方父母主动提亲也同样被认为是不体面的事。在议婚阶段,人们习惯于由媒人牵线,商议嫁妆和聘金。男方家长付聘金,女方家长则为女儿准备嫁妆。
婚仪进行时,人们都聚集在新娘父亲的家里,举行盛宴。结婚后,新郎住在女方家里要达5年之久,帮助岳父劳动,这被称作“婚役”。如果男方不肯干活或表现不好,岳父可以把他赶出家门,不承认这门亲事。5年后,岳父如果满意了,丈夫才能把妻子带回自己的家中。
玛雅人的生育观是多子多福,希望儿女成行。缺少儿女的妇女往往用供奉祭品的办法祈求神灵,请求神灵赐给她们儿女。
玛雅人相信人在死后,会在另一个世界里照样生活,因此,在人死后,人们在死者身旁放几颗石子当作钱币。但玛雅贵族死后,却要有陪葬的物品和殉葬的人。从帕伦克金字塔王陵的考古发掘物中,证实了这种贵族丧葬制度。葬于帕伦克金字塔中的这个酋长,头戴王冠,面戴玉石面具;身佩玉珠、项链、胸饰;手戴玉珠手镯、玉制戒指等。此外,墓中还有6位贵族作为人殉的尸骸,意即让他们在另外一个世界陪伴君王。墓中还有许多玉珠和其他贵重的祭品,散落在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