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由我的博士毕业论文修改而成。2003年的冬天,在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的时候,我的导师杨立新教授问我有没有兴趣将佟柔先生的民法思想作为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我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选题。
佟柔先生为新中国成长起来的第一代著名民法学者,学术观点鲜明,特别是其商品经济的民法说,对新中国的民法学和民事立法影响极大。所以,对这样一位贡献巨大的民法学者展开研究,学术意义不言而喻。对我个人而言,对这样一位著名民法学者的心路历程和学术观点进行探索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学术好奇心。
在写作过程中,我处于“一多一少”的处境之中:所谓“多”,是指佟柔先生的学术作品已经充分、完整地表达了他的思想,观点鲜明,立场坚定;所谓“少”,就是我们只能大概知道佟柔先生的经历,具体的历史史实很少。史实的匮乏,再加上我的愚钝,文中的不当和错误肯定甚多,还恳请方家和知情人批评、指正。
在写作过程中,我经常提醒和告诫自己书写历史一定要客观公正。这既是对书写者的基本和核心的要求,也是对佟柔先生和历史负责。在具体写作过程中,我采取的态度是:对其贡献不吝惜笔墨,对其局限和时代特征不回避、不闪烁其词。当然,有很多判断和评论纯属我的个人观点,责任应完全由我本人承担。
对于佟柔先生的理解,我从宏大的历史背景和佟柔先生本人微观的个人生活经历与个性两个方向逼近其思想。
本书从酝酿、写作再到出版,得到了众多人士的大力帮助,这对于本书的顺利完成和出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此,谨向他们表示我最诚挚的谢意。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导师杨立新教授。从论文选题、写作再到出版,杨老师均给予了巨大的帮助,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要向杨老师表示特别的感谢和敬意!
佟柔先生的家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教授佟强先生对我的写作提供了特殊的支持和帮助。对佟强教授的采访使我大大加深了对佟柔先生的认识。对佟柔先生遗留书籍资料的查找、翻阅和研读给我的写作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进一步加深了我对佟柔先生的认识。
郑立教授、刘素萍教授、关怀教授、赵中孚教授、王益英教授长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和佟柔先生共事,彼此非常熟悉,对他们的采访使我了解到佟柔先生若干重要的生活、工作和学术背景。
方流芳教授对我书面采访回复的认真程度令我非常感动。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佟柔先生最得意的弟子之一,方老师对佟柔先生的民法思想认识深刻,评价高屋建瓴,令我顿有醍醐灌顶之感。方老师的指点对于本文的写作实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
江平教授、许彭华老师、史际春教授、龙卫球教授和郭锋教授对本文的写作也提供了重要的帮助。
王利明教授、张新宝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编辑为本书的出版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国际关系学院社科基金为本书的出版提供了全部的资助费用,感谢国际关系学院对我的巨大支持。
我所在的法律系系主任吴慧教授和我校科研处的吴湘缨老师也对本书的出版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在此向她们表示敬意。
此外,我还要感谢我的妻子黄盈盈女士,正是她的鼓励和支持,才使我能够完成学业,完成本书的写作和出版。
在此,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母亲吕元荣女士。母亲勤劳、善良、坚强,为人忠厚。从小到大,母亲对子女的关爱始终是无微不至,对子女的要求却是那么地少而又少。母亲的大爱和大恩,是我无论如何也报答不了的;母亲的勤劳和善良,是我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她老人家是我最应该感谢的人!
孙沛成
2010年2月6日于北京芍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