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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生活民俗旅游(9)

“五行”在风水中既是一个属性概念,又是一个本体概念,用以贯串形态、方位、颜色、地势,以及演绎它们的相反相成关系。而“八卦”则是《周易》的基本符号,在“风水术”中得到应用的主要是《周易》的象数之学。在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中,人们渴望使自身和自然取得和谐,在居住民俗中出现种种关于天人关系的习惯行为模式,是十分必然的现象。这些行为模式渐渐积聚起来,和社会的哲学范畴、地理知识等混合起来,形成了“风水术”,这是中国传统民俗中非常独特的事象。

由于缺乏地质、水文、气象等科学知识,“风水术”在流传中伴来了有神论,夹杂了某些与环境因素毫无关系的谶纬,迷误世人。只有明辨这些荒诞不经的纯属心理作怪的说法,并将它剔除,才能理解“风水术”中合理的部分。

2.住宅的选址

我国各民族人民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们来说,居住点一旦确定,很可能终生不移,所以居住民俗的选址规则很早就从普通民众营建住宅活动中产生了。

选址的目的就是要找到住宅在自然中和在周围建筑中的位置,这两个问题解决的原理都是要取得和谐。

“风水术”选址的基本步骤是“觅龙”“观砂”“察水”“点穴”。“龙”是“祖山”,即总山脉。“砂”是“祖山”分支绵延而下,与本住宅关系最密切的山岗。“水”是从山上下来与本住宅及“砂山”最靠近的溪、河、泉水等。“穴”就是基址所在。“穴”有吉凶之分,全部由“龙”“砂”“水”的相互位置、形态、颜色、高低等因素决定。

“龙”“砂”“水”的各种结合有成千上万种。一般的人是掌握不了的,只有专门学习和积累经验的人才能掌握,于是就有了专门的“阴阳先生”“风水先生”来从事这一行当。阴阳先生通过专门的风水书,通过老师的传授,通过自己的考察总结,能掌握几百种“穴”的“龙”“砂”“水”组合情况,专门为别人看风水选址。阴阳先生的水平有高低之分,大凡注重经验积累的,水平高一些,拘泥于教条成说的,错误多一点。“风水术”以玄武、朱雀、白虎、青龙分别代表北、南、西、东四个方向,理想的基址是“负阴抱阳”,“背山面水”,即北面有主峰,西、东有次峰,南面临水,这是最适宜于人居住的场所。

在具体描绘“四灵”的标准时,用的是“垂头”“翔舞”“蜿蜒”“驯俯”等象形的说法,没有定量的标准,变通的余地很大。在四周没有山水的情况下,可以用建筑、路、树、街道等来代表“风水术”中的各种“意象”,全凭经验、直觉来灵活掌握。一个好的风水大师,确实可以在这个弹性的框架中做出正确的抉择,这就是风水选址在居住民俗中经久不衰的原因。像土家族造房时,“宁愿青龙高万丈,莫使白虎猛抬头”,就是来自“风水术”。

3.住宅的布局

住宅的布局,包括住宅的功能分区、住宅的形态,住宅和周围道路、水沟的关系等情况。住宅的布局,有的要服从建筑原理,有的是根据居住民俗来安排的。中国广大乡村地区的住宅,大多数根据“风水”来安排布局。民间安排住宅,仍然是围绕一个“气”字来进行的。天地之气是“万物之生”的根本,所以要辨明宅内外各种气的性质,采取“迎气”“纳气”“聚气”“藏气”的方法,使住宅能满足人们生理和心理的需要。

住宅布局要审察各种气:地气、门气、衢气、峤气、空缺之气。地气来自宅基,是宅基土地对人的影响。

地气有阴阳及阴阳强弱之分,最好的地气应该是中和的,如果不中不和,就要设法纠正。

门是住宅的气口,一涉及交通,二涉及通风,三涉及人际关系,对住宅的温凉、出入平安、门第秩序有极大的影响。中国乡村住宅对门特别重视,要使门和住宅全体相符,和主人身份相符。

衢气指宅外道路交通对住宅的影响。在察度衢气时,既要考虑交通便利,又要避免外界的不良影响。

峤气指周围高屋合围所产生的气。围合过紧,使人有压迫感;围合适度,使人有安全感。另外,峤气还影响住宅的通风、防寒、保温。空缺之气指宅内外围合中空缺处带来的感觉。

民间认为,适度的空缺可以引导大吉大利之气,人的感觉也比较舒适。

根据上述要求,民间住宅的布局基本要求有:住宅要北房高,南房低。南向门窗多,有利于挡寒风纳阳光。地基要西北高,东南低,有利于排水,最好宅前有池塘或河渠。宅周围要有道路,但又不能太多。大路不冲门,有利于交通,又可避免干扰。宅周围的流水不能直冲住宅,要弯曲有形。门前、屋后不宜有屋脊、墙角直冲,不宜有粪池、污水塘。宅形要前窄后宽,或前后方正。宅门、厅堂、居室、井、灶、路、仓房、畜圈等都要布置得当。在住宅的布局中,有许多情况是和居住惯例相关的,应该和居住惯例联系起来加以理解。

(二)建房礼仪

对于我国境内的所有民族来说,建房动工意味着大兴土木,是生活中一件极为重大的事件,难免有许多讲究。何时动工,按什么程序施工,对邻居应如何处理,对工匠怎样款待等等,在各民族、各地域中均有一定的规矩,有的已经形成了固定的仪式。一家人建新屋,往往是惊动全村落的事情。

在许多地方,修建房屋时都有全村人来帮忙的惯例,房主则按惯例给帮忙的人饭食酒菜。这种惯例很可能是古代社会的遗风。侗族人盖木楼,至今仍保留这种习俗:全村人把杉木梁柱抬到房基,大家一起动手,很快就会把木楼盖好。对建房的工匠或帮工的热情招待,也是风行全国的习俗。淮河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建房的东家招待工匠和帮工十分优厚,除了每天三餐的饭菜以外,还要摆“开工酒”“上梁酒”“完工酒”,总称为“待匠酒”。湖南等地的工匠营建新屋完毕后,主人办酒时还要先敬工匠的祖师鲁班,这一席酒称为“鲁班酒”。

按照民间建房的程序,建房的礼仪大体上可分为开工、立中柱、上梁、立门、落成等五大类。

1.开工礼仪

各地的建房对开工都十分重视。浙东地区建房动土以前,由风水先生用罗盘定向,并且要先祭土地。祭好土地以后,一人执香,一个用锄头做掘土状,敬告土地开始动土。浙南地区是在地下挖一个洞,埋下一包银、神砂和五条桃符木,然后烧纸和燃放爆竹,其含义为敬土和镇邪。

2.立中柱

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建房立中柱有许多仪式。纳西族人上山砍中柱,一定要寻找笔直粗壮的大树,大树要倒向东方,树叶须摘下来烧天;立中柱时,要包一点银、谷、麦粒放在中柱与梁的交接处。傣族人建竹楼要选八根中柱,有男柱、女柱之分。中柱由德高望重的老年人去选,选好以后,由寨中年长的男子用两对蜡烛,一串槟榔、一杯酒去供奉。中柱运到寨里,大家去迎接,泼水祝福。立中柱时,要给八根中柱分别穿上男女不同的衣服,表示它们是男柱、女柱。竹楼盖好以后,中柱也是先受祭的对象。

3.上梁

大多数地区建房中最重要的礼仪是上梁礼仪。民间以为,上梁是否顺利,关系到房屋的结构牢固,更关系到一家人今后的生活是否兴旺发达。上梁这一天,要选黄道吉日,鸣鞭炮。上梁一般由大师傅主持,上梁时要唱一些祈求吉祥如意的歌,俗称“上梁歌”。各地在梁上放置或披挂的东西不尽相同。有的地方用道士画的符贴在大梁上,称为“归土符”;有的地方用红布三角袋,内藏五谷种子、金属币挂在梁上,称为“挂财角”;还有的地方用红线绑上几根筷子挂在梁上,称为“吊筷子”……等等。上梁完毕,工匠要在梁上走一走,检验大梁是否牢固。各地上梁时要向乡亲们分发点心,往往是在梁上向下抛。点心或是“上梁糕”,或是馒头,或是糖果、红枣之类。上梁完毕,照例办“上梁酒”,庆祝建房中最关键的工序顺利完成。

4.立门

门对住宅来说,具有许多象征意义。建房到立门时,也有一定的礼仪。湖南等地的汉族居民,要举行祈祷仪式,俗称“安朝门”。河西走廊地区的汉族在立大门时,于门楼下挂筷子一双、古书一卷、内装五谷的红布袋一个,寓意招财进宝和文运兴旺。

5.落成礼

住宅落成后,各地都有设酒招待工匠和乡亲、帮工的传统习俗。有些地方除设酒宴以外,还有另外一些礼节。青海河湟地区的汉、藏、土、撒拉族人要选择光洁的白石四块,置于房顶四角,称为“置白石”。

(三)入住仪式

迁入新居,不管是迁入新建的房屋,还是从一地迁入另一地的居所,对一家人来说都是件大事,各地都有一系列惯例相沿而成为民俗。

首先是选择入住的日子。人们在选择入住日子时都会考虑许多因素,其中最讲究的是黄道吉日。

有些入住习俗可能来自非常遥远的古代,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火在迁居中的重要地位。闽南入宅礼中,乔迁日,户主备保家灯一对,象征出丁平安;备烘炉一个,象征旺盛发财。迁入时,户主手端烘炉前导。从表面看,火似乎有种种吉祥的意义和驱邪的作用,实际上应该是古代迁居时带走原居住地火种这一习惯的长期延续。广西汉族迁居时先将一盆旺火搬进新屋,随后再搬其他财物。布朗族人在新房建好以后,主人要从“头人”家取来火种,点燃新房中的火塘。浙江杭州、绍兴一带,主人进新屋时,虽在白昼亦请人以灯烛、火把为先导。入住仪式中重要性仅次于火的是祖宗神位。江浙一带人搬家时,主人手捧祖宗神主牌位,进入新居后安放停当,然后再去应付其他杂务。在新时代,这种仪式逐渐不怎么流行了。少数民族中也有不少是这样做的。有些少数民族信奉佛教,则佛像的搬入和安放将得到优先考虑。

入住民俗中最为普遍的是办“进屋酒”,各地形式和名称虽略有区别,但实际上是一回事。陕西渭南一带的进屋酒宴称为“哄庄子”,亲友邻居都到新居主人家祝贺,主人设宴待客,鸣放鞭炮,富家还可以请人唱戏奏乐。广西东南部的进屋酒称为“入火酒”,“入火”是指搬家时搬入火炉——迁居。中原和东北地区的进屋酒称为“燎锅底”,迁入新居后,必须用新锅新灶烧饭做菜,既有先升火的遗风,又招待了诸位亲友。

(四)居住惯例

居住惯例又是多种因素互相影响,互相作用而形成的,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体系。

1.家庭关系影响到居住惯例

居住惯例体现尊重年老一辈、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之类的家庭关系规则,过去在各民族中随处可见。一般情况下,各民族在住宅中都有特定的位置或方向作为长者、尊者地位的象征。男女有别的规则除了一定程度的分隔以外,还包括“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这样一些原则。例如朝鲜族的居住民俗中,当客人来访时,男客专门有客室招待,女客则进灶间大铺炕。有些惯例在新中国成立后,已逐渐废除。

在我国少数民族的民居习俗中,尚可看到家庭形态在居住惯例中的影响。云南贡山独龙族人民住的是一种干栏式竹结构大草房,草房中间为通道,通道两侧为对称的小间,小间不设门、墙,但都有一个火塘,住一对夫妻及其未成年的子女。老人与未婚幼子共住屋中央一间。各小间男主人为兄弟或从兄弟关系。大草房的所有成员实际上是一个父系大家庭的成员,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各火塘主妇集体保管粮食,轮流做饭。与独龙族的大草房生活方式比较,基诺族人的生活方式比它还要古老一些,德昂族人的生活方式则比它更接近现代。基诺族人和德昂族人住的也是干栏式大竹楼,竹楼里的人也都是同一父系家族的成员。基诺族人的大房子里设一个或几个火塘,各小户只有居住位置而没有竹板间隔,也没有专有的火塘,所有家族成员过着共同的经济生活。德昂族人的大竹楼里,每小户都有一个火塘,代表一个独立的个体家庭。各小户的经济已独立,仅保留了互相之间帮助的义务。

2.房屋结构对居住惯例的影响

单间的民居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内依照居住惯例划分功能区。裕固族的牧民帐房,左侧为坐卧的地方,右侧置炉灶,用来做饭和取暖。蒙古包内中央设炉灶,上有通风口,灶北面是家长的卧处,左面是男子的卧处,右面是子女的卧处。汉族和大部分务农的少数民族住的都是多间住宅,可以比较宽松地安排卧室、炉灶,并且布置农业民族所必须具备的畜圈和仓房。比较典型的有向平面发展的干栏式民居和庭院式民居,庭院式民居的样式变化很多,但基本上都把中间正屋作为“堂”。堂后为“室”,是主人的起居室。在室或堂的两侧建筑厢房、侧室,可以作为卧室、仓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