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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4)

因此,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应针对游客需求的多样性,走多样化开发的道路,不仅有观光-消遣型的,还有参与型、娱乐型、考察型、物品型等等。这里的多样性包括了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民俗景观(节目)丰富、多样,类型不单一;二为民俗景观与其他自然、历史文化景观的多形式组合。专题性是指为满足某类旅游者的需求,或旅游者的某一方面需求而实施的专项开发。专题性开发的最大优点为,主题鲜明,独特性突出,容易在旅游者中引起共鸣。因而,专题性景观的旅游价值大,能给游客留下较深刻的印象,争取更多的回头客。山东潍坊市的风筝节即是此类开发较成功的一例。

(六)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原则

开发,就是民俗旅游资源的产品化,它的根本目的是为民俗旅游服务,为当地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服务,为民俗的继承、发展服务。但开发的另一面,又存在着不加珍惜、无妥善保护,甚至进行破坏性、掠夺性开发的现象。开发地的民俗旅游资源受到外来文化强烈冲击,有的还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如,广西一些侗族地区,把清代建的鼓楼、风雨桥拆下卖掉,以钢筋混凝土的砖房和拱桥取而代之。因此,抢救和保护民俗旅游资源的任务迫在眉睫。

保护,就是对民俗旅游资源进行维护、修缮、抢救,防止被同化和消亡。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保护原则有两重含义:其一是指对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其二是指民俗生存空间的保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保护旅游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看作旅游发达兴旺的生命线。瑞士国家旅游局局长瓦尔特·勒先生说:“破坏了名胜古迹,就失掉了旅游业赖以生存的属性和环境”,实为至理名言。

所以,在开发民俗旅游资源时,必须以保护为前提,把保护工作放在首位,贯彻始终。没有保护的开发是掠夺性、破坏性的开发,即使已开发了,也不会长久。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当然不很容易。

首先,应解决一个认识问题。要广泛宣传其必要性,克服这方面的一些错误观念,使开发与保护并重成为开发者的自觉行为。其次,发挥规划作用,尽可能地减少开发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相结合原则

获取经济效益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重要目的。开发必须要考虑效益问题,如是否值得开发?需要投资多少?投入后的产出如何?等等,都要认真考虑。

衡量开发的经济效益的指标主要有:开发的有效成果与开发消耗的比较;开发的有效成果与劳动占有的比较;开发的有效成果与开发周期的比较;开发的有效成果与他类开发有效成果的比较。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者要有经济头脑,尽量以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或在相同投资的情况下,能吸引更多的游客。

但是,我们也决不允许只顾争取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文化效益。任何破坏民俗文化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开发行为,都必须坚决禁止。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开发问题,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协调统一起来。

二、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程序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项技术复杂的综合性工作,还是一项为民造福的千秋功业。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任务也十分艰巨。它不能一哄而起,仓促上马,也不可以毫无头绪地、杂乱无章地蛮干。有些地方的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大起大落,开发的同时又破坏了环境,损害了资源,都与开发工作没有周密计划有关。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也像农事有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环节,工业生产有工艺流程一样,必须有一定的步骤和程序。以下就一般性的操作程序介绍如下:

(一)建立开发机构和遴选人员组织班子

开发民俗旅游资源是旅游地的一件大事,也为当地官员的一项重要政事。抓组织落实,建立一个高效的、具有领导素质、文化素质和办事能力的工作班子,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工作的第一步。由于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决策性、综合性、协调性、技术性、客观性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开发机构的建立必须在旅游地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支持下进行,组成人员包括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如交通、邮电、电力、环保、文化等)领导和专家以及旅游学界、民俗学界的学者。只有他们的通力合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才有组织上的保证。开发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对民俗项目开发进行决策;聘请专家进行民俗项目设计、建设,并予以监督;负责民俗项目中参与人员的培训与业务学习。

(二)宣传民俗旅游的意义,唤起社会各界对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支持

民俗旅游的对象为旅游目的地民众所掌握,是根据民众言行所表现的民俗开发而成的产品(景观)。前章我们已论述了民俗旅游产品(景观)的主要载体是民众,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系着民俗旅游产品的质量高低、民俗旅游地的声誉。因此,开发民俗旅游资源必须大造舆论,宣传民俗旅游对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积极意义,唤起民众对投身民俗旅游及其资源开发的热情,为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开发的可行性研究

这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一项重要前期工作。进行这项研究的目的,是为开发规划提供可靠的客观依据,为避免因论证不足而造成投资决策失误。也就是说,有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开发的成功便会更有把握。可行性研究是针对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而实施的,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民俗旅游资源的调查

要把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成民俗旅游产品(景观),首先要对资源情况进行普查,摸清家底。这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基础,没有它,开发无从着手。普查的内容涉及民俗的类型及其具体表现、民俗的区域分布、民俗的利用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等等。凡是属于民俗范畴的各种事象都在普查之列。

普查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有两种:一是“田野作业法”——又称直接观察法、实地调查法,即调查者走出办公室,深入民间社会,对民俗事象做细致的调查。田野作业法搜集的是现实社会中传承的民俗资料,系有关民俗的第一手资料。二为文献检索法——收集文献资料中有关当地的民俗资料,这是调查民俗历史资料的常用方法。记载民俗现象的文献资料很多,如正史、地方志、游记、笔记、诗文、小说、神话传说等都是我们搜罗民俗资料较主要的文献。而民俗资料的汇编,如山东大学中文系编《山东方志民俗资料汇编》、江西省志编辑室编《江西地方志风俗志辑录》、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风俗资料汇编》等,都为我们做民俗旅游资源调查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普查的方式也很多,常见的有:观察调查。调查者通过照相、摄像和感官,系统地、全面地记录民俗事象的全貌和民俗活动的全过程。座谈访问。在直接观察调查基础上,调查者走访民众,或召开座谈会,按事先所列的“调查提纲”,逐一进行调查,并详细记录。发放调查表。调查者拟就项目精要、内容明了的调查表格,分发给民众,让他们填写。民俗旅游资源普查对开发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普查一定要严肃认真,并注意综合调查与专题调查相结合、个别访问与座谈会相结合、文字记录与影像记录相结合。

2.相关情况调查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个系统工程,除民俗旅游资源本身外,还涉及交通、旅游设施、环境等众多方面。所以,在做可行性论证时还须对有关方面进行一番调查。例如:区位条件。民俗旅游资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影响民俗旅游景观开发的一个重要因素,资源地是否靠近中心城市,成了衡量或评定资源地区位条件好坏的主要标准。靠近大中城市的民俗资源地,因距客源地近、交通便利,潜在的客源多,民俗旅游景观开发的成功几率大,反之则少。

交通条件。交通是民俗旅游资源地可进入性的首要条件。凡交通便捷,则可进入性强,游客愿意来旅游。相反,即使民俗旅游资源丰富,游客也不便前来。

旅游设施条件。这里主要指接待设施,能供游客食、宿的设施。

经济状况。资源地的经济状况,包括各行各业情况、居民生活水平、经济收入等。凡对开发有一定影响的,都应作为调查的内容之一。

其他旅游资源。民俗旅游资源仅是旅游资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单一开发当然可以,如果有其他旅游资源相辅,则景观效果更佳,吸引力更强。

3.客源市场调查

游客是民俗旅游的主体,游客的多少,游客需求类型如何,直接影响到民俗旅游的开发规模、类型和形式,客源市场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导向。所以,在可行性研究时必须调查、分析客源市场的规模与结构等。

(1)游客来源。即调查游客与潜在游客的来源地情况,如客源地分布,客源地与民俗旅游资源地的距离,资源地对客源地的影响力等。

(2)客源类型。游客是种群体,由于他们的成分、结构复杂,对民俗旅游景观的需要各不相同。弄清游客的需要类型,无疑有助于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类型的决策。

(3)市场规模。市场大小决定着民俗旅游景观开发规模和开发的序列。市场规模又同资源地的区位条件、可进入性、民俗旅游资源的吸引力、客源地经济水平密切相关,调查应当从多角度着手,不能孤立地看数字。

(4)游客消费水平。基于客源地的总体经济水平,调查游客在旅游时的消费情况,及潜在客源的旅游消费意向,以及游客的旅游消费时段。

4.同类民俗旅游地的情况调查

同类民俗旅游地之间既有相互借鉴,又有互相竞争分流客源的关系。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必须考虑资源地周围一定距离内的同类旅游地的情况:

其一,同类旅游地的综合调查评估;

其二,两地的资源特点比较;

其三,彼此间是互补还是替代。

5.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可行性论证

在做好上面几项工作后,接下来就要分析资料,进行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写作。论证报告的总要求是:立论要客观,论证严密,富有逻辑性,条理简明清晰,观点和资料统一。报告应含有以下主要内容:

民俗旅游资源的类型、分布,民俗旅游资源的价值分析及资源的开发潜力。客源市场的现状,客源市场的需求态势分析、预测,以及市场开拓的方向。民俗旅游资源地的社会经济与环境承载力分析,它应包括开发者的实力分析,交通条件评估,旅游设施评估,法规政策评估,民众参与性评估,民俗旅游中介体评估等。

可行性分析。在以上三方面分析基础上,评估现有的民俗旅游景观能否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能否满足未来市场的需求,资源能否为日益扩大的市场提供新的供给,确认开发的经济效益可行性和环境效益可行性。经分析论证具有开发潜力的,论证报告还应提出初步的开发方案,就开发量、投资与收益、资金的筹措等拟出设想,以供民俗旅游资源开发领导机构参考。

(四)制订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规划

这是在可行性论证之后,具体项目开发之前必须要进行的程序。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就是根据民俗旅游资源地的总体经济文化发展规划,顺应民俗旅游发展趋势,依照本地民俗旅游资源的优势和特点,充分考虑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外部条件,对资源地进行总体部署,确定资源地的开发范围、方向、规模。

其具体内容主要有: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民俗旅游资源及有关因子的总体评价;规划范围及功能区的划分,规划建设的分期计划;环境容量分析与预测;近期开发的项目和投资预算;近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资金筹措方法与管理;环境保护的措施。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制订必须贯彻小规划服从大规划、以可行性论证为基础的原则,既积极又稳妥,规划方案应广泛征求意见,力求科学化和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五)分步骤组织实施

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逐项按要求开发。开发后进行评估,反馈改进意见。

三、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应该注意的问题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项复杂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会影响开发的质量。为此,除了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项目(景观)应体现乡土性、古朴性

民俗是日常生活和劳作的反映,带有浓厚的乡土与古朴色彩。民俗旅游项目(景观)的开发当立足乡土,展现民俗的本来面貌,坚决杜绝两种倾向:过分艺术化、舞台化,逆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旅游发展潮流而行。这种丧失“原汁原味”的开发,势必影响游客的好奇兴趣,降低民俗旅游景观(项目)的文化品位。洋化,将西方东西掺进中国的民俗之中,这在歌舞、游艺活动及工艺品方面尤为明显。失去了乡土气息和原始气息,也就意味着民俗的纯朴美不复存在。

(二)开发应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形成整体

民俗是自然、社会、文化环境相互影响的产物。中国民俗既有地区差异性,又存在共通性的特点。由于共通性的存在,民俗旅游景观(项目)就有雷同的可能,因此,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不仅要注意发挥区域特色,而且不能忽视各地民俗的共通性,在同一民俗旅游区,民俗旅游景点、景观的布局上,要多样化,要尽量避免重复。与相邻的民俗旅游区,景点、景观也应各具特色,互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