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确理解企业商誉概念,必须区分其与另两个近似概念——企业信誉、企业声誉的不同。企业信誉是企业能否履行其诺言的一种标识度,它只是公众对企业诚信方面的评价。当一个企业诚实守信,时时都能履行其诺言时,该企业的信誉一定良好。可见,企业信誉只是对企业某一方面的评价,而企业声誉则是对企业总体的评价。两者也有联系,企业信誉是企业声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信誉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声誉。至于企业商誉,目前企业界和理论界还缺乏明确统一的定义,现有着述大多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进行界定,它是指企业在转让过程中,由于企业的各种因素而形成的其总体价值与其分开出售的价值之差额,用公式表示即:
企业商誉=企业整体价值-各种单项有形资产-可辨认的无形产价值
可见,企业商誉实质是企业声誉在企业转让时的商业价值。
虽然,商誉至今还没有准确公认的定义,但无论怎样,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多年形成的一笔无形的财富,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公平交易、售后服务、地理位置、消费者信任程度等综合性作用的结果。企业拥有商誉,便为其带来一种超额的经济效益。我国的企业,特别是老字号企业,异常重视自己的商誉,原因就在这里。然而,商誉既然是一种声誉,必定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怎么会给企业带来超额效益呢?这是多方面原因促成的。首先是企业的信誉好,知名度、资信高,便能为其争得众多的客户,促使其业务量大增。北京同仁堂老字号药店,经营宗旨是济世养生、货真价实;经营作风是诚心待客、童叟无欺。这些都使其蜚声海内外,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衷心爱戴,为其赢得了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使其顾客盈门。其次是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也能为企业带来较多的便利,并为其赢得较多的顾客,创造了有利条件。如北京同仁堂药店地处北京闹市之一的前门,游客聚集,商业营销活动激增,百年老店至今仍欣欣向荣。第二是企业经营组织得当,且掌握了生产或管理上的先进技术或诀窍,使其能够超常规地发展,而超常规地发展又能为其赢得更多的顾客和声誉。如前面所说的同仁堂药店根据新技术的发展不断推出新的药品,并凭借其规模庞大的连锁经营方式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了企业的超常规发展。
由此可见,企业的商誉已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它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地丰富自己。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环节都是按计划安排进行运转,产品经济充斥着社会。尽管如此,商誉在企业员工中仍自觉不自觉地存在着,只是企业主管人员并未明显地给予重视和计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常发生包括商誉在内的各种资产的抵押、承包、拍卖等产权转让问题,转让产权的企业和购进产权的企业(即投资方)对其产权价值的大小都非常关心,因而商誉这一客观存在的事实逐渐被国内外企业界人士所认识,商誉价值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2.商誉的特殊性及其形成、交换过程
商誉是无形资产,它具有无形资产的一般特征,即不具有实物形态,且要依托企业实体,并由这主体不允许他人随便占有并严加控制;它是一种生产资料或生产条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使用中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商誉由于其不可确指性,它还具有一些与无形资产不同的特殊性。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条:
(l)商誉在法律上并未规定有无效期。而诸如知识产权、对物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一般在法律上明确有无效期之分。如广播电视节目享有50年的保护期,50年后则为无效期。
(2)产权的专有性。企业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资产专有性。它是在企业长期努力中日积月累而成的,它专属于企业,与其所有主体——企业是不可分割的,商誉一旦离开企业就失去了意义。换句话说,商誉只能与企业同生存,不可能、也无法将其提取出来而独立存在。因此,企业商誉与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不同,它不能单独作为一项资产独立交易。如果企业被其他企业所兼并或与其合并而交易时,商誉也随之转移。相应地,原有企业消亡了,其商誉也不复存在。正是由于这种资产产权的专有性,良好的声誉是企业的竞争对手无法克隆、无法移植的独特资源,因而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效用的非竞争性。企业商誉效用的非竞争性(即非排他性)是指企业商誉可以同时配置于不同的场合,同时使用,而不影响其效用。如在产品市场上,良好的企业声誉使其产品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得更大的利润;同时在资本市场上,良好的企业声誉使企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股价提升;在人才市场上,良好的企业信誉能吸引优秀人才来企业共谋发展。
(4)商誉不能单独发挥作用,它只能与企业的可确指的各种资产结合起来才能产生企业的超额利益。比如,企业拥有技术设备、有着名的品牌产品,再加上企业的知名度、资信度高,受到广大顾客信赖,企业的经营便会产生好的效益。如果没有可确指的各种资产而大谈企业商誉,是不可思议的。
(5)在确定商誉的未来收益时,可能与建立商誉过程所产生的成本费用没有关系。在商誉形成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因素的费用,与其价值没有直接关系。即便是企业为获得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而产生了广告宣传费用,也已在当时会计年度将其列入商品流转费用,单独为商誉做广告是无法操作的。
(6)形成的长期性。好的商誉是企业在与公众的长期交往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它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通过企业日积月累的努力,而不是像有些企业所认为的通过商业炒作及媒体宣传就能获得的。一个企业虽然可以通过大量、密集的广告宣传来扩散它的信息,在很短的时间内提高它的知名度。但通过媒体只能提高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度,并不能提高认可度、美誉度。相反,光有高知名度而没有高美誉度,对企业商誉的形成而言是祸而并非是福,因为高知名度的同时也可能带来高风险,很多公司都曾在短时间内快速成长,并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恰恰是在盛名之下夭折的。良好的声誉不仅要有“声”——高知名度,而且要有“誉”——高美誉度。企业要获得好的声誉,必须踏踏实实地从一点一滴做起,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和积累。
(7)无形商誉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企业的一个总体印象,企业的各个方面如社会地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管理水平、金融状况、员工素质、对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对企业员工的关心等都会影响公众对其的评价。企业商誉是企业各种因素发挥综合协同作用所产生的正的“溢出效应”,而非某项个别因素单独作用的结果。它是企业各方面行为、能力的综合反映,是企业所有社会行为、商业行为的凝结。正因如此,这些个别因素不能用任何方法或公式进行单独计算,它们的价值包括在企业整体价值之中,只能根据企业的总体价值,再分析确定商誉的价值。
(8)不稳定性。企业商誉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它不像其他资产那样稳定,企业赢得的声誉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它需要企业持之以恒地努力,小心地呵护。企业行为稍有不慎就会危及商誉,而商誉一旦受损,声誉资产会迅速贬值,再花十倍、百倍的努力也未必能挽回。
鉴于上面所述,说商誉有价值,是在下述条件下才产生的:
第一,只有对企业进行合并或兼并时,才需要计算它的商誉价值,并在新企业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账。如果原有企业仍存在,要把不可确指的商誉卖出去,由于对其无法辨认而难以实现。这不同于商标或专利技术,它们是可确指的,可以脱离原有企业而进行买卖;
第二,企业的商誉必须是超额的收益,即超过同行业平均利润的那部分收益。如果不是这样,尽管企业有一定的知名度、资信度,也无法确定商誉价值;
第三,企业的商誉可以是自己建立的,也可以是购入其他企业时同时购入的。但本企业只能对作无形资产计价购入的商誉才允许计入会计账册。企业原有的商誉,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除企业资产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
综合上述,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的结论:商誉是有价值的,但它只能在企业整体资产买卖时才计算其价值,并构成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同,商誉当且仅当在交换中产生,因而,商誉的生产和交换可以说是“合二为一”了。
(五)从对商誉的培育和维护来看其职能作用与消费过程
良好的商誉是企业所拥有的独特资源,它能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买方市场的出现,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同质性越来越大,产品本身之外的差异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商誉这种独特资源的作用必然进一步凸显出来;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商誉对企业发展乃至生存的意义越来越重要。但是,企业声誉的培育、积累非常不易,而损毁却很容易。因此,对于任何一个致力于长期持续发展的企业而言,加强企业商誉管理,使企业商誉得到有效的培育、积累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英国生物学家赫胥黎在《天演论》一书中指出,宇宙间的万物都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生存与发展也遵循这条事物发展规律。市场经济虽属法制经济,但更重要的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种客观规律谁也阻挡不住。面对七种严峻的竞争形势,企业唯一的出路是用优质的产品去吸引人、用高尚的情操去服务人、用朴实的商誉去影响人。在营销中替顾客着想,急顾客所急,不搞虚假蒙骗;在生产中,严格产品质量,用标准的合格材料作精湛的工艺加工;在行业往来经商中,应巧而不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实认识到商誉是企业的“招牌”,但它比企业的牌号匾额更重要。因为牌匾是以商誉为其内容、是借商誉而名扬四方的。历史上一叶扁舟的小企业,最后发展成为日营万金的大企业,无不以商誉为其鸣锣开道。有作为的企业家,都把自己含辛茹苦所树立起来的商誉视为生命,视为传家宝。计划经济体制下是这样,市场经济体制下更应是这样,商誉是企业的无价之宝!因此,企业应通过种种的活动向社会树立起良好的商业形象,擎起企业商誉旗,正确计算商誉价值,利用其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商誉是企业所有社会行为、商业行为的凝结。如果把企业声誉比作企业拥有的“人格魅力光环”,那么这个光环是由企业的所有行为及结果所折射的光芒所形成的。当企业的行为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符合社会习惯及公众的道德评价标准时,该行为就会为企业声誉光环增添光彩。因此企业商誉的培育,需要企业长期地从各个方面一点一滴地积累,踏踏实实地做好企业该做的事,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个问题。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密尔顿·弗里德曼竭力主张“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使利润最大化”。他认为,企业有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即“在公开、自由的竞争中,充分利用资源、能量去增加利润”。在他看来,企业为了盈利,必须生产社会成员所需要的产品,而且要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因而对企业有利的也就是对社会有利。弗里德曼的观点曾一度在西方占主导地位,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这一观点开始受到广泛的批评。现在更多的学者倾向于企业应该保护社会大众的利益,并在改善社会的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观点。着名学者斯蒂芬·P·罗宾斯就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
他区分了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认为一个企业只要履行了经济和法律责任,就算履行社会义务,而社会责任则是在社会义务的基础上再加上道德责任。他要求企业分清是非善恶,并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由此,现代企业要培育企业商誉必须从多方面着眼,具体来说,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要和利益,这是培育企业商誉首要的核心因素。产品是企业与消费者发生关系的纽带,消费者是通过购买和消费产品,从对产品的了解、接受、产生偏好和忠诚进而对企业认同和支持。只有产品质量过硬,使用方便、经济、安全,价格合理,企业才有可能有较高的声誉。同时良好的服务也很重要,特别在成熟产业中的企业,由于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技术水平几乎相同,服务就显得特别重要。中国着名企业海尔就是以产品质量“零缺陷”和“星级服务”踏踏实实地培育企业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