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十二,他二十三。1994年8月30日,我第一次见到他。牛仔裤和T恤衫的打扮,刚从大学毕业也嫩得很,他在讲台上收学费的时候我跟抗熊正坐在教室的最后排唧唧歪歪。跟抗熊是小学同学,穿开裆裤就开始玩儿的哥们,关系很热乎。何况那天报到后我就是一名初中生啦,一米三三的我穿着漂亮的白色小皮鞋,因为自己身份的改变而兴奋难当。老诸突然走到我面前指了指我的鼻子对我说:“你给我坐到第一排。”
当时老诸还不知道我,我也刚知道老诸。后来点名的时候老诸吓了一跳,原来那个话特别多的小个子男生竟然是班里的状元。哈哈哈,小看我了吧。可是因为我的不良表现,后来在排班干部的表格时,他还是没让我当班干部,小气鬼啊。
我当然打算用我的实力征服他。初中一年级的期中考试,我就像是跟人赌气般用功学习,还是第一名,算卫冕了。这时候老诸再不给我当个小官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吧,我想。我也不是有官瘾,只是觉得被人,尤其是被班主任瞧不起挺难受的。可是班长职位有人了,那人规规矩矩忠心耿耿;副班长职位有人了,那人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孩,成绩也不赖;数学课代表、语文课代表、英语课代表……统统都有人,那些人还都没什么毛病。老诸也一定很苦恼,班里成绩最好的是平民,这起不到表率作用,尤其是班会课,或者什么时候老诸希望用成绩好来鼓励大家先进时,没有了说头。
最后他突发奇想,在又一次班会课上突然宣布:小饭,你来当“班级委员长”。
“班级委员长”——这是什么名头?老诸真滑稽。
好吧好吧,看来是个闲职,我也就屈就啦。得到了“官位”,我本性毕露,回家跟爸妈邀功后,就再也没有努力读书的动力了……
所以,当期终考试结束,成绩下来,也就是半年后的寒假,老王八蛋老诸一生气,可能也早就预谋好了的,顺利把我撤了职……
(二)
我不努力读书,但也有努力的项目。上了初中后学校里到处都是乒乓桌,我就顺便沉迷于打乒乓。因为我打得实在太好了,一帮排着队的同龄人被我一个一个打趴下,我快感如潮,成就感非凡,自信心膨胀。当然年级里还有一些高手跟我实力相当,只有天完全黑了才能停止我跟他们之间的巅峰对决。在我的拍下,多少红双喜牌的乒乓球,变成了冤魂;大家都评论说我的削球比丁松还出色(其实丁松那时候还没怎么出名,但上海乡下的球迷也知道他)。
一天,老诸找我谈话:“小饭啊,你告诉我你打乒乓能打到世界冠军吗?”
“我正在努力!”
“努力个屁,乒乓板没收!”老诸看我没有悟到他的言外之意,生气极了。
随后我一脸落寞地走出了办公室,心想,老诸你等着,我今天晚上一定要戳掉你的自行车车胎。
当晚这个计划我没有成功,黄昏的时候我才发现老诸是走路回的家。
他原来这么穷酸,连一辆自行车也没有。
戳轮胎没有实施,但我没有放弃对他进行另外的报复。口诛加笔伐,我开始在班上对老诸骂骂咧咧,课间我逢人便说老诸那家伙是个冥顽不化的老王八蛋,直到有一天老诸见到我开始对我吹胡子瞪眼。回家还写日记诅咒他,涂满了一页一页小本子,还拙劣地画上他的肖像,尽管不怎么像。
不知何故老诸知道了我是个小心眼的小王八蛋。他大概早有卧底,至今我都没猜出谁是告密者。因为我心怀仇恨,如前所述,后来考试成绩就不行了。如前所述,我这个“班级委员长”最终被他宣布正式下课。
(三)
横沔中学当时是整个上海南汇体育最好的初级中学,几乎年年都拿中学生运动会的第一名。这学校里的孩子个个跑得快,力气又大,爱玩爱闹,体育的气氛非常好,以至于每天放学回家我都能看到操场上有人打架。不能否认打架也是一种体育运动——当然我指的不是这个,他们主要是为了争夺那块足球草地而各自耀武扬威。
当时我这种发育很晚的人(虽然技术一流)在足球场上根本没什么竞争力。初中时我只能在体育课才能踢会儿足球。其实这三年也有很多可以玩味的事情。比如我们班因为没有带头大哥这样的流氓角色,在年级里就没什么地位,但有回我们一个班的全体男生对抗整个年级全体流氓的大战,至今都在我们学校传为美谈。什么叫群英,那就是无首。
老诸或许什么都好,就是不爱踢球这一点我很看不惯。他整个人文绉绉的,尽管嗓门很大,可你一个大老爷们光嗓门大还是不够有说服力。
没料到后来老诸用另外的方式说服了我。
他说他要对我们进行素质教育。嘿!他还真是走在时代的前沿。一个录音机,一盘旧磁带,他提着它们来到了教室里。
“同学们,今天不上课,让你们听歌。”
曾经的“班级委员长”大人我,被要求负责在黑板上抄歌词,娘的,那是一首什么歌?《真的汉子》,林子祥演唱。林子祥是谁我们都还不知道,帅不帅也要打问号。
“做个真的汉子……做个真的汉子……做个真的汉子……”
激昂的旋律、令人振奋的歌词蛊惑了当时一群少男的心,大概那些少女也是喜欢的。我哼唱了这首王八蛋歌曲足足十二年。
人生总结:我这么鲁莽这么任性这么倔强的性格,全是因为青春期没听对歌害的……
以至于后来还有好几次在血脉贲张的时候,跟人乱打架。
(四)
还记得有一次老诸当堂评点了我的作文。他不计前嫌,只因为我在文中引用了钱钟书的一句话。钱老先生,他的偶像,老诸是从那时候开始真正把我引为知己的吧。尽管那时候我开始在区的作文报上开始发表作文,但要不是引用了一句钱老先生的名言,恐怕老诸不会因此而对我刮目相看。小荷才露尖尖角啊,一颗冉冉升起的文学新星啊,有没有?老诸觉得有,我以为他开始要真正地栽培我,还请我去他家做客,吃他亲自下厨的难吃得要死的蛋炒饭,哦,是饭炒蛋才对。
吃完了我勉强说了饱,又继而勉强说了好吃。擦完嘴,我就被他带着进入那间充满了铅墨味道的书房。破书房里塞满了他从图书馆里廉价收购的书,还笑着对我说:“你喜欢读什么书,随便挑……”
蛋炒饭虽然不好吃,这些可以“随便挑”的书还是让我满意的。那时候我感觉自己仿佛来到了银行的保险库。慧眼识珠,我都没怎么考虑,第一本就挑了《废都》。
“这本你还不合适看……”老诸说。
我看出了他眼神中的犹豫,但飞快地接过了这本黄书,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人生不容犹豫。
“我偏要!”一个后撤步加上凌空鱼跃我就把那本黄书揽入怀中,做出视死如归状勇士成功了。
人生总结:我这么好色这么流氓的性格全是因为青春期没看对书害的……如果没记错看完《废都》我就开始发育了。一个暑假过后我长高了五公分。
再说说那个暑假,比我更小的孩子——他们的父母总是把他们的孩子交给我和子荣带。那个叫做晨明的小孩当时五六岁还是七八岁,跟着我们去打鱼,跟着我们去游泳,跟着我们兜马路,基本上是一个被我们差使的跟屁虫。有时候我们还会玩一些情色的游戏,肉体游戏——我们在一起玩“张公子和小青”,节目出自《新白娘子传奇》。
(五)
暑假过后是寒假。当一个寒假过后,我又长高了五公分,势如破竹。然后老诸结婚的消息就传了出来。
老诸的新娘是个小美女。为了那个美丽的姑娘,他开始造房子,建设家园。不然拿什么迎娶新娘呢?他那时候二十四了吧,人生的第二个本命年,他忽然脸皮变厚,在可能请不起工人的情况下,带着我们一帮学生去他家敲砖头(以充三合土),竟然当我们是童工。要不是乡村老妇老汉们法律意识淡薄,他绝对不可能得逞,他违法!
但当时我们很傻,觉得班主任家里的事就是我们学生的事,班主任家里有困难我们义不容辞,要是没被班主任点到名字还会偷偷哭泣。伤心自己为什么在老诸眼里是个没力气的孬种,不管用的混球。
老诸的家就在学校不远处,我们一路唱着歌推着小车,随着老诸晃晃悠悠地前行。老诸也很鬼,选的课都是“劳动课”,不然就是“活动课”,学校领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了目的地我们干劲十足,热火朝天,砖头被击打的声响别提有多么动人。我印象中基本上一节课就能帮老诸他敲完一间房,四节课后他就满脸堆笑。算算看,大概抵过一个成年泥水匠小工的三天工时费。
有了成功的经验后,老诸变本加厉。这次不把我们当泥水匠小工,却让我们认祖归宗,转而学农。农根本就不用学,我们那些小屁孩谁没在家割过稻子插过秧,可以说都是熟练工。所谓的学农,其实还是当义务童工。
那时候是秋天了,老诸自己没有田,我们去老诸他爹妈家的田里割稻子。
我单纯而有经验,心思少,割得快。老诸对我嘿嘿笑,递来一个橘子。我一口一个橘子没有跟他客气。最后一个笨手笨脚的同学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头,汩汩流出了红色血液。那会儿老诸就紧张了——要谢谢那位流血的勇士,不然那件危险的事情我们肯定得继续干上一个礼拜……同学不流血,老诸哪会放过我们。
因为多种担心,老诸一只手放过了我们,另一只手给了我们——至少是我——很多青春的美好回忆。在回忆和梦境里,通过那些黑白的镜头我跟他保持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