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级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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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应收款项(1)

1.应收账款

2.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3.应收票据

4.其他应收款项

本章导读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债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款项是企业的一项重要金融资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大多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很少使用现金交易。企业因赊销业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使企业拥有了获得未来经济利益(未来现金流入)的权利。应收款项的实质是企业向付款人提供的一种商业信用。商业竞争是发生应收款项的主要原因。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可能发生失败,使企业的应收款项存在着收不回来的风险。因此,针对应收款项的核算,在会计上要解决一系列问题,如应收款项在何时确认?应收款项应如何计量?怎样对各种应收款项进行账务处理?应收款收不回来的损失如何核算?应收款项在会计报表中如何列示?等等。

3.1 应收账款

3.1.1 应收账款的确认和计量

1.应收账款的确认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通常在企业将商品的所有权转移时或提供劳务时予以确认。即应收账款的确认应与收入的确认同步进行,在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满足了规定条件予以确认时,就应同时确认应收账款。

2.应收账款的计量

应收账款的计量就是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通常为企业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在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从理论上讲,销售日确定的应收账款面值与未来收到现金的现值是不相等的,因此,应收账款应按未来收到现金的现值入账。但由于企业拥有的应收账款,在正常情况下持有时间较短、利息金额不大,且收款日期不确定,因此不考虑从销售日至付款日之间发生的利息。但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应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考虑将其金额进行折现。

由于企业为了促销或及时收回货款,在销售时常常采用折扣政策,因此,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时还需要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企业使用商业折扣可以用百分比表示,也可以用确定的金额表示。

商业折扣是一种“薄利多销”的营销策略,也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手段。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销售金额即已确定,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要在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账上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没有影响。因此,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计量。比如,企业对某商品的报价是1000元,商业折扣为10%,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直接按900元确认。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销货方提供现金折扣,是为了早日收回货款,加速资金周转。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期限”表示。例如,买方在10天内付款可按售价给予2%的折扣,用符号“2/10”表示;在20天内付款按售价给予1%的折扣,用符号“1/20”表示;在30天内付款,则不给予折扣,用符号“n/30”表示。由此可见,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数额随着客户付款是否及时而异,这必然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产生影响。

存在现金折扣政策时,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即总价法和净价法。

(1)总价法。是指将未减去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并以此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现金折扣只有当客户在折扣期限内支付货款时,才予以确认。在这种方法下,销货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被视为融资的理财费用,会计上作为财务费用处理。总价法能较好地反映企业商品销售的总过程,但可能会因客户享受现金折扣而高估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

(2)净价法。是指将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并据以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这种方法把客户取得现金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客户一般都会提前付款,如果客户超过折扣期限付款,销货方则将多收入的金额视为向客户提供信贷所获得的收入,于收到货款时冲减财务费用。净价法可以避免总价法的不足,但在客户未享受现金折扣而全额付款时,因已按净额入账,必须查对原销售总额。期末结账时,对已超过折扣期限但尚未收到的应收账款,需按客户未享受的现金折扣进行调整,核算工作量大,手续烦琐。

在我国企业的会计实务中,按规定应采用总价法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客户所享有的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3.1.2 应收账款的核算方法

1.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形成和回收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它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应收账款;贷方登记企业已收回或转销的应收账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款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2.不存在销售折扣的核算

在不存在销售折扣的情况下,企业的应收账款应按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计价入账。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收回代垫的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果企业的应收账款在收回之前改用商业汇票方式结算的,应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现举例说明应收账款的核算方法。

例3-1 某企业向W公司赊销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杂费400元。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销售实现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W公司23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银行存款400

(2)收到货款和代垫运杂费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3800

贷:应收账款——W公司23800

例3-2 某企业收到R公司的不带息商业汇票一张,面值为45000元,用以偿还其前欠货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45000

贷:应收账款——R公司450003.存在商业折扣的核算

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的应收账款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计价入账。

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3-3 某企业向A公司销售一批产品,按照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售价金额为30000元,由于是批量销售,企业给予客户10%的商业折扣,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A公司代垫运杂费200元。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销售实现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A公司31790

贷:主营业务收入2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90

银行存款200

(2)收到货款和代垫运杂费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31790

贷:应收账款——A公司31790

4.存在现金折扣的核算

在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企业的应收账款应按总价法入账。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发生应收账款时,按未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收回应收账款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3-4 某企业向B公司销售一批产品,按照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售价金额为1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销售实现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B公司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2)如果上述货款在10日内收到,B公司获得的现金折扣为2000元(100000×2%),企业实际收回的货款为115000(117000-2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15000

财务费用2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117000

(3)如果上述货款在10日后收到,B公司不享受现金折扣,企业实际收回的货款为117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117000

需要注意的是,因会计实务中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发生现金折扣并不改变原始发票的金额,因此,当客户享受现金折扣时,企业不再调整应收的增值税。

3.1.3 应收账款的抵借和出售

应收账款的抵借和出售是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两种方式。从出让方来说,由于资金短缺又不能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时,可以通过将持有的应收账款抵借和出售来进行资金的筹措,以解决资金的不足;从受让方来说,如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资金过剩、贷款业务不足的情况,也乐于接受应收账款的融资业务,以赚取一定的手续费收入。

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业务,在西方国家颇为盛行,我国也开始了此项业务,特别是它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此项业务也会得以蓬勃发展。

1.应收账款的抵借

1)应收账款抵借的概念

应收账款抵借是指企业(承借人)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借人)借入资金。抵借双方通常应签订抵借合同或协议,主要规定借款限额和借款期限。

借款限额是企业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额,一般按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率计算确定。比率的大小根据赊购方的信誉程度和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等因素确定,一般在30%80%不等。

企业以应收账款作抵押取得借款,可能只将应收账款作抵押,也可能以应收账款作抵押的同时,以开具有关票据的方式作出还款承诺。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只是以应收账款作担保,由于应收账款抵借后,并没有转移该项金融资产的所有权,债权人并没有发生改变,因而也就不需要通知赊购方。待企业收回应收账款后,再将借款还给提供借款的机构,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2)应收账款抵借的核算方法

企业以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时,企业仍保留了与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所有风险,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因此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银行借款本金并考虑借款期限,贷记“短期借款”等科目。

例3-5 甲企业以应收账款250000元作为抵押,按应收账款金额的80%向银行取得借款,计200000元,期限为6个月,根据抵借合同规定,银行按应收账款的1%扣收手续费2500元,甲企业将实际收到的款项197500元转入银行存款户。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97500

财务费用2500

贷:短期借款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