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按其所有权分类,可以清楚地反映出企业固定资产的产权关系和自有生产能力的水平,便于分析、考核自用、租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但这种分类方法不利于考查企业固定资产的技术构成和配备是否合理。
4.按综合标准分类
按综合标准分类,即将上述三种分类方法相结合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可以将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七大类。即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土地。其中,土地是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而应作为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照综合标准分类,既可以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促使企业合理配备固定资产;又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促使企业充分挖掘固定资产的潜力,提高其利用率;还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情况,明确其产权关系。
由于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经营规模各异,对固定资产的分类不可能完全一致,也没有必要强求统一。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大多采用综合分类的方法作为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5.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5.2.1 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固定资产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进口关税、保险费和安装费等;又有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还应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如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
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合并等,取得的方式不同,其成本的具体构成内容及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在此主要介绍几种常见取得方式下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方法。
1.外购的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与所购买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税款,应当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
外购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购入后即可发挥作用,因此,购入后即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只有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该项固定资产才可发挥作用,才意味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企业购买固定资产通常在正常信用条件期限内付款,但也会发生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通常在3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该类购货合同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应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
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各期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债务特定风险的利率。该折现率实质上是供货企业的必要报酬率。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固定资产价值。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下列方法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②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6.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
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下列方法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5.2.2 固定资产取得的总分类核算
企业取得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很多,如购入、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但不论其来源渠道如何,企业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及时取得和审核有关凭证,作为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的依据,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及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1.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取得过程及其结果,企业应设置下列会计科目。
(1)“固定资产”科目。它属于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借方登记增加的固定资产原价;贷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2)“工程物资”科目。它属于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借方登记购入的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的工程物资的成本,以及工程完工后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剩余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本科目可按“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
(3)“在建工程”科目。它属于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借方登记各项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结转的各项在建工程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从不同来源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核算方法不尽相同。在此,仅就企业从几种常见的来源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分别介绍其核算方法。
2.外购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分为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种情形,其取得成本及核算方法均有所不同。前者是指购入后不需要安装就可以直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其取得成本包括企业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专业人员服务费和相关税费等;后者是指购入后必须经过安装才能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其取得成本是在前者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费用等。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应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原价,直接记入“固定资产”科目;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相关税费等)和发生的安装费用等均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予以归集,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将“在建工程”科目所归集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原价,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现举例说明外购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例5-1 某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发生的运杂费为1600元,全部款项已从银行存款户支付,设备已交付使用。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25000
贷:银行存款25000
例5-2 某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动力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6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发生的包装费和运杂费为3000元,购入后委托外单位安装,发生安装费用2000元,全部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设备购入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73200
贷:银行存款73200
(2)支付安装费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3)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75200
贷:在建工程75200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5-3 某企业向W公司一次购进了3台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A、B、C,共支付货款7800000元,增值税税额1326000元,包装费42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设备A、B、C均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其公允价值分别为2926000元、3594800元、18392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
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7800000+1326000+42000=9168000(元)
(2)确定设备A、B、C的价值分配比例:
A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2926000÷(2926000+3594800+1839200)×100%=35%
B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3594800÷(2926000+3594800+1839200)×100%=43%
C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1839200÷(2926000+3594800+1839200)×100%=22%
(3)确定设备A、B、C各自的入账价值:
A设备的入账价值=9168000×35%=3208800(元)
B设备的入账价值=9168000×43%=3942240(元)
C设备的入账价值=9168000×22%=2016960(元)
(4)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A设备3208800
——B设备3942240
——C设备2016960
贷:银行存款91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