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2 调整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这一事项是指导致诉讼的事项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发生,但尚不具备确认负债的条件而未确认。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获得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如法院的判决结果),表明已经符合负债确认的条件,因此应在财务报告中确认为一项新的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虽已确认为负债,但其金额需要调整。
例15-4 2007年10月20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提起诉讼。乙公司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因违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至2007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败诉,并需要赔偿乙公司400万元。为此,甲公司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确认预计负债400万元。2008年1月7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甲、乙两公司均不再上诉,并由甲公司支付了赔偿款。
甲公司2007年资产负债表批准报出日为2008年2月10日,所得税汇算清缴于3月20日完成。假定该项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预计时扣除,只有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其2007年度的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没有其他调整事项。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2007年12月31日,虽然诉讼案件尚未判决,甲公司要按照最可能的赔偿金额确认400万元预计负债。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4000000
贷:预计负债4000000
(2)2007年12月31日,根据2007年度的会计利润计算所得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5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000000
(3)2008年1月7日,法院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
预计负债4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5000000
②借:其他应付款50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0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0000
④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
⑤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0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00
(5)如果甲公司已经按2007年净利润的10%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则还需要调整盈余公积的金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7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000
(6)调整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略)。
①调整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其他应付款调增500万元,预计负债调减400万元,应交所得税调减1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减100万元,未分配利润调减67.5万元,盈余公积调减7.5万元。
②调整2007年度的利润表项目:营业外支出调增100万元,所得税费用调减25万元后,净利润减少75万元。
③调整2007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净利润调减67.5万元,盈余公积调减7.5万元。
④调整2008年1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甲公司在编制2008年1月份资产负债表时,是根据调整前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数字作为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由于发生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甲公司除了调整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外,还应当调整2008年1月份及以后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其年初数应当按照2007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2007年12月31日乙公司不确认或有应收资产。
(2)2008年1月7日确认应收甲公司赔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5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0000
借:银行存款1250000
贷:其他应收款1250000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75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750000
(4)如果乙公司已经就2007年的净利润计提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则还需要调整盈余公积的金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75000
贷:盈余公积375000
(5)调整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略)。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这一事项是指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根据当时资料判断某项资产可能发生了损失或减值,但没有最后确定是否会发生,因而按照当时确认的最佳估计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但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证据能证明该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减值,所以对资产负债表日作出的估计要予以更正。
例15-5 甲公司2007年8月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确认含税收入500万元,双方约定,货款于10月末前支付。但因乙公司财务困难,此笔货款到年末尚未支付,甲公司按当时的情况计提了10%的坏账准备。2008年3月1日,甲公司接到乙公司通知,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甲公司预计有50%的货款无法收回。按照税法规定,如有证据表明资产已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时,允许在所得税前抵扣,假定经税务机关批准在应收款项余额5‰的范围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扣除,本年度除应收乙公司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08年2月28日已完成2007年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甲公司预计今后三年内有足够的应税所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08年3月31日。该或有事项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2008年3月1日,补提坏账准备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2000000
贷:坏账准备2000000
(2)调整所得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500000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即减少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万-50万)1500000
(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15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50000
(5)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财务报表略)。
①调整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项目:调减应收账款净值200万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15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35万元。
②调整2007年度的利润表项目:调增资产减值损失20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50万元;调减净利润150万元。
③调整2007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调减净利润15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15万元。
④调整2008年3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略)。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这类事项包括两方面的情况,应分别进行处理。
(1)在资产负债表日前购进了资产,已经按照当时估计的金额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了证据,进一步确定了该资产的成本,则应对已经入账的资产成本进行调整。
例15-6 甲公司2007年9月新建的一栋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按照估计的金额转入固定资产价值2000万元。2008年1月5日办理了竣工结算,该栋办公楼的价值为2128万元。假设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3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该日后事项发生在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①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1280000
贷:应付账款1280000
②补提折旧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2007年1012月应补提折旧额=[(1280000-200000)/30]×3/12=90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000
贷:累计折旧9000
③调整所得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2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