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综合运输体系的社会公平性与和谐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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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社会公平性(8)

2)发挥地方政府在农村综合交通运输中的带头作用

地方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理应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地方政府要完善农村公路筹资政策,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大力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筹资、企业赞助、个人捐资等方式,切实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加大开发地方资源、吸纳民间资本、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按照“一事一议”决策程序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等形式的力度,广泛筹资,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足额按时到位,不得留有资金缺口,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支付。

3)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对农村综合交通运输设施的支持作用

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来看,政策性银行应保障一些社会效益好、但自身经济效益低、资金回笼慢的项目,农村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无疑具有上述特点。因此,要加强政策性银行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充分体现国家支持农村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意愿。

4.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管养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迅速增长,养护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

1)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是省、市、县、乡四级人民政府的共同责任

省级人民政府担负着制定建设规划、编制养护计划、统筹安排养护资金、做好指导督查等工作,它是领导主体;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规划、实施、筹集管理养护资金及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组织沿线广大农民群众的任务,它是直接责任主体;县级交通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承担着日常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它是实施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也有资金筹措和养护管理的义务,它是配合主体。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2)农村综合交通运输设施养管应与农民的主体地位相结合

要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县境公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原则,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农民是农村公路的直接受益者,要将广大农民群众摆在农村公路建、养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实现民路民建、民养、民管、民享,有利于农村公路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3)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管理养护体系,建立协调、监管、考核机制

加大对农村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按照全国治超办的统一部署,在加强执法监管的同时,通过设置限高、限宽等设施,防止超重车辆行驶农村公路,保护好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5.农村公路建设应与保证质量结合起来

农村公路的发展方式要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正确处理好规模和结构、速度和质量、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不高,但是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工程管理,做到有设计、有招标、有监理、有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工程建设的最佳目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经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及检测都要订立合同,确定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责任追究制。

同时,对农村公路上的危桥改造、安保工程、乡镇客运站和渡口改造、渡改桥工程等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农村交通全面协调发展。

6.在交通安全方面,分别从人、交通工具、交通设施及安全监管入手

(1)从人的方面入手。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努力提高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驾驶员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同时加大对所有交通参与者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

(2)从交通运输工具入手。加大对各类交通工具特别是客运交通工具的检测检验力度,提高其安全技术状况,以减少交通事故。

(3)从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入手。各地在安排综合交通建设项目时,同步考虑安保设施建设,着力治理隐患点段。在交叉口、人流多的地方设立安全标志和警告标志。加强危桥改造,逐步消灭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的危桥,加强渡改桥、渡口改造工程建设等。

(4)加强施工安全监管。要落实责任,抓住关键,针对当地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组织专项督查,重点加强对山区农村公路路基高边坡和隧道开挖、满堂支架的石拱桥、梁桥施工的安全管理等。

7.在农村客运市场方面,完善站点、发展客运、提高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

(1)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客运站建设标准要以满足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不要求一乡一站都建等级站。农村客运站点要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站建设的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征地难、成本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公共客运公益性强,仅靠市场不能完全解决或解决不好,这就要求政府承担主要的责任。因此,要按照市场经济原理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建立政府与市场合作的多元化、社会化,加快建立可持续的农村公共客运服务供给体系。

根据农村客运的公益性特点,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对农村客运班车的交通规费及其他税费适当减免,把降低的税、费,一部分让利给农民以降低票价得到实惠,一部分补贴给企业以减少经济损失,通过政策杠杆的调节作用,实现企业和农民双赢。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改善服务,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3)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网络。要根据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情况,即时规划开通农村客运班线。要科学调整、改造和延伸现有客运线路,适当增加班次密度,努力提高客运班车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

(4)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方式。要学习借鉴城市公交运输组织模式,在乡镇、村庄比较集中的农村客运线路上实施公交化改造,增加停靠站点,滚动发车,定线循环,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和有效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中转次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

(5)规范农村客运市场。要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车辆从事客运等违法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引导和鼓励客运经营者购买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车型,优化农村客运运力结构,让农民群众坐上安全车、放心车。

8.统筹协调,科学组织,加强行业管理工作

农村公路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必须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统筹考虑城乡交通发展,统一规划,有效衔接;统筹考虑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发挥整体效益;要协调好交通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协调好农村公路建设速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协调好建设、养护、运输的关系,推动路站运一体化。

2.4.2针对区域间社会公平性的对策建议

1.发挥各级政府在综合交通运输建设的主导作用,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

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属于投资额大、潜力大的项目,并且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这都决定了西部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不能仅仅依靠市场,更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所以各级政府必须发挥先导和主导作用。

中央政府应做好西部地区中长期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在交通建设规划中,要对西部地区给予重点支持,特别是国家中长期铁路建设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在调整时,要考虑纳入西部地区必要的建设项目。同时,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使规划与国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相协调,与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相协调。

除此之外,各级政府还应给西部交通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如对西部地区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政策;对从事各种运输经营的企业,按照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有关税收政策,减征企业所得税;西部地区建设和改造的二级公路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并适当放宽收费里程限制;对于纳入国家建设规划的西部地区交通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纳入年度计划后开工建设等。

2.采取多种途径、多渠道地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加大对西部地区的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投入

根据效用递减原理,同样的交通投资增多,对于交通越不发达的地区而言,边际效用会越大。因此,应加大对西部地区综合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投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中央应对西部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如允许省级地方政府发行一定量的地方债券,增加中央政府投资于西部交通的投资比重,减少对西部地区交通建设贷款的利息。

(2)通过逐步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加大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等,增加对西部地区交通建设的资金投入。

(3)建立国家西部交通建设基金。

(4)国家信贷管理政策应继续加大向西部的倾斜,鼓励商业银行向西部交通建设信贷政策的倾斜,加大政策性银行对西部的投资。在贷款额度和时间安排上,优先保证西部交通建设项目,适当放宽项目贷款条件,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引导资金向西部地区流动。

(5)政府可以采取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及外资投入西部地区重大交通基础建设项目,让民营资本参与西部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在西部地区放开中外合资、合作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及通信设施与经营项目的股比限制;对投资者予以土地开发或利用其他资源开发的特许经营权,进行投资效益综合补偿;政府对投资者给予必要的回报补贴。

(6)进一步引导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流向西部交通建设项目。

(7)针对一些外部效益显着的交通设施,在仅仅依靠收取使用费、燃抽税仍难以收回投资的情况下,政府可通过允许投资者进行交通项目与相关获益项目(如旅游、广告、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的联合开发和综合经营的方式,进行项目收益的间接补偿。这样还可以带动西部沿交通干线地区的经济发展,促使西部地区经济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3.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定政府职能,政府不直接插手具体的融资、建设和管理过程,其主要职责为政策研究、监督、引导及规则及体制的建立;而政府与投资法人主体间要明确产权关系,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实行投融资制度创新,对那些经营性项目,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融资,在公平、效率和市场原则下,通过市场竞争的办法,确定项目投资和建设主体,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建设质量,增加投资收益,为新的建设项目筹集到必要的资金。

4.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攻坚,全面提升路网质量和装备技术水平

西部交通运输要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应依靠科技进步,在西部地区普及先进的交通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提高其交通运输现代化水平。应加大对西部地区科学技术的投入;广泛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传统产业;注重人才的使用和培养,不仅要引进人才,而且应大力发展教育,培养所需人才;借鉴、引进、吸收、利用国际先进的、适合西部情况的适用技术,提高起步点,缩小差距,以加速西部交通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路网质量和装备技术水平。

5.加强发展西部地区的管道运输

综合交通运输的发展应该本着经济效益原则、环境保护原则、生态平衡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等基本原则进行。管道运输具有运量大的特点,我国西部地区已探明的石油和天然气蕴藏量十分可观,开采量逐年迅速增长,大量石油和天然气必须向遥远的东部地区运送,采用管道运输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运量大的问题,将相距甚远的供需双方很好联系起来;管道运输占用土地少,在西部交通运输规划系统中,优先考虑管道运输方案,对于节约西部地区的土地资源,特别是西部地区十分宝贵的可利用土地资源,意义重大;管道运输建设周期短、费用低,管道运输系统的建设周期与相同运量的铁路建设周期相比,一般来说要短1/3以上,统计资料表明,管道建设费用比铁路低60%左右;管道运输耗能少、成本低、效益好,收回建设投资的周期也将是很短的。因此,对于西部地区,发展管道运输是很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