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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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论国家的收入(30)

如果将土地和资本所产生的大部分收入由其所有者手中移转到国家的债权人手中,那么不久也会产生土地荒芜、资本外流的结果。虽然说国家债权人对于农业、制造业和商业的繁荣是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其中任何一个失败或衰退都会使各种税收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他应得的年金或利息,但是仅仅就国家债权人这个身份来说,特定土地的良好状态、特定资本的良好经营,又是跟他是没有任何直接利益的。作为国家债权人,他既不明白也不会关注某一特定土地或资本。即使土地或产业荒废了,他也不知道或不关心,因为这不会对他造成什么直接影响。

曾经采用过举债制度的所有国家,现在都已逐渐衰弱了。意大利各共和国好像是最早采用这一方法的。例如,意大利各共和国中仅存的两个独立共和国———热那亚和威尼斯,都是因为举债而衰弱的。西班牙也采用了这种举债制度。也许是由于税制更为不明智吧,相对于意大利各共和国,它更加衰弱。十六世纪末以前,也就是在英格兰开始举借公债一百年以前,西班牙就已经负有沉重的债务。法国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同样承受着债务的负担;荷兰共和国的情况则与热那亚和威尼斯差不多。所以说,英国又怎么可能在采取举债措施之后不受损害呢?

的确,上述国家的税制都比我国要差,但我们必须明白的是,即使是最贤明的政府,在对所有适当纳税的对象征收以后,遇到紧急需要时也会采取不适当的措施。例如荷兰,它的政府很贤明,然而有时也只能像西班牙那样征收一些不适当的税收。的确,我国现行税制使得各产业都自由地向上发展,因此,即使发生战争需要最大的耗费,平时每个人的积蓄,也足以弥补政府的不足而负担这种费用。例如,最近这次战争,其费用可谓是英国历来战争中最高的了。但这次战争结束后,全国农业、商业和制造业还是和以前一样繁荣;维持各产业部门的资本,也还是和从前一样多。和平恢复之后,农业有了更大的改进,人民的财富和收入不断增长,国内各都市、各村落的房租收入也不断增加。消费以及生产的增加,又引起大部分旧税,尤其是国产税和关税的收入逐年增加。在半世纪以前,人们认为谁也无法承受的重担,目前的英国好像可以毫不费力地负担起来。但我们并不因为这样而盲目自信,认为英国可以负担任何重担。因为当国家收入的负担未减轻之时,英国又发生新的战争,那么迫切的形势可能会使英国的税制,变得像西班牙那样繁重。

当公债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国家就不可能公道地完全偿还了。即使国家收入上的负担完全解除了,那也是因为倒账解除的,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假偿还。

假偿还,是指通过提高货币的名义价值的手段来偿还债务。比如,按照依议会法令或国王布告,将六便士的银币或二十枚六便士银币的名义价值提高为一先令或一镑,那么以前借入二十先令或约四盎司银的人,现在只须偿还二十枚银币或略少于二盎斯的银就可以偿还债务了。若按此方法还债,英国约一亿二千八百万镑的国债,就只需现币六千四百万镑即可。实际上,在这种偿还制度下,无论是国家债权人还是私人债权人,他们的每一镑都损失了十先令。

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的债权人,不但得不到利益,反而还会遭受一大笔损失。虽然说国家的债权人如果用同一方式向自己的债权人偿还借款的话,多少可以弥补一些损失;然而,在多数国家,向政府提供贷款的人,大都是富人,他们一般都不会处在债务人的地位上。因此,这种损失并不能得到减轻。所以说,这种偿还方法不但没有使国家获益,反而给私人财产造成了一种最普遍的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勤劳节俭的债权人将会吃亏,而懒惰浪费的债务人却可以致富。于是,那些能使资本增值的人手中反而没有了资本,而那些懒惰浪费的人手中却有很多的资本。其实,如果国家可以像私人那样在必要时宣布破产,那么无论是对债务人的名誉还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都是最轻的。然而国家隐瞒倒账的事实,采取这种偿还方式,可谓是最愚昧的了。

无论古今,只要国家在有必要的时侯,它都会采用这种隐瞒的倒账方法。

在第一次罗马和迦太基战争结束时,罗马人将阿斯(当时计算其他铸币的标准)的价值,从含铜十二盎司,降低到含铜二盎司。用这种方法,共和国就只要偿还此前债务的六分之一就可以了。依我们的想象,这么巨大的倒账一定会导致极大的混乱,然而当时什么也没有发生。这是因为,和其他所有关于铸币的法律一样,该次贬值的法律也是由护民官提出、民会通过的。所以在当时,这项法律说不定还很得民心呢。和其他古代共和国一样,在罗马,穷人也是不断地向富人或有权势的人借债生活。富人或有权势的人为了在每年选举中获得选票,经常会以极高的利息向穷人提供贷款。由于这些债务慢慢累积成为了债务人不能偿付的巨债,于是,债务人只能被迫投票选举债权人推荐的候选人。虽然当时的法律严禁贿赂和收买,但在罗马共和国晚期,贫穷市民的生活资料主要就来源于候选人提供的报酬和元老院不时发放的谷物。为了摆脱债权人的控制,贫人不断要求债权人放弃对他们的债权,或要求制定新法案,即偿还一部分债务就算清偿。所以,将所有铸币价值降到其原值的六分之一的这种法律,正是一种最有利的新法案。在大多数情况下,富人或有权势的人为了满足人民的要求,只好同意取消债务和制定新法案。当然,他们之所以同意,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一般都是政府的主要领导者,也想借此来缓解国家的负担。用这种方法偿还债务,我国负担的一亿二千八百万镑的债务,就变为二千一百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镑六先令八便士了。在第二次罗马和迦太基战争期间,罗马人又对阿斯进行了两次贬值,一次是由含铜二盎司减到一盎司,一次是由一盎司减到零点五盎司,相当于其原值的二十四分之一。罗马的上述三次货币贬值如果是集中在一次进行的话,那么我国负担的一亿二千八百万的债务,一下子就变为五百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镑十六先令八便士了。就算英国负债再多,这种方法也能使债务马上得到清偿。

其实,所有国家都曾采取过上述方法,使铸币的价值或含银量降到比原值低很多的状态。为了实现相同的目的,国家有时会采用其他效果相同的方法。

例如,在铸币中掺入大量的劣金,从而降低铸币的标准成色。按照现行的法定标准,每一镑银币只能掺入十八本尼威特劣金。如果掺入八盎司的话,一镑或二十先令银币的价值,就和现在的六先令八便士的价值一样。

这种降低货币标准成色的方法,与法国人直接提高货币名义价值的效果完全一样。不过,二者的不同是:直接提高货币名义价值的做法一般都是公开的,这种方法使较轻、较小的铸币和以前较重、较大的铸币价值一样;然而降低货币标准成色的做法大都是保密的,这种方法使造币局造出的铸币在重量、体积和外貌上和以前一样,但实际价值却不一样。例如,如果法国国王约翰想要采取降低铸币标准成色的方法偿还债务,那么造币局的所有官员都必须誓死保守秘密。虽然上述两种做法都是不正当的,但增大货币价值的做法是公然的不正当行为,而降低货币标准成色的做法却是隐蔽的不正当行为。因此,人们对后者的反感要比对前者的反感大得多。于是,直接提高货币名义价值之后,货币很少会在近期恢复以前的重量;然而降低货币标准成色过度之后,一般都会尽快地恢复以前的成色以平民愤。

在亨利八世末期和爱德华八世初期,英国同时采取了上述两种方法,即不但提高了货币的名义价值,而且还降低了货币的标准成色。在詹姆士六世初年,苏格兰也采取了同样的手段。当然,很多其他国家,也经常这么做。

英国国家收入在开支了必要费用之后的节余非常少,因此,除非国家收入极大地增加或国家支出极大地缩减,不然,基本上不可能依靠国家收入的节余来解除国家的负担。在前一章所提到的对关税和国产税制度改革,以及实施比现在更公平的土地税和房产税,也许可以在不增加多数人民负担的基础上,将这种负担平均分配给全体国民,从而极大地增加国家的收入。然而这种增加的收入,也不可能完全解除国家收入上的负担,或者说在下次战争发生时,国家还是要增加公债才能支付费用。

我们可以采取这样一个方式来增加收入,那就是将英国的税制推广到帝国所属的各地,不论那里居住的是英国人还是欧洲人。然而,这又是非常难以做到的。根据英国的宪法,各地方在议会中所占的议员席数,和地方纳税额要保持一定的比例。也就是说,如果将税制扩张到各属地,就意味着在议会中要按照同一比例增加他们的代表。这样大的变革,很有可能违背一些实力强大的私人的利益和大部分人民的固有偏见。不过,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理论如果仅仅是用来考察英国的税制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应用于各属地,以及可以获得多少收入,而不考虑不列颠与各属地是否统一,那么这种理论是恰当的。说得难听点,它也只是一种乌托邦而已,但也不致没有用处。

英国的税收一共有土地税、印花税、各种关税及各种国产税四个主要部门。

就缴纳土地税的能力来说,爱尔兰和不列颠差不多,美洲和西印度殖民地则更强。没有负担什一税或救贫税的地主,比负担了这两税的地主更有能力缴纳土地税。相对于每镑征收五先令的土地税,在什一税以实物缴纳的情况下,地主的地租受损更严重。在大多数情况下,什一税一般要么是土地真实地租的四分之一以上,要么是偿还农业资本及其合理利润后的剩余部分。在不列颠和爱尔兰,除去所有俗人保管的财产,教会的全部什一税总额将超过六七百万镑。也就是说,如果不列颠或爱尔兰没有什一税,那么地主就能够多提供六七百万镑的土地税,且他们的负担也会减轻不少。与此相对,美洲没有什一税,因此地主缴纳土地税的能力自然很高。然而,美洲和西印度的土地一般都不出租给农民,所以那里没有地租簿作为征税依据。不过,在威廉和玛丽四年,不列颠的土地税也不是根据地租簿来定的,而是根据一种非常不正确的估价来定的。

所以,美洲按这种估价方法征税也是可行的。要不然就要按照米兰公国和奥地利、普鲁土和沙廷尼亚等国领地那样,正确丈量土地、评价后再征税。

在各属地推行印花税基本上是没有困难的。在诉讼程序和动产、不动产移转合同形式差不多的各地方,这种税可以进行相同的征收。

如果将关税法推广到爱尔兰和各殖民地,并同时扩大贸易自由的话,将对这两地产生最大的利益。因为这样的话,将会完全消除现在抑制爱尔兰贸易的各种束缚,以及取消美洲产物间列举与非列举的区别。并且,现在菲尼斯特尔海角以北的各地,将会和以南的各地一样,对一些美洲产物开放市场。关税统一之后,大英帝国各地之间的贸易将和现在的沿海贸易一样自由。帝国将对各属地的产物都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国内市场。当市场扩大时,爱尔兰和各殖民地因增加关税遭受的损失也能立即得到补偿。

在英国各税中,只有国产税需要加以修改才能适应各属地的特殊情况。爱尔兰和不列颠的生产和消费性质相同,因此该税无须经过修改即可适用。然而,美洲与西印度和不列颠的生产和消费性质极为不同。因此必须对此税进行修改才能应用到这些地方,就像以前对英格兰的苹果酒、啤酒征收国产税时,需要对该税进行修改一样。

美洲的啤酒是由蜜糖制成的,和英国的啤酒不太一样,它占据了当地人民普通饮料的大部分。和英国啤酒一样,美洲的啤酒的存放时间也不长,因此不能在大酿造厂制造储存以待出售。于是,每个家庭都自己酿造自己消费。并且,各私人的家庭,不用像麦酒店主和以贩卖为业的酿酒家那样,遭受收税人员的访问检查。即使政府为了公平,认为应当对啤酒征收赋税,它也只能对其制造原料和原料的制造厂所征税。如果商业情形不许对这种啤酒征收国产税,那么可以在原料进口到殖民地时征收一定的进口税。例如,对于进口到美洲的蜜糖,除了英国议会征收的每加仑一便士外,可以对用其他殖民地的船舶进口到马萨诸塞特湾的蜜糖,每霍格彻德征收八便士的州税;对由北部各殖民地进口到南卡罗林那的蜜糖,每加仑征收五便士的州税。如果觉得这种方法不方便的话,还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办法来解决。一是可以像英格兰那样,不征收麦芽税,各家庭按人数的多少缴纳一定的金额;二是像荷兰那样,各家庭按照成员的年龄和性别的区别,每年缴纳一些金额;三是像德柯尔提议的那样,按照英格兰所有消费品税的征收方法来征收(虽然这种方法对及时消费的东西不太适用,但在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的情况下,还是可以采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