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门叫作政治经济学的学科,被认为是政治家或立法者的学问,它提出了以下两个目标。一是直接为人民提供维持生计的充足收入;或是给人民创造条件,让人民自给自足。二是给国家提供能够使公务顺利进行的充足收入。总之,强国富民是其主要目的。
不同时代的不同国民,其富裕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就产生了重商和重农这两种关于强国富民的政治经济学论述。我将竭力对这两种论述进行详细、明了的说明。下面,我就从重商主义这个近世常说的理论开始阐述,以方便我国今日民众的理解。
重商主义的内在机制
由于货币具有双重作用,所以人们就普遍认为财富是由货币构成的。货币不但是价值尺度,还是进行交易活动的媒介。它在作交易媒介时,人们可以通过它很容易地取得自身所需的物品,这种便利性是其他任何商品都无可比拟的。所以,人们总认为赚取货币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在人们看来,只要有货币,就可以没有障碍地购买任何物品。当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时,可以用来估算各种商品的价值。如果一个人拥有很多货币,那他就是人们眼中的富人;而要是一个人只占有极少的货币,那他就是穷人;至于那些俭朴或是想发财的人,则会被人们看成财迷;而那些花钱不谨慎的奢侈者,则是人们眼中的淡泊金钱者。发财的另一种说法,就是拥有大量货币。总之,通俗地说,财富与货币几乎是同义词。
人们在看富足国家时,也往往和看富人一样,认为富足国家一定拥有大量货币。积蓄金银的做法,在任何国家都是致富的捷径。在发现美洲之后的一段时期内,西班牙人每到一个陌生海岸,所侦察的第一个情报都是问附近有没有发现金银,从而判断该地有无殖民乃至征服的价值。法兰西有一位国王,曾经特派了一位大使去拜见成吉思汗的一位王子。这位大使是个僧人,叫普勒诺·卡布奇诺,据他回忆说,鞑靼人经常问法兰西的牛羊多不多。鞑靼人问话的目的,和西班牙人的问话目的相同,是想知道对方是否富足到值得他们去征服。鞑靼是个牧畜民族,和其他牧畜民族一样,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货币有什么用途。他们进行交易的媒介和价值尺度,只有牲畜。所以,在他们眼里,牲畜就是财富,就像西班牙人认为金银就是财富一样。不过,在这两种看法中,接近真理的看法也许是鞑靼人的看法。
货币与其他各种流动资产的区别,洛克先生曾经论述过。洛克先生认为,其他各种流动资产很容易被消耗,所以固定在它们身上的财富是不太可靠的。
就拿一个国家来说,即使它今年拥有大量的流动资产,并且没有资产输出,只是大肆挥霍,也可能会造成明年的流动资产的短缺。货币则相反,它就像朋友一样可靠。虽然货币会在不同的人之间流转,但只要它没有流到国外,那它就不容易被消费掉。因此,洛克先生认为,货币的坚固性和可靠性,比其他流动资产都强;也正因为如此,一国增加其政治、经济的大目标,就应该是增加货币的数量。
还有一些人认为,只要一国脱离了全世界,那么无论其国内有多少货币在流通,都是无关紧要的。他们认为,用货币购买的消费品,可以再拿去换货币,只是换得的货币量多少会与之前花费的货币量不同而已;至于该国的实际富裕程度,则完全由消费品的多少来决定。但是,那些与外国有联系的国家,特别是一些有时不得不因对外战争而在远地维持海陆军的国家,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这些国家认为,只有送出货币,才能维持远地的海陆军。但是,要想送出货币,那么其国内先得有大量货币才行。所以,这类国家在和平时期,都尽力积蓄金银,以便在万一发生对外战争的情况下应急。
由于人们普遍认为金银是财富的同义词,所以欧洲各国都想尽了一切办法,以研究出能够积蓄国内金银的方法。不过,这些努力都没有取得多大的成效。出产金银这类金属的主要矿山,是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两国的金银市场,主要在欧洲。有一段时间,这两国为了禁止金银的输出,曾经制定了严厉的刑罚,甚至大幅提高了关税。这类禁止金银输出的方法,也曾被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采用过。我们曾在苏格兰古代的一些议会法案里,意外地发现了用重刑禁止金银外输的法律条文。古代的法兰西和英格兰,也曾经实施过同类政策。
如果这种禁令出现在商业国,就会给许多商人带来不便。因为,金银是他们从外国购买货物最方便的媒介,它们比其他任何商品都更适合用在对外贸易中。另外,用货币把这些货物输入本国或其他国家,也是最便利的。进行对外贸易的商人们,认为这种禁令妨害了他们,所以对这种禁令持反对态度。
第一,在商人们看来,虽然购买外国货物需要输出金银,但国内的金银量未必会因此而减少,反而有可能增加。因为,国内根本消费不了那么多剩余生产物,如果把它们运输到国外进行销售,反而可以得到高额利润。这么一来,商人就可以带回更多的金银。托马斯·孟曾经比较过这种国外贸易与农业耕作的区别,他是这么说的:“如果我们只看到农夫在播种时节播撒了许多优质谷物,那么我们一定会认为他是个狂徒;但是,等到收获时节,我们就会认为他这么做不但有价值,而且能够得到很大的收获。农夫播撒种子并努力耕作的目的,就是收获。”
第二,商人们认为,这种禁令根本阻止不了金银的输出。原因是,金银不但价值大,而且体积非常小,走私起来相当容易。在商人们看来,防止金银输出的唯一方法,就是适当地控制贸易差额。当一国的输出大于输入时,差额部分就由外国以金银偿还,这么一来,国内的金银量就会增加。而当一国的输出小于输入时,差额部分就由本国以金银支付,这样,国内的金银量就减少了。所以,如果随意禁止输出金银,那么不但不能有效地防止金银的输出,反而有可能遭受增加金银输出的危险,或是加大金银输出的费用。因此,这种禁令不但会使汇兑不利于存在贸易逆差的国家,还会增大外汇购买者的风险。因为,售卖外汇的银行不仅要承担运送货币必须承担的风险和运费,还要承担由违反禁止金银输出的法律所带来的意外风险,而所有费用的总和,最终都要由外汇购买者来承担。当汇兑给一国造成不便时,贸易差额也会不利于该国。
当一国处于贸易逆差的困境时,该国的货币价值也必定会远远低于贸易顺差国。例如,如果英、荷两国的汇兑有百分之五都对英国不利,那么两国在进行汇兑时,一百零五盎司英币,就只能换得价值荷币一百盎司的汇票,而换不到相等数量的汇票。既然一百零五盎司的英币只能换到一百盎司荷币,那么它所能购买的荷兰货物,自然也只等于一百盎司荷币所购买的量。反过来也一样,即一百盎司荷币所能购买的英国货物,只等于一百零五盎司英币所购买的量。总之,由于出现了这种汇兑差额,所以即便是同样的货物,在由英国售给荷兰时,价格就相对低廉,换回的荷兰货币也相对较少;而由荷兰售给英国时,价格则相对较高,换回的英国货币也相对较多。因此,贸易差额极不利于英国,英国要弥补这些差额,必须向荷兰输出更大数量的金银。
上述商人们的理论,一部分有道理,另外一部分纯属强词夺理。其中,认为贸易上的金银输出对国家有利,以及认为禁令不能阻止金银的有利输出,都是对的;而认为保持或增加本国的金银量,比保持或增加其他有用商品更需要政府关心,则是强词夺理的。在这些商人看来,除金银之外的其他商品的供应量,可以通过自由贸易得到适当的调节,无须政府投入与关心金银等同的注意力。
这些商人还说,高价汇兑必然会给贸易差额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甚至使金银大量输出。这种说法,明显也是强辩。这种高价汇兑,的确给欠外国债务的商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为他们在购买外汇时,付给银行的价格也要随着这一高汇兑而抬高。但是,即使银行会因为要承担违背禁令的风险而索取额外费用,国内货币也未必会因此而流入他国。这类费用一般只有在走私时才须支付的,而且它会留在国内,而不会在所需汇出的数目之外再增加任何费用。高价汇兑,同时还会使商人为了努力平衡输出和输入,尽量缩小自己的支付额;并通过提高进口货物价格的手段,产生类似课税的作用,从而减少进口货物的消费量。因此,高价汇兑并不会增大贸易逆差,反而会减小贸易逆差,最终减少金银的输出量。
不过,听取了商人们的上述理论的人,却相信它们是对的。陈述那些议论的人,是商人这类被认为是了解贸易的人,他们向国会、王公、贵族和乡绅们陈述他们的心得,因为听者认为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些问题。无论是贵族还是乡绅,都从经验中知道了国外贸易可以增加国民财富,但他们却不知道国外贸易是如何增加国民财富的。
商人则刚好相反,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国外贸易中得到财富的。
他们有义务清楚地知道这个问题。至于了解国外贸易是如何增加国民财富的,并不是他们的义务。他们只有在请求政府改订国外贸易法案时,才会考虑这个问题,因为这时,他们必须陈述现行法律对国外贸易的不利影响,并描述改订法律后国外贸易能够带来的有利结果。他们对有权决定要不要改订法律的裁判官说,即使存在这种法律,国外贸易也照样可以从外国带回货币;但是,如果废止或改订这种法律,国外贸易从外国带回的货币就会更多。这个说法,令裁判官十分满意,于是,这种议论的预期目的最终就达成了。
法兰西和英格兰,只限制本国铸币的输出,不限制外国铸币和金银块的输出。而荷兰和其他一些地区,甚至连本国铸币的自由流动也不加以限制。政府不再将其注意力都放在禁止金银输出上,而是更加注重对贸易差额的监控,并视贸易差额为引起国内金银量增减的唯一因素。如果说禁止金银输出是一种毫无结果的监督,那么监控贸易差额,也同样是一种毫无结果的监督,而且后者的复杂度和困难度都超过了前者。托马斯·孟所写的《英国从对外贸易中获得的财富》,如今成了所有商业国政治、经济的根本准则。
而国内贸易,尤其是那些能够以同量资本提供最大收入,并为本国人提供最大就业机会的国内贸易,却被人们看作了国外贸易的辅助贸易。原因是,人们认为国内贸易只能使货币在国内流通,因此,国内贸易只有在能够对国外贸易造成间接影响的情况下,才能增减一国的财富。
当一国没有葡萄园却又需要葡萄酒时,就得从外国输入葡萄酒;同样地,没有矿山的国家如果需要金银,无疑也要从外国输入金银。政府好像没有必要在某一物品上集中注意力,同时又偏离另一物品。只要一国需要葡萄酒,而它又有购买这些葡萄酒的资财,那么它的需求最终会得到满足;同样地,只要一国有购买金银的资本,它就可以购买到金银。金银和其他所有商品,都须花费一定的费用才能购买到。由于金银是其他所有商品的价值尺度,所以其他商品的价格也就是金银的价格。无须政府的额外关心,自由贸易就会按照人们的需要,给人们提供葡萄酒,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此外,自由贸易还会按照人们的购买力和使用程度,提供相应数量的金银,从而使商品流通或其他用途可以顺利地实现。这一点,我们同样有把握相信。
生产某种物品并使其上市,需要支付地租、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一国由人类劳动购入或生产的商品量,自然会按照其有效需求得到自行调节。也就是说,人们对商品的需要总量,会根据该商品生产并上市所需的地租、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进行自我调节。这种根据有效需求来进行的自我调节,最容易对金银起作用,而且所起的作用也是最准确的。原因是,金银不但价值大,而且体积小,最容易从价廉或有效需求过多的甲地,运输到价高或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乙地。比如,如果英格兰对黄金的有效需求不能完全得到满足,那么这一需求就需要通过输入金银来得到满足。这时,可以用一艘客货两用的定期邮轮,从里斯本或其他黄金销售地购买五十吨黄金,再把它们运回国内,铸成五百多万几尼的货币。但是,如果是运输同等价值的谷物,那么即使按照五几尼能换一吨谷物来计算,也需要一艘载重为一百万吨的船舶才能运完这些谷物;即使是用载重一千吨的船舶来运输,也需要一千艘船舶才能运完;就算用上英格兰全部的海军船,也运不完这么多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