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5年9月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之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就有关农村政策作出某些调整,就有些政策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在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后期,从9月23日起,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农村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纪登奎、吴德主持,中央主管农业的负责人和南方12个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共17人参加,专门讨论农村政策问题。这个座谈会开了一个月,到10月21日结束。
总的看来,在1975年的整顿中,农村政策的调整包含“放宽”与“稳定”两个方面,属于放宽政策、促进发展的,主要有鼓励社员养猪、发展养猪业,支持发展社队企业等;属于稳定政策的,主要有农村人民公社的所有制问题、粮食收购价格问题等。农村政策的放宽和稳定,带来了农业的增产,农村的发展,农民和全国人民生活的改善。
一、大力发展养猪业
由于片面强调集体养猪、限制农民家庭养猪等政策的偏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造成生猪生产下降,猪肉供应紧张。1974年全国只收购肉猪9843.4万头,比1973年减少352.5万头。城市采取定量供应的办法,许多城市人均肉食定量只有1斤。干部群众吃不到肉,营养不足,颇多怨言。如东北三省,想尽了办法,在一段时间里,每人每月只发肉票三两。于是民间戏称领导人为“×三两”。四川素称“天府之国”,吃肉也成了问题。
邓小平敏锐地看到,问题出在指导思想和政策上面。1975年7月,邓小平同四川省委第一书记刘兴元谈话,要四川省委研究农业政策,包括养猪政策。邓小平对刘兴元说:四川要树立“农业第一”的思想,四川没有肉吃,没有菜吃,要去很远的地方去拉菜,就不能安定。邓小平指出,根据国家计委6月份统计,四川农业增产比例在全国倒数第一,农民分配水平全国倒数第二,农业机械化水平全国倒数第三,1974年全四川省人均农业产值全国倒数第二。邓小平要求四川管农业的班子要加强,要研究农业方面的政策,包括养猪政策,政策不能随便改,改了群众就不信任,四川要在几年内把农业搞上去。
1975年8月20日至9月7日,国务院召开生猪生产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19个省、市、自治区和部分重点工矿城市的负责人。座谈会重申“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讨论修改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业的通知(草稿)》,制定了发展养猪业的规划。
1975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业的通知》。这个通知的主要精神是对养猪业的政策作出调整,改变限制社员养猪的办法,纠正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做资本主义倾向去批判的错误做法,对社员养猪采取“鼓励”的方针和“奖励”的办法。《通知》指出: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是毛主席批准的现阶段发展养猪业的正确方针,不能改变。最近一个时期,生猪存栏除了一些地方持续上升外,也有的地方徘徊不前,个别的省还有所下降。社员饲养公母猪,应当允许。只能用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的办法提高集体养猪的比例,决不能用限制社员养猪的办法来提高这个比例。不能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做资本主义倾向去批判。鼓励社员养猪的政策和奖励办法不要随意变动。
这个《通知》下达以后,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社员养猪得到一定的发展。1975年底生猪存栏上升到2.8亿头,比1974年底的2.6亿头增加了2000万头,增长7.7%。四川省1975年生猪年底存栏数也比1974年增长了2.4%。
二、支持发展社队企业
在中央召开农村工作座谈会期间,毛泽东于9月27日对支持发展社队企业的三份材料写了批语:
小平同志:
请考虑,此三件(两封信及一篇报道)可否印发在京各中央同志。
毛泽东
九月二十七日
毛泽东批给邓小平的三件材料是:
1.1975年9月5日,浙江省永康县银行干部周长庚给毛泽东、中共中央的信。
周长庚9月4日熬了一个通宵,写成此信,5日即寄出。信的落款为:“浙江省部分财政银行干部,执笔人:永康县人民银行千部周长庚。”意谓这是集体意见,个人只是执笔而已。万一有什么麻烦,有个保护自己的退路。随信附上《华国锋同志给湖南省委的一封信》和记者姬业成写的调查报告《河南省巩县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周长庚信中说:目前我省广大农村的社(队)办企业,如烂漫的山花,冲破种种阻力,到处开放。由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有关规定未作修改,中央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主管社队企业,致使省内一些党政领导同志对这一新生事物态度暧昧,不敢大胆支持和领导,社队企业处境困难。一些地方的社(队)办企业自流发展,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走了弯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社办企业搞得好,省、地、县有的领导部门就千方百计要把它们转变体制,收归他们自己所辖的企业范围,并说“社办企业转大集体专业社、厂,大集体专业社、厂转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工厂,是社会主义大方向”,如不转变体制就不分配原材料,不安排产品销路。这种说法和做法受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贫下中农的坚决反对。最近中央即将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我们恳请党中央对这些方面作些新的指示,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条战线,学习、推广一些先进省、市的典型经验。
2.华国锋1974年12月28日给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的一封信。
华国锋当时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这封信是他看到了湖南省社队企业局写的《社队企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积极发展社队企业,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两个调查材料后写给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的。周长庚把这封信的抄件附在他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信里。
华国锋在信中说:目前社队企业取得了可喜成绩,显示了强大生命力,对于巩固发展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消灭三大差别,都有重大意义。它代表了人民公社的伟大希望和前途。但有一些同志对此却瞧不起,以种种理由妄图取消或砍掉社队企业。我们劝这些同志要坚决丢掉错误思想,热情支持这一新鲜事物,加强领导,全面规划。这样社队企业就会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向前发展。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会展现在我们面前。
3.《河南日报》1974年12月15日以《光明灿烂的希望》为题发表的“河南省巩县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
这篇调查报告总结回郭镇公社的实践经验,认为社队工业有四个巨大作用:(1)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2)改进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快了实现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的速度;(3)进一步发挥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公社利用自己的经济力量扶持穷队发展生产,帮助受灾队进行生产自救,使一些较穷的生产队能够较快地赶上较富的生产队;(4)人民公社三级经济关系的新变化,对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篇调查报告指出:“他们的实践说明,公社必须办工业,公社能够办工业。”
邓小平按照毛泽东的批示,将两封信和一篇报道一起,作为中共中央农村工作座谈会(9月23日至10月21日)的文件印发。参加座谈会的部门和地方负责人都支持发展社队工业。
在座谈会期间,10月11日,《人民日报》头版通栏转载了《光明灿烂的希望》一文,转载时在原标题上加了“伟大的”三字,成为《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同时配发署名郭大江的评论《满腔热情地办好社队企业》。
10月16日,《人民日报》以《希望就在这里——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讨论发展社队企业、壮大集体经济的问题》为题发表“记者述评”。肯定社队企业“这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新事物,为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指出:“哪里的社队企业发展得快、办得好,哪里就有力量扶助穷队发展生产,就能加快穷队逐步赶上富队的进程,使富队继续前进,从而使整个集体经济欣欣向荣,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社队企业代表着“伟大的希望和前途,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它,办好它”。社队企业的发展展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远大前景,“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就在这里”。
10月出版的《红旗》杂志第10期也发表了《大有希望的新生事物——江苏省无锡县发展社队工业的调查报告》。用典型事实说明社队工业“对于发展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造小生产的习惯势力有着很大的作用”。此文发表以后,当月,就有21个省市、中央4个部门共243个单位6000多人前往江苏省无锡县参观、学习。
社队企业(即后来的“乡镇企业”),这个中国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富有中国特色的新形式,1975年九十月间,在毛泽东、邓小平的明确肯定和积极支持下,得到蓬勃发展。到1976年,全国社队企业发展到111.5万个,社队工业总产值达到243.5亿元。1975年后社队工业的发展,为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稳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政策
1975年8月24日,陈永贵(原大寨大队党支部书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主管农业)在学习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指示后,于1975年8月24日向党中央和毛主席报送了对农村工作的几点建议。主要内容是:1.关于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问题。从昔阳的情况看,在人民公社化后的一段时间内,实行小队核算是完全对的。经过几年生产的发展,小队核算就不适应了。近两年,我跑过的地方,许多搞得好的大队,大多是大队核算。我同不少县以下的同志们讨论过,他们也认为,农业要大干快上,要缩小队与队之间的差别,实行大队核算势在必行。2.关于人民公社的劳动管理问题。大寨实行的办法叫“标准工分,自报公议”。实行这种评工制度,政治就挂帅了。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沿用的还是定额包工、死分活评,弱点一是搞工分挂帅,二是没有对资产阶级法权实行必要的限制,扩大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3.关于用什么办法照顾穷队的问题。我觉得,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采用国家出钱提高分值的办法,一定要坚持政治挂帅,从加速发展穷队的生产着手。4.关于盖社员住宅问题。集体盖比单户盖好。这是防止扩大社员之间差别和两极分化的一个重要措施。5.关于社员欠集体的粮食问题。我觉得,在一定的条件下,免了比欠着好,这样能大大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陈永贵的建议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关于基本核算单位要不要升级的问题,即:继续实行生产队(即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还是实行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在所有制问题上,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是毛泽东在1961年接受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经验教训,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又经过中央工作会议多次讨论,在《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中确定下来的。是比较适合中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一项大政策。目前要不要加以改变?毛泽东采取审慎的态度。他在9月3日对陈永贵的建议写了一段批语:
小平同志:
此件请阅。请考虑一下,此件是否可以印发政治局同志,并在政治局讨论一次。
毛泽东
1975.9.3
9月23日至10月2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农村工作座谈会,讨论的主要问题就是陈永贵8月14日提出的建议。
在农村工作座谈会上,只有个别人赞成陈永贵的意见,主张从现在开始就分期分批地把核算单位从生产小队过渡到生产大队。谭启龙(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等大多数与会同志不同意这样做。有的同志指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毛主席讲过至少三十年不变,已经深入人心。如果向大队核算过渡这件事一股风吹下去,对群众生产、分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的同志认为,现在最好不要一下大量地改变核算单位,这样容易引起波动,也巩固不下来。说是要分期分批,但实际上人们怕会被说成右倾,一哄而起,不可能分期分批。即使分期分批,搞上几年,没有实行大队核算的生产队也会观望,积累也不会搞了,农田基本建设也不搞了,吃光分光。此事只能搞试点,宁可把准备时间拖长一些。座谈会于10月8日写出《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讨论意见(送审稿)》,上报毛泽东。关于所有制问题,在提出“从现在起,可以考虑大体上在今后五年或者稍长一点时间内,基本上过渡到大队核算”的同时,对完成过渡的实施方案,列出了座谈会上的不同意见:“用三年或者稍长一点时间,集中做好准备,使条件更加成熟,并认真总结已有大队核算单位的经验,然后在一两年内分期分批完成。”报告反映的座谈会上这种意见,是在当时条件下用拖延来进行抵制的一种办法。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了比较清醒的头脑,他考虑了不同意见,没有批发这个文件。虽然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仍然有一些地方搞向大队核算过渡,但终究没有形成规模和势头。这就稳定了农村经济政策,避免了“左”的干扰可能带来的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破坏。
四、稳定粮食收购价格
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八军政治部干事白云涛于1975年5月22日给毛泽东写信,建议变更粮食收购价格,区别不同的生产条件,采取不同的收购价格。
白云涛在信中说,目前国家在对集体所有制征购同种类粮谷时,没有完全考虑到自然条件和劳动生产率等等不同的情况,一律按同一价格收购,这是属于形式上的平等而实际上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它是造成我国农业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我设想,国家目前实行的同一征购价格,能否加以变更,即实行按自然条件好与差的情况和劳动生产率高低程度,采取不同种类的征购价格,条件好的适当低些,条件差的适当高些。调整价格后,一方面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缩小农村社、队之间的差别和工农、城乡之间的差别,加速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步伐。同时,还可以从经济上限制小生产者的产生和发展。
毛泽东虽然从思想、理论上指明对资产阶级法权、对小生产要加以限制,但是在政策上、行动上比较谨慎。他吸取了过去“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平二调”错误的教训,认识到粮食价格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和试点以后再说。毛泽东在5月25日写了以下批语:
此件印发中央各同志研究。
此事办起来甚复杂,应在几个公社试点。富队可能不高兴。富队里也有贫户,贫队里也有富户。看看结果如何再说。
请先念主持办理。
毛泽东
1975.5.25
李先念根据毛泽东的批示精神,即组织国务院调查组到山西、河北等地调查。9月份又听取调查组的汇报,并召开几次座谈会讨论研究。在9月召开的农村工作座谈会上,毛泽东5月25日的批语和白云涛5月22日的来信也作为会议文件印发。经过调查研究、座谈讨论,国务院调查组向毛泽东并中共中央写出了报告。报告中说,白云涛同志建议的区别穷队与富队实行两种收购价格,实际上不可行。因为富队拼命生产但价格低,穷队生产未搞好反而价格高,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政治上造成农民之间的对立。而且形成穷队与富队的原因,不完全是由于自然条件不同,与人们的主观努力也有很大关系。生产条件是可以改变的,如果对不同生产队生产的农产品实行两种价格,实际上是“鞭打快牛”,在具体工作上也难以操作,因为商品可以在队与队之间流动,国家的收购站是难以区别对待的。
1975年整顿中采取的放宽和稳定的农村政策,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和促进的作用。1975年夏季,河南、安徽等省遭特大洪水,但全国农业还是取得了丰收。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4.6%;粮食产量达到28452万吨,比上年增长3.4%,创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亩产上《纲要》的省市达到9个(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天津、江苏、湖南、辽宁、山东),历史上多灾低产的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等省区及工业比较集中的辽宁,继河北、山东、河南之后,也实现了粮食基本自给。这些巨大成绩的取得,同1975年放宽和稳定农村政策是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