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聆听大师丛书(套装共7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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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西洋哲学史大纲(5)

四、个体与共相的关系。我们若承认有一个“美”的共相,还须问什么东西使我们承认这物或那物是美的。例如说“这朵玫瑰花‘很美’”,我们为什么说它美呢?若说是“因为这花有那种胭脂色”,何以北京城的许多中年妇人把脸染成那种颜色,不但不美,反更丑了!换句话说,“什么东西使这花美呢?”苏格拉底简单回答道,美的有美相,所以是美的,大的有大相,所以是大的;小的有小相,所以是小的。

这话还不大明白,他又说,“如果美相之外还有别物可称为美的,那物所以为美,只因为他分得绝对美相的一体。这个道理可推到一切种种”。又说“除了分得美相的一体,此外别无他法可使一物美的。”这种学说叫做“分得说”(Theory of partticipation)。“分得”就是孟子所说的“具体而识”,可惜“具体”二字被日本人用来译西文的“Concrete”了,我只好改译作“分得”。苏格拉底的分得说,是说个体事物分有绝对美相的一体,方才可称作“美的”;分有绝对善相的一体,方才可称作“善的”;分有绝对大相的一体,方才可称为“大的”。换过来说,因为美相的一体存在那物里面,所以我们觉得他是“美的”;若没有那一部分的美的存在,那物就不美了。

总而言之,这学说的大旨是个体的事物所以能美,是因为他“分得”绝对美相的一部分,是因为绝对美相有一部分“存在”他里面。

但是,那共相总不能完全存在个体事物里面,那美人,美花,美的风景,只分到“美”的一部分,大家都想到绝对的美,但终不能得到那地步。虽然如此,那绝对的“美”并不是别有一种独立的实在。柏拉图的《共和篇》里面苏格拉底说:

……正,不正,善,恶,和别的种种共相,每个本只是一个;但是因为他和事事物物或和别的共相,交通并会,到处呈现,所以每个共相竟好像成了无数共相。

可见苏格拉底不说这些共相在物界之外另有一个意界象的存在,他也不肯承认一切物事离了分得共相的一体,还能有什么意义。

大概当时苏格拉底不满意于那些“哲人”的知识论。如普洛泰戈拉的主观主义,如高尔吉亚的完全怀疑主义(说详本篇第二、第三章),都趋于破坏一方面。苏格拉底要想从建设一方面下手,又觉得那些宇宙论的哲学家也还是支离破碎,没有一个满意的根本主张。因此他自己寻思出一个根本的方法,从“识别”的方面下手。识别的作用都用“辞”(Prapositions)表示。辞有“名”有“实”,实是个体,名是共相,例如说“这是甜的”,“这”是个体,“甜的”是共相。共相的甜味即在“这个”之中,“这个”因有甜性的一部分,所以能甜。普洛泰戈拉说,因为我觉得他甜,所以说他甜。高尔吉亚更进一步,说本没有什么可叫做甜。苏格拉底说不然,这个所以能甜,并非因为我的感觉如此,都只为这个里面含有绝对甜性的一体。我们尝着这个甜物,回想想那个甜的共相,所以有“这是甜的”的知识。一切事物的意义都只是个体与共相交互的关系。自从苏格拉底提出这个问题,西洋哲学的根本性质从此大定。后来二千多年的哲学史总逃不出这个“个体与共相”的问题。

以上所说苏格拉底的学说,有许多话平常都算作他的弟子柏拉图的学说,例如共相说,分得说,回想说,皆是。但我觉得伯内特所说很有道理,故依着他把这些学说都归还苏格拉底。他们两人重要的分别在于柏拉图把他的“意象”都看作有独立存在的,所以分出一个物界和一个意象界来;苏格拉底当时并不曾立这个分别,他只要人知这个体事物和共相的关系,就够了。

五、人生哲学。读哲学史的人大概都知道苏格拉底最着名的学说,“知识即是道德”;智即是善,愚即是恶。这种学说其实不是他一个人独有的。前5世纪的希腊人大概都把这种话当作公认的常识。那时的“哲人”到处教人做良好的公民。若“善”不是“智”,如何可教?柏拉图的《普洛泰戈拉篇》里面写普洛泰戈拉极力主张道德是可教的。苏格拉底和他辩说道德是不可教的。他既说“智即是善”,何以又说善不可教呢?原来苏格拉底虽然也主张“知识即是道德”,却和那些“哲人”有一个根本不同之处。那些哲人说的“善”是这个善,那个善。他们所教的善只是“善于做什么”的善,—— 是一种技术,例如我们说某人“善于说话”,又“善于交朋友”,又“善于辩争”。普洛泰戈拉一班人所教的只是这种善。苏格拉底以为这种善不是真正的善;这种善全靠习惯,是不可教的;就是教了,也没有好处,因为教得这样教不得那样,还是不行。

苏格拉底说“善”有两种:一种是哲学的善,一种是群众的“善”。哲学的善全靠知识;群众的善全靠习惯。只有前一种是可教的;那后一种既不是知识,自然不可教了。他所说“道德即是知识,知识即是道德”,乃是指这种“哲学的善”说的。这种善乃是绝对的真善,一切善都因为分得这个真善的一体,所以能称为善。世间善事,千头万绪,种类甚多,都不过是这个真善的一方面。例如他说智慧、谨慎、精诚、公正、勇敢五德,虽有五名,其实只是一物。那一物便是真善。知得这个真善,便是知识,便是道德自身,有了这种知识,决不会做恶事。所以说,“没有人是有意做恶事的;没有人是有意作他自己所认为恶事的,明知什么是恶,却偏要去做,这是和人的天性相反的”。为什么呢?因为“真知识是极高贵的东西,有能力可以约束人类。一个人只须真正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他自然永不会被外物所动摇,自然不肯去做真知识不许他做的事。”

这是苏格拉底知行合一说。要晓得他所说的“知”是有能力可以约束人类的“真知识”。王阳明说的“知而不行,只是未知”,也是说知而不行的知识原不是真知识。苏格拉底一生的教育事业,到处教人不要以不知为知,只是要人求这个有能力可以约束人类的真知识。他在法庭上替自己辩护时,曾说,不曾省察过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不曾省察过的生活便是一切糊涂颠倒醉生梦死的生活。那种生活不是人过的,所以他一生责人责己,宁可犯众人埋怨,宁可为真理送了生命,都只为他不要人过那种不曾省察过的生活。

〔参考书〕

Burnet’s Greek Philosophy,pp.151-199.

Plato’s phaedo,Meno,Protagoras.

参看Windelband,Zeller,Thilly 各家哲学史,看他们所说与此章同异之处。

(第六章)德谟克利特

一、元子论。古希腊的多元哲学,自从阿那克萨哥拉和恩培多克勒之后,产出了一种元子论(Atomism)。元子论的始祖留基勃,是米利都人,曾受过巴门尼德一派人的影响。他的时代已不可考了,大概和阿那克萨哥拉及恩培多克勒两人同时,巴门尼德认为有只是一体,其间并没有真空(无)。故一切“动”与“多”都非实有。元子论只是不承认这话。留基勃说空是有的,实也是有的,那空便是真空,那实便是元子。元子是一种不可分析不可间断的真实。那无穷无极的空间里面有无数的元子,大小不等,形式不一。那大的元子,动作不如小元子的便利。所以元子流动上下的速率不相等。后来那些大的元子渐渐归到中心,那些小的元子被挤到外面,就成了一种绕轴旋转的运动。后来形状相同的元子各各并成一块,遂渐渐变成火、气、土、水,四大根,这便是宇宙万物的缘起。

留基勃的着作,都不曾传下来。他的大弟子德谟克利特把这种学说发挥得更详细,我们如今竟难把他们师弟两人的学说分别出来,所以只好统统解为元子论了。

二、德谟克利特的着作,虽然极多,不幸也多散失了,只有许多残篇断句留传下来。他的时代,我们也不能确定。大概和苏格拉底同时,他是阿布德拉的人,和当时的大“哲人”普洛泰戈拉是同乡。他又是留基勃的弟子。从前的人往往把德谟克利特的时代算得太早了,所以把他当作苏格拉底以前的人。近人才把他排在这“人事时代”,因为他虽然主张元子论,那不过是承受师说,并不是他自己独有的学说;他本人的重要,据他的遗着看来,只在知识论与人生观,正与那些哲人和苏格拉底等同一趋向。

三、论知识。德谟克利特的同乡前辈普洛泰戈拉曾说人的知识全是主观的感觉,“谁见物以为如此,就是如此”。苏格拉底不承认这话,故提出一个心知与感觉的区别,以为感觉,但可知个体事物,须有心知始能知事物的共相;知得共相才是真知识。德谟克利特也不承认那种主观的知识论。他说物体的德性可分两种:一种如物的形状、大小、坚柔、密度之类,名为真德;一种如颜色、声音、气味之类,名为似德。似德属于感觉,故因人而不同。真德属于心知,乃是绝对的知识,不随感觉变易。

他说感觉是一种“影像”(Eidcoha),从外物发出,触动人的五官,更由五官达于心官,故五官所感觉不过是物体的影像,并非物体本身。他是一个元子论家,故说物体也是元子组成的,物的影像也是一团微细的元子,那知物的心也是一团最精微最活动的“火性元子”。他说五官的感觉最详细。视官所见的影像分子经过空气的障碍,故看不分明。若没有空气拦住,便连“天上爬的蚂蚁,也可看见了”。听官的声音也是一阵小分子,从发音物经过空气达于耳鼓。此外如嗅官、味官、触官也都是分子,与官能接 触的作用。

他说:“我们习惯了,以为有甜有苦,有冷有热,有一切颜色。其实只有元子与空间。感觉的知识是靠不住的。”他说,“五官所得,实在不是真知,不过是随物体的位置组成而变易的。”真理不是这样可知道的,“真理还在底下一层。”

他说:“知识有两种:一种是亲生的知识,一种是野种的知识。色、声、香、味、触,都是野种的知识。亲生的知识和这些大不相同。”如此说来,普洛泰戈拉一班人所说的知识,全都属于野种的一部。

那亲生的知识又是怎样呢?上文说过,他说物德有真德似德两种。知得真德,便是真知。但他的元子论总去不了,所以他说物体发出一种最精微的影像,表示物体的分子的构造,这种影像不由五官,直接触动那些火性元子(心官),这种触动便是心知,便是“亲生的知识”。

四、人生哲学。德谟克利特的人生哲学用苦乐两事作起点。人生的幸福(eudaimonia;英文happiness)在于有乐无苦。但他说的快乐却不是情欲的纵恣,也不是世间的富贵。他说:“幸福不在牲畜之多,也不在金多;幸福乃在人心里。”俗人所谓快乐,不能长久,往往乐极悲生,究竟不是真幸福。真幸福在于适意,在于真知识发生的愉快,在于中和之道。“人能选择心灵的快乐,可谓得天乐;那些选择身体的快乐,只可算得人乐了。”

〔参考书〕

Burnet 前举书,pp.19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