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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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突破与创新:大趋势下的“蝶变”过程(2)

——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宏观调控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加强自身改革,大力推进本系统改革。

——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进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体制。

——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都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发挥法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政府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引导、教育、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专家表示,大部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就是要逐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使得政府公共服务能够更及时有效。同时,简化政府的管理服务手段,比如说审批制度改革等。还有就是要理清权力清单,防止权力腐败。

其中,最困难的就是如何理清政府的权力界限,明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限。理清权力清单非常重要,也是大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要下放权力,尽量把权力下放到能够承担起政府责任的下一级部门;另一个就是权力转移,权力向社会部门转移,真正实现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

打造亲民务实、透明公正及廉洁高效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大部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如果能顺利推进并取得效果,把“大部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真正使政府转变职能,不仅将大幅提高政府运转效率,而且还将有效激发民企和小微企业的经济活力,在未来数十年中推动中国经济稳步前行,再创辉煌。

2.中国需要新一轮土改

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说:“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正政也。”土地革命、土地改革几乎贯穿了中国的整个20世纪,矫正、引导、领航中国历史的方向。

30多年前,石破天惊一般,安徽省小岗村村民严金昌在曾经推动了中国农村重大变革的“分田到户”的秘密协议上摁下神圣的手印。

2006年,严金昌又摁了另一份“手印”——他和十几户农民一起,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把自家的两亩土地出租给一家上海养殖公司,发展规模养殖,年终参与分红。

对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来说,当年小岗村村民摁手印时的壮举已经再难复制,相比起国企改革的巨额资产流转跌宕起伏的悲喜剧,农村那一亩三分田上的规划文章,却是在平缓地、不紧不慢地书写着。

和严金昌一样把土地租出去的农民,有的像严金昌一样接受了这家上海公司的返聘,成为企业员工,每人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工资。严金昌十分知足。

这位30年前领头实行分田到户、自主生产的老农现在成了土地集中流转、发展合作经济的积极倡导者和受益者。小岗村耕地面积大约2000亩,其中60%目前出租流转被集中起来用于发展蘑菇、花卉、葡萄规模种植及家禽养殖等。

这种集中利用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新型合作经济给当地农民带来了不小的实惠。同样的探索在中国的土地上进行,土地流转这个词儿开始与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

——据估算,“新土改”这着妙棋,有望盘活价值20万亿的农村宅基地市场。

学者李昌平认为,只要扩大农民的地权,也是可以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农民也是可以富裕起来的。

李昌平认为:“地权有两个最核心的东西,第一是土地的级差地租,比如说我用土地来种稻子,一亩地搞三五百块钱就不错了,如果用一亩地挖池塘养鱼,可能就有三五千块钱,如果用土地搞商业,一年就可能搞十万、二十万了,也就是说土地有不同的用途,获得的级差地租是不一样的。谁占有这个土地的级差地租谁就有了地权,谁不占有这个土地的级差地租,谁就没有地权。地权的第二个指标就是土地资本化收益,谁可以把土地作为一个资本,在银行里抵押贷款,建造楼房出租,谁就有地权。谁不拥有土地资本化收益,谁就没有地权。……只要扩大农民的地权,哪怕是一点点,农民的生活就会有很大的改善。”

但是,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售卖。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商品房用地价格不断攀升,而农民的征地补偿款提升速度远远没有获得相应的增长。

2008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文件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在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应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规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但承包林地、荒地的经营权可以用于抵押。

国土资源部领导也强调,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原则,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绝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作为率先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扩大内需举措的区域,广东在数年前,就决定实施促进广东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其中一条就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集约经营效益。继续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加非农收入”。

2005年,广东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农民手中的农村集体土地,将以与国有土地同样的身份——同地、同价、同权,进入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据悉,这是国内第一份对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入市具有实操性的文件。

“土地流转”中的一个关键细节——给农民发土地产权使用证,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在广东省个别地方做了试点。

通过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进行确权,是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本的新模式。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转让土地,也可以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

2012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破晓之音再次传来。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召开了一场小范围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问题”专家座谈会。与会专家较普遍的建议是,今后集体土地征收应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同时尽快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2012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再次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一始于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标,由此步入落实执行的“倒计时”阶段。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已定,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推进落实。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众意见研究部主任冯楚军看来,鼓励农民以地入股、推进农地资本化、增加农民土地一级开发增值收益,以及配套财税体制改革、改变地方财政依赖大规模征地的发展模式,将是今后土地管理改革的重点“攻坚”目标。

在更早时——2012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领导首次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北京、上海已获批准。他表示,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并报部批准后,可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这里所说的试点城市,主要指北京和上海。

据了解,出于缓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供地压力,落实城乡一体化规划、保障农民就业增收等多方面的考量,北京市在2011年初已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试点申请,要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并在北京市海淀区唐家岭地区展开试点。

目前,北京市对试点工作较为谨慎,仅在海淀区唐家岭地区开展了一处试点。相比之下,上海则进展较为迅猛,全市各个区县都已开始布置,并就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做了总体和单项的试点规划,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有专家认为,未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可能会是两大方向。一是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具体途径是以土地资本化或者股份化的方式,村集体成立土地股份公司,以土地入股与政府合资成立土地开发公司,农民按比例获得土地开发的增值收益。这种方式与目前的政策法律没有冲突,会受到农民欢迎,技术操作性强。二是同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让地方财政不再大比例依赖征地。提高城镇用地单位的占地成本,既降低城市房价,又能提高城市用地的集约化程度。

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看来,未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最需要推动的,就是城中村和城郊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无疑,这将有利于打击房地产炒作。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将打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处于一种完全无价格衡量的“虚拟财产”状况。把地权还给农民,确立了农民是农地真正的主人的地位,是所有解决农村、农地问题的起点,也是农村其他制度设计与演变的起点。

其他国家的历史也证明,只有城市化、工业化才能从根本上使土地增值。例如,在工业化加速发展的1870-1915年的35年间,美国的真实土地价格翻了3倍,澳大利亚的地价翻了5倍,不只是城市附近的地价在涨,非城市郊区的土地也跟着水涨船高。中国今天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情况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有相当多的类似,中国的土地也在快速升值,中国正走在城市化、工业化的道路上。

新型城镇化中央在2008年已经开始讨论了。中央提出要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具体到土地制度上,就是要打破现行的城乡分割土地制度,承认农民的土地财产,允许农民利用土地财产,自主参与到城市化进程中去。

有专家提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要进行根本的改革。可以征地,但是得解决征地范围和征地价格,价格要根据市场的行情来征收。征地从整个法律、法规上都需要做修改,内容包括只有城市公共利益需要的土地才可以对农村土地、农业土地上进行征收;私人企业应该通过市场经济的原则去进行交换或者说购买。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条件,也需要国家的规划;对可以列为“公益性项目”范畴做出准确的法规性的界定;土地制度改革还是要明确产权明细,在农村要把产权明晰起来。

集体建设用地一旦进入市场,经济更活了,税源增多了,进一步开征土地财产税,原来的发展方式就彻底转变了。只有把保护农民利益作为长远考虑的首位,在土地宏观调控上,在市场化条件下,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保障效率最高、收益最大化,将土地的财税和土地改革很好地结合起来,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不仅可以使农民在依靠集体土地主宰自己未来的道路上受益,而且对打破当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制度,也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征地制度改革内容首次写进中共党代会报告。

3.科技与文化成为国家发展的新双翼

从九天揽月到潜入深海,从超级计算到基因育种……新世纪以来,中国凭借自主创新在众多高科技领域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的科技发展造就了一个个震撼世界的奇迹。

2007年10月24日,长征火箭搭载着中国首颗月球探测卫星——嫦娥一号呼啸而起,飞向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