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验与选择:与周边国家领土争端事件进入高发期和危险期
亲仁善邻,国之宝也。
怀着睦邻友好之心,绝无贪婪觊觎之意,从高举“反霸”旗帜,到“永不称霸”和“和平崛起”,中国人压根对“霸权”二字就没有好感,中国从没有欺负人的想法,也不大愿意卷入一些无谓的纷争之中。可是,在强加而来的“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背景下的一番折冲樽俎之后,近年来中国这个东方大国却陷入了与几个“中小邻居”之间的复杂纠缠,美国的高调介入又给中国带来了新的应对和处理难度。
时至今日,在历史主权依据、国际法、实际控制权和美国涉入的多重交集中,中国南海争端和中国东海钓鱼岛等问题在相对平静之后的集中爆发,持续发酵,已经成为中国意欲急迫解决而无法轻松解决的胶着问题。
中国陆地边界长达2.28万公里,与中国陆地相邻的国家有14个。中国东邻朝鲜,北邻蒙古,东北邻俄罗斯,西北邻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西部及西南部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接壤,南与缅甸、老挝、越南相连。东部及东南部同韩国、日本、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隔海相望。
在这些国家中,有的与中国没有领土争端,有的曾经有过但已经得到较好的解决,有的虽有小的争端但暂无凸显之虞。只有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少数几个国家,在与中国发生领土争端的过程中,不仅频频制造事端,无理挑衅,而且还意图将争端扩大化、国际化,将水越搅越浑。在这些争端中,最活跃也最危险的,首当其冲要数中日钓鱼岛领土争端。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距中国台湾基隆港92海里,距中国大陆和日本冲绳约200海里,附近水深100至150米,与冲绳群岛之间隔有一条2000多米深的海沟。
钓鱼岛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组成,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钓鱼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中国台湾本岛的面积。
自古以来,钓鱼岛一直是中国渔民的主要渔场和避风港。每年渔季,由中国台湾省的基隆、宜兰等地和福建省前往作业的渔船有三千多艘。
自明朝初年起,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明朝以后中国许多历史文献对这些岛屿都有记载。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
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
1895年4月,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这以后在日本才有了“尖阁群岛”之说。而在此之前,日本的地图一直是用中国的名称标定钓鱼岛列岛。
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一并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目前这些大小岛屿实际由日本控制。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针对日本霸道的行径,中国大陆及台湾当局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均声张主权。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登岛或试图登岛以具体行动宣示主权,称为“保钓运动”。搁置争议一直是中日双方最高层针对中日钓鱼岛问题的冷处理方式。
2012年是钓鱼岛的“多事之秋”。9月11日,日本政府与所谓的钓鱼岛“岛主”悍然签署“购岛合同”。日本政府的这一举动引发了中国民众声势浩大的游行抗议活动。同日,中国政府就宣布钓鱼岛及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并不断派遣海监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宣誓主权。随后,日本商品和服务贸易在华遭受打击,中日贸易遭遇寒流。
围绕着钓鱼岛领土争端,中日双方展开了外交与行动上的较量。船队的出动,军演的实施,使争端进入准军事的白热化阶段。日本右翼分子的煽动,助推了日本民众不理智的情绪,将日本政府绑架在了进退两难的危险境地。钓鱼岛问题的危险还在于,如此持续下去,不仅会大大重创日本本就因“核泄漏危机”而雪上加霜、低迷的经济,而且还可能导致日本“军国主义”思想的死灰复燃,已经有右翼分子在叫嚣改自卫队为“国防军”,发展核武器,挑战国际容忍底线。
中国国防部国际传播局官员孟彦和周勇在2012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文告诫日本称:“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一个国家对局势的误判,只会对本国民众带来灾难,对地区和平带来破坏。作为一个深受战败影响的国家,日本对战争的灾难后果应该是刻骨铭心的。不言战求和平本应是其秉持的选择和承诺,但日本却反其道而行之,叫嚣战争,准备战争,挑衅战争,这只会加剧地区局势紧张。”
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以外,中日之间还存有东海油气田之争。
中日东海油气田之争源于中日专属经济区界线的划分之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岸国可以从海岸基线开始计算,把200海里以内的海域作为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内的所有资源归沿岸国拥有。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宽度不到400海里,日本主张以两国海岸基准线的中间线来确定专属经济区的界线,即所谓的“日中中间线”。但日方提出的中间线主张没有依据,中方一直没有承认。而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日之间的专属经济区界线划分应该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中方考虑到存在争议,为了维护两国关系,一直没有在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资源开采活动。对于东海划界问题上的争议,中方一贯主张双方应该通过谈判加以解决,多次强调,“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解决东海问题的唯一正确选择。
中菲、中越在南沙群岛领土争端问题,是中日钓鱼岛领土争端之外最不容忽视的领土争端问题。
南沙群岛主权历代以来都属于中国,并一直为中国渔民所使用,一些大的岛上都有中国渔民建起的庙宇和打出的水井等。1933年法国的入侵才开始引起主权争议。中国(包括台湾当局)与越南两方均声称拥有该群岛完整的主权,马来西亚、菲律宾则宣称拥有部分岛屿的主权,并且派军队进占相关岛礁,文莱与印度尼西亚则是宣称拥有此区海域的主权,进而间接包含了南沙群岛部分区域。
从1975年越南统一到1991年中越关系正常化,越南在南海共占领26个岛礁。即便是在中越关系正常化之后,越南又于1993和1998年分别占领了人骏滩、金盾暗沙、奥南暗沙三个岛礁。自此,越南在南海共占领29个岛礁。为了巩固对南海诸岛的非法侵占,越南除了在所占据的岛礁上驻扎了指挥部设在南威岛、人数为2000人的军队,建造各种军事设施外,还在一些较大的岛礁上,兴建了起降场、雷达站、气象站、卫星电视天线、灯塔等设施,以宣示其所谓主权。
2009年5月,越南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单独提交了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声称有3260公里长的海岸线并对中国的西沙和南沙群岛享有主权。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北京表示,越南提交的所谓“外大陆架划界案”,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非法的、无效的。
越南政府2011年5月27日表示,“三艘中国巡逻艇在南海骚扰一艘越南探油船,不但破坏探油船上的设备,还警告它侵犯了中国海域。”另外,越南要求中方“自我克制,不要一再做出侵犯越南主权的行为,并要求赔偿越南探油船的损失”。对此,英国《金融时报》评论称,南海地区或将面临新的“冲突”。
2012年6月21日,中国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同一天,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对此,中方要求越方立即停止并纠正一切错误做法,不做任何危害中越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的事情。
众所周知,北纬12°以南至北纬3°25′之间的中国断续国界线及其自然连线范围内的海域及岛礁,均属中国的南沙海域主权范围。然而,如今的北纬8°,却因为越南炮艇的非法驱逐,中国渔民丧失了在自己国家海域作业的权力。
因此,秉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的中国,不得不再次被迫应对越南的“剑拔弩张”。此前1974年、1979年、1988年,中越三次军事冲突,均以中国胜利、越南惨败告终。
有媒体援引越南海军内部人士的话称,一个以潜艇为核心的作战预案正在秘密制订中,目标直指中国海南岛。作战预案第一步,捣乱南海;作战预案第二步,集群作战;作战预案第三步,兴建基地。有媒体披露越南海军正在兴建未来6艘潜艇的驻扎地,此地就是芽庄。其部署的潜艇可潜行到中国海南岛周边海域实施武装巡航。
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认为,越南“封锁海南岛”的设想完全是空谈。该杂志指出,中国潜艇部队在海南岛建造了大型潜艇基地,不仅有俄制“基洛”级潜艇,数量不明的核潜艇,还有数量充足的弹药和后勤保障,增强了对整个南海的控制力,而且在“基洛”级潜艇的使用上,中国海军已经非常熟练了,反观越南在数量、操作、保养和补给上与中国军方都存在较大的差距,真正作战能力有限。
中越南海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南海诸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二是权益海域的划分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核心。南海问题只是中越关系中的一个部分。但是,是否能正确处理南海问题,防止局势升级,几乎成了影响今后中越关系如何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与中国在南海有领土争议的,还有菲律宾。迄今为止,菲律宾已经占据了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1978年还将南沙群岛北部作为一个特别单独市,并将其命名为卡拉延市,而马来西亚、文莱等国也占据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却未见编入行政序列的文字。
菲律宾还将黄岩岛划入其领土范围,引发中菲领土矛盾。
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英美条约》等明确规定了菲领土界限西限以东经118度为界,黄岩岛在此范围之外。
1935年菲宪法、1947年美菲一般关系条约、1952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1961年6月17日菲关于领海基线第3046号法令和1968年菲关于领海基线的修正令等都先后重申了三个条约的法律效力,再次明文确定了菲领土范围,菲领海基点和基线均未包括黄岩岛。1981年、1984年菲出版的地图也都将黄岩岛标绘在菲律宾领土界限之外。
菲律宾在1997年以前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利用提出过任何异议,并且还多次表示黄岩岛在菲领土范围之外。
20世纪50年代初,驻菲苏比克湾的美国军队无视中国主权,擅自将黄岩岛开辟成为靶场;1977年10月、1978年6月,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科研队还登上岛进行考察活动。
1980年后,菲律宾政府将黄岩岛划在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但由于当时黄岩岛由驻菲美军实际控制,菲律宾并未提出主权要求。从1997年开始,菲方多次出动军舰和军用飞机在黄岩岛及其附近海域对民间组织的无线电探险活动进行跟踪、监视和干扰。4月30日,菲律宾两位众议员公然搭乘海军舰艇登上黄岩岛,他们在岛上竖旗立碑,并对中方人员进行拦堵和恫吓。
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专属经济区的法规颁布实施后,菲律宾政府以黄岩岛位于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为理由,宣称对黄岩岛拥有海洋管辖权,后来又改为对黄岩岛拥有主权。
1997年4月30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组织的中美日无线电探险队登上黄岩岛进行无线电探险活动期间菲律宾多次出动军舰和军用飞机对此进行跟踪、监视和干扰。
此后,变本加厉的菲律宾海军随意在黄岩岛拘捕中国渔船,拘留中国渔民,炮轰枪击,撞我渔船,赶我渔民,以“非法入境”、“非法捕捞”等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渔民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与此同时,菲律宾还和美国联合在黄岩岛附近举行飞机和战舰的实战演习,在新版地图中将黄岩岛,连同整个南沙群岛列入版图,甚至将“南沙群岛是菲律宾领土”列为修宪的内容,试图以法律的形式进行领土扩张。
2009年1月28日,菲律宾参议院三读(即最后一读)通过“制定菲律宾领海基线的法案”,该法案将中国所有的两处岛屿划为菲律宾所属岛屿。
2009年3月10日菲律宾总统阿罗约不顾中国的反对,正式签署“领海基线法”,将中国的南沙部分岛礁和黄岩岛划入菲律宾领土。中国驻菲大使馆翌日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和严正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