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季羡林谈写作(典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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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没有身边琐事就没有真正好的散文

我从小好舞笔弄墨,到现在已经五十多年了,虽然我从来没有敢妄想成为什么文学家,可是积习难除,一遇机缘,就想拿起笔来写点什么,积之既久,数量已相当可观。我曾经出过三本集子:《朗润集》、《天竺心影》、《季羡林选集》(香港),也没能把我所写的这一方面的文章全部收进去。现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建议我把所有这方面的东西收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子。我对于这一件事不能说一点热情都没有,这样说是虚伪的;但是我的热情也不太高:有人建议收集,就收集吧。这就是这一部集子产生的来源。

集子里的东西全部属于散文一类。我对于这一种文体确实有所偏爱。

我在《朗润集·自序》里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仍然保留原来的意见。中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散文国家,历史长,人才多,数量大,成就高,这是任何国家都无法相比的。之所以有这种情况,可能与中国的语言有关。中国汉语有其特别优越之处。表现手段最简短,而包含的内容最丰富。

用现在的名词来说就是,使用的劳动量最小,而传递的信息量最大。此外,在声调方面,在遣词造句方面,也有一些特点,最宜于抒情、叙事。有时候可能有点朦胧,但是朦胧也自有朦胧之美。“诗无达诂”,写抒情的东西,说得太透,反而会产生浅显之感。

我为什么只写散文呢?我有点说不清楚。记得在中学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给我起过一个绰号,叫做“诗人”。我当时恐怕也写过诗,但是写得并不多,当然也不好。为什么竟成为“诗人”了呢?给我起这个绰号的那一些小伙伴几乎都已作古,现在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了。其中可能包含着一个隐而不彰的信息:我一向喜欢抒情的文字。念《古文观止》一类的书的时候,真正打动了我的心的是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李密的《陈情表》、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欧阳修的《泷冈阡表》、苏轼的《前赤壁赋》和《后赤壁赋》、归有光的《项脊轩记》等一类的文字,简直是百读不厌,至今还都能背诵。我还有一个偏见,我认为,散文应该以抒情为主,叙事也必须含有抒情的成分,至于议论文,当然也不可缺,却非散文正宗了。

在这里,我想谈一谈所谓“身边琐事”这个问题。如果我的理解不错的话,在新中国成立前,反对写身边琐事的口号是一些进步的文艺工作者提出来的。我觉得,当时这样提是完全正确的。在激烈的斗争中,一切涣散军心、瓦解士气的文章都是不能允许的。那时候确实有一些人想利用写身边琐事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消灭人们的斗志。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对写身边琐事是无可非议的、顺理成章的。

但是,我并不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义正辞严、疾言厉色地来反对写身边琐事。到了今天,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已经够多的了,我们对身边琐事应该加以细致分析了。在“四人帮”肆虐时期,甚至在那个时期以前的一段时间内,文坛上出现了一批假、大、空的文学作品,凭空捏造,很少有事实依据,根据什么“三突出”的“学说”,一个劲儿地突出、突出,突得一塌糊涂。这样做,当然谈不到什么真实的感情。有的作品也曾流行一时,然而,曾几何时,有谁还愿意读这样的作品呢?大家都承认,文学艺术的精髓在于真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如果内容不真实,用多么多的篇幅,写多么大的事件,什么国家大事、世界大事、宇宙大事,辞藻再华丽,气派再宏大,也无济于事,也是不能感人的。文学作品到了这个地步,简直是一出悲剧。我们千万不能再走这一条路了。

回头再看身边琐事。古今中外都有不少的文章写的确实是一些身边琐事,绝不是国家大事,无关大局。但是,作者的感情真挚、朴素,语言也不故意扭捏做作,因而能感动读者,甚至能让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的读者在内心深处起着共鸣。这样写身边琐事的文章能不给以很高的评价吗?我上面列举的那许多篇古文,哪一篇写的不是身边琐事呢?连近代人写的为广大读者所喜爱的一些文章,比如鲁迅的抒情散文,朱自清的《背影》、《荷塘月色》等名篇,写的难道都是国家大事吗?我甚至想说,没有身边琐事,就没有真正好的散文。所谓身边琐事,范围极广。从我上面举出的几篇古代名作来看,亲属之情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亲属和朋友的生离死别,最容易使人们的感情激动。此外,人们也随时随地都能遇到一些美好的、悲哀的、能拨动人们心弦的事物,值得一写。自然景色的描绘,在古今中外的散文中也占有很大的比例。读了这样的文章,我们的感情最容易触动,我们不禁就会想到,我们自己对待亲属和朋友有一种什么感情,我们对一切善良的人、一切美好的事物是一种什么态度。至于写景的文章,如果写的是祖国之景,自然会启发我们热爱祖国;如果写的是自然界的风光,也会启发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这样的文章能净化我们的感情,陶冶我们的性灵,小中有大,小中见大,平凡之中见真理,琐细之中见精神,这样的身边琐事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大大地去写吗?

今天,时代变了,我们的视野也应当随之而扩大,我们的感情不应当囿于像过去那样的小圈子里,我们应当写工厂,应当写农村,应当写革新,应当写进步。但是无论如何也离不开个人的感受,我们的灵魂往往从一些琐事触动起。国家大事当然也可以写,但是必须感情真挚。那一套假、大、空的东西,我们再也不能要了。

这就是我了解的身边琐事。收在这一个集子里面的文章写的几乎都是这样的身边琐事。我的文笔可能是拙劣的,我的技巧可能是低下的。但是,我扪心自问,我的感情是真实的,我的态度是严肃的;这一点绝不含糊。我写东西有一条金科玉律:凡是没有真正使我感动的事物,我绝不下笔去写。

这也就是我写散文不多的原因。我绝不敢说,这些都是好文章。我也绝不说,这些都是垃圾。如果我真认为是垃圾的话,当然应当投入垃圾箱中,拿出来灾祸梨枣,岂非存心害人?那是虚伪的谦虚,也为我所不取。

我的意思无非是说,我自己觉得这些东西对别人也许还有一点好处,其中一点,可能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朗润集·自序》中已经谈过了,那就是,我想把新中国成立前后写的散文统统搜集在这一个集子里,让读者看到我在这一个巨大的分界线两旁所写的东西情调很不一样,从而默思不一样的原因而从中得到启发。可惜我这个美好的愿望格于编辑,未能实现。但是,我并没有死心,现在终于实现了。对我自己来说,这是一件非常可喜的事情。可喜之处何在呢?就在于,它说明了,像我们这些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不管是“高级”的,还是其他级的,思想都必须改造,而且能够改造。这一点,我认为是非常有意义的。今天,人们很少再谈思想改造,好像一谈就是“极左”。但是我个人认为,思想改造还是必要的。客观世界飞速进行,新事物层出不穷,我们的思想如果不改造,怎么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呢?这是我的经验之谈,不是空口白话。我相信,细心的读者会从这一本集子里体察出我的思想改造的痕迹。他们会看出我在《朗润集·自序》里写的那一种情况:新中国成立前看不到祖国和人民的前途,也看不到个人的前途,写东西调子低沉,情绪幽凄。新中国成立后则逐渐充满了乐观精神,写东西调子比较响。这种细微的思想感情方面的转变是非常有意义的。它至少能证明,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确实有其优越之处,确实是值得我们热爱的。

它能让一个人的思想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甚至像南北极那样的变化。现在有那么一些人觉得社会主义不行了,优越性看不出来了,这个了,那个了。我个人的例子就证明这些说法不对头。这也可以说是我的现身说法吧!

细心的读者大概还可以从书中看到一种情况:新中国成立前写的文章中很有一些不习见的词儿,这是我自己创造出来的。在这一方面,我那时颇有一点初生犊子不怕虎的气概。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写的文章中,特别是在最近几年的文章中,几乎没有什么新词儿了。事实上,我现在胆子越来越小,经常翻查词典;往往是心中想出一个词儿,如果稍有怀疑,则以词典为据;词典中没有的,绝不写进文章,简直有点战战兢兢的意味了。这是一个好现象呢,还是一个坏现象?我说不清楚。我不敢赞成现在有一些人那种生造新词儿的办法,这些词儿看上去非常别扭。但是,在几千年汉语发展的历史上,如果一个新词儿也不敢造,那么汉语如何发展呢?如何进步呢?可是话又说了回来,如果每一个人都任意生造,语言岂不成了无政府主义的东西?语言岂不要大混乱吗?我现在还不知道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眼前姑且把我新中国成立前的文章中那一些比较陌生的词儿一股脑儿都保留下来,让读者加以评判。

我在上面拉拉杂杂地写了一大篇,我把自己现在所想到的和盘托了出来。所有这一些想法,不管别人看上去会觉得多么离奇,甚至多么幼稚,但是,我自己却认为都是有道理的,否则我也不会写了出来。不过,我也绝不强迫读者一定要认为是有道理的。

回顾五十多年的创作过程,看到自己笔下产生出来的这些所谓文章今天能够收集起来,心里不能不感到一点快慰。就算是雪泥鸿爪吧,这总是留下的一点痕迹。过去的50年,是世事多变的50年。我们的民族,还有我自己,都是既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这种情况在集子中约略有所反映。现在我们的国家终于拨云雾而见青天,我自己也过了古稀之年。我还没有制订去见马克思的计划。今后,我积习难除,如果真有所感——我强调的是一个“真”字——我还将继续写下去的。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管目前还有多少困难,总的趋向是向上的,是走向繁荣富强的。我但愿能用自己这一支拙劣的笔鼓吹升平,与大家共同欣赏社会主义建设的钧天大乐。

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