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在通过手机上网了解信息的同时,一些不应该被传播的****色情内容也通过这条无遮拦的通道直达我们的孩子。”面对手机****更甚于网络的隐蔽性,陕西省政协委员杨维平忧心忡忡地表示,“我身边亲戚朋友的孩子,虽然还在上小学,但是几乎都在使用手机,如果不卡住手机黄毒的传播渠道,对于这些身心还在发育的孩子们来讲,那影响会是灾难性的。”所以我们应该考虑从立法的角度考虑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
近来,全国在进行手机扫黄的同时,有人竟然提出“我们应该考虑从立法的角度考虑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猛一看这个办法倒是管用,也很彻底,但一细想就觉得问题不少。众所周知,多少年前社会对网吧的狠打猛攻,甚至于有个县的********下令,一夜之间关掉了全县所有的网吧,引来好多人,特别是学生家长的一片喝彩,但最终还是堰旗息鼓,只是相关部门加强了对网吧的管理而已,并没有关掉天下所有的网吧!况且手机作为现代科技的产物,给大家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家长为孩子配备手机一方面是为了和孩子联系方便,这和大人使用手机一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孩子的安全考虑,家长可以及时掌握孩子的位置和其他情况,好让家长放心。更何况好多手机已经具有学习机的作用,如果说因手机上网而影响少年儿童的话,那么一方面我们可以和管理网吧一样,管理好手机网站就可以了,为什么要以牺牲广大少年儿童使用手机的利益为代价呢?管理好手机网站是政府的责任,不能以简单地牺牲公民的利益为代价,作为管理不够的牺牲品。另一方面,不让少年儿童用手机上网也很好办,国家制定相关标准,企业生产专门供少年儿童使用的手机,也就是用技术手段就可以防止少年儿童上网,家长只要给孩子配备这种专用电话就行了。这样一来“政协委员建议立法禁止12岁以下孩子用手机”的话题不是显得有点荒唐吗?!这样简单的问题还要禁止,还要立法,难道立法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希望这些所谓的学者专家不要老拿立法说事,少拿立法吓唬人……
记于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