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张茉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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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中产阶级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基础

近些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导致收入两级化趋势的不断加剧及社会发展不平衡性的增强,全球中产阶级规模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萎缩趋势,特别是随着西方中产阶层深陷债务与危机之中,许多经济学家都将中国等新兴市场的中产阶层视做全球安全与繁荣新时代的潜在基础,然而对于现实中的中国中产阶级而言,走出增长困境才是迈向希望的第一步。

一、中间塌陷:中国社会尚未形成庞大的中产阶层

正如中产阶级是美国梦的代名词一样,“中产”也正成为中国近十年的时代热词。在全球范围内,中产是一个尚没有确切定义的名词,通常依他们的收入、教育、专业,以及职场影响力、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来界定,因此中产不仅在于财富多少,更在于价值创造。

在2000年之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已经出现了中产阶层崛起的趋势。2001年的全国调查表明中产阶层的规模已经达到15%左右。而在2000年之后,中产阶层崛起的速度在加快。根据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GSS)的综合分析,如果按照中国中产收入标准为11800~177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79945~119918元/年)的标准,中国中产阶层的规模比例为23%左右,尽管如此,我国仍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是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为何没有形成庞大的中产阶级呢?

首先,在整体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背景下,很难形成一个中等收入群体快速增长的趋势。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近十年我国贫富分化日趋严重: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升至0.496,2007年回落到0.48。目前,中国基尼系数为0.5左右,无疑已超过了国际上惯例的警戒线。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数据也同样验证了我国收入分配不断扩大的现状。根据数据显示,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1985年的2.9倍上升至2005年的9.2倍,而目前这一收入差已达到惊人的20倍之多,贫富分化扩大造成中国社会“两头大,中间小”的塌陷。

其次,与要素结构密切相关。中等收入群体则主要靠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源要素获得收入,但从我国的要素分配结构来看,物质资本挤占了劳动和人力资本。一是生产率的提升得益于资本生产率的提升而非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因此初次分配中资本占比自然增加;二是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中西部地区尚处于工业化初期,在这样一个工业化阶段,资本收入占比的提升是一个自然的必然的现象。这种稀缺导致了资本相对于劳动的强势,尽管以人均产出来计量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很快(得益于人力资本的提升),但资本相对于劳动处于强势地位,实际上挤占了劳动率提升应得的那部分收入。

另外,没有有效的社会保护网,就很难造就中产阶级的成长。比如,中产阶级在高房价的压迫下正在“无产阶级化”。一般而言,国际通行的居民住房开支,应占家庭收入的20%~30%,房价收入比(一套家庭平均居住面积的住房价格与一个家庭的年平均收入之比)则在3~6之间。当房价收入比高于10时,居民收入水平不足以负担高水平的房价。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报告称,2009年我国房价收入创历史新高,京、沪、深、杭四地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更是超过国际平均水平的4~5倍,极大透支了中产阶层积累财富的能力。中国的中产阶级非但没有成为社会的中坚层,反而成为社会的夹心层。

二、培育壮大中产阶层是向“橄榄形”社会转型的首要议题

中国如何在下个三十年实现向橄榄形社会的转变可谓任重道远。

首先,要完善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完善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中产阶级壮大的前提条件。创造“国家创基业,企业创财富,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的大格局,保护私有财产有助于创造出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进而催生新的中产阶级。

其次,针对高房价扼杀中国中产阶级的现状,对住房制度和供给体系应进行彻底改革,要尽快启动住房市场“双轨制”,将投资性需求和奢侈性住房交由市场,而对真正出于消费性和自主性住房需求的交由政府,并根据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对土地供应和金融支持做出合理安排。同时,相应的土地政策、财税政策、保障政策、金融政策等加以明确地划分与定位,不能再重复过去那种应急式的短期急风暴雨的政策。

再次,必须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升中产阶级的发展潜力。在总体布局上,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含量和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的经济产业和生产服务领域;在要素投入上,注重通过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来促进经济增长;在具体安排上,加大教育制度、就业制度、户籍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构建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以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为低收入阶层提供有效的向上流动的机会,为人力资本可持续发展扫除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