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进中参学的菩萨,只有两位。一位是观世音,卷五一记他居光明山,“成就大悲法门,光明之行”,显现种种妙色化身或同类身,摄取众生,以令一切众生离诸杀害、贫穷等恐怖为教门,“灭除恐怖而为说法”。另一位名“正趣菩萨”,是从东方来诣观世音的,他讲的是“菩萨普门速行法门”。在普贤行的无数法门中,只用“大悲”一种法门去界定观世音的职能,是《华严经》对他的肯定,也是一种限定。
至于其他沙门,卷四六有海潮国“仙人”,在林中“服树皮,绕发草座”,讲“无坏幢智慧法门”。有名方便命者的“婆罗门”,讲“菩萨无尽法门”,提倡苦行,谓:“若能登此刀山、投火聚者,菩萨诸行皆悉清净”;“五热炙身时,放大光明,乃至普照阿鼻地狱,除灭苦痛……见斯光者,命终生天”。善财童子由此而“于婆罗门所发起真实善知识心”。卷四九记一名“随顺一切众生”的外道,说“至一切处行法门”:“安住至一切处菩萨之行,成就普观三昧法门,无依无作神足”,以平等般若光明观察分别一切诸趣,以种种方便饶益一切众生,或教世间种种技艺,或以“四摄”摄取众生。这些沙门,本是传统佛教的宿敌,现在也成了学习的对象,因为在他们身上,同样体现有《华严》精神。
3 天神与精灵
万物有神是《华严》的重要思想。卷五七记参与“胜日光如来道场”集会的就有“一切天龙八部鬼神,乃至无量净居诸天,地神、风神、海神、火神、山神、树神,丛林、药草、城郭等神”。这类神灵,都有参与佛集会的资格,也都具有如来性,因此,他们不只因为自身具有特殊职能,而且也以深谙佛法成为学习的榜样。像作为诸佛之母的摩耶夫人,过去世就是“道场神”(地神的一种),所以地位同样不容小视。
在记载的诸神中,以“夜神”最多。夜神是对星宿的拟人化。卷五一记迦毗罗婆城夜天,于彼城上虚空中住,身上现一切星宿及其光明,成就“菩萨光明普照诸法,坏散众生愚痴法门”,于夜暗人静、鬼神盗贼游行、日月不见时,以种种方便,灭其恐怖,救护众生,免除诸难,断其迷惑,照除长夜昏冥。以此喻菩萨给众生以空智,而不坏众生性的特性。另有“甚深妙德离垢光明”夜神,成就“菩萨寂灭定乐精进法门”,光明照路,除灭暗冥,也是这个意思。
卷五二至卷五三等记,围绕如来有许多“夜天”,有的宣扬“普光喜幢法门”,以“戒香普熏一切众生”。有的获得“教化众生菩萨法门”,“显现菩萨教化一切世间法门境界”,于“众生愚暗中出生一切智光明”。有的成就“菩萨无量欢喜庄严法门”:当众生与父母兄弟欢娱燕集时,令与诸佛菩萨共会;与妻子欢会时,令具足大悲等观一切;若处王宫殿,令逮得贤圣快乐等等。有的夜天,主讲“甚深妙德自在音声法门”,于“一切世界为明净日”,以观察法界、随顺法界、摄取法界。有的夜天主讲“菩萨无量欢喜知足光明法门”,“以知足法,养智慧象”,安乐生死。有的愿以“勇光明守护众生”,讲“随应化觉悟众生长养善根法门”,大慈大悲,现无量色身,令众生得菩提。
其他无情物成神者的情况与夜神大同,卷五一记某城神“大天”,在城内大法堂上化身,讲“菩萨云网法门”,现示积聚诸金玉珠宝,及“一切娱乐具、五欲境界”,又复显现诸童女众,令其供养如来,教众生布施。摩揭陀国有道场“地神”,一万“地天”,成就“不可坏藏法门”,常护菩萨,入诸佛秘密教法,开发无量地下宝藏给善财童子。卷五八记一“林天”,讲“菩萨受生自在法门”,“菩萨生如来家,为世间灯”的因缘。“为世间灯”,即为世间作“眼目”,是菩萨世间行的一大理想。
在讲述这些天神时,大都要讲到他们获得天神果报的业因——主要是信仰佛教,践行佛教愿望,由此启发听读者,把他们当做榜样,归依佛教,尤其是《华严》阐释的佛教。
《入法界品》最后安排的善知识是三大菩萨:弥勒、文殊和普贤。其中弥勒是佛教理论的最高代表。据卷五八介绍,他居住在南方海涧国的大庄严藏园林中名严净藏的大楼观。善财童子有一大段话是对此住处的颂扬:此是诸佛菩萨善知识,是诸佛塔,是如来像,诸佛法宝住处……此是众圣,亦是父母,亦是福田;此是一切法界境界。由此思念诸法:
非常非断,非生非灭,非无因作。舍离有见,诸颠倒惑:谓从自在而生诸法,本有实性,次第而出,离我我所。深达缘起,入诸法界,见有为法,犹如镜像,离有无性,不生不灭,灭邪痴惑;了诸法空,悉无自在,超出诸相,入无相际……悉知一切从因缘生,如因印故而生印相,如电如梦、如响如幻,各随因有。一切诸法亦复如是,随业受报,以善方便润泽诸法。这段话中的前三句,相当于龙树《中论》开首偈颂的压缩;“舍离有见”所批评的,是说一切有部的基本观点;“深达缘起”之后讲的是缘起性空的般若观;“随业受报”即是不著“断见”的般若方便。据此而言,善财童子理解的弥勒思想,与龙树《中论》所述的般若要义相近。
但进一步发挥,就有了差异。弥勒住处还被认为是“知一切法无自性者,不虚妄取一切业者,了知一切心意识相者”的住处,尤为特别的是:以一劫为一切劫、以一切劫为一劫者,以一切刹为一刹、以一刹为一切刹、而亦不坏诸刹相者;以一法为一切法、以一切法为一法、而亦不坏诸法相者;以一众生为一切众生、以一切众生为一众生、而解众生无差别者;以一佛为一切佛、以一切佛为一佛、而解诸佛无有二者;以三世为一念、以一念为三世者;于一念中诣一切刹者,普照饶益一切众生者……依善知识不昧法者;住一切魔宫不乐欲者;入一切相而不舍一切智者……自身容受一切世界而不坏法性者……不离一切毛端处、而现一切世界、普为众生说正法者……住空三昧、灭无见者;住无相三昧、为化众生不舍相者;住无愿三昧、不舍菩萨一切愿者;一切烦恼业中得自在力、为教化故示现随顺烦恼业者……修大慈大悲、不随爱者……观四真谛、而不证诸果者……修八正道、而不永出生死难者;观阴炽燃、而不永灭于五阴者;离四魔道、而不永舍诸魔觉者……观真如相、而不证于实际法者;现学一切乘、而不舍离摩诃衍者。(《华严经》卷五八,下同)总之,“如此楼观,住一切功德者之所住处”。据此,弥勒的理论,包容了一切佛教体系,从般若到唯识,说一切有及二乘,最终统一于大乘不离生死、不舍众生的华严观上。因此,不妨把这段话看做华严家对当时佛教的总结:承认差别而圆融无碍。
弥勒接见善财,称赞其为“勇猛精进,专求实义”者,而后推荐他继续“往诣文殊师利,问诸法门智慧境界,普贤所行,彼当为汝分别演说”。于是文殊师利遥伸右手摩善财顶,表示对他的行为的认可,并说,若想了知“如是法性,如是理趣,如是所行,如是所住;若周遍知,若种种知,若尽原底,若渐趋入,若解说、若分别,若证知、若获得”(卷六,下同),决不能满足于一善根而不精进,于其已经成就阿僧祇法门之后,“复令得入普贤所行道场之内”。这样,普贤道场就成了《华严》所唱菩萨行的究竟处。
在善财的眼中,普贤道场名“金刚藏道场,于如来前处”;普贤于此道场“莲花藏师子之座,大众围绕”。“普贤菩萨一一毛孔放一切世界微尘等光明,普照一切虚空、法界等世界,除灭一切众生苦患”,具有灭除一切众生苦患的“神力”;普贤“一一毛孔出种种香云,普熏十方一切如来及诸眷属”,是以全身供养诸佛的楷模;普贤“出一切世界微尘等三世诸佛,充满虚空,无依众生为作归依”,三世诸佛悉是从普贤光明中兴现出来的;“普贤一一身分,一一肢节,一一毛孔,悉见三千大千世界”,自舍宅宫殿,到三界五道教化众生,“如是等事,皆悉显现”,普贤又成了映显世俗世界及菩萨教化的源泉。按经文解释,这一切现化,都是普贤“不可思议自在神力”的结果,而从《华严》的整体哲学看,这实是“如来性起”、“三界唯心”的对象化、外在化。善财由此悟得:“一切法界海大方便波罗蜜门,得知一切众生欲性智慧波罗蜜门,得普贤所行智慧波罗蜜门。”即观法性空而不舍方便:方便包括对众生欲、性等个性的认识;性空即是般若智慧。
此时普贤摩善财顶,并对他说:汝且观我清净法身,无量劫海行菩萨行之所成就……若有众生闻我名者,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复退转;若见若触,若迎送,若随行,若见光明,若见震动诸佛世界,乃至梦中见闻我者,亦复如是;若思念我者……亦复如是……若有众生闻我修净佛刹者,必得往生清净世界;若有众生见闻我身,必得生我清净身中。尔时善财“能自究竟普贤所行诸大愿海,不久当与一切佛等,一身充满一切世界”。普贤崇拜就这样产生了。善财的“入法界”则成了普贤崇拜的缩影。
在《入法界品》里,文殊是般若学的代表,是指路者;路是普贤行,普贤是佛愿的体现,参学善知识,则是普贤行的根本宗旨;最后见弥勒,弥勒是最高的佛教学者,是入法界思想的总结者。通过对善财童子形象的塑造,示范了该品独具特色的菩萨行。
二、 “入法界”的理论基础和深入世俗生活的价值观
所谓“入法界”,即是“悟”法界,认识法界;通过深入世界众生万物的现实生活把握法界。那么,什么是《华严》讲的法界呢?
关于“法界”这个概念,前已说过,通常是一指物种,一指佛因。《俱舍论》着重从这一概念的来源解释,故释为物种、万物的品类。《中边分别论》卷上则着重从佛法之因上作解,故曰:“圣法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圣法依此境生,此中因义是界义。”《华严》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使用“法界”这一概念的。在《夜摩天宫菩萨说偈品》中讲到佛身时说:此处无边际,广大如法界,一切无不至,湛然不变迁。说明“法界”的特征之一,是与“法身”同位,广大而无边际,恒常而不变,即具有遍在性与永恒性。同品解释“法性”说:譬如种种数,皆悉是数法;诸法亦如是,其性无别异。譬如数法十,增一至无量,皆悉是本数,智慧故差别。这说明“法界”的又一特征,是与“法性”同位的,为诸多差别事物中的抽象共性:不论哪个数,也不论数到哪个数,都隶属于“数”的概念。从“数”的共性来说,“数性”没有差别;它们的差别,是认识(智慧)造成的。由于“一至无量”的个别数都隶属于“数性”,“数性”就成了个别数的原因;能成为原因的“数性”,即可称为“数界”。《十无尽藏品》中有这样的问答:何等为无为法?所谓虚空、涅槃、数缘灭、非数缘灭,十二缘起及法界。唐译本把“十二缘起及法界”一语改译为“缘起法性住”,可见所谓“法界”,实质上就是“法性住”,亦即住于“缘起法”中的“性”——法性。
因此,所谓“法界”有四重规定:不变的永恒性,广大无际的遍在性,作相关事物的共性,为相关事物作因——这些事物中,即包括佛法和成佛的一切因素。
事物有多少,佛法就有多少,法界也就有多少。事物与佛法无限无尽,所以法界亦是广袤绵延、无穷无尽,可以作出种种分类排列。见诸《华严经》的就有“三世法界”、“诸佛法界”、“一切法界”、“无量法界”、“清净法界”、“妙法界”以及“法界无量”、“法界遍至”等,它们都是成就“圣法”,导至佛地的根本“因”。
《华严》的前分,卢舍那佛及其光明是“法界”的表征,佛的神力及其普照则是万物生长和菩萨得以成佛的主要原因。《华严》的中分,“法界”的主体转移到了三界本原的“心”和诸佛得以兴起的“如来性”。到了《华严》的后分,“法界”则分布到了世间一切有情和非情之物上。因此,对于卢舍那的认识,就是对法界的认识,对三界唯心和如来性起的认识,也是对法界的认识,但从《华严》看,唯有“入法界”才是对法界的完满把握。卢舍那及其光明,侧重说明的是法界的遍在性和永恒性;三界唯心和如来性起,侧重表达的是法界作为世间之因和成佛之因的基本功能;入法界则强调法界在个别事物中的存在,以及通过对个别事物去把握法界的特殊意义。
如果从近现代哲学的视角考察,大体可以说,法界相当于一切事物的共同属性,所谓一般、本质、抽象概念、普遍原理或法则;佛教自说一切有部开始,就把法界视为个别事物的成因、追求掌握的真理,《华严》继承了这一传统观念,但作了根本性修正:
第一,法界的实质不是“有”,而是“空”,因为只有空,才有作“业”的可能,由此与有部的思想体系区别开来。
第二,此“空”只有否定意义,即对“三界”世界和基于“一心”的“诸佛”世界的真实性的否定,但肯定它们是虚妄梦幻的存在,而不是黑格尔所谓的纯粹的“无”,这相当于般若中观学派的因缘性空、方便为有之说。
第三,梦幻虚妄的根源是“心”的颠倒,梦幻虚妄可以否定,“心”的存在不容怀疑,由此发展出唯识瑜伽行派,“唯识性”便成了“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