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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大乘佛教主要经典的若干考察(二)(15)

要之,认识不同的事物和事物的差别,以及认识各色人等在认识上的多样性,是此地菩萨的主要任务。为此,不但需要广泛深入的观察,而且需要良好的记忆。记忆的最佳方法是“陀罗尼”,即“总持”。牢固记住,不会忘却,名“得陀罗尼”:如是善知无碍智……得众义陀罗尼、众法陀罗尼、起智陀罗尼……如是等百万阿僧祇陀罗尼……能于无量佛所听法,闻已不忘;如所闻法,能以无量差别门为人演说。由此说法,就会“神通”无限:或以一音,欲令一切悉得解了,即得解乐;或以种种音声,欲令一切各得开解,即得开解;或以默然,但放光明,欲令一切各得开解,即得开解;或一切毛孔皆出法音,或三千大千世界所有色、无色物,皆出法音……周遍世界,欲令得解,即皆得解。这一切物事皆能说法,当然是将菩萨说法神异化的结果;它的实际意义,则是要求菩萨于世间万有中体验佛所说法,不离世间万有而为众生说法,凸现菩萨行不得脱离世间众生万有之义。这一点,在前述《入法界品》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第十地名“法云地”,这也是最后一地。此地由“知分别世界差别,深入众生难处,入诸如来行处”,逐步“趋向诸佛力、无畏、不共法,坚持不舍”,“得至‘一切智’位”,即“近佛位地”。换言之,“如来行处”就是把握“法界差别”,亦即“一切智”——“知一切法如幻如化”。此智亦名“空慧”,是近“佛位”的标志;由此“空慧所成光明,能照一切世界”。

于是经文描绘说:此菩萨坐大莲花上,“足”出光明照十方“阿鼻地狱”等,减众生苦恼;“膝”出光明照诸“畜生”;“脐”出光明照诸“饿鬼”,能灭除此类众生的苦恼;“胁”放光明照“人”,令“安隐快乐”;“手”放光照诸“天和阿修罗宫”;“肩”放光照“声闻乘”;“项”放光照“毗支佛乘”;“口”放光照“九地之前菩萨”;“白豪”放光照“得位菩萨”;“顶”上放光“照十方诸佛大会”,住于虚空,成光明网。菩萨于胸前出一大光,名“破魔贼”,照十方世界,示无量神力。尔时,十方诸佛出眉间白毫相光,名“益一切智”,入此菩萨顶。即当“一切十方诸佛光明入是菩萨顶时,名为‘得职’,名为入诸佛界,具佛十力,堕在佛数……受职时,诸佛以智水灌是菩萨顶,名灌顶法王……菩萨得是职已,住法云地”——以“光明灌顶”为标识,菩萨得住法云地,成十地菩萨,算是进入佛的境界,隶属于佛的范畴了。

菩萨光照所及,从凡俗之地狱、畜生、饿鬼、人、天、阿修罗,到佛家的声闻、毗支佛、菩萨和诸佛,凡十大类众生,同属“十方世界”,在菩萨智慧的普照之下,于他们之间交织成一个光明之网,互相联结,互相映现——这不妨看做是“华严世界”的现实基础。华严宗人,则将这十大类众生,称为“十法界”,作为打造“三千世间”的基础。智也是吃透《华严》精神的,他同样不把佛当做远离世间众生的超世间存在看待。

描述菩萨修习成佛全过程的经籍,以此处最为细致。其后还有一个简明的总结,为了省得一一解说,略录如下:是菩萨十地,因佛智故而有差别……住“欢喜地”,一切世间经书、技艺、文颂、咒术集在其中,无有穷尽……住“离垢地”,持戒、头陀、威仪、助法集在其中,无有穷尽……住于“明地”,集一切世间禅定、神通、解脱、三昧,问不可尽……住于“焰地”,集令众生入道因缘,种种问难,不可穷尽……住“难胜地”,集一切自在如意神通,说不可尽……住“现前地”,集深因缘法,说声闻果,不可穷尽……住“远行地”,集种种方便智慧,说毗支佛道,不可穷尽……住“不动地”,集一切菩萨自在道,说世间性,不可穷尽……住“善慧地”,集转众生行智,说世间相,不可穷尽……住“法云地”,集如来十力、四无所畏,说诸佛法,不可穷尽。

(又,此十地)同在佛智。因一切智故,有差别相……欢喜地中,渐生坚固愿;离垢地中,不与破戒共宿;明地中,舍诸假名;焰地中,于佛得一心不坏净心;难胜地中,生世间无量方便神通,起世间事;现前地中,观甚深因缘法;远行地中,以广大心,善观诸法;不动地中,能起大庄严示现;善慧地中,能得深解脱,通达世间行,如实不失。在陈述菩萨十地的过程中,“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一表示大乘最高觉悟和智慧的概念,被提及的次数明显减少,代之而起的是“一切智”和“一切种智”。这两智都是般若经类的概念,此处当做菩萨行必须掌握和运用的“佛智”。

“一切智”即是“空慧”,指对事物共相(本质)的把握,“十地”即是此智在菩萨不同修行阶段的具体展示。同时又说:“是菩萨十地,次第顺行趋向一切种智。”“一切种智”则是对一切事物的别相(现象)的认识。菩萨的十地修习,表达的是把握事物共相本质的历程;这一整个历程的最高成就,是对一切个别事物都能具备正确的认识。将对个别事物和事物的个性推崇为至高无上的佛智,是《十地品》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也是贯穿于全部《华严》的一条主线。它所要求的,是不满足于共相认识,停止在共相认识,或简单地把共相认识套用到个别的事物上,重要的是,还要认识一切个别事物以及它们特殊的性相,在每一事物的别相中,体认到一切事物的共相。共相与别相、一般与个别、本质与现象,相即相入,不可分离。如此一来,这两种佛智就给予“无上菩提”这一空泛的抽象以生动的内容,也为菩萨深入生活,切实生活,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附带说明,《十地品》有时把“发心”的发“菩提心”改做发“萨婆若心”。“萨婆若”的意译,或作“一切智”,或作“一切种智”。《十住品》或说:“发菩提心,求一切智”,把“一切智”作为觉悟的最高标准;或说“菩提”系“觉一切法”。将菩提释为“一切智”或“一切种智”,力图将无上菩提的模糊性,确定为对事物的无限的认识活动,也可以看做《华严》整体思想的表露。

这样一来,一般认为,菩萨在成佛的修行中,是般若为因,菩提为果,至此就得改为般若为因,佛智为果了——尽管“菩提”亦有“智”义。

二、 “三界唯心”的命题与唯识哲学的发轫

上述“第六地”中讲到:“三界虚妄,但是心作;十二缘分,是皆依心。”(卷二五)这段话,《渐备一切智德经》卷三作:“其三界者,心之所为;其计于斯,十二缘起、五趣所归。”唐译为:“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来于此分别演说十二有支。”译文尽管不同,意思一样:世界与众生,均是“心”的造作,同属于“心”。

依佛教传统,有情众生和无情环境是一体的,同属“三界”,都遵从“十二因缘”的规律而生灭流转;由于三界唯是一心作,所以十二因缘被统一到了“心”,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再明白些说,原有的缘起论,是“十二支”之间的因果连续,其中的“识”或“名色”中的“名”,均相当于“心”,但并不居于特殊地位。现在变了,“心”已不再是十二支的一分子,而成了十二支的每支之所依;全部世界和众生,都成了“心”的产物,依赖于心而存在,而运动。

毫无疑问,“三界唯心”的命题,彻底结束了佛教早期多元化的世界观,同时也给般若学的“假有性空”,找到了一种新的解释,为佛教向一元论的唯心主义哲学发展,开辟了另一类前景。

至于为什么十二因缘依心建立,经文从十二因缘自身的结构解释说:随事生欲心,是心即是“识”;事是“行”,行诓心故名“无明”;识所依处名“名色”;名色增长名“六入”……贪著所受名为“爱”;爱不舍名为“取”……识亦有二种作:一者能受生,二者与名色作因;名色亦有二种作:一者令识相续,二者与六入作因。(卷二五)此中说,“随事生欲心”,这是常识;“事是行”,则有特殊含义。按此品给“行”下的定义是“生未来世果报”,所以“行”即是“业”。在三业中,起支配作用的是“意”,因此,所谓“行诳心”,等于“意”诳“心”。于是“随事生欲心”的常识,就变成了心、意相续不断,其余诸支只是它们的表现。所谓“五阴从业起,诸业因心起”,“心”升化成世界和众生之始端。

此文给“识”和“名色”规定的作用,使“识”变成了脱离肉体而自在的灵魂,“名”变成了这灵魂令人体得以存活的精神,“心”则变成了这识与名的“体”。由此看来,《十地品》的缘起说,当是脱胎于部派佛教中的“十因缘”说——此说将世界人生的缘起,最后推至于“识”,“识”是世界众生的本原。不过“十因缘”说似乎反响甚微,至此,它被扩充成一种依心而起的十二因缘,也标志着古典的缘起论就此终结了。

当《华严经》一经确定“三界唯心”的命题,它就到处运用。《夜摩天宫说偈品》中有个著名的偈文: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这一偈文,成了此后一切佛教唯心论者最推崇的权威表述。

《菩萨明难品》有一偈曰:一切世间法,唯以心为主;随乐取相者,皆悉是颠倒。意谓,世间诸法之所以性空不实,颠倒虚幻,缘于它们是心的主观勾画,是把心的勾画物——“名相”,误以为真实。把世界众生看做虚幻不实,是大乘哲学的共性,但般若学归结为诸多“因缘所生”,此处则统一于“一心”,是“心”的勾画,成了世界众生的唯一因缘,从而与般若学区分开来。

根据唯心原理,佛如来也应该是“心”的产物,所以《夜摩天宫说偈品》说: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应当如是观:心造诸如来。“心造诸如来”,也是《华严经》中的重要判断。由此又可以直接导出两个重要观点来:

第一,即本品之三讲的,修佛在于修心,见佛在于知心,所谓:“诸佛悉了知,一切从心转;若能如是解,彼人真见佛。”唐译文为:“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这一观念的重点,是将成佛的根柢放在认识心的创造功能上,借此修习,去染心,成净心,所以《入法界品》之三说:当知菩萨皆由己心得诸佛法,修菩萨行,净一切刹、教化众生……诸佛菩萨一切自在无碍境界,皆由己心,具甚深智,了一切法,是故善男子,以诸善根增长己心,雨甘露法,润泽其心,于境界中,令心清净。此文的目的,在于突出众生的觉悟,不由“他力”,而在“自悟”。

第二,全经时有涉及的一个观点:佛既唯心所造,故本质亦属虚妄。《入法界品》之三说:菩萨应“知一切佛及与我心,皆悉如梦……知一切佛皆悉如幻,己心亦尔”。此文的本意在说明,若要令心清净,条件之一,就是无住、无相、无著、无所得;此等心境,当然也容不得某个佛如来质碍其中,因而需要断定佛如来亦为虚幻,加以破除。这也符合般若通义。上述《菩萨说偈品》中说,如来“光明无来处,去亦无所至,不生亦不灭,空寂无所有……若能如是解,斯人睹如来”。这样,见空即是见如来,而不是上述之见心即是见佛了。这是重归般若的一种反映。

再进一步,不但是佛,即使认识佛的那个“我心”,也不可横计在心,必须破除,所以宣布“心”不但是梦幻的制造者,而且心自性即是梦幻。

《菩萨说偈品》中还有两个偈: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

世间既虚寂,佛及法亦然;斯等三种法,其性无所有。前偈说明心、佛与众生三者的统一,统一于虚妄;后偈说明佛、法与世间无异,三者同一虚寂,即无相、无自性。虚妄的“妄”是妄取诸相而以为“有”,虚寂的“寂”是“空寂不变迁”,故谓之“无”。“有”属世间,“无”表出世间,而实际上,“世间非世间,二俱非真实”,都是一心妄自分别的产物。

如果按照此处解释,此心、佛、众生以及世间、出世间,都是在梦幻性空上的统一,而不是在实有的“佛性”或“心性”上的一致,那么问题就来了:这如梦如幻之“知”,是否超越了梦幻,不是梦幻?因为“知”也是“我心”的功能。假若“心”的本身就是不真实,如何断定那些梦幻之知不是同样的梦幻?假若佛亦虚幻,经文再三强调的,菩萨必须“发心”,必须对佛如来虔诚信仰和供养崇拜,岂不都成了自欺欺人?

《华严经》这类混乱的说法,反映了它企图综合诸种思想体系为一的窘境。

依据“心造诸如来”的原理,经文所说的十方无数诸佛,只相当于佛的“应化身”,定其为虚幻,这在逻辑上是通得过的。《菩萨说偈品》中有这样的话:若有能赞叹,无量诸如来,不可思议劫,功德不可尽。犹如随意珠,能现无量色,此色非真色,诸佛亦如是。如虚空清净,非色不可见,能现一切色,其性不可见……一切诸如来,无有说佛法,随其所应化,而为演说法。意思很清楚:佛实有两个:一个是“能现一切色”,为的是让众生知见的;一个是“虚空清净”,“其性不可见”,“非识之所识”。前者为应化身,后者即是法身。应化身随着众生的根性和修习水平,呈现的形象差别万千,适应“心造诸如来”的原理。法身或即佛性,则不是众生的认识对象,不在认识的范围;对于众生,他是绝对的不可知,所谓不可思议、不可言说,因而不可能成为“心”之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