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美国政治文化中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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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论:从跨文化的视野看美国的现实主义政治文化(2)

还有,“自由”(消极自由)据说是美国政治的一个核心理念。

但是,自由属于“现实”还是属于“理想”?或者说,是利他的还是利己的?是一阶的还是二阶的?保守主义可能宁愿认为这是现实主义的,也就是说,自由是一种“利益”;扞卫自由就是扞卫基本利益。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价值当得到充分供应时,显得是无价值的。但是当被否定时,就会显得异常的重要,比如空气。所以,“自由在危险中”,是美国政府应当不时制造的情势。在早年与英国的冲突中和20世纪的冷战中,美国政府都使用这种话语。消极自由应当是现实主义的一个核心原则(而高调的积极自由是理想主义的),是讲制度的制约,讲基本要求。但是,另一方面,自由许多年来又被美国人看成是崇高的理想,是他们对人类政治历史的独特的新贡献,并且推广自由是美国在世界上的“使命”。美国文明在世界上咄咄逼人,四处出击,引起其他文明的不满,与这些不同文明的不能真正相互理解有关。

我一直在从事对美国政治理念和实践的研究,这些问题以及相关的其他问题也时时困惑着我。在研究中,我发现抓住美国政治文化中的一条重要路线——现实主义——将是一条富有启发意义的思路,许许多多的现象和理念最终都汇聚到这里,许多事情因此迎刃而解,许多新问题由此而能继续深发开来。所以,在这本书中,我的任务就是沿着“现实主义”理念的思路,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

我将考察美国现实主义理念的原则、起源和发展,以及它们对于理解美国政治和一般政治的种种意义。

第三节 基本概念与研究模式

有一个方法论上的问题,必须在此首先阐明。国内外学术界对于美国的内政和外政分别进行了相当广泛而且深入的研究了。但是,它们大多是分散在两个不同的领域中进行的。对于美国的内政,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的学术界,一般都是在“政治学”或“政治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而美国的外政一般都是在“国际关系”学科中进行的。不能说这两个学科没有交往和互参,但是总的来说缺少充分的跨学科意义上的充分自我意识,缺少系统充分的关联研究。我希望在这本书中采取跨学科研究的角度,把美国内政与外政的现实主义打通起来研究,看这一路线如何在美国的内政中展开,又如何在其国际领域的政治中展开。我希望寻找它的一贯性。当然我也不能在研究的开始就肯定它一定有“一贯性”。这需要论证。如果研究的结果表明内与外的断裂是无法避免的,我们也只能面对这一事实,并且提出解释。

首先,让我们从跨学科的视野出发考察一些基本概念,对“现实”和“政治”等进行一个梳理与规定。

政治哲学中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可能有许多涵义。在此,我们把“理想主义”定义为相信政治的“公共性”,把“现实主义”定义为专注于政治中的“私性”。实际上,这种区分又可以进一步从内容与过程两个层面看。一个“内容上的现实主义者”意味着否认公共利益能够在政治中得到维护。在他看来,即使存在着表面上的“公共性”,也不过是假象,是掩盖着私己化的利益集团的工具性假象。一个“过程上的现实主义者”可能会退让一步,承认内容上的公共性的存在或一定的兼顾各方的政治的存在,但他会集中强调达至这一公共性的过程或缘由并非那么“公共”的,并非来自人的“公心”,而是来自“私心”——比如私与私的力量势均力敌,相持不下,最后只好妥协。对这样的现实主义说来,“妥协”与订立契约是政治哲学中的重要概念,“公共性”不过意味着契约或妥协的出现。这一理解可能主要适用于内政现实主义,而国际政治中的现实主义可以是这样的一般理解的开展,具体来说,它意味着对于物质力量的重视,对于理想主义的拒斥。当然,对于“现实主义”的这样的规定是不够充分的。

但是我们暂时只能做这些简单抽象的描述。它的复杂丰富的内涵正是需要通过下面的整本书的阐述才能够得到理解。

“政治”也有许多定义,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学者没有共同的规定。有的人几乎把什么都说成是政治,这反而不能说明问题。撰写《政治学》一书的米诺格说:

“政治”这个名词本身就含义暧昧。一个概念如果过分地延伸就会断裂而失去作用。“政治”本来只指君主、国会、部长们的活动,还包括那些帮助或阻碍这些人物取得权力的政治参与者的活动。除此之外的一切活动都属于社会生活或是人的生活的范畴。随着政府权力的扩张,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以某种方式贴上了“政治”的标签。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这里仅举一例:政府总是要把一切好事都归功于自己,反对党则总是要把一切坏事的账都算到政府头上,于是政府和反对党就在合力传播着一个观念:一切事情,不管好事还是坏事,都是政策造成的。

这种观念使得臣民遇事就去向政府请愿,似乎一切利益都可以由政府来施舍。这又反过来加强了“一切事物都是政治”的观点。

为了确定什么是政治,我们还是从它与其他领域的区别开始。

首先,政治是权力。这使它和人类生活的其他领域,尤其是经济、宗教、家庭等等分开。不过有人会论证经济、宗教和家庭也使用某种“权力”,所以,我们必须把政治进一步定义为:强制性权力或暴力。

至此,还没有把政治与一般暴徒分开。所以,还应该加上重要的一条:政治是一个共同体中的垄断的暴力。这样,就接近政治的另外一个方面了:为什么大家会同意有一个垄断性暴力存在?因为它有合法性或正当性——这就是政治的公共性特点。所以,政治的另外一面就是“公共事务”。

“为了公共事务使用垄断性暴力”,这就是政治的基本含义。这也是各种各样政治学所想表达的意思。

但是,“国际政治学”对这一定义显然感到陌生。在国际政治学科中,“政治”的定义与此相距甚远。这里的政治,一般都被定义为“权力”的运作,也就是退回到我们刚才的定义路线的开头。

于是,同样都用“政治”,内政政治学和外政政治学的政治使用的是极为不同的概念,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成是正相反对的两种概念:一个是公共治理,一个是权力斗争;一个是规范和管理的领域,一个是事实和战略的领域;内政政治学或政治哲学大多是进行积极建议,是“主观能动性”的领域,相反,国际政治学中大多是描述性的或预测性的,很少进行“建议”(当然,国际政治学者也有盘算和建议的工作可做,但是性质往往与国内政治学不同,一般来说不是建议建立永久和平,而是提供纵横术),似乎国际政治进入的是一个必然性的领域。施密特的政治概念和主流的政治概念就不一样。所以,在西方政治哲学中,实际上“政治”的含义通常有两个:对内是和谐,对外是现实主义。

着名学者华尔兹就看到了这种差异,他说:国内政治是权威、管理和法律的领域,而国际政治则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对国内政治的描述一般是:“等级制的、垂直的、中央集权的、异质的、受领导的、人为设计的”。而对国际政治的描述一般则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权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相互适应的”。如果按照“垂直和水平”这一种二分法来看,国际结构是水平的,国内政治是垂直的。国际上不存在一个正式的、具有权威的调整者(adjuSter)。国家间的调整与和解只能水平地进行。

他说: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差别不在于暴力的使用,而在于二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模式不同。一个实施合法统治的政府自命有权使用武力——即使用各种制裁手段来控制其国民对武力的使用。如果有人使用私人武力,其他人将向政府起诉。公共机构被组织起来,以防止和对抗对武力的私自使用。公民无需时刻准备着保卫自己,而是由公共机构来负责。国内系统并非自助系统,而国际系统则正相反。

从华尔兹的描述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内外“政治”之间有深刻的区别,以至于人们几乎难以把这两种东西看成都是一种——“政治”。当然,也有人认为内外政的政治其实是沟通的、一致的,比如克劳塞维茨就说: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这话在我看来,也可以翻译成:

国际政治是国内政治的继续,因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认为,说到底,只要是政治,就意味着权力或暴力。

我不希望在一开始就对这些问题简单地加以回答。我只是想提醒读者注意,我们下面的“政治学”讨论将涉及到十分多样化的概念。

不过,由于这样的“跨学科视野”如此复杂,我们先用一个简单的公式确定一下问题的领域,应当对于我们有条不紊地弄清楚问题的空间定位和明白确定其相互关系是有好处的。

换个角度说,所谓“政治”,简单地说就是“国家的事情”。作为人的学问或实践的学问中的一种,政治学就是讨论国家这一层次的行为者的表现(比较:心理学是关于个体人的学问,经济学是关于个体和公司的行为的学问)。政治学的对象是国家,或者说是国家行为中的令人困惑的地方。没有困惑,就没有科学的必要。当然,对于许多人来说,这些现象清楚明白,毫无困惑。但是前面提到,亚里士多德的一个基本看法就是:科学家的素质就是在常人以为明白而无问题的地方疑惑不解,看到问题。对于个体行为的困惑不解,产生了心理学;对于国家行为的困惑不解,产生了政治学——无论是内政还是外政政治学。那么政治学的主题——国家——一般来说会在观察者心目中引起什么样的困惑呢?让我们看看这个表达式:

人类实践层次系统地概括起来,可以分成这样三个大的层次:

ABC(Ⅰ)

其中,A=个体;B=国家;C=国际

这是一个简单的模型,它的好处是十分简明清晰。但是,这个模型所包含的东西实际上比它看上去的要复杂得多。国际政治中的“国家”与内政中的“国家”严格说来处于不同的层次,一个是作为一个个体面对“国际社会”的,一个是作为“公共社会”面对国内诸个体的。国际政治中讲“国家”、讲“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和权益最大化等等时,与内政政治学讲的“提供公共产品”、“仲裁私人领域中各种冲突”的那个“合法垄断暴力”显然有相当大的距离。

所以公式(Ⅰ)应当作一步扩展:

A→B1B2→C(Ⅱ)

其中,B1=内政国家;B2=国际政治中的国家

从这个公式中,我们就可以初步确定各种“政治学”的主题领域(Subjec tmatter):内政政治学的主题是B1,国际政治的“学科主题”是B2。

经典的内政政治学问题都是围绕B1的行为展开的,比如:为什么要有B1这么一个超出社会之上的庞大垄断暴力机构(卢梭问题)?如果说B1是为社会秩序服务,提供公共产品的,为什么它总是倾向于“异化”(柏拉图问题)?怎么才能防止它异化(洛克问题,社会主义问题)?它把什么原则当成服务社会的原则或“正义”的原则(罗尔斯问题)?如此等等。

另一方面,B2(国际舞台上的)意义上的“国家行为”的解释是“国际政治学”的专利。主流国际政治学正是为B2的独特的“严重问题”性而焦虑:为什么国家总是好战、动武、侵略?这是许多人的问题,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为“霍布斯式”疑惑和焦虑。有的学者的问题导论:从跨文化的视野看美国的现实主义政治文化13与此不同,属于“洛克式疑惑和焦虑”,因为他们感受到的问题要平缓一些。不过,困惑仍然是困惑:虽然国家并不总在打仗;但是,一旦国家遇到了冲突,为什么总是要自行动武解决?大国——包括美国——为什么总是想“称霸”?

这些是抽象的政治哲学问题,具体到美国政治,美国在历史上曾经以内政为其关注焦点。进入20世纪后,内政还长期是其政治重点,比如30年代的罗斯福新政就是以美国政治和经济的问题为核心。50年代之后,美国的外政也开始上升为重心。当时,与前苏联的冷战成为美国的国家工作中心。此后的美国,内政政治学和外政政治学密切不可分,共同塑造着美国的政治议题。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现实主义流派”被公认是美国20世纪学术界所建立的主流学派之一,而此前——以及此后——的内政政治哲学如现实主义类型的自由主义也在美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所以,在今天,贯通地、互参地研究B1和B2的问题或美国的内政与外政的问题,尤其是追溯其中的现实主义理念的踪迹,应当说是一个成熟的时机。

概念的摆开并不意味着解决了问题,不如说是摆出了问题,当然,它也提示了我们下面讨论的一些线索。本书的讨论将分成三个大的部分进行,第一部分讨论美国内政政治领域中的现实主义理论和实践,探讨其实质、来源和发展阶段。第二部分讨论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现实主义理论,探讨其实质、宗旨和价值立场。第三部分把两者结合起来讨论,探讨内政与外政的辨证贯通,理想和现实的辨证贯通,以期更为全面地把握美国现实主义政治文化在其理论和实践中的内外展开,并对美国政治的下一步走向做出一些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