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反腐败研究(第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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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重大意义和实践思路(1)

郎文荣

从2006年2月吴官正同志在向党外人士通报反腐倡廉情况的会议上第一次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到2007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作为吴官正同志工作报告的主题,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和实施,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揭示了新时期新阶段反腐败倡廉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深刻认识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重大意义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战略思想的提出和实施,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是反腐倡廉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反腐倡廉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属性,它的地位、作用和工作格局也由此产生了新的变化。已从原来更多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转到了本身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必须在促进政治清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更直接、更重要的作用。已从原来更多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转到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新要求,必须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因此,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是新时期新任务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是新形势下抓住发展机遇,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作出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部署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任务,为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标志着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未来的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将继续处于黄金期,市场经济体制将处于完善期,对外开放将处于提升期,社会转型将进入加速期,人民群众政治参与将进入活跃期。

这些既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和政治基础,同样也给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重大的战略机遇。这就要求反腐倡廉必须牢牢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和战略机遇,充分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坚持战略方针,落实战略任务,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工作思路、工作标准和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因此,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体现了经济社会大发展的新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是应对反腐倡廉客观形势,增强反腐倡廉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的必然要求。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些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

但由于当前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的“四个仍然”:即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科学、清醒的判断和估计,完全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过去的实践表明,我们虽然在反腐倡廉战略和对策上不断深化拓展,但对社会结构中各个领域的腐败现象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还远远不够。从未来工作的发展看,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工作的关系将更加密切,反腐倡廉工作每一步推进,都更依赖于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依赖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依赖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更全面更系统地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因此,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于不断形成防治腐败的有效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必将产生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二、准确把握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深刻内涵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必须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

(一)领会三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着力点在“防治”。过去的五年,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深入地向前推进。实践证明,在现阶段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的态势下,惩治和预防必须统一于反腐倡廉全过程之中,两者缺一不可、两者不可偏废,务必在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的同时,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因此,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必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防治”上,始终坚持惩防并举、防治结合。

第二层含义:切入点在“源头”。过去的五年,我们坚持改革统揽,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实践证明,这是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也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因此,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必须始终以滋生腐败的源头性问题为切入点,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抓紧构建惩防体系,不断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第三层含义:关键点在“拓展”。过去的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到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协调推进。实践证明,只有更加自觉、主动地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于全党工作大局,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才能更加全面、更加有效地发挥政治和纪律保障作用。因此,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关键在于始终关注大局、围绕大局、服务大局,自觉与“五大建设”相适应、相协调、相吻合,进一步调整和拓展反腐倡廉工作布局,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

(二)把握总体思路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求我们必须继承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发展和完善。

1.坚持服务大局。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五大建设”之中全面谋划,整合资源,系统推进,努力做到围绕发展反腐败,防治腐败促发展。

2.坚持惩防并举。必须综合权衡标与本、惩与防在战略方针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在实践中科学把握两者的辩证关系,做到不偏颇、不片面、不盲目,通过惩与防两手抓、两手硬,逐步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3.坚持科学引领。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积极探索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用科学的理念来思考问题、指导工作,用科学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开展工作,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统揽。必须牢固树立“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的观点,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特别是要对反腐败触角尚未涉及的领域尽快破题,扫除盲点,大胆探索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解决滋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

5.坚持制度贯穿。必须走法制化、规范化反腐倡廉的道路,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改革、惩治等反腐倡廉各个环节,加快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6.坚持群众评判。必须坚持反腐倡廉为了群众,反腐倡廉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成果由群众评判,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拓宽群众诉求和有序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本质要求。

7.坚持齐抓共管。必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找准反腐倡廉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强化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在各个区域和部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