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据我观察,几乎所有的英裔印度官员都有过受到良心谴责的瞬间。除了从事着那些无论英国有没有占领印度,都无疑是有用的职业的人;比如林业人员、医生和工程师。但是我在警署,也就是说正是独裁暴政体系的一分子。更甚的是,在警署你可以近距离看到那些肮脏的手段,而且直接从事这种肮脏勾当和只是从中获利有着明显的区别。大多数人都赞成死刑,但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去做绞刑手。甚至其他在缅甸的欧洲人也都有些许鄙视警署,因为他们必须做些残忍的工作。记得有一次我在视察一个警局的时候,一个我算熟识的美国传教士为了办事也在那里。像大多数非国教[11]传教士一样,他完全就是个混球,但也算是个热情的家伙。当时我的一个当地下级视察员正在欺负一个嫌疑犯(我在《缅甸岁月》中描述过这个场景),那个美国人看到了,转向我意味深长地说:“我一点儿都不想干你的工作。”这让我感到无地自容,那就是我曾做过的工作!就连一个美国的异教传教士混蛋,一个中西部来的滴酒不沾的处男,都有权利看扁我,同情我!即使没有旁观者的指责我也早该为此感到羞愧了。我开始对这所谓的正义体制产生一种难以言表的痛恨。无论如何,我们的刑法(顺便提一下,刑法在印度其实比在英国人性得多)是极为恶劣的,需要极为麻木不仁的人去执行。那些蹲在恶臭的上了锁的笼子里的囚徒,那些长期被恐吓得面色灰暗的罪犯,那些男人们被鞭笞的血肉模糊的臀部,那些女人和孩子们在他们的顶梁柱被逮捕时的哀嚎——这样的事情在你直接的权责之下,已经超越了可以忍耐的极限。我目睹过一次绞刑,在我看来那比千刀万剐还要残酷。每次我去监狱都有一种(大多去监狱的访客都有同样的感受)我才应该是待在铁栅栏里面的那个人的感觉。当时我觉得经过的任何一个罪犯在道德上都要比喜欢判人绞刑的法官高尚,而我至今仍然这么觉得。但是每一个在东方的英国人身上都被强加了几乎绝对的缄默,所以我必须把这些想法深埋于心。最终我研究出一种无政府的理论:所有的政府都是邪恶的,刑罚总是比犯罪带来更多的伤害,只有政府从群众中消失,我们才能相信人民会凭良心做事。当然这只不过是感情用事的无稽之谈。如今我意识到了当时所没有意识到的事,即有必要保护爱好和平的人民永远远离暴力。在任何可以利用犯罪谋利的社会阶层中,严厉的刑法和严酷的执法人员都是必不可少的;另一个选择是去做阿尔卡彭[12]。但刑罚是罪恶的想法,正不可避免地在执法人员的心中生长。我可以料定即使在英国本土,许多警察、法官和狱卒之类人都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反复深藏着隐秘的恐惧。但是我们在缅甸的行为是一种双重压迫,因为我们不仅在施人以绞刑,送人进监狱,而且是以不受欢迎的外来如入侵者的身份在做这些事。缅甸人自己也从未把我们的律法放在眼里。当小偷被捕,锒铛入狱,他并不认为自己是被正义制裁的罪犯,他会认为自己是外国侵略者的受害人,而我们对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毫无意义的残暴行为。监狱锁的轴木棒和铁栅栏背后他的那张脸,已经把这一切都表达得一清二楚。不幸的是我还没办法对人们脸上的表情漠不关心。
1927年回家休假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决定要辞职了,一闻到英国的空气便让我下定了决心,我再不要回到那残暴的独裁中去。但我要逃离的并不仅仅是我的职责,我在压迫的体制中呆了五年,这让我受到良心的谴责。无以计数的面孔——码头上囚犯的面孔,审判牢笼里等待的人的面孔,被我欺负的下属的面孔,被我斥责的农夫的面孔,被我在怒火中烧时拳打的仆人和苦力的面孔(几乎每个在东方的人都时不时会这么做:东方人有的时候很会挑衅)——让我不堪其扰,饱受折磨。我意识到,我的愧疚感让我如负千斤重担,必须寻求救赎。大概这么说听起来很夸张;但你若一连五年都做着你不能认同的工作,大概也会感同身受。我把所有的感受都简化成一种单一的理论,即被压迫者永远是对的,而压迫者永远是错的:这是一种谬论,但若自己就是压迫者,这便成了自然而然的结论。我觉得我需要逃离的不仅仅是帝国主义,而是任何一种人对人的统治形式。我想隐藏自我,融入被压迫者中去,与他们并肩反抗他们的暴君。而且因为我总是独自一人思考这件事,我把对压迫统治的憎恨扩大到了惊人的境地。那时,对我来说唯有失败才是美德。对于自我进步,甚至是一年挣上几百磅的所谓的“成功”的任何一点心存侥幸,在我看来都是灵魂的污点,是一种恃强凌弱。
我是这样把我的关注点转向英国的工人阶级的: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而且从他们开始只是因为他们具有类比的意义。他们是非正义的受害者的形象,他们之于英国,就像缅甸人之于缅甸。在缅甸,问题很简单,那就是白人崛起、黑人落没,人们便理所当然地同情黑人。我现在意识到其实不用千里迢迢地去缅甸寻找暴政和剥削。在英国的国土上,在我们的脚下,渗透着工人阶级,以及他们同东方人一样遭受的大同小异的痛苦。“失业”这个词挂在每个人的嘴边。在缅甸之行后,这对我来说多少是新鲜的,但中产阶级的那些鬼话(那些人失业是因为他们没有受雇的能力等等)并没有骗到我。我经常想,这样的谎言大概连一个彻底的傻子都骗不过。另一方面,那时候我对任何关于社会主义或者其他经济理论都没有什么兴趣。那时候我认为,经济上的不公正是只要我们想停就可以停下来的,关于这一点,至今我都常常这么觉得。但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我们真的想停下来,用什么样的方式其实是无关紧要的。
但我对工人阶级的状态一无所知。我看了失业数据,但完全不明白这其中暗指了什么;最重要的是,我并不知道“可敬的”贫穷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最糟糕的。一个正经工人的悲惨命运就是在老老实实地工作了一辈子之后突然被弃之街头,他痛苦地对着他看不懂的经济法挣扎,家道突然衰落,他被羞耻感所吞食——这些都不在我的生活经历之列。贫穷在我脑中的概念只是残酷的饥荒景象,所以我的关注点立即转向了极端人群,被社会驱逐的人:流浪汉、乞丐、罪犯、妓女。这些是“下等人中的下等人”,而这些就是我想接触的人群。我当时内心深处想要的,是找到一个出口,让我远离这个备受尊敬的世界。我在这件事上沉思了很久,甚至把一部分想法起草成了详细的计划;一个人如何变卖所有家当,把所有财产拱手相让,更名改姓,白手起家。但现实生活中没人会这么做;除了考虑到亲友,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能否在面对阳关大道时还能坚持走这座独木桥这一点,也值得让人怀疑。但至少我可以走到这些人群中去,去观察他们的生活,让自己暂时在他们的世界停留。一旦我走入他们中间,并被他们接受,就应该能摆脱我的部分愧疚,而这也正是我所感受到的,虽然当时我都觉得这毫无理智可言。
几经思考后,我决定了要做的事。我会稍作乔装,去莱姆豪斯和怀特查佩尔之类的地方,住在普通的出租公寓,和码头劳工、街边小贩、无家可归的人、乞丐,或者可能的话也和不法之徒称兄道弟。我会去了解流浪汉和联系他们的方式,找到住进临时收容所[13]的方法,然后待到时机成熟,我便会自己上路。
刚开始的时候并不容易,这意味着要乔装。但是我实在没有表演天赋,比如说我没办法遮掩我的口音,无论如何只要短短几分钟,估计我一开口就会被认定是个“绅士”,所以我准备了一个时运不济的故事以防万一。我拿到了合适的衣服,并在合适的地方把他们弄脏。我是一个很难乔装的人,因为我异常的高。但是至少我知道,流浪汉看起来是怎样的(顺带一句,很少有人知道这点!看看任何一张流浪汉的照片,他们的着装总是过时二十年)。一天晚上,在一个朋友家准备好了以后,我一直向东漫步,到达一个普通的青柠屋堤上的小旅舍。那是个黑乎乎又脏兮兮的地方,我是看见窗户上的“好汉睡好床”才知道这家店是旅店的。天哪,我是得鼓起多大的勇气才敢走进去!现在想想这简直就是荒谬至极,不过你看我还是有点怕工人阶级的。我想去接触他们,甚至想成为他们的一员,但是我还是把他们看作危险的外人;走进那间普通旅舍昏暗的走廊,我觉得像是走入了充满耗子的下水道一样恐怖的地方。进去时我完全准备好了要大干一场,里面的那些人一定会一眼就认出我不是他们中的一员,从而推断出我是来监视他们的;然后他们就会攻击我,把我整个儿扔出去——这就是我预想的状况,我并不享受这样的预期,但我觉得我不得不这么做。
门内不知从何处冒出一个穿衬衣的男人,这个人是“管理员”,于是我告诉他我要留宿。我注意到我的口音并没有招来他异样的目光,他只要了我九便士,然后指了指通向肮脏昏暗的地下厨房的路。那有一群码头装卸工,几个海军和水手围坐着,一边喝茶一边玩国际跳棋。我进去的时候他们几乎没看我一眼,但这是周六晚上,一个强壮年轻的码头工人喝多了在屋子里发酒疯,抱怨着这间屋子。转身时,他看见了我,涨红着他那张宽阔的大脸摇摇晃晃地向我走来,危险的气息在他的眼中闪烁着。我故作镇定,战火一触即发!下一瞬间,这个码头工人猛然瘫倒在我胸前,搂住我的脖子道“来喝杯茶吧”。他含着眼泪大喊“来喝杯茶吧!”
我喝了一杯茶,这有一点像是洗礼,之后我的恐惧烟消云散。没有人质问我,没有人表现出无理的好奇;每个人都很彬彬有礼,很绅士,让我觉得宾至如归。我在那个小旅舍待了两三天。在这之后几周,也了解了一些穷苦人的生活习惯,然后我便踏上了我的旅途。
这些我都在《巴黎伦敦落魄流浪记》[14]里描述过(几乎所有我描述过的故事都真实的发生过,不过被我重新安排了先后),无意再去重复。之后的旅途历时更久,有时我是自愿上路,有时是迫于需要。我在普通的旅舍总共住了好几个月,但那第一天的大冒险最为历历在目。因为那种陌生的感觉——终于走入“下等人中的下等人”中间去,终于和工人阶级绝对平等的奇妙感觉。事实上,流浪汉并不是工人阶级的典型;即便如此,你混迹在流浪汉的人群中,便与一些下层的工人阶级交融了,而且据我所知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有好几天,我和一个爱尔兰流浪汉在英国伦敦北部郊区游荡,我是他临时的伙伴。我们晚上睡一间小房间,他告诉我他的人生经历,我也告诉他我虚构的过往。之后我们轮流去看似好心的人家乞讨,并瓜分所得。那时我过得很开心,我就在那儿,在“下等人中的下等人”中间,在西方世界的根基中!统治阶级的枷锁被破除了,至少看上去是这样。在肮脏的,事实上是无聊至极的流浪汉的下层世界中,我感受到了刺激和解脱。如今回头观望,可谓是荒谬无度,但在当时那足以让我感受到生命的色彩。
注释
[1] 詹姆斯党:指支持斯图亚特王朝君主詹姆斯二世及其后代夺回英国王位的一个政治、军事团体,多为天主教教徒组成。光荣革命后詹姆斯二世逃亡到法国。
[2] 英国上议院议员: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
[3] 军官训练团:原文Officers" Training Corps。
[4]《深渊居民》:(The People of the Abyss,1903)是杰克·伦敦描写1902年伦敦东区人民生活的一部著作。其内容都是他自己的亲身体验,数月里,他一直呆在该地区的济贫院,甚至露宿街头以体验生活。
[5]罗伯特·斯迈利:1857-1940,苏格兰煤矿工人的领袖,工人党的政客。
[6]H发音阶级:英国当地有把字母H发音作Aich和Haich的区别。发Haich的被认为是没有接受教育的下等阶级。到今天,英国本土仍有此类歧视。
[7]帝国边缘地带:英国于1824年至1885年间先后发动了3次侵缅战争并占领了缅甸。1886年英国将缅甸划为英属印度的一个省。
[8]白人的体味像是尸体的味道:性爱学家埃里斯在他的《性行为心理学——男人的性爱取向》中提到中国人认为白人闻起来像尸体。
[9]皮厚的英裔印度:Anglo-Indian,印裔英国人或英裔印度人。本文所指后者,即在殖民统治期间驻留印度的英国人。
[10]在中国人打回来之前战斗到最后一个人:北伐革命中,民国政府陆续收回汉口、九江等英租界。
[11]非国教:英国国教即安立甘宗。安立甘宗是新教主要宗派之一,与信义宗(路德宗)、归正宗(加尔文宗)合称新教三大流派,中国常称圣公会。该宗在英格兰为国教,称英国国教会。联合王国其它地方及其它国家的圣公会均非国教,组织上也不从属于英国国教会。
[12]阿尔·卡彭:黑帮教父、芝加哥王,1925—1931年掌权。卡彭时代的黑手党徒风衣下藏着冲锋枪,火拼时用手榴弹开路,强硬残忍的作风令其他黑帮胆寒。
[13]临时收容所:欧美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机构之一,发放免费伙食和住宿。但由于供小于求,常常需要排队,留宿也只能是暂时的。
[14]《巴黎伦敦落魄流浪记》:奥维尔的另一部作品,本书描写一个英国人在巴黎与伦敦落魄的故事,场景先是一九三零年代的巴黎,后来回到伦敦,作者亲身体验了巴黎与伦敦的贫民生活,对劳工与失业者的辛酸与痛苦有深切的体会。作者下笔诙谐、生动活泼,处处显露其生花妙笔,因此其笔下人物的遭遇与处境历历动人、栩栩如生,使读者能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