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市场秩序: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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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导论 制度变迁与信用制度创新(3)

新制度经济学的上述理论,无疑适合对中国市场信用制度创新过程中出现的路径依赖问题进行分析。包括浙江人在内的中国人的传统信任,是建立在亲缘和准亲缘式个人关系上面的,是一种凭借血缘共同体的家族关系和宗族纽带而形成和维系的特殊信任。这种特殊主义信任模式也像普遍主义信任模式一样,具有一种重要的社会功能,即可以使人们的行为具备更大的确定性,并在社会互动网络中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亲缘关系及其扩展形式如朋友、师生、邻里、熟人等关系,“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它是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一种多线的、具有持久特征的社会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定,主要不是通过法律或明确的规章制度建立的,相互之间的信任也主要不是通过法律来保证的,而是通过习惯或传统得以确定和保证的”。

这种通过习惯或传统得以确定和保证的、建立在亲缘或亲缘式个人关系基础上的特殊主义信任模式,无疑具有特殊的经济社会功能,它给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方式打上了深刻的烙印。这在以民营经济和家族企业发展为特色的浙江表现得尤为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民营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家族信任的支持。浙江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不仅资本有限,而且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也极度匮乏。同时,企业的社会环境也不尽如人意。由于中国正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市场规则、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确立和深入人心,社会信任机制缺乏,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由于社会处在转型期还存在某种程度的混乱,符合市场经济的义利观还没有普遍形成。因此,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是相当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家族内部资源尤其是家族信任资源可以弥补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风险。家族信任是企业创业需要的低成本的组织资源,中国传统的浓厚的家族伦理和家族信任,可以使家族成员为了家族利益自觉服从企业权威,相互依赖,团结合作,共同奋斗,使企业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可以减少企业交易的讨价还价和信息搜寻成本,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家族内的利他主义使家族成员在企业资金困难时不计报酬、尽其所能共渡难关,等等。总之,家族信任是家族企业创业的重要资源,家族成员之间的忠诚关系作为一种节约交易成本的资源进入企业,家族伦理约束简化了企业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减少了企业的监督成本和代理成本,从而使企业能够成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许多民营企业都是依赖亲情熟识关系创立和发展起来的。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泛家族主义文化使家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自我封闭,从而对家族企业的发展形成了许多无形的束缚。家族信任本质是一种人际关系的信任,是建立在亲熟度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联系的基础上的,它把信任的对象局限于“自家人”(“自家人”并不一定指的就是自己家里的亲人,它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或关系密切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因此它是一种非正式的信任,不同于基于制度制约的社会正式信任,这种信任资源是极为有限的。当家族企业处于创业阶段,或者当企业经营是小规模的、产业层次比较低,劳动密集程度较高,因而从生产到销售的可控性比较强、家族所提供的人力资源尤其是管理资源以及企业主的权威和决策,能够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时,那么家族伦理和家族信任一般是能够保证企业的稳定经营和利益的。但是,当家族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度,要进一步扩大规模、进行产业升级做大做强时,家族信任就不仅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对于信任资源的需要,而且可能还会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制约因素。

在我国信用制度变迁过程中,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殊逻辑,由于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由于我们在市场经济信用制度上的理论准备不足,加上市场制度创建之初选择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践路径,市场信用制度不可避免地对人伦信用产生路径依赖,从而使市场信用制度过分依赖人伦信用而失去其特色。在现实生活中,市场信用制度的评价体系、调整方法常常与人伦信用的评价体系、调整方法相混淆。任其发展,市场信用制度将被锁定在人伦信用的低效率状态之中,难以摆脱人伦信用的困扰以求得自身独立的新发展。这是困扰中国信用制度创新的重大障碍。认真分析市场信用制度路径依赖的产生根源,是摆脱中国信用制度创新道路上重大理论和实践障碍的基本前提。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再对照我国市场信用制度变迁的实践,我们觉得,造成我国信用制度变迁中路径依赖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殊逻辑。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逻辑不同,中国所经历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逻辑。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为了实现“追赶”发展的目的,我们在现代化的早期就人为地中断了市场经济“自然”成长的过程,并且建立了“指令性计划经济”的体制,直接依靠国家行政力量强制性地推动经济的发展。而在基本完成了工业化积累的任务后,在进一步发展的压力下,又将这种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这样的发展逻辑,在信用制度建设上就造成了一种错位现象:一方面,我们没有条件、也没有时间培育一系列对现代市场信用制度具有根本意义的观念体系,如承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经济交往的自由意志和平等权利、信守契约的精神等;另一方面,又机械地看待发达国家契约信用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如重法重理不重情等。由此往往形成一套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信用观念,比如过分强调信用的道德性,而忽视信用的利益基础;在信用建设上过分强调德治而忽视法治;在日常信用关系中,过分强调情而忽视理,等等,从而使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信用观念和信用秩序不能得到真正的确立。

第二,改革途径的初始选择。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初始的制度选择会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我国市场制度创建之初选择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践路径,使市场信用制度不可避免地对人伦信用产生路径依赖。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使我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全面的重大的变革,也必然对人们之间的信用关系产生极大的冲击。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体制转换以及现代生育制度、人口流动等对传统文化(包括信用文化)形成了新的冲击;但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显然也对家族制度和家族文化的再生产产生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恢复甚至强化了家族尤其是家庭作为基本的生产和消费单位的意义,而这正是人伦信用的重要的经济基础。

第三,利益因素。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一种制度形成之后,会形成某种与现存体制共存共荣的组织和利益集团,或者说,他们对这种制度(或路径)有着强烈的需求。人们总是努力去维持和强化现有制度,使它沿着既定轨道持续下去。在经济体制转轨、市场体制尚未完全确立时期,政治体制改革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计划经济和人治因素在经济生活中依然起作用,关系网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利益约束机制很不健全,人们还难以建立普遍的信用关系,人们在与“圈外人”

打交道时,不信任感较强,达成某种交换需要更多的讨价还价,因此交易成本较高。而以血缘、亲情、同事熟人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尽管局限于一定的圈子里,但在亲缘或“圈子”里产生的信用关系是全面而强烈的信任关系,它可以缩短人们相互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节省交易成本。仔细观察浙江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组织结构、管理,不难发现,在民营企业中,家族成员或同乡、朋友等信任关系就是作为一种节约交易成本的资源进入的,它对民营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成长的意义十分突出。正是这种亲缘或圈子里的高信任度及由此而具有的节省交易成本的作用,使人伦信用在现实社会经济交往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如此。迄今为止的事实已经证明了浙江经济模式的活力。

第四,文化因素。文化因素也即非正式制度安排,包括价值信念、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在我国市场信用制度变迁过程中,家族文化是造成路径依赖的重要因素。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家族文化,形成了费孝通所说的一种“差序格局”,在这一“差序格局”中,家庭是社会圈子中最里面的一轮,向外依次是“亲属圈”、“邻居圈”和“私人交往圈”。在这些亲缘或“圈子”里有着全面而强烈的信任关系。这种家族文化对于当代中国仍然有着深刻的影响,并且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在中国政治领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裙带关系”,显然就是一种深深地打上了家族文化印记的东西;在其他领域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中,无疑也较普遍地存在着亲缘关系泛化的现象。而家族文化对当代中国的影响,尤其集中地体现在当代中国的企业制度上。家族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对中国信用制度变迁产生了很重要的作用,给中国信用制度的演进轨迹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或者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术语表达,家族文化是造成中国信用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重要因素。

第五,法律制度的缺失。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是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和实施的保障。健全的法制是信用制度变迁的客观环境。在商品经济或贸易关系中,信用不仅是一种契约行为的主导观念,而且是一种借助于契约的行为规范和约束力。这种规范或约束力一旦被赋予法的要求,信用就会成为市场经济领域的基石。社会的法制化过程实际上是信用制度的自我深化过程。

然而,从总体上看,当前法律对信用经济的运行还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信用立法不完备,远不能适应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需要。我国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虽在多部法律中有所涉及,但内容比较零散,远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信用法律体系,还有许多未规范的空白领域。二是目前已有的法律规范不成熟,制度安排不合理。一方面是对失信行为惩罚不力,另一方面,守信的收益不明显。三是执法不公、不严,债权保护不力。

走出“锁定”状态:市场信用制度创新的途径

信用制度创新是制度变迁摆脱路径依赖、走出“锁定”状态的基本动力和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后,中国信用制度正逐渐从人伦信用模式中解放出来,市场信用制度正在逐渐建立;但是信用制度至今仍被锁定在人伦信用的困扰状态之中。在中国市场信用制度变迁过程中,必须深深扎根于丰富的中国本土政治、经济、法律及文化理论和实践资源的“营养土壤”之中,同时积极吸取西方市场经济契约信用制度建设的经验,进行有效的制度创新,才能摆脱对传统人伦信用的“路径依赖”,才能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市场信用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浙江正面临着从“三缘”(亲缘、人缘、地缘)、“三现”

(现金、现场、现货)的初级市场经济,向非人格化交易占主导地位、法制和信用体系逐步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转型。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先行省份,浙江在信用建设过程中需要再接再厉,不断探索,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唯有不断进行信用制度创新,才能继续保持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才能为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软实力。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论为指导,以主体信用为基础,以道德法制为支撑,以健全信息征集和披露机制为切入点,以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为重点,统筹规划、有序开放、严格监管,建立起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再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