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创造了美”,具有认识论意义。审美关系,是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建立起来的。马克思对劳动的重视,实质上,是看到了劳动在审美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正是劳动促使自然向人生成,人的本质力量在自然对象上得到确证,这就有力地回击了美在主观或美在客观的片面看法,因为客观事物是独立的。没有主体的作用,不存在美感的生成,同样,主体的审美活动,没有客观事物作为对象,审美便失去了依据。只有把客观对象与人的主观意识活动联系起来,才能揭示美的本质。
这就是说:只有当人对自然的精神感知形成电路时,只有把自然同人的社会理想联在一起时,自然才能够燃烧起审美之光。如果中断这条电路,切断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联系,自然仍然保持自己的全部物质属性,可是失去了审美意义。客观事物的属性,决不会主动与人发生联系。马克思的劳动概念,运用于审美关系中具有普遍意义,它充分显示了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所具有的主体性地位。与此同时,通过劳动来看人类审美关系,不仅说明审美能力是在劳动过程中得到发展和提高的,而且说明了美感的特性总是与主体的对象性活动密切相关,我们不可忽视劳动在审美关系中的巨大作用。
其次,“劳动创造了美”,还具有价值论意义,因为在劳动过程中,人的生命的自由表现和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促使自然逐渐具有人化的性质。
在“自然的人化”过程中,人不仅认识了自然,而且改造了自然,创造了美。
审美创造,不仅满足了主体的需要,而且满足了他人的需要。审美主体的创造性活动,便具有了审美价值,劳动创造的审美价值,主要是由劳动的社会意义决定的,这不仅体现在艺术生产过程中,而且体现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只不过,在艺术生产过程中,审美价值先于使用价值;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使用价值先于审美价值。马克思对劳动创造了美的强调,进一步从价值论的角度,肯定了人的主体性作用,肯定了美的社会价值,这就决定了马克思对人的社会活动的重视。马克思还通过劳动阐明审美价值是在社会交往中不断实现的,因为离开了社会交往,审美价值是不能实现的。由此看来,马克思对劳动的强调,就是对社会创造活动的强调,就是对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创造过程的强调。
通过劳动来揭示审美的奥秘,展示了审美活动的完整过程,因为客观事物总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人总是有意识地认识客观事物,而且,主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总是有目的的活动。人的劳动过程充分说明:生产活动,不仅要依据主观方面的需要,而且还要依据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认识与价值的统一。人在情境未出现之前,总是为他的出现而谋划。这种谋划,取决于主体的需要和认识,当情境作为表象在意识中浮现时,主体便把这一情境作为活动的目的来考虑,于是,人在观念指导下的活动,便成为有意义的活动。这就说明,劳动所要达到的结果,总是通过观念的形式存在于劳动者的想象里。劳动者之所以不同于蜜蜂,不仅在于人的活动改变了自然物的形式,而且在于人在活动中同时实现了他自觉的目的。这种目的,始终支配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性质,所以,依照这种目的活动的结果总是留下了主体性的痕迹。劳动的内容,成为艺术表现的内容,他们的劳动就是他们的表现,他们在生命表现中体现出美和愉快,这种愉快,通过艺术的形式进一步得到肯定。所以,艺术劳动与一般劳动,是由统一的过程逐渐走向分离,一般劳动中渗透着艺术劳动的特点,艺术劳动又具有一般劳动的特点,两者具有互渗性。马克思美学从劳动出发,而不是从艺术品出发来讨论美学问题,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必须承认,劳动创造了美这一命题,导致了美学中的一场根本性革命,这场革命,产生全新的审美观念,产生出全新的审美解释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对劳动的肯定,是从积极意义上予以确立的,必须与消极意义上的劳动划清界限,所以,马克思在揭示“劳动创造了美”时,没有忘记加一句“却使工人变成了畸形”。显然,这里的劳动,是就异化劳动而言的。异化劳动,虽然也能让喜悦点燃劳动者的心灵,创造出美的产品和艺术,但是,异化劳动中的主体的审美活动是被扭曲了的,根本谈不上劳动的创造性,也根本谈不上劳动的自由和劳动中的自由。在敌对社会的条件下,劳动的不自由,劳动的过分沉重,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劳动与享受之间的分离,正是对审美的否定,而不是对审美的肯定。马克思指出:在异化劳动下,他的劳动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快慰,而是感到不幸。不是需要的满足,而是外在于它的那些需要的手段。于是,动物性的东西变成了人性的东西,人性的东西变成了动物性的东西。由此可见,审美活动与异化劳动是根本对立的。审美活动,最终正是为了消灭异化劳动,每个劳动者不仅应该把审美和自由劳动联系起来,而且,从根本上有利于消灭异化劳动。于是,劳动成为人的自觉自由的有目的活动,创造成为“很难从意识中排除的观念”。马克思通过劳动来肯定人的活动,又通过自然的人化来肯定人的价值,的确与西方美学史此前的审美观念截然不同。有鉴于此,让我们进一步展望马克思以劳动为核心的美学思想。
3.3.2生命的自由表现与感性体验的价值创造
马克思的美学革命,通过劳动阐明审美活动是人的生命的自由表现。
生命活动,是从人类学意义上提出的。从人类学的眼光看,人的生命是由必需的物质资料维持着的,为了维持人的生命,就必须获得物质资料,这就要求人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用人的所有能力去获取。人的生命活动,就是指人为了生存所进行的十分复杂的活动,既有精神活动,又有物质活动,前者是认识、情感和意志的高度统一,后者是生产、分配和消费的高度统一。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这就与动物区分开来了。进一步说,个体的生命活动,总是在社会团体中进行的,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所以,生命活动就是社会活动,生命活动在社会活动中加以展开、表现和确证。只是,生命活动是以个体的形式出现,而社会活动是以集体的形式出现,这两者之间很难作出明确的界定。一般说来,生产劳动是人的生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看到,劳动作为社会活动,体现了人的劳动实践是自觉自由的,不受到任何阻碍,因此,人的审美活动充分体现了生命活动的积极内容,生命的自由表现就成为审美活动的重要特征。马克思能够从广泛的意义上阐明审美活动是人的生命的自由表现,确实具有革命的意义。这种革命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人的全部感性现实的活动。马克思认为,在生命活动中,“人以全部的感性占有对象,把握对象”。人以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这种占有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马克思之所以说人的占有是解放,是因为在这种占有活动中,人的感觉特性,无论在主体上还是在客体上都变成人的。从主体的角度看,由于人不仅通过个体的器官,而且,通过社会的器官同对象发生关系,因而,别人对对象的感觉也变成了我自己的感觉,从而也变成我自己占有。由此可见,正是人的生命活动,把人的感觉和特性变成人所有,而不是异己的、外在于人的东西。这样,人的感觉和特性听凭人的指挥和召唤,而不是违抗人的意愿。从客体的角度看,由于人的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义性质,自然界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纯粹有用性从而变成人的本质,于是,人以全部感觉和特性在对象中肯定自己,占有自己的本质而成为完整的全面发展的人。马克思肯定人的感性活动,强调人的感性活动与理性活动的统一性,借此建立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亲密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了亲密关系,主体与客体就不再处于分离状态,客体中融化着主体的全部感情,主体中物化着客体的审美性质。
人在对自然的感性活动中获得丰富的感觉和体验,自然的一切,在主体的心中变得亲切而又遥远。人在体验感悟中,获得生命的快乐,领悟着生命的价值,寻求着生命的真谛,这其中包含着十分积极的健康的内容,透露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雄伟风格,于是,审美创造成为生命活动的积极象征。更不用说,生命的自由表现,对于人与人之间审美关系的建立所起到的巨大作用,这样,人的生命活动与审美活动构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人在生命活动中,必须充分地认识和把握现实世界。人以体验的方式,建立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世界的一切,对审美主体来说,是无限遥远,又是无比接近,是无比严峻,又无比亲切。大自然的一切,对审美主体而言,之所以变得如此的温爱,就因为人以全部感性体验世界、认识世界,从而把握世界。另一方面,我们不应该忘记:人在生命活动中,通过自己的活动创造世界、改造世界。审美活动的特殊性在于:主体是以体验的方式进行的独特审美活动,这正是主体审美理想的鲜明体现,正是主体生命的自由表现。这一自由表现,以生活世界为基础,是对生活世界的反映和描绘,充分体现了主体在认识体验生活的过程中的复杂心理活动。艺术家不是以艺术的方式改造客观世界,而是以艺术的方式改造精神世界,审美主体以全部的感性,以融注全部生命的情感去感受把握对象,充分体现了生命的欢腾和生活的意义。
于是,审美活动建立起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联系。个体的生命活动与人类的生命活动相统一,个体的情感、理想、想象与人类的情感、理想、想象相沟通。人不再是抽象的人,不只是理性的人,而是现实的人,感性的人。
马克思对审美活动这一本质的揭示,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对人的现实关怀。
第二方面,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人的活动的审美特性。马克思肯定感性现实的人,不自觉地把主体的审美创造提到重要地位,他接受了黑格尔的看法,“创造成为一个很难从人的意识中排除的观念”,从而进一步肯定了生命的人在生命表现中创造出人的全部生命价值。假如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就双重肯定自己和另一个人。人只有成为全面占有自己本质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作为人进行的生产才是对自己生命的肯定。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中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到个人的乐趣。这样,生命创造和生命表现相统一,生产和享受相统一,审美创造活动成为自觉自由的活动。“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主体在生命表现中,感觉到自己的劳动是不受压抑和拘束的,是完全自由的。人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人能够从社会的各种束缚中实现自我的理想、意志,人不仅从自然中解放出来,而且从社会的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在我个人的生命表现中,我直接创造了我的生命表现,因此,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实现和证实了我的真正本质,即实现了我的人的本质和社会的本质。
马克思的生命表现理论把感性和理性,把个人和社会两方面的特性完全统一了起来,“我在劳动中肯定自己的个人生命,从而也就肯定了我的个性的特点,劳动是我的真正活动的财产”。
从马克思美学的思想论证方式来看,人的生命活动满足了人的需要,创造了人的价值,开拓出审美的广阔领域,马克思通过劳动阐明审美是人的生命的自由表现,确实意味深长。必须注意,马克思强调人的生命活动时,划清人与动物之间的界线。“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马克思肯定人的生命活动的审美性质,不是对人的动物性机能的肯定。他提出:“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并使它成为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劳动这种生命活动不只是维持肉体生存需要的手段,“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件事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有自己的社会需要,人有满足社会需要的愿望,这样,人在社会交往中充分体现出生命活动的价值。由于马克思强调人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体,所以,马克思在肯定人是社会的存在物时,还进一步肯定人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