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困难有助:社会救助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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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社会捐助篇

80.什么叫经常性社会捐助?

答:社会捐助是指个人和社会组织向社会上的困难群体无偿捐助物品或资金的社会互助行为。经常性社会捐助是指不限于某一特定时间,由专门机构负责接收、保管、使用捐助财物,向社会上的贫弱群体无偿捐助物品或资金的社会互助行为。社会捐助是社会互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是1996年在江泽民同志亲自提议和倡导下开展起来的。从该年起,各地通过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接收了大量物品和资金。这些物品和资金在解决灾区、贫困地区群众和城市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市低保对象等城市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81.经常性捐助活动标识图案有什么含义?

答:经常性捐助活动标识是全国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的统一标识。标识图案由一只手和心的图形构成,表现出广大人民群众向灾区、贫困地区伸出援助之手,积极行动起来,为灾民和贫困对象献出一份爱心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主题。标识的配色为蓝色和红色。蓝色寓意广阔深远,用以体现捐助活动的广泛性和持久性;红色寓意热烈温暖,用以体现广大人民群众高昂的捐助热情,为灾区、贫困地区送去无限温暖。

82.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可以采取哪些宣传方法?

答:宣传是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主要宣传形式和方法有以下几类:

(1)媒体宣传。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消息、综述、调查、评论、访谈、纪实、专题片等新闻形式报道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方面的政策、经验、动态、事例等。

(2)街头宣传。主要方法有:

①每年10月“扶贫济困宣传周”高潮日,在主要街道或繁华地区设立宣传站点,展示宣传板报,散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录像,提供捐助咨询服务。

②设立流动宣传车,在主要街道开展流动宣传活动。

③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材料发放点,让公众自取各种免费宣传材料。

(3)广告宣传。主要方法有:

①制作反映社会捐助活动的公益广告。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在一定时段内反复播放或登载。

②在主要街区、车站、码头等地点,悬挂各种形式的标语、彩旗、气球等宣传社会捐助工作。

③制作形式多样、样式新颖的灯箱广告,悬挂在捐助站点门前和主要街道。

(4)互联网宣传。在互联网上建立社会捐助网站或设立网页,介绍社会捐助政策、知识、经验,发布工作信息,公布捐助热线,开展网上捐助业务等。

(5)举办各种活动。举办理论研讨会、座谈会,发行纪念邮票。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社会捐助方面的知识竞赛、演出、夏令营等活动。

(6)制作宣传物品。印制反映社会捐助情况的画册等宣传材料,制作印刻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标识的太阳伞、雨披、日历、证章等宣传物品,免费发放给公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83.什么是“慈善超市”?

答:“慈善超市”是指以经常性社会捐助站为依托,以解决社会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为目的,以有针对性地募集和发放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或社会救助机构,是社会捐助和慈善事业结合的重要载体,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在基层的重要平台。名称上还有阳光超市、爱心超市、扶贫超市等不同的叫法。慈善超市救助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户、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户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居民,采用凭券、凭卡领物等方式开展救助。

84.慈善超市开设在什么地方?由哪个部门负责牵头?

答:慈善超市一般建在乡镇(街道),县(市、区)可建立调剂中心。建设慈善超市可采取连锁方式。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分店,也可以几个社区联片建立慈善超市。街道建立的慈善超市一般设在社区服务中心,并有较宽敞的场所。

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慈善超市的业务指导。

县级调剂中心,由县(市、区)民政局牵头负责,依托县(市、区)社会捐助工作站(帮扶救助中心)开展工作。

街道(乡镇)慈善超市由民政办公室(科)牵头负责,依托街道捐助工作站(帮扶救助站、基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开展工作。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创办慈善超市。

85.慈善超市如何募集物品?

答:慈善超市的物资筹集主要通过以下渠道:

(1)部门统一组织捐赠时提供,或民政部门组织由街道负责接收时提供。一般在超市开张之际组织一次;每年的10月份开展扶贫捐助送温暖活动时,除送往对口支援的兄弟省外,留一部分放在超市。

(2)慈善超市开张后,企业或者社会居民自愿捐赠物品、资金,由超市接收登记。该超市范围内社会困难群众不需要的物品,经县(市、区)民政部门确认后,可储存或调剂给其他超市。

(3)政府协调慈善组织拿出资金,以及社区内企业捐助资金,由县(市、区)级民政部门负责购买物资。

86.慈善超市内的物品如何分档?

答:为了保障慈善超市的良性运作,一般将慈善超市内的物资分为三档:一档是最低价或超市价,面向困难家庭;二档是优惠价,略低于市场价,面向辖区居民;三档是“爱心价”,高于市场价,购买商品者等于奉献爱心。二、三档产生的利润用于慈善超市的运作。

87.慈善超市如何向社会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答:由民政部门或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按困难程度发放储有一定金额或点数的“爱心卡”、“春风卡”等,困难家庭凭“爱心卡”、“春风卡”及“困难家庭救助证”到所在地慈善超市领取相应金额的慈善物品,并在救助卡上予以记录。老弱病残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可由他人代领慈善物品,也可由工作人员为其送货上门。送到后,要在救助卡上予以记录。

案例一

张××,女,平湖市当湖街道××社区,46岁,离异,有一子由前夫抚养。张××身体较差,无工作,靠领取低保金维持生活。

2008年,平湖市当湖街道开始搭建“爱心合作社”超市服务网点,受助对象为社区困难群众,主要是低保户。

经公示无异议后,××社区确定张××符合“爱心合作社”受助对象条件,并报平湖市民政局备案。根据“爱心合作社”规定,受助对象需通过每月参加社区组织的低保户公益劳动来换取25分积分,再用积分换取价值25元的爱心超市购物卡,凭卡可在爱心超市内购买食品和生活用品。考虑到张××的身体条件,不适合参加公益性劳动,××社区将组织党团员、志愿者开展公益性劳动所获得的积分按每月25分赠送给她。从2008年下半年以来,每月由张××本人去社区领取价值25元的爱心卡,用爱心卡在超市内购置大米和其他生活用品,再加上政府发放的低保救助金,张××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案例二

李×,男,义乌市××街道,75岁,未婚,义乌市低保户。

2006年,义乌市成立慈善超市,将全市低保户作为救助对象。当地民政部门发给李×一张爱心卡,面值600元,并规定每年年末可充值一次。拿到爱心卡后,李×每隔一段时间,自己就到慈善超市选取他所需要的生活用品。

2008年以来,慈善超市针对一些困难群众由于交通不便、行动不便,前去慈善超市选取救助物品比较困难这一问题,在全市发起了自愿送物品到户的“爱心送暖行”活动,众多志愿者用私家车为困难群众运送物品。李×年纪较大,走动不便。志愿者和他联系,征得他同意后,根据他的要求,由志愿者到慈善超市为他选取所需物品,并送货上门,爱心卡的分值由慈善超市工作人员根据李×签字确认从记录上扣除。李×觉得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