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LTS考试,由英国剑桥大学地方考试委员会、英国文化委员会和澳大利亚高校国际开发署共同组织。目前英国、新西兰、加拿大和欧洲的大多数院校都接受IELTS考试成绩;而澳大利亚只认可雅思成绩;到荷兰读预科、本科或研究生的中国留学生必须具有IELTS成绩,才能得到签证;现在美国也有380多所院校接受IELTS考试成绩。
此外,还有LSAT和GMAT考试。LSAT考试是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由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学院入学委员会负责主办。几乎所有法学院都要求申请人参加此考试。GMAT考试,是美国经企管理专业研究生大学考试委员会(GMAC)委托美国教育考试处(ETS)主办的考试。在美国,大多数研究生院都把GMAT的考试成绩作为商业和管理学专业入学的标准之一。GMAT考试在我国由中国国外考试协调中心(CIECB)承办,考生可以通过中国国外考试中心报名。
②其他语言考试。TEF(法语水平测试),由法国工商会组织,法国法语联盟总部负责出题。除获得法语硕士学位者或大学法语系的教师外,留学法国均需参加TEF测试。Test DaF(德语考试),适合具备中高级德语水平或至少完成700学时德语的人士参加。申请进入德国高等院校或者从事科学研究者都必须通过这项考试。日本语能力考试,由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在中国设立的评估中国的日语学习者的日语能力的考试,共分四个等级,四级为最低,一级为最高,考试每年一次,时间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天,日本大学多把这项考试作为录取的标准。韩国语能力测试,由大韩民国教育部认证,韩国教育课程评价院主持,考试共分四级。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我国公派留学必须参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WSK是为了鉴定非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水平而设置的,在全国设有37个考点开考。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设英语(PETS5)、法语(TNF)、德语(NTD)、日语(NNS)和俄语五个语种。其合格证书主要供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作为选拔公派留学人员外语水平的认证。各语种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公派出国人员有效期为两年,如作为其他用途则不受此年限限制。
英语考试每年举办两次,其他语种每年举办一次。考试时间为:每年六月的第四个周末考英语、德语和法语,十二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英语、日语和俄语。考生报名可以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成绩报告单一般在考试后8周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报名方式及地点详情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WSK除用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还适用于:(1)有关外语培训中心对其学员外语水平的评估;(2)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外语水平的鉴定;(3)非外语专业人员职称评定时的外语水平鉴定;(4)其他外语自学者对其外语水平的评估。
121.使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由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自费留学中介机构活动,减少和避免因使用不规范留学合同而引发出各种矛盾和纠纷,达到依法保护留学当事人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合法权益的目的。
《示范文本》共有8款29条。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及费用、受托人义务与委托人义务、违约责任等,是签约双方关心的重要内容,对双方比较公平,当事人可以借鉴《示范文本》或者将其作为签约使用的文本。
留学当事人在签约前,首先应该了解清楚所委托的机构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和当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次,要注意留学学校资质、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留学申请人在国外学习环境、能否顺利完成学业;第三,还要搞清楚外方录取时是否有外语考试成绩要求,获得留学录取通知书的时间限定;所交纳各种经费的用途以及是否合理;交付款的方式;受托人指定的汇款账户是不是留学学校的账户等问题。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签约前应注意:委托人是否具备自费出国留学的基本条件;其外语考试成绩是否符合留学学校录取要求;核对委托人所递交的所有文件、材料等是否合法、真实、有效;委托人是否清楚当其违约后应当承担的责任等。
此外,留学当事人应视情况和需要,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对《示范文本》进行补充、变更、修改。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应与《示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出国留学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出国留学要知己知彼。
首先,要明确留学的目的。要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和能力、兴趣爱好、心理承受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来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
其次,要深入了解欲前往国的留学政策、文化背景和教育发展状况,以及相关学校的综合状况。要经常到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和中国留学网了解留学对象国学校的情况,加强对国外学校的资质把关;要及时关注教育部就自费留学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发布的留学预警,避免“克莱登大学”的招生陷阱。
第三,要加强对留学中介的了解,慎重选择留学中介机构。大量信息要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和中国留学网这一正规渠道来了解。
123.国家对出国留学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国家鼓励支持出国留学,具体有以下政策规定:
(1)对赴国(境)外攻读正规大学预科以上学位(含预科)的自费留学人员的学费和生活费予以供汇,自费留学人员按学年度购买外汇。
(2)简化购汇审核程序。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下(含2万美元)的,自费留学人员可以持规定的有效凭证,直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自费留学人员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及规定的有效凭证到外汇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
(3)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所需学费和生活费必须由其本人亲自办理,购买第一学年后其他年度所需学费和生活费可以委托境内的直系亲属到当地外汇局授权的银行代办购汇手续。
(4)本通知施行前已购买第一学年所需学费和生活费且目前继续攻读的留学人员,在后续年度仍可以按照学年度购买外汇,但不得补购以前学年的外汇。
(5)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的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以处理,不纳入中国内地各级部门和有关单位人员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不回中国内地定居的,在执行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不计算该子女数。
124.国家对回国留学人员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
答:留学回国政策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部分是国家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一些特殊优惠政策,一部分是针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派遣和落户手续,还有涉及一些留学人员在回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具体咨询。
国家对留学回国人员的有关特殊政策有:(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享受跨地区派遣落户的优惠政策。(2)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回国工作时,还可以通过海关购买一辆免税轿车。(3)获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在一些地方的高科技园区创业,也可以享受一些减免税的政策。
125.回国留学人员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
答:凡是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学生,或已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回国后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从而获得干部身份。
落户手续是指为留学回国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如果留学回国人员回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则无需办理落户手续。
学历认证和就业落户手续不能同时办理。必须先拿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回国留学人员各阶段学位均在国外获得,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只需要认证最高学位。
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派遣和落户手续需出具以下相关材料,其中主要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内用人单位接受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护照和留学签证以及档案保管证明和户口证明。
回国后到非户籍所在地工作,就业报到手续和落户手续原则上必须同时办理,如果不符合落户条件,就不能单独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如果出国前是农业户口,回国后必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手续后,才可以办理跨省市落户。出国前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的“户口迁移证”仍在自己手中,回国后不能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必须先回原籍落上户口后再持原籍户口本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留学回国人员办完户口迁移手续后再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咨询办理子女及父母的户口迁移手续。
已经加入外籍的华人不能办理中国户口或就业报到证,除非先办理放弃外国国籍手续。
如果在落户城市有自己的房产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定义以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一般只包含配偶和父母),可将户口落在对应的地点;如果就职单位或者对应的人才服务中心有集体户口,也可为落户单位;已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完就业落户北京的留学人员,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将户口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
126.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答: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或原籍派出所注销。留学回国人员可到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保管证明;或直接到原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证明”。
127.教育部和浙江省采取了哪些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创业的计划?
答:教育部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教育、人才资助项目,引导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创业。具体项目有:
(1)实施“211工程”、“985工程”的高等学校和实施“百人计划”的科研机构有专门经费支持和资助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都支持和鼓励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创业。
(3)教育部“春晖计划”支持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短期回国服务,鼓励关键领域和若干学科前沿的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利用学术休假时间回国在高校从事研究和讲学工作。
(4)国家、地方及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设立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开展科研工作。
(5)浙江省将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从2009年开始,紧紧围绕全省发展战略目标,用5-10年时间,以省重大科技专项、公共创新平台、重大建设工程、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为载体,引进并重点支持3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争取其中100名以上进入国家“千人计划”。同时,从2009年开始,用5年时间,全省引进1万名优秀海外创业创新人才和10万人次外籍专家,实施2000个重点国外引智项目。
案例分析
民办学校破产,债务如何清偿?
某市C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尽管学费昂贵,但是许多家长仍然为该校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承诺的优秀师资所打动,纷纷把自己的孩子送进该学校。但由于经营不善,学校资不抵债,学校法定代表人携款外逃下落不明,学校宣告破产。经法院立案调查,该校拖欠建筑商3000万元,教师工资和其他福利500万元,学生学费、杂费等600万元,其他债务还有200万元。请问上述债务该由谁负责?按什么顺序清偿?
答: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时,由人民法院组织财务清算。
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民办学校债务清偿的顺序是:首先,清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其次,清偿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第三,偿还其他债务。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因此,法院原则上是通过拍卖学校被查封的资产进行清偿,顺序依次是学生学杂费600万、教师工资福利500万,最后是其他的3200万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