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在中国的早期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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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从古典经济学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对西方经济学说的评介(6)

因此而所生之利益,不可思议。最大之托拉斯,常自储殖其原料品,自制造之,自运送之,自贩卖之”,降低生产的成本和产品的价格。“夫价廉则消费者食其利。消多用节,则生产者仍食其利。计学公理,必出于两利,诚至言哉”。同时,“生产既巨,必汲汲扩张贩路,其势乃侵略外国市场,此又必至之数也。”

第七,托拉斯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减少经费的开支。“生产费中,其最大之部分为原料品,次则监督费也。监督之人,固万不可以已,而实则为不生产之人,归于分利之种属者也。自托拉斯起,而此费大节约,其裨于社会之公利者实多。”“钢铁托拉斯之总办奇氏云:“托拉斯成立以后,前此之事务员,汰其大半””便是很好的说明,“加以托拉斯之制品,多直接贩卖,故居间经纪之人,皆可不用。星克士博士之调查记事云:各托拉斯以废经纪人之故,最少者岁增五千元,最多者岁增二十万元(皆美金)之利益云”。

第八,托拉斯可以节省自由竞争时代的“竞争之冗费”。所谓“竞争之冗费”是指“竞争既剧,所恃以争胜者,不一其途,冗费自相缘而起”。如广告费、推销者费等,“而此等耗费,势亦必于物价内,向购者而取偿。托拉斯立,则无谓之竞争,悉已芟除。此等冗费,半归节省,是直接而为制造家之利,亦间接而为消费者之利也。”

第九,托拉斯可以节省运送费。以美国为例,“前者各家分立争竞,或公司在纽约,而购客在旧金山,或公司在芝加高,而购客在波士顿,其转运之费莫大焉,甚或增原价三之一者有焉矣。托拉斯既合并全国之公司,故恒择各要区,分置工场”,“钢铁托拉斯总理奇氏云:该公司以此之故,每岁运费节二百余万,他可推矣”。

第十,托拉斯能保障市场的供给,提高商业信用。因为托拉斯“拥巨额之资本,且各工场有无相通,故有求购者,可以随时应付”。而“寻常公司之与贩卖小商交涉也,往往接定购清单之后,订以一月或数月为期付货,临时或不能应。致人罹破产之惨者,往往有焉”。

第十一,托拉斯能提高企业抵挡风险的能力。“寻常小公司,往往恃借债以代资本。一遇市场凝滞或金货涨落,常生意外之虞”。而“托拉斯资本既充,无俟外求,虽有风潮,可以当之而无恐”。“或遇物价骤落,小资本者不能不忍折阅而急求售,以为通转之资”,“托拉斯则安坐以待时机之复来,此即优胜之甲胄也”。

第十二,托拉斯能实现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促进生产技术的发明和创新。“凡营一业者,必各有其所阅历所心得。但当竞争之冲,常自秘而不以示人,此常情所不能免也。既相合并为托拉斯,则利害关系,彼我同之。自相与比较研究,弃短取长。故一切新机器之发明,新方法之利用,直普及于全托拉斯”。全社会都能分享先进技术的赐福。而且,“规模愈大,则所凭藉以为研究资料者愈多”。“昔人云:新发明每出自大公司中。非无故矣。近世电学,强半自爱的森(既始造留声机器者,现今电学第一人也。)之公司而来。岂徒恃爱氏之脑力而已?亦以其公司之大,能备各种之资料,能吸集多数之高才,故惊天动地之新制,往往而见也。托拉斯盛行,吾知学界之突进,更未有已矣。”

在《新大陆游记》中梁启超也纲领性的列举了举办托拉斯的十二利。

与上述十二利相比,只是说法略有不同,在基本的精神上是一致的。这十二利是:

(1)可以利用最新最大最敏之机器而尽其所有。

(2)资本既合并,则创出之物其价也随而廉。

(3)以工场伙多之故,可以实行分业之学理,使日趋精密。

(4)能有余力利用废物,使无弃材。

(5)以全国本业皆合同故,能节制生产毋使有羡不足,因以免物价之涨落无定,而资本家无时常倒闭之患,劳力者亦不至被牵涉而失其业。

(6)能经营附属事业,扩张外国贩路。

(7)能淘汰冗员,节减薪费。

(8)凡一切竞争之冗费皆可节约。

(9)可节省运送费。

(10)信用日益坚实。

(11)以资本雄大故,不假借贷,无畏外界市场之恐慌,即有借贷,其息亦廉。

(12)可以交换智识,奖励技术。

梁启超通过与自由竞争时代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对比分析中,指出了垄断资本主义的优点。其实,垄断资本主义并没有梁启超想象的那样完美。马克思主义者正是透过资本主义时代内在矛盾的分析,指出了社会主义的光明未来。梁启超显然无法看到垄断资本主义同样存在着生产的巨大浪费和盲目激烈竞争的一面。上述的十二项优点中的许多内涵也多有重复。但总体而言,上述的分析是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而层层展开的,不少论断也远远超过20世纪后期我国经济学界对垄断资本主义的分析。

当然,梁启超并非单方面地介绍托拉斯的益处,综合美国人的观点,结合自己对垄断经济的理解,他指出了成立托拉斯的十项弊端:

第一,“托拉斯者,以全权委诸当局之人,所谓托拉斯梯是也。其监督之方法,未能如寻常公司之完备,苟不得其人,则全局将归于失败”。

第二,“以规模太大,故统一之,监督之,大非易易。苟以才具稍写下之人当其局,虽品行端正,犹惧不任。”

第三,“以其为本业之独占也,无竞争之刺激,故生产技术之改良进步日益怠,以此与自由竞争之国民相遇,不久而必至退步劣败。诚如是也,则前此种种之利益,皆不足以相偿矣”。他列举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主张“宜减缩中央督制权之范围,使所属之各支部,各工场,为适当之自治”,以刺激竞争和生产的发展。另一种意见则反驳说,“广大之支配权,与适当之自治,实不能相容。强并行焉,终不免于冲突。即不冲突,则其所谓统一者已无力,失托拉斯之所长,存此空名何为也?”梁启超承认这是反对托拉斯的重要理由,但对这种驳议,自己则有所保留,因为“据过去现在之托拉斯实情以审判之,此流弊似尚未见”。

第四,“难托拉斯者,谓其淘汰多数之工场,且采用最省劳力之机器,使多数劳佣糊口路绝也”。对于这一点,梁启超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这是在产业革命的初始阶段往往难以避免的现象,也是经济发展走向常态的必然过渡,“当汽力电力之初发明,各国劳佣,半失其职。当时虽群议嗷嗷,至今日更未闻有谓汽电之不宜用者。而彼等之失职,亦不过暂时。及局面一定,其业反增,而庸率转昂,此尽人所同知也。今托拉斯之果病庸与否?尚未能确言。藉曰有之然使斯举苟诚为生计界进化之正轨,为国民社会之公益,则虽使劳力者忍一时之苦痛,亦岂得已?”

第五,“托拉斯以种种不正之手段,摧灭竞争之敌,使小资本之公司,不能自存”。因为“托拉斯之既立,侍其资本之富,务减其物价,使他公司之未入托拉斯者,不能与我竞争”。等待竞争对手物力抗衡时,再“以度价买收之”。梁启超这里所说的实际上就是经济学上的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对于这种“不正之手段”,梁启超也主张应采取必要的手段加以防范。

第六,“托拉斯以独占之故,强以廉价买原料品,而使生产家不利;强以高价售其制造品,而使消费家不利”。在现代经济学看来,垄断就是独占。反对托拉斯的学者和政论家也往往对垄断价格提出非议和责难。梁启超认为,这种价格的垄断问题不应成为“反对论者所众攻击”的对象。

因为“以生计学公理论之,此等现象,断非可永续。盖苟乘独占之威而垄断焉,势必将有新竞争者,或起于国中,或起于国外。终不能达其独占之目的,而或反以自招倒闭,昔制粉托拉斯,其前车矣”。任何一种经济组织试图通过价格垄断的方式谋取利益,最终要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故此,梁启超认为,这种弊端即使存在也“亦不必深虑也”。

第七,“托拉斯以独占之故,其所产物品,虽日杂粗窳以欺市众,而莫可谁何。此又一弊也”。梁启超认为,这种责难也难以成立。在竞争社会中“凡劣者未有不败,苟有是终不能久也。况托拉斯盛大之后,其制品强半输出外国,杂粗窳者,宁能战胜于阃外耶?此亦不待禁而自遏者也。”

第八,“托拉斯之制品,其输出于外国者,其售价或反较内地为较廉,是病本国之消费者而利外人也”。对于这种责难,梁启超首先指出这种情况虽然存在,但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美国曾对此进行过调查:“千九百年,美国工业调查会委员尝以四款质问于四十八家之托拉斯,属其回答。

其第四款即问出口货之价何如,回答者凡二十九家,内十九家云出口货依本国原价加运费及税金;内八家答云,以扩张贩路于海外故,出口货价稍低廉内;两家答云,出口货价恒取昂于本国。”由此可以断定“此不过对外竞争极剧烈时,偶或为之耳。苟非万不得已,则托拉斯固不敢尔尔,亦不欲尔尔。”

第九,“当托拉斯之初设立也,必省闭多数工场,向之受佣者随而失业,及乞怜而再求佣,则或减其庸率,而延其劳期,势所不免,其病多数之劳力家实甚”。对于这种观点,梁启超承认“因托拉斯而劳庸之一部分或致失业”,但不能成为反对托拉斯的理由。首先,“社会之进步,必须忍其苦痛,不能以小数者之不便求幸,而为全体障也。况所谓不便不幸者,又不过一时之现象,过其时而食其利者,或更进于前也”。为了说明这一点,梁启超在文章中专门设立独立的一章,通过具体的材料证明“托拉斯与庸率之关系”。美国劳佣局1899年对14家着名托拉斯的调查数据表明,“托拉斯成立以后,其高等职工之庸率,十四家之中,增者十家;下级职工之庸率亦然;其余数家独减少者,则以其所用运送物品之人太多。此等之庸,固宜特廉耳。此托拉斯有益于劳佣而无害,其证一也”。而佐治康顿博士的《托拉斯及社会》中对11个不同产业的托拉斯的统计表明,“托拉斯成立以后,雇佣之人数,与受庸之金率,相缘而增。且其增加率甚大。

……托拉斯有益于劳佣而无害,其证二也”。所以,无论是从经济学的理论上,还是现实的实践上,以庸率的低下反对托拉斯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

第十,“攻掊托拉斯最剧者,谓彼如魔术然,认空华为实现”。梁启超所说的“空华”类似我们今日所讲的泡沫经济问题。他说:“古代用兵者,实十万号称二十万”,今天的经济社会也是这种情况,“即如钢铁托拉斯之成立也:前此亚美利加钢铁公司之股东,以百元之股票而易托拉斯证券三百元。瞬息之间而前此之财产,估价溢二千万以上。此等资本,非实有也,不过逆揣其将来之利益,可以得此云尔”。所以“诸托拉斯大率号称之母财,数倍其实额。当事者谋所以扩充维持之道,势不得不借社债于银行,而以本托拉斯之证券为之质剂”。这种表面上的繁荣无法掩饰内在的危机,“脱有不测,则全国之母财,皆为所牵,成举其社会而为幻瘪泡裂之象。英国生计学大家理嘉图丹治,谓此等魔病,潜伏于美国生计界中,而必将有败露之一日。苟无所以节制之,监督之,其极敝也,可以举七千余万之自由民,悉奴隶于托拉斯专们团体之下”。梁启超认为李嘉图的上述言辞绝非耸人听闻,这是对垄断经济发出的“最痛切深刻之言”,也是“现今美国政治家、生计家所最兢兢”的焦点问题。

在《新大陆游记》中,梁启超又把上述反对托拉斯的意见作了以下简明的概括:

(1)以全权委诸一二人之专制,苟不得其人,则全局失败。

(2)规模太大,难于统一监督。

(3)独占一业,竞争失去,技术改进中止。

(4)工人失业。

(5)使小资本家无法自存。

(6)以廉价勒买原料,高价售货损害产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7)日杂粗疏以欺市众。

(8)滥用保护关税之权,低价售到国外,高价售于国内。

(9)剥削工人更甚。

(10)垄断企业一有失败,则其证券搅乱市场。

梁启超的归纳虽未必十分准确,但从中却可知当时美国民众对托拉斯利弊分析之大端,即垄断组织在它产生初期既有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面,也有容纳生产力的一面。它既是生产集中的产物,也适应了大生产的需要;它以较高的管理水平组织生产,缓解了自由竞争中出现的某些弊端,可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当然,梁启超着重在于肯定托拉斯的积极的一面。认为托拉斯的产生不是人为的主观“发明”而是经济规律运动的必然产物。美国政府出于各种复杂动机曾通过多项反托拉斯法但托拉斯不但没被“反”掉反而“日盛一日”。最后,美国政府和美国舆论“幡然一变,知此物之发生,由于天演理势”,“于是禁遏之政策,一变为补救之政策。”所以,梁启超在列举了十大弊端后,又对其中的几点作出否定性的分析。

梁启超对时人有关托拉斯的批评意见的辩解、反驳,“虽不是毫无道理,但基本上是勉强的、有的是完全错误的”,总的说来,“梁启超由于过分推崇规模经济的好处,从而忽视了垄断可能导致的弊端。客观地讲,如何既保护经济的竞争活力,同时又能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在两者之间求得某种平衡,即使是在当代,也是经济学中的一大难题,要梁启超正确把握这对矛盾,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