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在中国的早期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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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干涉主义抑或自由主义——西方经济理论与中国国情的初步探索(5)

第三,“外国资本家,若悉数将其势力移植于我国之通商口岸乃至内地,以从事掠夺,则我之对付彼辈,可以全仿彼国劳动阶级对付彼辈之成法,毫无问题。今也不然,彼辈势力之移植,虽着着进行,然为势甚缓。以今日及最近之将来的情形而论,彼辈仍然是安坐伦敦、纽约、巴黎、大阪以择吾向而吸吾血,吾国之社会主义运动,无论若何猛烈,彼辈曾不感丝毫苦痛”。

另外,外国资本家还可以通过对殖民地国家的剥削来转嫁由于本国的社会主义运动带来的损失,“彼辈所最愿望者,则吾国长在此种不死不活之纷扰中,生产力日益涸竭,而人生必要之消费终不能免,我既无力自给,彼乃凭借旧势,益恣侵略,而彼辈在本国因受劳动阶级反对所生之损失,乃于我焉取偿。”如果中国一定要划分阶级,也不是本国资本家与本国工人阶级的对立,“所谓阶级者非自国内纵分,而自国际上横分,压制阶级掠夺阶级之大本营,在伦敦、纽约、巴黎、大阪诸地,而凡居于禹域二十一行省之人,皆被压制被掠夺之阶级也。”因此,在中国“对于外部压制者掠夺者丝毫不能抵抗,而惟内部之被压制被掠夺者互争锱铢之短长,终复何益!”(全集,第3329-3330页)

既然中国的社会主义的迫切问题是如何使“多数之人民得以变为劳动者”,怎样达到这样的目标呢?按照梁启超上面的分析,应该包括反对民族的压迫和进行经济竞争两大环节。在反对民族的压迫方面,梁启超并没有进行论述,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民族自身的经济增长上,即“今日之中国而言社会主义运动,有一公例当严守焉。曰:在奖励生产的范围内,为分配平均之运动。若专注分配而忘却生产,则其运动可谓毫无意义。”(全集,第3330页)

梁启超的这一“公例”,兼顾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等的两大原则,也符合当代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理论分析。但抽象的公理无法代替现实的追问,让梁启超苦苦思索的问题是如何兼顾生产和平等问题:

第一,“有何良法,一面能使极衰落极幼稚之生产事业可以苏生萌达,一面又防止资本阶级之发生”。

在上述问题上,将社会主义家所提出下面三种主要救济方法,梁启超都难以认同。

第一法,“将原有生产机关,由直接在该机关内服劳役之人共同管理也”。梁启超肯定了这种管理方法的出发点的正确,但“欲行此法,必先以国内有许多现成之生产机关为前提”。这种前提在中国是不存在的。“若如今日之中国,生产事业一无所有,虽欲交劳动者管理,试问将何物交去?

若必勉强将国内现有区区百数十家之工业矿业所收容工人多则千数少则数十者,施行共管制度,无论各该业现役工人所得利益多少,且未敢言也,藉曰诚有利矣,然食其利者最多亦不过数万人,于全国数万万人失业救济之问题,丝毫无所补益,而固有之生产力,或因此大蒙打击,决非计之得也。故此法者,在他日生产事业相当的发展之后,容或有采择之余地,今日提倡,决非其时。”

第二法,“将生产事业归国家或地方经营也”。梁启超指出,在产业幼稚之国,这种经营方式可以借助政治的力量不断发达产业,不失为一种理想的经营方法,“然欲行此法,当先以政治上有完善可信任之组织为前提。

若欲以行诸今日之中国,则国有铁路,即前事之师,有心人何忍更倡此论,为蠢国之徒资利用者?若曰:“到社会革命之后,政治必清明。”此结论是否正确,非届时不能证明,藉曰正确矣,然当革命未成以前,是否应将生产问题全置不理?生产事业不发达,是否能有劳动阶级?无劳动阶级,是否能有真社会革命?然则谓俟社会革命政治清明后乃实行集产主义者,直陷于循环论理而已”。

第三法,“提倡各种协社组合以从事于互助的生产也”。梁启超肯定地说:“此法最中正无弊,无论随时皆可以实行,吾辈当以全力提倡,无待言矣。”但问题的关键是,“第一,吾辈以言论提倡,而事实之应现,能否如吾所期?第二,仅恃此一途,是否可以充生产发达之量,以完此“救济失业国民”之责任?以吾所见,其在乡间与农业手工业等有关系之快社,成立发展,颇不易易。盖乡民最富于保守性,一制度之信受奉行,必费极长之时日也。至于消费协社,必在工业发达之都会,始能存在,质言之,则劳动阶级之产物也,劳动阶级未发生之国家,消费协社能否有发展之余地,吾殊不敢言。夫吾辈既从此为中正无弊之一法门,则宜勿问其集事之难易,与收效之迟速多寡,尽吾力以提倡之且实行之,固也,然断不能谓专恃此而遂可以达吾辈奖励生产之目的。盖吾辈在最近之将来,对于协社,无论若何提倡,若何实行,最多不过能增长生产力百分之一二,而我四万万同胞,受外国资本家之压迫而失业者,什九已相索于枯鱼之肆也。此三法者,前两法既非今日所可行,后一法虽可行,而收效甚缓。若是乎中国之生产事业,倘长此终古,斯亦已矣,若有一线之转机,则主其事者,什九仍属于“将本求利”者流”。(全集,第3330-3331页)

梁启超这里所讲的“将本求利”者,就是中国的资本家阶级。如果依赖资本家阶级,“吾辈若祝祷彼辈之失败耶,则无异自咒诅本国之生产事业,以助外国资本家张目;若祝祷彼辈之成功耶,则是颂扬彼磨牙吮血之资本主义,与吾辈素心大相刺谬。以吾之愚蒙,对于此一问题利害冲突之两方面,积年交战于胸中而不能自决,有生之苦闷,莫过是矣”。由此,在兼顾生产和平等问题上,与上述矛盾相关的还有以下第二个问题。

第二,“今日为改造中国社会计,当努力防资本阶级之发生乎?抑借资本阶级以养成劳动阶级,为实行社会主义之预备乎?若采后一法,则现在及最近之将来,对于资本家,当采何种态度乎?”

按照梁启超的经济分析,欧洲工业革命后带来的社会贫富差距和社会的动荡,是一种畸形的经济发展的产物,合理的经济发展的路向应当是生产与平等的同步。中国既然是后现代的国家,自然可以走一条合理的发展道路,避免重蹈覆辙。至少可以根据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开出的治病良药,“审择而采用焉,即可以使我将来之产业界,不致为畸形的发达,而现在欧美纠纷艰险之现象,可以不复发生于吾国也”。进入操作的层面,梁启超发现这种设想不过是种幻想,“吾辈先事预防之计划,或者在农业方面,犹有办法,然农民最富于保守性,欲倚之为改造社会之先驱,殆不可能。且在今日之世界,农业亦断不能离工商业而单独存在,则问题归宿到工商业。既归宿到工商业,则此种极可厌可憎之畸形的发展(即资劳两阶级对立,资本家掠夺劳动家剩余利益之恶现象),恐遂不可逃避”。问题是如何看待这种畸形的发展,表面上,梁启超表现出矛盾的心理:“此种畸形的发展,从一方面观察,虽极可厌憎;从他方面观察,又极可欢迎。”实际上,梁启超肯定的是“欢迎”的一面,“夫中国今日,不能不奖励生产事业以图救死,而生产事业,什中八九,不能不委诸“将本求利”之资本家,前既言之矣。然则今后中国若有资本阶级出现,就令其掠夺行为与欧美资本家相等,或且更甚,然最少总有一部分,得丐其余沥以免死,其可欢迎者一矣。不特此也,以社会主义运动之立场而论,欲此主义之传播与实现,不能不以劳动阶级为运动之主体,劳动阶级不存在之国家,欲社会主义之实现,其道无由。而劳动阶级之发生,恒必与资本阶级相缘。故必有资本阶级,然后有劳动阶级,有劳动阶级,然后社会主义运动有所凭借。此其可欢迎者二矣”。(全集,第3331页)

“资本阶级,应专认为社会主义之敌耶?抑一方面应认为敌,一方面又应认为友耶?”“其界限遂纠纷而不易明”。虽然梁启超有这样的困惑,其实,梁启超对“敌”“友”关系的梳理还是清楚的,即“有不容忘记之一重要事实焉,曰劳动阶级发生,资本阶级亦必同时发生,二者殆如狼狈之相依而不可离。吾侪既希望吾国有真正之劳动阶级,而劳动阶级与资本阶级为孪生兄弟,若是乎,资本阶级所随带之罪恶,自必相缘而至”。(全集,第3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