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十三岁1968年时发生了柏杨(郭衣洞)案,冤狱发生前后,我义助柏杨,做了一些事,前后持续七年之久。我对柏杨的义助,主要乃基于同情与人权,而不在他是一位作家。从作家标准上看,我从来深信:凡是跟着国民党走的作家,都不足论。柏杨是跟着国民党走的作家,当然也不例外。柏杨的专精和博学训练都很差,他没有现代学问底子,作品实在缺乏深度、广度与强打度。柏杨的文字有一股格局,不外是口口声声“糟老头”啦、“赌一块钱”啦一再重复的滥套,他的存货和新货都是很贫乏的,所以只能靠耍嘴皮来作秀,谈不到深度和广度。至于强打度方面,他攻击的上限比何凡高一点,他敢攻击警察总监,于是就“三作牌”得周而复始。我真奇怪一些读者怎么受得了他那点翻来覆去的老调儿,我真怀疑这些读者的水准!杂文以外,他的历史作品写得很热闹,但是颇多错误,给与他同一水平的读者看可以,给专家看就会笑,这是因为他的历史基础有问题的缘故。凭他那点历史基础还要翻译《资治通鉴》,司马光何辜啊!
我与柏杨相识于1965年,并无深交,到了1967年,偶有来往。1968年2月29日晚上十点半,他突然打电话给我,很神秘、很急迫地说,无论如何要我去他家一趟,于是我去了。他请我到他书房里,神色很是不安。他知道我曾一再被治安机关“约谈”过,经验丰富,乃反复问我被“约谈”的细节,并说他出了一点麻烦。原来1967年5月,他的太太艾玫应《中华日报》社长楚崧秋之聘,主编《中华日报》家庭版。家庭版中刊有“大力水手”(Popeye)卡通。艾玫事忙,编务有时由柏杨代办,柏杨在1967年10月6日到13日刊出的卡通中,选登译文,出了纰漏——被调查局认定有“侮辱元首”之嫌。于是,1968年2月29日这天,艾玫被“约谈”,一连十多个小时后,还没消息,柏杨慌了,乃电话请我去他家,特别对被“约谈”的一般情况,详为打听。我当时只觉得怪怪的,怪柏杨为什么老是问这些问题,并不知道艾玫已被请去,柏杨也没透露。到了12点,我打算告辞了,忽然楼下有汽车声,接着艾玫开门,踉跄而入,大哭大叫,连说:“他们审我一连十五个小时啊!他们连我上厕所都要跟着看啊!……”经柏杨照顾了好一阵子,艾玫情绪才稍稍平静,最后柏杨才向我说出“大力水手”事件的全部情形,并问我意见。我说,看来国民党来意不善,你要有心理准备。柏杨深以为然。我对他们加以安慰后,已是夜里2点,就回家了。第二天清早,果然不出我所料,柏杨也被请去“约谈”了。“约谈”长达二十七个小时,事后(3月2日)柏杨有长信给孙观汉,备述始末,其中一段谈到我:
向先生突然报告这坏消息,实在遗憾,但又怕以后不能再向先生修函,则趁此时机,且做最后一叙,想一想我真是个老天真,见识且不如李敖这个年轻人,李敖先生经常携带一小衣箱及洗脸漱口用具,准备随时被捕,我常讥笑他小人之心,把中国合法政府看成什么了?诚如先生言,社会上多少总有公道,想不到我和艾玫突然受此,不但无颜对祖先,且无颜对李敖。……
柏杨是2日中午放出来的。这封信是2日下午见过我以后写的。我在日记上说:“早为柏老办事(向调查局抗议等),午始放出。下午见一面。”见面后柏杨问我意见,我说:“他们这次放你,只是观察你被放后一时反应或跟什么人联络,我看事情还没过去,你要交代的,就先妥为交代吧!”他听了,决定采纳我的意见,写信给孙观汉,并向艾玫交代“身后事”。他留了一封长信给艾玫,艾玫拿来听我意见,我也做了一些建议。柏杨信中“外务找祖光、李敖”、售出版社“请左焕文、李敖介绍”、“书则赠李敖”、“但盼告寒爵、申虹、紫忱、李敖,俟有机会,为文”等话,前两点是杂务,都由屠申虹他们料理了。柏杨的藏书我一本也没收受,我向艾玫说:“这些藏书是柏老的心血,请给他完整保存,等他回来享用,我是不敢收的。”最后一点倒是我最关心的,但是我已被国民党完全封锁,实在没有机会为文,因此,我决定向海外设法。我的方式有三项:
一、尽量把有关案情的一切文件,偷运到海外,其中最重要的是柏杨自己的答辩书。因为我告诉过柏杨,人一入狱,要想合法传出手写的东西,就难难难;但是若以答辩状等法律文书偷关漏税,则或许能有漏网的机会。因为给律师参考的法律文书,为诉讼所必需,理应放行才是。我相信柏杨会记得我的话,他下笔又勤又快,牢中无事,把自己冤狱详细道来,必然精彩。柏杨入狱后,我请艾玫再做这一暗示给柏杨,果然柏杨就把答辩书陆续供应出来了。我主要透过我的美国朋友梅心怡等的协助,流传海外,使柏杨冤情和知名度,大显于天下。
二、尽量把柏杨冤狱新闻,转达给外国记者。在这方面,我主要透过台北美国各大学中国语文联合研习所所长魏克曼(Frederic Wakeman.Jr.)等的协助。在他们的协助下,《纽约时报》在1969年7月3日和9月7日,都有长篇报道;《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在1971年7月17日也有长篇报道。这样更使柏杨的冤情和知名度,大显于天下。
三、尽量展开营救行动。在这方面,我主要透过孙观汉。孙观汉是美国匹兹堡大学物理学博士,是用闪烁计数器测定中子的第一人,也是用陨石粒子测出月球自行发光的第一人,拥有在美注册的四十种以上的专利。曾任“国立清华大学”原子研究所第一任所长、美国西屋公司放射线与核子研究所所长。我透过孙观汉营救柏杨的事,值得特别细说一下。我在柏杨被捕二十四天后(3月28日),托梅心怡转密件给孙观汉,其中说:
去年读先生写的《李敖和天才》等论我的文字,以及先生给我的信,我就早想写封长信……
关于长信的内容,现在还得推后说,我得先说柏杨的事。从艾玫被传,到柏杨再捕,我都是最接近这件事的一个人。从艾玫被传那天晚上,柏杨约我“商身后事”起,我一直在旁帮了一些忙。如今柏杨失去自由已经二十多天,官方刻意“做案”的态度已极明显,宪法、提审法、刑事诉讼法等保障基本人权的条文已被忽略得不成样子,我觉得我必须发出这封自柏杨出事以来我一直想写给先生的信,向先生提供一个也许可行的方法。
我的意见其实先生在给艾玫和寒雾的信中,也呼之欲出了的,那就是请先生出面,以先生声望和号召力,尽快联名李政道等,发表一封公开信,投诸The New York Times 等报,对国民党政府施以压力。——这个政府目前只有海外舆论的压力,可以稍对它的爱面子心理有点警惕作用。除此之外,实无他法。这个方法对救雷震等人无效,因雷震已使他们“咬牙切齿”,所以只有不要脸,不买海外的账;但这个方法对救柏杨却可能有效,因为柏杨只不过使他们“疾首蹙颊”而已,所以他们可能还肯为了爱面子而放开血手一下。公开信方法即使无效,也可收“暴其恶”的效果,同时可使柏杨不做无名英雄,也是给他一种安慰。
3月17号The New York Times 星期日版第7页,有专栏论“文星事件”,也论到我被迫害等事,先生便中不妨参考。我的意思是柏杨事件当向海外报章揭出真相,使作恶者至少知道休想再认为可作恶而无人知。——我觉得这是海外知识人至少该联合起来做的一件事。
设想每在国民党政府作恶一次或有一次违背自由民主的记录的时候,海外知识界就联名发表一次宣示,这该是起码可行的事,也是起码对在苦难中国人的一点声援。不要沉默抗议,也不要写信求情,沉默和求情对这个政权是无效的,也是软弱的。我们要使作恶者知道:只要他们不厌于作恶,海外知识人就不倦于揭发,形成这么一个习惯或“连锁反应”并使他们知道,日子久了,应该就有效果了!
柏杨事件,纯是冤狱。柏杨并非“殉道式”人物,也绝非“敢”讽刺他们父子的人物,而竟阴错阳差,被比照“犯上作乱”者处理,硬逼他做英雄,这真是这小岛上的大怪事!咳,观汉先生,我们知心的朋友,您以为如何?……
孙观汉在收到我的信后,曾在7月7日有信回我,这封信当时我未能看到,而是八年以后——我出狱后——才看到的,原来他竟反其道行之,仍旧向当政者求情,“求求你释放柏杨先生”,结果证明无效。五年以后,1973年6月,孙观汉在香港发表《李敖谈柏杨的冤狱》,公开了我给他的密件和他的回信,他公开表示了他营救方向的错误。他说直到1971年李敖被捕了,他才觉悟过来:
这是五年前的事了,现在回头看来,李敖先生有两点先见之明。第一,他说求情是无效的,我却仍去求情,结果被事实证明无用。第二,他主张把压制自由的事件公开发表,我却怕风怕势地因循了好久,才了解公开发表的需要。
为什么我在给孙观汉的信中指出柏杨并非“殉道式”人物,也绝非“敢”讽刺他们父子的人物呢?实在是因为我深知他是国民党“文学侍从之臣”出身,他离开国民党核心,不再得宠,原因是桃色事件,不是思想事件。他即使是在入狱前夜,还深信他的国民党老上司李焕和蒋经国可以帮他妻子出国,他留给艾玫的长信中口口声声“可找李焕先生或径找蒋主任,哀诉,必可获助”、口口声声“蒋主任是热情忠厚之人,李焕先生一向对我关爱”、口口声声“蒋经国主任是一代英雄,是非必明。……要求出国,英雄必热情,当无问题。……”这些话,无一不显示了他的基本心态,也显示了他跟国民党的深厚关系。柏杨非但不是“讽刺他们父子的人物”,并且其依恋钦慕之情,还大大溢于言表呢!柏杨1968年8月4日的答辩书中,有这样一段:
……自幼受学生集中训练及从事三民主义青年团工作,对总统有一种婴儿对亲长的依恋之情,至于对蒋部长,只举一件事来做说明,台湾中部横贯公路十二景是我定的,在定景当中,有一个蒋部长所住过的“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后来被命名为“日新冈”),我特地定名为“甘棠植爱”,这份钦慕的心意,唯天可表。
而最讽刺对比的,是他在被捕之日,还在《自立晚报》上发表响应“蒋夫人的号召”(1968年3月2日)呢!——不但马屁咚咚朝父子身上拍,还贾其余屁,直奔蒋婆呢!所以,我才说:“凡是跟着国民党走的作家,都不足论。”柏杨“攻击的上限比何凡高一点,他敢攻击警察总监”而已。柏杨入狱,是“阴错阳差”,并不是真的反对国民党,更别提反对党中央了。可笑的是,柏杨竟被某些浑人硬当作反国民党的政治犯,这不是怪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