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宁夏中南部山区属黄土高原丘陵地带,是全国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之一,自然条件恶劣。2010年末,宁夏中南部地区人口256万,占全区总人口的41%,但GDP仅占全区的11.3%。按照新贫困标准,有贫困人口150万,其中35万人居住在不适宜人类生存、发展的地方。为彻底解决这些地区的生产、生活、生态问题,“十一五”期间,宁夏实施了以脱贫致富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的生态移民工程。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以来,移民区群众的生活环境和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但当前,制约生态移民地区农户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仍是资金问题,广大移民区群众在发展生产,提高收入的过程中迫切需要资金扶持,然而与此同时,一方面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退出县域经济,新型金融机构跟进迟缓滞后,致使农户贷款的途径日益狭窄,另一方面,农户作为缺乏资金和信用保障的弱势群体,本身就不会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更不用说是刚从贫困线上脱离出来的生态移民区农户,他们从金融机构贷款更是难上加难。正因此,生态移民区的农户往往通过私人间的贷款来应对临时性的资金需求,民间借贷在移民区非常盛行。
长期以来,许多人将民间借贷简单地冠以“高利贷”这一称呼,将其视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毒瘤,然而笔者则认为这种借贷关系之所以能够在中国乡村社会持续存在甚至盛行,充分说明了其本身有一定的合理性。如何理性看待民间借贷的地位和其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带着这个疑问,课题组在2012年的7月-8月,对宁夏盐池县生态移民区的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调查。之所以选择盐池县,是因为盐池县的民间借贷及其活跃,在整个宁夏都算是一个典型,对研究宁夏民间借贷和社会秩序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二、民间借贷的含义及其国内外研究综述
1.民间借贷的含义
民间借贷是指民众与商业化的正规金融企业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的借贷关系。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能超过同类借贷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
2.民间借贷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对于农村民间借贷的研究理论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是农村民间借贷产生的原因。温铁军从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入手,认为由于我国现阶段存在着农业成本上涨、乡镇企业离农倾向、乡村债务问题突出等问题,再加上我国原来长期存在的两个基本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矛盾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的基本矛盾,导致农村资本的高度稀缺。然而既有的制度安排没能化解农村资本稀缺的问题,因此小农经济与民间借贷的结合是一种理性替代行为(温铁军,2001);费孝通在分析农村经济时曾专门探讨了农村民间借贷问题。他认为民间金融活动都是基于熟人的了解与信任,亲戚朋友间短期的借贷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费孝通,2004)。
二是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叶依广,2000)认为我国农村民间借贷手续不规范、纠纷多,农户间的借据一般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内容齐全、规范的借据不多见,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担保、抵押和质押等方面,不规范率达到71%。(傅祖宏,2003)认为我国农村民间借贷金额总量较大,规模逐年扩张,但具体的借贷数额相差很大,借贷的用途不同,借贷频率较强,资金来源多样化;(张改清,2008)基于河南农村的社会调查,运用logistic模型对农户民间借贷需求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社会资本拥有量,家庭状况和信贷环境是影响农户民间借贷需求的主要因素。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家庭、收入水平较高的家庭、负担水平较重的家庭以及所在村的“高利贷”等因素对农户获得民间借贷的可能性具有显著的作用。
三是民间借贷的发展对策。主要观点有:;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提高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质量,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小额农贷,充分重视农户的消费性信贷需求(屈小博,2005);要给农村民间金融适度的发展空间,将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姜雅莉,2005)
三、宁夏盐池县生态移民区民间借贷的基本情况
1.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通过对盐池县生态移民区的的实地问卷调查获得。问卷涉及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户所在村基本情况,包括村子是否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代办机构,是否有私人性质的借贷机构或私人放贷者等。二是农户家庭基本情况,主要是家庭耕地面积、家庭收入与支出结构等。三是农户借贷情况,包括借款用途、借贷金额、利率水平、借贷期限、借贷形式及还款情况等。
为使调查数据更具代表性,调查样本的抽取按随机抽样原则选择村庄进行调查,共调查了120户农户,实际收回有效问卷104份。本次调查选择的对象均是农户户主,年龄在32-68岁之间,调查对象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够对所提问题给予独立回答,保证了调查所获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宁夏盐池县生态移民区民间借贷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1)民间借贷的农户覆盖面广,较为普遍。
在收回的104户有效问卷中,有75户参与过民间借贷活动,占72.1%。其中,在75户参与民间借贷的农户中,5户为贷款户,70户为借款户。在104户被调查农户中,单纯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农户仅13户(包括民间放款者),占全部借款户的18%;有35户农户完全依靠民间借贷融资,占全部借款户的50%;有22的农户既向信用社借款,也通过民间借贷融资;占全部农户的21%。显然,目前民间借贷是宁夏生态移民区农户解决资金问题的主要渠道。
(2)移民区富裕农户和城镇的专业放贷人是其民间借贷的主要资金供给者。
在移民区,富裕农户一般将资金贷给自己熟悉的村民,不仅解决了借款者的燃眉之急,还可以收取高于银行利率的利息。城镇的专门放贷人主要贷款给做生意的农户,由于这些农户资金周转量大,期限短,实效性强,银行和一般的放贷人满足不了,只能从城镇的专业放贷人手中融通资金,此外,有些放贷人利用自己较好的经济状况,从农信社借得低利率的资金,然后转贷给其他急需资金的借款人,从中赚取利差。
(3)移民区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非生产性用途。
民间借贷资金的用途可分为生产经营性借款、生活消费性借款和非正常性借款三种。其中非正常性借款指借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与生活消费之外的借款,包括用于赌博、贩毒吸毒等方面。据调查,移民区民间借贷资金中用于养殖业、运输、加工等生产性用途的之占大约占借款总数的23.4%,而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开支、婚嫁丧事等费社生产用途的占借款总数的76.6%,其中,子女教育大约占非生产用途的39%,医疗开支大约占30%,婚嫁丧事大约占9%,借新还旧大约占8%,日常生活开支大约占14%。显然受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移民区农户收入较低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宁夏生态移民区民间借贷资金主要还是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农业和非农业生产领域投入的较少。另外,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在移民区,借贷资金中用于赌博和贩毒吸毒的事件在不断的上升。
(4)移民区民间借贷期限灵活,单笔借款金额小。
调查发现,生态移民区民间借贷的期限非常灵活,在发生的75笔民间借贷中,有67笔按照个人实际需要确定借款期限,只有8笔借款参照农村信用社的期限结构明确规定了借款期限。从借贷金额看,75笔借款共借入资金15万元,单笔借款额平均仅为0.2万元。移民区农户收入水平低,自身积累不足,可提供的借贷资金规模有限,因此单笔借款金额较小。
(5)移民区民间借贷的利率差距大,体现两个极端。
从调查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移民区民间借贷的利率差距较大,出现了两个极端。一是零利率,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一般借入者信用程度高,行业正当,借款多用于生产经营,借款者充分信任其偿还能力,不计较利息。在发生的在发生的75笔民间借贷中,44笔为无息借款,占借款总笔数的58.7%,二是高利率,借款用途多为不正当行业,比如赌博、偿还债务,借款人信用程度不高,制定高利率是为了防止高风险,向借款人施压。在被调查户中,有12户为高息借款,而且高利率还分为两种类型:(1)按借款天数计息,但利率高于金融机构几倍或十几倍。过期另加罚金。(2)不按天数计息,双方商定一个归还金额,其超出本金部分即为利息,逾期另加罚金。
(6)移民区民间借贷的运作欠规范,但违约率较低。
75笔民间借款中,15笔采取书面合约形式,占24.15%,但这些合约普遍存在合约要素不齐备的问题,如缺少还款期限、利率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40笔采取口头协议形式,占50.57%,绝大多数口头协议没有第三方见证。笔无任何形式的合约,20占25.28%,借贷合约的规范性较差。此外,生态区农户间的民间借贷还普遍缺乏抵押和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在75笔借款中,有抵押担保措施的只有14笔,占18.5%,没有任何抵押担保的有61笔,占81.5%。由于当地民间借贷活动往往发生在亲朋好友、乡里乡邻之间,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亲缘性,是以借款人的信用为担保的,所以一般没有成文的借款合约,也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规定。
虽然,民间借贷运作不够规范,但违约率相对较低。截止调查之日,在75笔民间借贷中,已有60笔全额还款,还款率达80.38%。在对过去多年来民间借贷还款情况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有15户出现过还款纠纷,最终均以延期还款或以物抵债方式解决。由此可见,虽然生态移民区农户间的民间借贷在实际运作中缺乏规范性,但违约率较低,农户的信用状况较好。
四、生态移民区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分析
1.生态移民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户收入水平较低是促使农户进行民间借贷的经济原因
所调查的盐池县生态移民区属于县内搬迁(既从原来不适于居住地区搬迁到本县的适于居住地区)。盐池县由于地广人稀,靠天吃饭,再加上草原植被的严重破坏和沙漠化日益严重,一直以来是国家重点扶贫地区。就移民区的群众来讲,其年均收入也不过千,因此当遇到大病救治、子女上学、婚丧嫁娶以及从事一些小规模的养殖、经济作物种植等需要资金时,在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只能求助民间借贷。
2.农村信贷资金缺乏,不能满足移民区群众对资金的需求
课题组在对盐池县金融机构实际调查显示,盐池县目前只有4家金融机构,即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工商银行与邮政储蓄。金融抑制即农村金融机构少、网点少、资金量少、供给量不足等现象表现得尤为明显。
2001年以来,宁夏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达到高峰期,其中县以下的经营机构和网点撤并占撤并总数的93%。即使在农村地区有营业网点也逐级上收贷款权限,使基层机构的信贷机制萎缩,沦为吸存机器,所吸收的存款也逐级上存,用来重点开发城市优良大客户和行业垄断性客户。与此同时,迅猛发展的邮政储蓄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出县域产生的空缺,但它们只存不贷,对农村资金起了一种抽水机的作用,加剧了农村资金的短缺。虽然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宁夏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但由于其体制一直未能理顺,使其在经营中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导致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来源不足,对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依赖性较强,很难求得满足农村市场资金需求与自身稳健发展的平衡;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信用社目前的性质决定了它不是扶贫银行,它的目标是盈利,它关注的重点和主要服务的对象,基本上不是农村贫困户,正所谓贷富不贷贫,更别说是刚刚摆脱温饱和正在摆脱温饱的移民区群众,这客观上为移民区民间借贷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