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小白,不过据我妈说,我以前可不叫这个名儿,我有一个非常好听又非常漂亮的名字——李梓曦。
可不幸的是,在我五岁上中班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彪悍的班主任老师,非得逼着一群四五岁的小毛毛头们写自己的名字。
据说,那天我是哭着回家的,而且同我一样哭着回家的小朋友还有很多,原因只有一个——
我们到放学都没有写完自己的名字。
于是,我抗议!
但是,抗议被驳回!
可我继续抗议,大哭、倒地、翻滚不止!
结果,被我妈揍了一顿,罚站墙角半小时!
后来,是我姥姥看不下去了,在我第三次因为写不出名字而大哭着要离家出走时,终于,我迎来了我人生第一次自己当家做主的机会。
(可最终,在我懂事之后,我真的痛恨自己那么小就有了主见!)
全家集体讨论要给我改个什么样的名字,有的说要动听,有的说要寓意深远,有的说要磅礴大气,还有的说要带什么金啊水啊火,但我始终只有两个字
小白!
李,小白?!
喔,NONONO!全家集体反对!
可我怎么能容他们反对?‘小’字是我所学的生字里面写的最好的,‘白’嘛,才学会几天,勉勉强强凑合着用吧,关键是,那时候的我能写几个字啊!
于是,在我的哭闹加耍赖外加撒娇的攻势下,我妈终于当着我姥姥的面儿,不情不愿的拿着户口本去给我改了名儿。
所以,从此我就踏上了这条,小白的不归路了!
一路跌跌撞撞的经过小学,踏过初中,翻过高三,直达大学,不要以为我是学霸,我只是恰好驾着那匹低空飞行的白马。
大学三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的,反正,我已经过来了,当初报的是internet,可等到我毕业,也始终没记住那一串串如外星文似的指令,UC、QQ倒是会了不少,当然最会的,就是上网啦!
终于到了毕业找工作的时期,我很幸运的搭上了学校分配的顺风车,可是好景不长,在我快要被连锁餐厅的经理折磨至死之前,我毅然决然的跟她提出了辞呈。
然后,我在她的晓之以礼、动之以情的惜才演讲下,答应帮她干完最后三天,结果就是,我白白贡献了三天青春,却一毛钱薪水也没拿!
请叫我小白!是的,我就是李小白!
在大学好友的帮助下,我进入了一家小公司当文员,说的好听点就是打打资料接接电话,但其实,这就是一个打杂的,什么都得干,谁都可以使唤。
初到这样的环境,我有诸多的不适应,比如第一天,我桌上的电话突然响起,对于这样的突发事件,我的第一反应是朝四周看,然后,在各位同事蔑视加不耐的眼神下,惶恐的接起,再然后,就听到了一个冰冷的声音。
“我是AX!”
我滴个妈啊!当场懵掉!谁来告诉我AX是个什么鬼啊?
可他居然还没完,在我喂了半天,外加好几句‘你是什么’的疑问名中,他很不赖烦的说了一大堆。
“你们的项目计划书…吧啦吧啦…还有这个月的XXCASE…吧啦吧啦…你们昨天从我这儿带过去的样版……吧啦吧啦!”
我全有听没有懂,不过,他的最后一句我听明白了
“让你们老板给我电话!”
啪!挂掉了!
我望着传来嘟嘟声的座机电话,百思不解的回视了一圈周围‘观切’的眼光,然后嘴巴里喃喃的念着
“A、X?什么AX啊?什么XXCASE?这人谁啊……?”
我话还没说完,旁边的业务助理丽丽一下子跳起来,涂着艳红指甲油的手指直指向我
“你!你刚才说谁打来电话?A、X!AX打电话你怎么不告诉我?他都跟你说什么啦?”
我的妈啊!粘着假睫毛,画着烟熏装的大脸女人怒瞪着我,那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硬是被她给瞪得,我都怕她的白眼珠会在下一秒钟掉出来。
“他、、他说、、让我们老板、、给他电话。”我把我记得的如实相告,暗暗吞了口口水,悄悄抚了下小心脏。
然后,她用她那能杀人的眼光再杀了我三秒,一边转身一边愤愤的低吼
“真是笨到家了,这是谁家养出来的?”
我不敢吭声,更不敢看周围其它同事的眼光,默默的扯衬衣下摆,偷偷的拿怨恨的眼神瞪着电话。
都怪它!才第一天就害我被骂,害我被同事嫌弃,以后一定要远离它!
可它怎么可能远离我呢?它和我本来就是绑在一起的嘛,要不然要我干嘛?
于是,我开始做起了电话小姐,并兼职文员及其它一切打杂事宜,我依然是最底层的。
第一个月拿到工资,我差点哭了,不要误会,我决不是被这份得来不易的薪水感动哭的,也不是因为终于熬到不用啃面包了而哭,我是被那五张透亮的毛爷爷给刺激哭了的。
TNND!我当牛做马一个月,被一群要不就是大妈,要不就是妖精一样的大妈们折磨,每天来得最早,走的最晚,吃的比猫少,干的比牛多,忍气吞声,夹着尾巴做人,最后就换来了这么五张!
啊啊啊!我干了比连锁餐厅多五倍的工作,却只拿了人家一半的工资,我怎么能忍?怎么能忍啊?
于是,我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大声叫骂,终于把我们家楼上的房东太太给惊动下来了,她拖着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拖鞋来敲我出租屋的门,并且一脸紧张又关切的询问我的状况,我当然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再发疯,多丢人啊!
晚上,我的室友回来了,我把我的遭遇又声情并茂的跟她哭诉了一遍,当然也得到了她的义愤填膺,然后,我们俩躺在一张床上,一边数落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们,一边嘲笑办公室那群妖精一样的老女人,一边慢慢睡去。
工作慢慢的步入正轨,我也不再一天天的吊胆提心,其实老女人们的嘲笑和讥讽也并不是全无好处的,至少,经过头一个月机关枪似的炮轰,我接电话的语速流利了,犯错误的机率下降了,被翻白眼的机会减少了,写的字也越来越漂亮了。
喔还有,其实老女人们也不算太老的,二十七八岁嘛,但是比起我来,那还是老了一点点啦!
但是,还是有让我很郁闷的事情的,那就是那个AX!因为我发现,在对待这个人的任何事情上,我好像,从来就没有对过!
不过,就算AX再令人讨厌,再难对付,我依然还是要一日三餐,八点上班,五点下班,晚上十点准时躺上我柔软的大床,去会我心仪已久的对象。
喔sorry!这里更正一下,是我心仪已久的——暗恋对象!
说起我的暗恋,这可谓真的是一部心酸血泪史,我的那个他是在我十五岁时闯进我的人生的,就为了那不经意间的一瞥,我贡献了我整个的少女时期,直到现在。
他是我高二那年的辅导实习生,说好听的是来提前预习教师这个工作,说难听点儿就是帮着带带一群大孩子,再回去交流交流心得,完事儿!
有人说,这不就是师生恋嘛?
喔NO!人家可没当老师喔,人家的职位可比教师高多了,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记得那时候,他老被班主任抓来守晚自习,手上总是拽着一本书,告诉我们可以做自己的事情,但是不能走动或发出声音,然后就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讲台边上看书,直到结束。
我要感谢我的近视眼,让我亲爱的班主任把我安排在了第一排,这样,我就能那么近距离的偷偷观察他了。
他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十指修长,匀称白晰,当他翻书的时候,会用食指和无名指夹着那页纸张,轻轻翻过、按下,然后再收回到桌面上,他的指甲修剪的很整齐,指头圆润,像一件艺术品。
我想,我一定是先喜欢上了他的手,才会又接着去喜欢他的。
他是一个很优秀的男生,也很多才多艺,他喜欢打球,特别是乒乓,听说好像还拿过奖的,为此,我还专门找小区里的大爷偷偷学过一阵儿,但最后不了了之。
他很会照顾人,也会做家务,我经常偷偷趁上课时间瞄他们的职工宿舍,11点钟他会准时出现在厨房,挂上一条蓝白色的围裙,然后炒菜做饭,十二点和另两个同事一起用餐(有时候还会有一个女的(>﹏<)),半小时后他会洗碗,最后拖地。
我想,这才是我喜欢他的真正原因吧,一个有着一双艺术品的手,会打乒乓球,会做饭会洗衣会拖地的男人,就算他长得不好看我也认了,更何况,人家其实并不难看的好伐!
我和他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他主动的!
记得那天又是他代班自习,班主任给了他一摞试卷,他分好后给第一排的同学让他们传下去,可到了我这里时,他却用卷子拍了下我的手臂,没有说一句话,等我接过后,他便又退回到讲台的位置。
我内心惶惶而不安,他为什么会拍我?他明明没有拍别人啊,为什么到了我这儿就不一样了呢?
难道,是我平日里不太高明的偷窥被发现了吗?还是上个星期,我假装买菜而尾随他进菜市场的事他知道了?
欧买噶!千万不要!千万不要!千万不要啊啊啊!
在我每日的惶恐和继续的偷窥中,我的高中生涯结束了,毕业时,我立下了我此生的第一个目标,那就是
待我大学毕业的那一天,就是我对他告白的时间!
可是,我已经毕业了一年,告白嘛,吱!
我也不知道在哪个海角天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