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海外新闻出版实录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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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中国保护外国公司知识产权

认真履行《伯尔尼公约》,不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力度,中国大力保护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因为仿冒英国帝亚吉欧酒业集团的产品包装,中国一家公司被上海某法院判决向该集团支付125万元人民币(约合18.3万美元)。这是政府严厉打击猖獗的侵权盗版活动的举措之一。

法院认为,蓝樽(上海)酒业公司仿冒英国帝亚吉欧集团旗下知名的尊尼获加黑牌威士忌的设计与包装,在2006年遭帝亚吉欧集团投诉并受到上海市政府处罚后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其仿冒行为。12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高得异乎寻常,而且判决恰逢上海市政府开展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之时,官员们希望通过该活动显示他们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认为,虽然帝亚吉欧一案的判决明显是政府宣传攻势的一部分,但确实表明中国政府打击假冒商品的态度比前几年坚决。

知识产权保护是长久以来困扰中国与其他国家贸易谈判和外交往来的一个问题。

律师表示,在帝亚吉欧一案中,中国公司只仿冒了包装,并没有剽窃专利、版权或是商标,却仍被判处有罪。相比于之前的判决,这表明法庭的考虑更加周密。

在2007年一年之内,中国法院审理了1.7万多起知识产权案件,而英国同期只有400多起类似案件送审。

据中国官方报道,在帝亚吉欧一案作出判决的当日,该法院还宣判了另外13起知识产权案件,其中9起涉及3M、NEC等跨国公司。

(雪莲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