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泰誉的日记◇
5月18日,星期日,白昼晴。
今日,以及往后的许许多多个日子,我相信,在我的生命里,都将会有一个无法磨灭的关键词,那就是,莲莲。
哦!莲莲。
沈泰誉在凌晨时眯了一小会儿,然后起身收拢工具,砍伐树木,开始着手制作木筏。这活计太过陌生,他凭借着残存的一些知识,蹙眉凝思。
夜里下了雨,满地泥泞,莲莲从窝棚里钻出来,打个呵欠,伸个懒腰,看到沈泰誉,粲然一笑,蹚着泥水朝他走过来。
“小家伙吵得要死,一宿不让我安宁,得抱着哄着,还不许我坐下来,非要不停地走动,简直就是个小暴君……”莲莲揉揉酸胀的胳膊,抱怨道。
沈泰誉的回答是咕唧一声怪响。“什么声音?”莲莲侧起耳朵。
“这里在叫,”沈泰誉拍拍肚子,“饿了,弄点儿吃的吧---哪怕是昨晚那种寡淡寡淡的蔫黄瓜,也弄一根来填填肚子!”
莲莲笑得前仰后合。
“沈大哥,你太牛了!”莲莲大笑道,“这样的时候,你还能逗我笑!”
“在这里,莲莲你,就是不折不扣的大厨,我要是不屁颠屁颠地巴结着你,上哪儿找吃的去?!”沈泰誉故意苦着脸道。
莲莲又笑了。
“沈大哥,你暂时忍一忍,今天咱们就不吃黄瓜了,”莲莲说,“不是下过雨了吗?我采蘑菇去!”话还没说完,人就跑出老远去了。
“莲莲,你当心点儿!”沈泰誉叫着说。
窝棚里传出摇摇的啼哭声,沈泰誉本能地朝里走,小家伙被裹在一件毛衣里,不过几天的光景,又是早产,人还没长开,小脸蛋皱巴巴的,像一只剥了皮毛的狸猫。沈泰誉说不出的惶恐,看着小东西的嘴巴一开一合的,发出低哑的而不是他想象中清脆的哭声。
“她去哪儿了?”正在他手足无措间,老板娘顺恩出现在窝棚门口,一把抱起哇哇哭叫的摇摇,嘟囔着,“孩子也不管了,这临时妈妈可真不负责任的……”
“喏,采蘑菇的小姑娘!”沈泰誉努努嘴,朝山坡那边示意,莲莲背着一只不知从哪里搜出来的箩筐,哧溜哧溜、手脚并用地直往岩石上攀爬。
“哟,是尿湿了呀?怪不得老哭呢,咱们不舒服,是不是?”顺恩轻声慢语地跟摇摇说话,“不要紧,阿姨马上给你换,换得干干爽爽的,咱再喝上一大碗稀粥,好不好啊?”说着,手就去抽掉摇摇屁股底下的湿褥子,却怎么都抽不出来,忙乱不已。
沈泰誉狐疑地看着她,她的年纪有四十出头了,动作却如此生疏,难道没有做过母亲吗?
“帮帮我!”顺恩无奈地向沈泰誉求助。
沈泰誉身不由己地走过去,顺恩把孩子递给他,他笨手笨脚地接着,像接过了一团软软的、粉嫩粉嫩的肉,心里一颤,上下直打鼓,生怕把这细嫩的小家伙磕了摔了。他的神经高度集中起来,比握着枪追击疑犯还要郑重其事。
“你看看你看看,怎么比我还笨呢?”顺恩饶舌道,“你老婆生孩子,你这当爹的,难道是当了一回甩手掌柜?”
“我没有孩子。”沈泰誉说,他一动不动的,两眼紧张地盯着怀中小小的婴儿,小东西不安分,老是蠕动着,弄得他忐忑不安,怕一闪神,就给落到地上去了。
“你没孩子?”顺恩一惊。
“要不,请石大夫帮忙照看吧,她不是大夫吗?肯定比我们有经验多了。”沈泰誉急中生智,想出了金蝉脱壳之计。
“别动别动!”顺恩阻拦着,“别老朝外头跑,老人家都说,没出月子的伢子,尽量不要吹风,容易感染风寒的,况且石大夫被蛇咬了,身子还没缓过劲来,昨晚熬一晚上,看守着这孩子的妈妈,这会儿得空躺下,让她歇歇吧。”一边说着,顺恩一边笨拙地替孩子换好了干干的褥子。那褥子是一床薄薄的棉被撕成的。
“你抱着他吧,”沈泰誉像甩掉烫手的山芋一样,直往顺恩的怀里塞,“他太软了,我这心里头,直打哆嗦……”
“没做过爸爸,难免手生,”顺恩接过来,扑哧一乐,“咱俩其实是五十步笑百步,我也没做过妈妈,还不是硬着头皮上啊!”
“你也没有孩子?”沈泰誉问道。
“被一个男人耽搁了青春,失去了结婚生子的机会,从此,就再不能够了。”顺恩摇晃着低声啜泣的孩子,淡淡道。
这话有些荡气回肠了,沈泰誉噤声,不明白顺恩何以跟他说到这样深刻的私隐之事。
“刚才你说,你已婚,无子嗣?”顺恩忽然问道。“是的。”沈泰誉点点头。
“你的妻子不理解你?你们之间的感情,早在很多年以前,已经破裂?但是基于一些强大的客观因素,你们仍然不得不维持法律角度的婚姻?”顺恩一连串地问着,她的嘴角扬起一个揶揄的笑容。
“呃?”沈泰誉错愕。
“我懂男人,我知道你们最喜欢的,就是偷情的刺激。”顺恩接着说。
沈泰誉震惊不已,顺恩的话,唬得他一愣一愣的。她的口气,不像是穷乡僻壤的乡村旅舍老板娘,而是历尽沧桑、饱尝背叛之痛的都市俏佳人。
“莲莲是去给你采蘑菇吧?”顺恩道。沈泰誉心里咯噔一下,她想说什么?
“她是想让大家打打牙祭。一直吃蔬菜,尤其是黄瓜,嘴里都淡出鸟儿来了,蘑菇毕竟是新鲜品种,尝尝鲜也是好的。”沈泰誉表面尽量轻描淡写地说道。
“莲莲是挂着你的,”顺恩锲而不舍地说下去,“她见你这几天吃东西尽让着别人,着急得不得了,都念叨好几回了,说你脸都瘦一大圈儿了,说你这身胚,白水就青菜的,哪里支撑得下去?”
“莲莲是个好姑娘。”沈泰誉尴尬得很,顾左右而言他。
“这孩子是死心眼,一根筋,跟我当年一个样,”顺恩弯下腰,把渐渐睡去的摇摇放到草垫上,“我真担心她会走我的老路,一条道走到黑,往死胡同里钻,朝悬崖底下跳,怎么都不肯回头!”她的每一句话,都是浓缩版,意韵丰富,意味深长。沈泰誉做声不得。
“那一年,我想想看,我是十七岁吧?应该就是莲莲这样的年龄。瞧,年年想着,天天念着,反倒把自己给弄糊涂了,”顺恩的表情有些迷惘了,“那个男人,跟你差不多,四十来岁,用时髦话来说,是摄影发烧友,背包客,路过我家住的那个村子,病倒了,发高烧,说胡话,我伺候了他十来天,临走,他说一定回来娶我,他说他有老婆,没有孩子,他老婆娘家势力很大,离婚估计有难度,让我耐心等着他---我倒是耐心十足,为了他,离家出走,背叛了我的父母亲,独自一人,在他必经的山坳口开了间旅舍。他要是回来,一上山,第一眼就能看到我。结果怎么样呢?我众叛亲离地傻等了他二十几年了,就为了一句信口开河的戏言!”
“他也许,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沈泰誉字斟句酌,谨慎地复制了言情片里的台词,免得出言冒失误伤了顺恩。
“没错,我也是这样欺骗自己的。开初,是爱与信任,后来,是习惯,惯性驱使,以及一点点的不服输,到了现在,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连那个人的长相,其实都记不太清楚了,还是坚持等着他,”顺恩自嘲地轻笑,“若不是这样哄着自己的话,我早晚会为自己的愚蠢而崩溃,因此,我得撑着,死撑下去,让全世界的人,包括我自己,相信我的等待是值得的,是为纯洁的爱情而作出的牺牲。”
沈泰誉暗想,所谓情圣,其真相恐怕不过如此。所谓的执迷不悟,不是当真被蒙蔽,亦是不得已的选择罢了。
“所以,我不能够眼睁睁地看着莲莲步我的后尘!”顺恩突然提高嗓音。
“请别误会,对于莲莲,我没有任何企图,”沈泰誉急于澄清,“她那么小,那么可爱,我当她是我的侄女儿……”
“那个男人,最初也是这么跟我讲的,”顺恩露出冷嘲热讽的神情,“当我是侄女儿,是妹妹,想要呵护我,照顾我---呵呵,然后一脚踹开我!”
“请不要妄自给我贴上负心汉的标签,”沈泰誉有点气恼了,“我什么都没有做,也什么都没有想。是的,我承认,我的婚姻并不美满,我和妻子的一纸婚书,名存实亡,面对年轻美好的莲莲,我不是不向往的,但是,我的向往,绝对没有你想象中的杂思邪念,我羡慕她的青春,那种一切都可以尝试、跌倒了可以从头再来的勇敢和活力,这是我已经失去的东西,让我追悔,也让我自惭形秽……”
“可是莲莲,她似乎已经失足深陷,”顺恩若有所思,“我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么盲目,那么投入,那么爱,又那么伤……”
“这仿佛是一首流行歌的歌词?”沈泰誉忍不住笑。
“我没有开玩笑,你看看她的眼神就知道了,”顺恩说,“小姑娘到旅舍来了这么久,我从来没有见过她长时间地发怔,满腹心事……”
“那是因为地震的缘故,不是别的什么,”沈泰誉又发笑了,“地震搞得人心惶惶、终无宁日,谁还有精力顾及其他?”
“已经在逃避了?”顺恩定定注视着他,“我的猜测果然不错,男人哪,一经涉及到核心问题,就忙不迭地推卸责任,忙不迭地闪躲,唯恐鬼附身似的!”
沈泰誉哑然失笑。毫无疑问,顺恩是个偏激的女人,一个典型的“惧男症”患者,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因而说话完全不靠谱。
“在特定的封闭时期,产生出特殊的情愫是正常的,但也是暂时的。昙花一现,随着环境的改变,就会消失和转化,”沈泰誉正色道,“你不必多虑,经过这一段生死经历,倘若还能活着出去,回到从前的生活状态中,我相信,置身于此的每一个人,都会彼此存留一份血缘至亲的情谊,包括我和莲莲,我和你,我和窝棚里的所有人。”
“这一点,我没有怀疑过,”顺恩说,“莲莲说,你是个宽容大度的人,连你那个有着杀母之仇的继母,你都可以原谅,说明你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
“莲莲都跟你说了?”沈泰誉问。
“说了,我没有想到你就是沈家大院的后裔,”顺恩直言道,“沈家大院的这位老太太,早年在镇上一般良家妇人的嘴里,就是妖冶的狐狸精的代名词。可怜你的母亲,贤良端庄,好心收留了她,却反被她抢了老公,逼上了绝路。你是早早地就孤零零地离开了家,你那两个弟弟,你爹不知有多溺爱,简直就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一人一辆摩托车,播放着乱七八糟的摇滚乐,载着染了红头发的小妞,嚼着口香糖,从小街上呼啸而过---人人都说,你和你母亲,何尝有过这排场?”
“过去的事,我都不记得了。”沈泰誉不欲深谈。
“你的宽恕,在莲莲看来,是神,不是人,”顺恩笑了,“你全身都闪着神光,想必是把莲莲的眼睛都给晃花了……”
又来了。沈泰誉想。
“沈大哥,快出来,看看我带什么回来了。”窝棚外响起莲莲兴高采烈的声音。
“采到蘑菇了?”沈泰誉趁机脱身。
“不仅有蘑菇,我还挖到一截竹笋,今儿的运气实在是太棒了!”莲莲乐颠颠地说,“我在庄稼地里顺手摘了一把香葱,中午咱们就熬上一大锅蘑菇竹笋汤!”
“辛苦了,莲莲!”沈泰誉客气地说了一句。事实上,他不大提得起劲头来,没有一星半点儿的油花,再鲜美的菜肴,滋味也不怎么样。譬如一块石头,搁在锅里煮,最后煮成了一块香喷喷的肉,那是童话,不是生活。闪念至此,沈泰誉感到胃里一阵痉挛,疼得他龇牙咧嘴的。
“沈大哥,你是担心没有肉,蘑菇的味道不够地道,对不对?”莲莲一眼洞悉他的想法。
“甭提肉!”沈泰誉捂住抽搐的肠胃,“一想到那个字,我就浑身不舒服……”
“那是饿坏了吧?别急,我有秘密武器呢---看,我逮着什么了?”莲莲从背篓里拎出一块毛茸茸的东西,在沈泰誉眼前一晃。
沈泰誉定睛一看,是一只野兔!他的唾液急剧分泌,胃里更痛了,像是有一只虚幻的手,从他的脖颈处伸了出来,伸向那只瘦瘦的兔子。
“不是说今儿的运气特棒吗?”莲莲喜滋滋地说,“我一上山,就碰到这家伙了,压在一块石头底下,早就断了气儿了,估计是没跑利索,被滚下来的石头给压死的。要不是这样,凭它的速度,我手无寸铁的,无论如何都抓不住的……”
“莲莲,快藏起来吧,别给我看见了,当心我连皮带毛地就给吞下去了!”沈泰誉调侃道。
“你忍耐一会儿,我这就炖上去!”莲莲体贴地说。
莲莲拾掇着野兔和蘑菇,沈泰誉就捋起衣袖,继续翻找工具,准备砍伐木材,进入造船工程的实践阶段。这期间他装作无意地去看了看成遵良,还好,他规规矩矩地待在窝棚里,陪着石韫生。石韫生熬夜守护寻死的产妇,小憩一会儿,睁开眼,赖在被褥里,与成遵良玩扑克,两个人嬉笑不已。
有了被毒蛇咬伤的前车之鉴,看起来成遵良没有了单独脱逃的打算。可是,沈泰誉总是有隐约的不安,成遵良太坦白了,他一股脑儿交代了他的罪证,依照沈泰誉的办案经验,一桩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广的重案,其主犯的口供录取太过顺溜,往往不是一件好事。
莲莲煮了一锅大杂烩,兔肉和蘑菇的香气先是引来了几个馋涎欲滴的小孩子,眼巴巴地盯着柴火上的锅子。跟着老人们也纷纷围拢过去,几位妇人不便凑热闹,隔了一点距离,伸长脖子张望着。
“好香啊!”老人咂咂嘴。
“姐姐,可以吃了吗?”小家伙的下巴上挂着长长的哈喇子。“你们说说,这可是奇怪不奇怪?这两天,也没下地干活,连路都没大走动,抄着两只手,尽是傻坐着,”一位妇人发牢骚,自怨自艾道,“谁知道越是没吃的越饿得快,半夜里能饿醒过来,嘴里全是清口水。要说肉呢,前两天不是才吃了狗肉吗?怎么就馋成这样儿,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别急,别急,排好队,每人都有,喷香喷香的野兔炖蘑菇,里面还有笋片,”莲莲像幼儿园的阿姨一般指挥着大伙,“按顺序来,老人在前,小孩在后,其他人在最后!”
她开始分发食物,一人一勺,连肉带汤一小碗。沈泰誉见状避得远一点,他不想莲莲为难。这样的场景,他知道,他是必须退让的。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可以与妇孺争夺一杯羹呢?
沈泰誉在窝棚背后,默默地磨着一把砍刀。这刀是他从旅舍倒塌的厨房里刨出来的。刀是好刀,砍树劈柴尤其适合,可惜久不用,刀锋生了锈,钝了。他找到一块磨刀石,架在一根长条的树根上,学着磨刀匠的样子,一下一下地磨着,锋刃划拉过沉闷结实的石面,嚓嚓嚓,嚓嚓嚓。一来一去的,刀刃逐渐现出了些许明亮的光泽。
“沈大哥,原来你在这里!”莲莲悄没声息地踱到他身后,清脆地唤了一声。
沈泰誉回过头来,见莲莲手中捧着一大碗肉汤,笑吟吟地望着他。肉香弥散开来,有手有脚似的,哧溜哧溜地钻进沈泰誉饥饿的毛孔中。他听见自己的肚子发出响亮的轰鸣声。
“炖好了?”沈泰誉漫不经心地说着,暗地里吞了一口唾沫,掩饰地继续磨那把好刀,“你们先吃吧,我不饿。”
“傻瓜!”莲莲的语气里满是嗔怪,“要是饿坏了你,这一大帮人,老的老,小的小,该怎么办呢?快趁热吃吧。”
“我真的不饿,”沈泰誉一抬眼,接触到莲莲清澈纯净的眼眸,改口道,“呃,我不是太饿,吃不了这么多的,你帮我拿一只碗,分一些出来……”
“大男人,谁像你那么啰嗦?!”莲莲夹起一块兔肉,不容分说地塞进他的嘴里,“缺盐少醋的,我的厨艺没法儿展现,你就将就点儿,凑合凑合,充充饥得了!”
肉块一沾着唇齿,就像着了魔一般的,自动往下滑溜,沈泰誉呼噜呼噜地吞下去小半碗,连肉都没来得及嚼嚼,就囫囵吞下去,他的胃,仿佛一大片茫茫沼泽地,逮着什么,吞没什么,没有须臾的迟疑。他用了极大极大的毅力,好歹按捺住蓬勃的食欲,用手掌盖住碗,道:“我吃好了……”
“什么吃好了?!这点儿分量,我看你能吃下十倍都不止!”莲莲故技重施,夹起一块兔肉,递到沈泰誉的嘴边,“往后要是能出去的话,作料齐全了,我给你好好做几样拿手菜……”
“我不吃了,给老人和孩子留一些,他们经不起折腾的,我身体好,能撑得住。”沈泰誉握住莲莲的手腕推拒道。
“老人孩子的,我预先留下了,晚上他们还能美餐一顿,”莲莲硬塞给他,“吃吧吃吧,我没克扣谁的,这是我自己的那份,你一块儿解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