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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挣扎(1)

很多时候,尊重,比物质刺激更有价值。

“糟糕!”郑黎明心里暗暗叫苦,他的车速稍稍有些快,一个急刹车,和前边红色QQ亲密接触了一下。他还没回过神儿来,前边车上已经跳下一个身着红衣的时髦姑娘。她快速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车,而后冲着郑黎明嚷:“下来!下来!你坐在车上准备跑啊?”郑黎明边下车边暗自苦笑:就这么一条道,我想跑也没地儿跑啊,除非这车能插上翅膀。“你一把年纪了,学人家飙车啊?我贴着那么大的字,你还是结结实实撞上来,你倒不客气!”红衣姑娘机关枪似的一通扫射。郑黎明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后车窗上贴着一行字:“别吻我,害羞!”他忍俊不禁,笑出了声。这下,红衣姑娘更生气了,嗓门一下就提高了:“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撞了人家的车还笑?啥意思?”郑黎明急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这样吧,咱们都着急,我赔钱,你看……”没等他把话说完,红衣姑娘就气咻咻打断他的话:“赔钱!你以为有钱就了不起啊!你以为你是谁!我告诉你,我不稀罕你的钱,我说的是这个理儿。”

上班高峰期,大家都赶时间,后面的车等得不耐烦,不停地摁喇叭。郑黎明也着急了,今天必须递交竞标书,去晚了,这笔业务也就泡汤了。他低声下气再三说好话,红衣姑娘终于吐了口:“算了,看你态度还挺好,这事儿我也不想计较了。两百块钱,算是给你一个警告。”红衣姑娘的话就像圣旨,郑黎明急忙掏出钱递过去,姑娘拿着钱,扭身走了。郑黎明发动车子一路狂奔,车上导航仪不停提醒:“您已超速,请小心驾驶。”郑黎明充耳不闻,他的心里现在只剩下一件事:顺利提交竞标书。当他一路小跑冲进蒙太奇公司递交竞标书时,高天恰好从里面出来,看到他满头满脸的汗,有些惊讶地问:“郑总,你这是?”郑黎明指指屋里,就奔了进去。高天愕然,天宇怎么会安排郑黎明来送竞标书,而且行色匆匆,莫非这里面有什么名堂?高天琢磨着,脚步就慢了下来。

“郑总,一起喝点东西吧,难得我们遇上。”高天热情地招呼着。郑黎明抬起头,笑着回绝了:“我可不比你啊,每天事无巨细都得管。事儿虽然不多,可我精力不行了,你看看,送个竞标书还险些迟到。”两人一路闲聊下了楼,说着身体天气之类无关痛痒的话,各自驾车离开。其实他们彼此心照不宣。郑黎明脸色憔悴,他的疲累显而易见,甚至走路也缓慢而沉重。高天坐在车上,心里琢磨: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郑黎明,几乎已是修炼到波澜不惊的地步,一贯平静淡泊。对属下,很少横加指摘,谦谦君子的他赢得了公司大多人的好感甚至是爱戴,如今,竟也疲累至此。而高天对此却有自己的一番认识,程雄、郑黎明,可谓绝配——一个白脸一个红脸,一个极度强势一个温文尔雅。对于郑黎明,高天一直看不透,他很惊讶于郑黎明的隐忍。程雄的跋扈有目共睹,前几任副总都因不甘忍受而愤然辞职。而郑黎明非但没有辞职,反而与程雄相处融洽,鲜有矛盾。当然,有一点高天承认,程雄对郑黎明的尊重也是空前的。究竟有什么大事情,居然让郑黎明显露出几分老态呢?

坐在车上的郑黎明的确有些力不从心的困乏。最近,他的睡眠很不好,几乎每天只能假寐三个小时,他的脑子一直在高速运转,即使躺在床上,也没有一刻的停歇。公司的事情近似集中地泛滥——秦文离职,公司资金周转不灵,虽然程雄轻描淡写,但郑黎明从他要求高管们集资这件事已经猜到,公司一定是出了问题,否则,程雄不会轻易对高管们发难。身在其中,郑黎明不可能独善其身。商海沉浮,郑黎明深谙其中的残酷和艰难。他是个做事有始有终的人,加盟天宇后,就一心一意想着与天宇同进退。而程雄似乎另有想法,在资金这件事上,他没有和郑黎明有过任何沟通,这显然不正常。平心而论,以程雄的个性,对他算是另眼相看,给足了面子。很多时候,尊重,比物质刺激更有价值,这是郑黎明信奉的格言。

在这样的境况下,人很容易走极端,作出一些错误的判断,他一直很想找程雄推心置腹聊聊。自己的前车之鉴,足以让程雄引以为戒。程雄是个雄心勃勃的人,而雄心常常会在某种程度上演化为失控的好大喜功。以天宇目前的实力,无论资金还是人力,所涉猎的业务范围都太大,好几个单子,都是以微利和垫资打败竞争对手的。这让天宇很多时候成了众矢之的,而一旦资金链条发生任何的问题,都会让公司运转陷入困境。程雄曾经和郑黎明说过:“老兄,你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投资必定是要有风险的,我们不能因为怕承担风险,就抱着金娃娃要饭吃吧。现在的情况是,我们不争取,就会有人取代我们,到时,我怕我们在青城市连个立锥之地也没有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程雄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甚至不可反驳。但是现在,事情似乎并不那么简单了。

前些年,郑黎明再忙再累,脑袋一挨枕头,就呼呼入睡了。第二天醒来,又生龙活虎满世界跑。现在,脑子里总是塞满很多不得不处理不得不面对的事。当他强打精神踏进自己的办公室,这种想法愈发强烈。女儿说,你就是个劳碌命。想到这话,郑黎明心头泛起丝丝甜蜜。女儿是他心间潜藏的最柔软的一个寄托,每次想起来,都会让他释然很多无法释然的烦躁。

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打断了郑黎明的思绪,他拿起话筒,是程雄:“老兄,你来我这儿一趟,我有事儿要和你商量。”程雄的声音有几分喜悦。郑黎明心想,会有什么事呢?听程雄的声音,似乎不是什么坏消息。

路过策划部时,郑黎明看见曾可心坐在电脑前,一只手托着腮,另一只手拿着鼠标。这个动作是曾可心苦思冥想时的习惯。想起自己对她的怀疑,郑黎明心里没来由地产生了一丝歉疚。

部门之间的矛盾,说起来,谁都没有错,都是各尽本分。最要紧的,是采用怎样的方式能完成一件事情。

“搞策划不能华而不实,我们做方案靠的不是玩花样,而是实力。做方案是这样,做人也是这样。”周一例会上,孟丽丽拿着曾可心的策划案说事儿。秦文走后,孟丽丽虽然还没有被正式任命为部门经理,可作为副手,顺理成章负责了整个部门的工作。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曾可心被不点名的批评。让她有苦难言的是,她不能和孟丽丽解释上次的策划,不是她去找的老板,而是老板无意撞见的。很明显,孟丽丽确是因此对她心生罅隙。她不能争辩,也不能解释,只好一遍一遍修改策划案。散会时,大家一哄而散,曾可心被孟丽丽叫住了:“可心,你等一下,我和你说说这个策划案,刚才财务部说,你的策划又超支了。”孟丽丽声音并不高,但是大家都听得一清二楚。曾可心的脸有些发热,她没说话,只是拿过策划案,看着上面勾画掉的那些没通过审核的项目。“你是个聪明丫头,好好琢磨一下,实在有困难,再来找我。”孟丽丽亲密地拍拍曾可心的肩,扭着婀娜多姿的腰身进了自己的格子间。

“可心,记得下午去明月茶楼,那边好像有些问题。”曾可心刚回到座位上,孟丽丽又出来吩咐说。曾可心答应着,心里忽然冒出一句话:祸不单行,福无双至。

看起来,这是个多事之月了。老听人说,虱子多了不咬人,债多了不愁。曾可心看着自己做的方案,反倒一下松懈下来。她托着腮帮子一个字一个字看着,理想和现实或许永远是有距离的,就像她喜欢把事情做到她满意的地步,比如这个策划案。而财务审核永远是要以成本核算为第一要务的。部门之间的矛盾,说起来谁都没有错,都是各尽本分。最要紧的,是采用怎样的方式能完成一件事情。在能容忍的程度上学会妥协,这是刘虻曾经告诉她的。想到刘虻,曾可心的心有些乱,她有点想家了,家里的电话她一直不敢拨,妈妈打进她卡里的钱,依旧在她的卡里。

一个女孩子因为崇拜而爱上一个男人,这是一个烂俗的观点,却是曾可心的心思。她对刘虻是怀着仰慕之心的。在她心里,他是个纵横捭阖的大男人,她不懂的事解决不了的问题,刘虻几乎都能迎刃而解。她还记得,每次业务会上,刘虻侃侃而谈,她听得如痴如醉。尤其是处理一些棘手的问题,刘虻从容不迫的大将风度更让曾可心陶醉。广告部很多业务员对刘虻也心怀敬佩。小伙子们以刘虻为榜样,一个乡村来的没有任何背景的穷小子,靠个人奋斗在这个城市站稳了脚跟,在业界也颇有声名;女孩子们则对刘虻有着难以掩饰的崇敬。曾可心和刘虻的关系公开后,不止一个人对她说,你命真好啊!但是秦文这件事,彻底摧毁了曾可心内心对于刘虻近似理想的认定。在这个世界上,原本没有什么英雄,每个人都在俗世里奋力挣扎、寻找,继而稳定自己生存的空间。

背叛,在年轻的曾可心心里,是耻辱的卑劣。她无法接受自己心爱的人居然是这样的一种人,却又不能放弃一段美好的感情。她努力想要理解刘虻的处境,可是每一次又都被自己说不出的失望击败。或者,她并不十分了解这个人。她需要时间,除了尽量减少彼此的亲密接触,她再也想不出更好的方式。

中午吃饭时,李啸特意找了临窗的座位,并且招呼着曾可心坐到一起。曾可心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就停下筷子问:“有什么话就痛快点,别像个闷葫芦,我可没闲工夫和你猜谜玩儿。”李啸咧嘴一乐:“伶牙俐齿,看起来,你这个小女子还是有救的。”

曾可心的处境李啸看得一清二楚,大嘴巴的肖晓萌私下里为曾可心抱打不平。“她就是能干,要不怎么会被孟妖精盯上?那是嫉妒!”肖晓萌一直不喜欢孟丽丽,一提起她就骂妖精。说起来,二人的过节也很简单。一次公司聚会,肖晓萌心血来潮,穿了件网眼黑裙。本来也没有多少人注意,偏巧孟丽丽过来看见了,当着众人的面,亲热地搂着肖晓萌的脖子说:“晓萌啊,年轻真好,穿什么都好看。不过,网眼裙得注意搭配。你瞧,你的粉色内衣就不搭调,还有你这双鞋子,运动型,更适合T恤牛仔。”这番话周围几个同事都听到了,大家的目光就在肖晓萌身上扫来扫去,促狭的男同事还煞有介事地紧盯着肖晓萌。肖晓萌窘得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她气得饭也没吃,就打车回家了。回去后她把换下的裙子丢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又踩,好像那就是孟丽丽那张妖精一样的脸。这以后,肖晓萌背后就叫孟丽丽妖精,“被孙猴子打死的那种白骨精。”后面几个字肖晓萌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听的人都能感觉到那种愤恨。

一朝天子一朝臣。毫无城府的曾可心不懂其中利害。每个新上任者都对前任的亲信有所忌讳,曾可心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众人对秦文的冷漠氛围里,大大方方地送他,无疑会引起孟丽丽这种女人的不满。李啸压低嗓门和曾可心分析着,曾可心吃着饭,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但李啸的话她一个字也未遗漏。这些她不是没想过,只是她没有把太多的心思用在这些上面。她一直琢磨着自己要做的事,根本无暇考虑这些与工作关系不大、却与自己的职业前途有关的人际关系。

“我第一次从公司被踢出来,当时和我交好的两个一起出道的同事,连送我的勇气都没有,也就是偷偷给我发个短信。还有一个,立竿见影,和我划清界限,把我们在一起偶尔发泄的牢骚话都告诉了现任经理。我想想后脊梁都发冷,人走背运,能不落井下石就算是有良心的。哪有像你这样的?说实话,我挺佩服你,我是做不到这一点。”李啸说得很动情。曾可心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就是离开公司也不是犯了什么天条,人干吗那么无情?大家在一起这么久,怎么可能没感情呢?你说的话我也明白,我就想着靠自己的本事吃饭,也没想做谁的亲信。可能我挺幼稚,不过,换了其他人我还会这样做。”曾可心说得很认真,李啸在心里叹了口气:这样的人,做朋友是没的说,但在公司里讨生活,会让她吃苦头的,不过,每个人都是在吃苦头中历练的,别人的经验毫无用处,尤其是像曾可心这么倔强的人。

急功近利也是一个误区,只是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人常常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和坚守。

天宇借了高利贷!这个消息,让郑黎明十分意外。高利贷是个无底洞,更何况,还是那么大一笔资金。郑黎明惊讶于程雄这次的破釜沉舟,要知道,这几乎就是一场赌博,而且,是一赌定生死的豪赌。因为资金数目较大,抵押的是程雄持有的天宇的股份,那就意味着,到期不还款,天宇就可能易主。“你这么做太冒险了,应该再考虑其他的办法。高利贷有时候是个陷阱,你找的人合适吗?”郑黎明有些担忧地问。程雄的神情却没有多少担忧之色,甚至还有些如释重负的释然。他饶有兴致地煮了一壶茶,倒了一杯端给郑黎明:“老兄,我发现煮茶也能修身养性啊。这套茶具是朋友送的,以后我也得学学老兄你,有点情趣也好。”提到茶,程雄滔滔不绝,似乎他找郑黎明过来,就是为了谈茶道。郑黎明低头啜饮了一口,悠悠说道:“火候过了,这茶,失去了原有的醇香。”程雄不禁叹道:“老兄是品茶高手,我还是火候不够啊。不过说到经营,我看的可能比老兄更远一点。不瞒你说,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了,我们垫资的项目多,回款太慢。我本来想着能靠大家的力量支撑一阵,再另作打算。可你也看到了,不过是和几个高管小试牛刀,就差点翻天。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只好借高利贷了。也算是一搏吧。”这番话说完,程雄长长吁了口气,似乎把这些天积压的郁气一吐而快。郑黎明再没有说什么,事已至此,走一步是一步吧。再说身为老板,既然挣了很多人挣不到的钱,就要承受很多人承受不了的压力,程雄能以身家做赌注,确也是出于公心。

郑黎明站起身,给程雄和自己的杯中都蓄满了茶,而后细细品啜:“这次味道不错,凡事都要把握分寸。”说罢,二人相视一笑。程雄约郑黎明来,是为了晚上的宴请。“这事儿是袁满跑成的,晚上一起吃饭吧。你给嫂子打个电话,我已经定好了,吃你爱吃的东北菜。”青城市有几家以东北菜而闻名的饭店,有的甚至雄踞青城市餐饮业前三甲。但是,郑黎明总吃不到地道的家乡味。“再好的馆子,也比不上你嫂子的手艺。”这是郑黎明常说的一句话。今天的宴请很特殊,也算是天宇的一件大事,他自然要坐上台面。

刘虻已经很久没有和曾可心一起吃饭了。自从秦文走后,他们就一直处于一种莫名的冷战中。现在秦文手上的业务都悉数转到了广告部,为了以防万一,程雄指示,每一家都由刘虻或是袁满亲自跟进。“其他人都搞不定。秦文这人不简单,他手腕高,这些客户被他带走也不是不可能。你和袁满是黄金搭档,啃了那么多硬骨头,这次就看你俩的了。”为了这些客户,刘虻起早贪黑,整整半个月,几乎每天都要安排应酬。每次和这些客户喝酒,自然都有人问到秦文,让刘虻意外的是,秦文没有和任何客户打招呼,更没有和客户议论天宇的是非。单就这一点,就让刘虻自惭形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