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敏教授和姜红教授约我为他们的《我在美国教汉语》一书写篇“序”,欣然应允。一是盛情难却,二是这本书的内容是关于安徽农业大学与美国罕布什尔学院(Hampshire College)之间师生交流项目的,是由曾参与这一项目的部分安农大教师撰写的访美经历、体验和思考的文章集成的。星移斗转,一晃二十年过去。回顾这段历史,留下一群人的集体记忆,从中悟出一些有益的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拜读了作者们的文稿,觉得大家写的都情真意切、感悟深刻,说明那段赴美访教的日子对每一个人都是有益的、美好的、难忘的。
曾有其中一位亲历者把这一交流项目叫作“黄—开小道”,我觉得颇为贴切,无关毁誉。“黄—开”系指两个人,即安农大的鄙人老黄和罕布什尔学院的老K(Kay Ann Johnson,中文名江开安),老黄和老K 确实是这一项目的“始作俑者”,而“小道”一则指这一项目并不是中美富布莱特交流计划那样的官方正规项目,而是一个地道的非官方或民间自发的教育交流活动,二则指走过这条小道的人数不多:每年东飞赴美的少则一人,多不过二三人,而西来中土的师生少则三五人,多不过一二十人。二十年总计也就是一两百人吧?人们不禁要问:这样一条默默无闻的“小道”上竟有这些“行者”陆续走了二十年,缘由何来?原因何在?借作“序”之机,我想略作答问。
——之“缘”。
安农大是一所以农科为主的省属公立老校,而罕布什尔学院则是一所小型私立文理学院,是美国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涌现的一批所谓“前卫高校”(Pioneer College,又译“先锋派高校”)之一。显而易见,这两所高校并不“专业对口”,却在二十年前相遇相交,实因那时我与Kay的“缘”——收养。话分两头。Kay于中国《收养法》颁布(1992年)之前两年就从武汉儿童福利院收养了一个叫丽丽(英文名就叫LiLi Johnson)的女婴(现正在美国耶鲁大学读博士)。作为一个社会学教授和收养母亲,Kay自然就对收养(中国人的收养和中美收养问题)这一课题感兴趣。这一头,20世纪90年代初,我参与主持了“中国大陆助孤行动(安徽)”的调研,对安徽十来所儿童福利院进行过实地调查。恰在此时,我在复旦读研时的大师兄在Kay所在的罕布什尔学院任教,Kay托他推荐一个能为该校一位在北师大留学的女生作毕业论文(题为《中国小保姆》)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的人。当时,安徽的无为县号称“中国保姆之乡”,于是大师兄就想起了当年(1982年)毕业回安徽工作的我,做了此事的搭桥人。该女生就直接从北京乘火车来合肥找到我。后来,我带她在合肥市和无为县做了一些“田野调查”,指导不敢说,倒确实帮了她不少忙。因为那时一个洋妞在开放度还很差的安徽农村走乡串户做调查尚属罕见,当地干部都不敢沾这种可能惹麻烦的事,人们仍抱着“非我族类必有异心”的心理。克服了不少困难,终于获得了所需第一手真实资料,她后来做了一篇相当出色的论文。而此时Kay并不知道我是谁,但这个女生一定向她介绍了帮她忙的安农大的老黄。不久,Kay又一次访华来肥,我们才见了面。她是我结识的第一个洋教授,没想到她竟是一个“中国通”,汉语的听力口语非常好,普通话也比我好许多。因此,我们用中文交流很顺畅。这才知道,Kay不知来过中国多少趟,到过多少城乡。而第一次来华竟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大约在基辛格秘密访华、尼克松正式访华那一段,曾有一个美国青年访华团来华,Kay就是该团成员之一。从她“秀”的一张周恩来总理接见该团时与她握手的老照片可见,Kay是一个金发碧眼、二十出头的洋美女。这让我多了一份亲切感,同时也不禁感慨,这世上同龄人之间生活经历和差别竟有如此之大!我那时刚从一个“知青”变成“工农兵学员”啊……
我们相识之后,很快发现一个“交集”——收养。中国《收养法》问世的同时颁发了《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办法》,从1993年起,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其中最多的是美国人来华收养子女。成群结队的“老外”抱着中国婴儿走在合肥街头,一时间成为一道奇异的风景线。而此时,我的大师兄又托我为几个来自纽约和波士顿的收养团帮忙。按理说,依法收养并不需要熟人帮什么忙,但当时新法刚颁,从北京到各省、市之间收养手续的办理还很不规范、不及时,这些美国人又是第一次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发展中国家来办收养子女这样的大事,当然希望有当地人提供方便。于是那两年帮了几个收养团办一些“民政登记”“司法公证”和访问儿童福利院这类事情,忙得不可开交,却也了解了收养和国际收养是怎么回事。最早在中国收养女儿的老K就发现我与她可以在收养问题上进行合作研究。为了回答她“中国人自己是否收养抑或只朝外送养”的疑问,我们在合肥附近及安徽几个县城乡做了一些关于弃婴和收养情况的调查,发现中国社会收养子女现象非常普遍且源远流长。以前我对收养司空见惯却熟视无睹,认为这有什么值得研究、大惊小怪的。从与Kay的合作过程中,我才真正感知美国人的实证方法其实就是“小题大做”,对任何一件事、一种现象都打破砂锅问到底,务必弄清来龙去脉,掌握具体细节,然后进行分析,最终得出自己的结论。我们以前总是遇事大而化之想当然,选题往往大而无当,叫“大题小做”,空头议论多于实证调研、科学分析。真惭愧,毛主席“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名言,像老K这样的“老外”倒是自觉的实践者!对我而言,这是一次研究方法论的颠覆。从此以后,无论是选择研究课题、撰写学术论文,抑或是发表学术著作,我都不折不扣地从“实事”中“求是”了。
在做弃婴和收养调研,特别是帮助美国父母在肥收养子女过程中,我发现公众对“老外”为什么来华收养存有诸多疑虑,如是否弄回去“打针”(即像当年日本鬼子用中国人做人体药物试验那样),或带回家做“童养媳”等。我将一系列疑问告诉了老K,她很敏感地意识到,要消除中国人的此类对外国人来华收养动机、目的和“用处”的疑问,光靠他们自己解释是不起作用的,必须有中国人特别是像老黄这样对收养问题有所涉猎的人亲自去美国跟踪这些收养家庭做实地调研,亲眼看看这些被收养在美国家庭的孩子的生活状况,所谓“眼见为实”吧,然后向中国公众如实报道,才能解疑释惑。于是,她牵头向“福特基金(北京)”申报了“美国家庭收养中国儿童问题研究”合作课题,获批得到一些资金支持。于是,1996年10月我应Kay任教的罕布什尔学院院长Greg之邀赴美做访问学者,免费在罕布什尔吃住,但我的主要工作是去美国收养中国孩子家庭(Families with Children from China)比较集中的地方,如纽约、波士顿、麻州和康州西部、芝加哥、旧金山、亚特兰大、佛罗里达等州、市、镇,深入家庭做访谈,发问卷,与这些家庭的中国孩子和他们的养父母甚至亲友同吃、同住、同游,深度观察体验这类美国家庭的真实生活状况。调查间歇期间,生活在罕布什尔,当然要接触Kay的学生,他们对中国语言和文化兴趣浓厚,部分学生经常到我的住处“玩”——交谈、学汉语、做中国饭菜等,很快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有几个学生就表达了很想去中国安徽访问的愿望。罕布什尔非常重视学生的要求,且规定每一个学生四年中必须起码出国学习一次,至于去哪个国家要看学生的愿望和导师的安排。于是,Kay就和我探讨可否安排她的学生去安农大学习。一开始我曾犹豫过,因为人贵有自知之明,我在安农大并不是什么负责人,当时还只是个普通的副教授,说话没分量,心理不踏实,且安农大又没有文科学生可对口交流,但心里还是想,如能促成两校交流倒也是一件好事。于是,我向Kay提出,作为交换条件,可否让安农大从事思政和中文教研的青年教师来美访问?谁知一拍即合,她立即爽快答应。于是,Kay和我就很快草拟了一份两校学者学生交换交流的协议,看来,作为一个资深教授,Kay在罕布什尔说话真有分量,不几天她就让Gregory Prince校长批准并签发了这份协议(草案),传真给安农大外事办转校长,不久竟也得到安农大开明领导的认可(要知道,当时安农大尚无接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和权力,即未经省、部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和授权)。就这样,安农大和罕布什尔在1997年秋季学期开始了两校的交流。这就是“黄—开小道”之缘的梗概。然而缘起之初,“协议”上并未商定有效期,我怎么也不敢想象,这个“缘分”能持续二十年之久,且今后还有扩展的势头,这恐怕也是“缘”中有“道”吧!
——之“道”。
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如前所述,如果当年没有和Kay因学生论文和国际收养问题合作研究之缘;如果当时没有积极回应罕布什尔学生来安农大学习的愿望,安农大和罕布什尔交流这条小道就无从谈起;如果后来不是走的人多了,且往来于这条小道上的人都十分珍惜并不断开拓,也就成不了这条“黄—开小道”。时间不倒流,历史无“如果”。事实既然发生已属必然,然而必然却因偶然开路且寓于偶然之中。机会转瞬即逝、永不再有,机遇只垂青有准备的头脑。现在回想起来,当年没有错失这一机缘,还算是一次明智的选择。否则,我自己的历史就要改写,本书作者们也就写不出他们的这段难忘经历和体验了。也许这就是因—缘—果的道理吧。
从哲思转向现实看,“黄—开小道”之所以能开源成溪、拓荒成路还是因为它满足了双方的需求。从美方看,罕布什尔学生对中国文化可谓“高山仰止”,如有个叫Lambert(中文名宁兰波)的学生竟能大段背诵《老子》,实令我惊愕和汗颜。他们自然强烈希望学习汉语,而学好汉语最好的办法是到中国去学,如同我们要学好英语也只有到英语国家去学(犹如齐人学楚语)。罕布什尔校方恪守“学生是上帝”的办学理念,对学生们想去中国的愿望和要求真是言听计从,于是抓住Kay与老黄合作研究国际收养的机遇,主动提出与安农大交流的真诚意愿,并率先签署我和老K草拟的两校交流协议,以至我十年中四访美都是罕布什尔校长亲自发出邀请,第一次竟为我办理了H-1签证(工作签证)。美国人是讲实用的,总是自身利益优先,并不是因Kay个人的“面子”而对老黄特别优待,而是这项交流首先是对罕布什尔有利有益的,事实也证明,这项交流对他们的学生培养实在是好处多多。从中方看,当罕布什尔提出意向后,我之所以明知能力可能不足却仍持积极响应态度,是因为我在美各地访问几个月后深深感到,如果能让我的同事们,特别是年轻骨干教师们来美国待上一年半载到处走走看看,那一定是大有益处的。而干我们高校思政教研这一行的和在理工农医类高校教“大学语文”公共课的教师们出国访学尤其是访美这样的机会一直稀少得如撒哈拉之水。他们也一定有一个不敢想的访美梦。后来的实践表明,他们通过“黄—开小道”访教美国确实也都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提高了自信,改进了教学,安农大人文社科团队的整体学术水平和在同行中的地位也明显地提升了,这些都是我方实实在在的“早期收获”,今后发展也定能获得更大丰收。综上两方面可以明白一个大道理:求同存异、互需互补、合作共赢乃当今世界之大势和真谛。
我一直觉得,这条跨越太平洋的“小道”,很像中国的“村村通”,一开始只有3米宽,还坑坑洼洼,如今许多村间小道已经拓宽成一条条平坦广阔的柏油路了。这里蕴含着一个小道与大道关系之“道”:小道须顺大道,小道应符正道。30多年前中国改革开放,中美正式建交,中美关系在曲折中发展到今天,无论经贸金融、人文教育还是政治军事外交都成了全世界最重要的双边关系,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不可或缺的利益和命运共同体的程度。这就是“地球村”的大道,大势所趋,顺存逆亡。一切小道都必须顺此大道相向而行方可畅通无阻,才有生命力和可持续性。看来“黄—开小道”正是顺应了中美交往之大道。所谓“小道应符正道”者,是说小道不能是邪道,更不能是黑道,必须是光明正道。说实话,当时乃至后来多年中,我一直惴惴不安,如履薄冰。我们常说一句话叫“外事无小事”。作为此项目的发起人之一和前十年的具体负责者,我深知,无论是我方人员在美还是美方学生在华期间,只要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出一点事,我可就要“自作自受”“吃不了兜着走”了。比较而言,我对我的同事们更放心一些,相信他们不会走邪道,更不会涉黑道。实践表明,他们确实都表现得很优秀,很守外事纪律,很讲人格校格国格,且努力工作、创新教学,与美方师生交友结谊,受到对方学校和师生高度赞誉。这是我最感欣慰之处。而对方的学生则实在令人操心。要知道,美国学生可不像中国学生那么“听话”。他们的个性化我早已领略。他们总是要do something new,可谓“一个人一个样”,无论男孩女孩不定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可能弄出花样来,那可就“大事不好了”。仅举一事可见一斑。美国部分州抽大麻合法,即使在不合法的地方人们也普遍认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认为是件大不了的事情。我知道,在罕布什尔学生抽大麻,甚至在宿舍盆栽大麻,不是什么秘密,校方和校警也听之任之。我就十分担心他们万一带大麻入境被查,或带进来吸食,按中国法律那是违法的,那就出大事了。谢天谢地,在这点上那些孩子总算还“听话”,这么多年没有一个学生为此违规违法。自始至今,由于双方密切配合,精心管理,从未出过“广义安全”方面的问题,真的是很不容易啊!这也说明一个道理:道虽小,正而明,明而顺;同时,小道多而顺,也助大道直而畅,正所谓“国之交在于民相亲”,而民相亲则国无战矣……
二十年前第一次访美时已近“知天命”之年,如今方知人之要“从心所欲,不逾矩”是何其难啊!而要达“观自在”之“五蕴皆定”境界,更是难于上青天。
是为序。祈善知识大德指点迷津。
黄邦汉
2016年春
写于合肥逍遥津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