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是德行的累赘。
(I cannot call Riches better than the baggage of virtue.)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它了。在拉丁语中,财富与辎重、行李、包袱是同一个词。这一点是值得深思的。在军事上,辎重是不可缺少的,但也会成为累赘。军队往往为了保护它们而打败仗。
事实上,过多的财富是没有用的。因为一个人的需要是有限的,超过这种需要的钱财,便是多余的了。所以所罗门曾经说过:“财富多的人诱使人去渔猎,而对于人生来说,除了饱饱眼福以外是没有什么用的。”对一个人来说,当财产达到了某种限度以后,他便不能够很好的消受。他可以储藏财富,也可以把它分配或赠送,或者用它来换取富翁的名声。但对于他本人来说,巨大的财产只是身外之物,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也许有人会说,财富可以打通一切关节,救人于危难之中。所罗门说“钱财在富人心里就像一座城堡”。这句话正好道破了天机,那城堡是在心里,而并不是存在于现实之中,因为不可否认,钱财给人们招灾致祸的时候远远多于给人消灾化难的时候。千万不要为了摆阔炫耀而追求财富,而是应当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施之有乐的获得和运用钱财。
然而也不要像修道士似的不食人间烟火,对金钱不屑一顾,只是挣钱要分清有道无道,就像西塞罗当年替波斯图穆斯辩护时所说的:“他追求财富的增加显然不是为满足他的贪婪之心,而是为了在行善中得到快乐。”我们最好还是听从所罗门的教诲:“不要急欲发财,急欲发财的人将会以失去清白作为代价”。
诗人们虚构了一个故事,当财神普鲁托斯被主神朱庇特所派遣的时候,他步履蹒跚,行进缓慢,但是当他被冥王普路托所派遣的时候,他却是在飞奔,步伐迅速:这意思是说,通过正当的手段和正直的劳动所获得的财富、是步伐缓慢的,但是当财富是由于别人的死亡而得到的时候,也就是财富骤然落在人的身上时则是十分迅速的。这个道理同样可以用在普路托的身上,把他看做魔鬼,当财富是来自魔鬼的时候,财富的增长是迅速的。
致富的道路有很多条,而它们大多是不正当的。吝啬是最好的致富道路之一,然而这种做法却并不是清白的。因为吝啬的人决不会做出乐善好施的举动,改良土地是获得财富的最为自然的方式,因为那是我们伟大的大地母亲的赐福,但这种获得财富的方式是缓慢的。然而如果富有的人如果能够屈尊从事农业生产,那么他的财富就会快速地增加。我认识一位英格兰绅士,他拥有这个时代最多的财产,他是一位大牧场主、大育羊人、大森林主、大煤矿主、大农场主、大铅矿主、大铁矿主,同时还在其他几个方面对资源进行了妥善的使用,这样一来,就可以永无休止地获得收入,大地对他的恩赐是那样的无私。
的确有人说,他自己挣小钱难,但是赚大钱却很容易。这是因为,当一个人富有到可以坐等市场时机好转,又可以做成一些常人没有足够的钱进行的交易时,再有机会与年轻人在成为商业上的合作伙伴,那么他就一定会发财的。
从正常的生意和工作中赚得的是规规矩矩的钱,主要有两种途径来获取:一是勤快,二是有诚信的好名声。而用投机取巧的手段做成的生意,所获得的利润则有见不得人的地方。当人有急需的时候,却使用骗人的手腕使人上钩,再用诡计排挤其他诚实的商人,这些做法,都是奸诈下流的。至于有人在购物时使劲讲价,不是买来自用,而是为了转手倒卖,他的行为通常是榨取卖者与买者双方的利益。与人合伙做生意,合作伙伴的选择是极其重要的,合作得好,确实能够发财致富。
放高利贷虽然是最坏的获利方式之一,但却是最可靠的获利方式。这种方式使放高利贷者坐享他人汗流满面所获得的收成,同时,连每个礼拜日都是要计息算利的。放高利贷虽然是稳赚的,但也不是没有风险,因为中介人和经纪人常常会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信用不佳的人吹牛。
运用好某项发明或某项专利,有时候也会大发横财,像那些最先在加那利群岛建糖厂的人。所以一个人如果能够充当真正的逻辑学家,也就是说,他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判断问题,那么他就可以大捞一把,尤其是遇到运气好的时候。仅仅靠固定收入生活的人是很难成为富翁的,而倾其所有进行投机生意的人又往往会倾家荡产,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作为投机冒险的后盾,这样即使投机失败也有退路。
在没有法律进行限制的地方,对商品进行垄断并囤积待售也是发财的门路,尤其是当垄断者事先知道哪种商品将会供不应求的时候,抢先大量地买进。靠为人做事挣钱固然是清白的,如果是通过低三下四的阿谀奉迎来获取酬金,那么这种钱将是最卑污的一类。至于用不正当手段攫取遗嘱及遗嘱执行人的身份来获取财富,这种行为比前者更加卑鄙,因为前一种人讨好的毕竟还是老板,而后一种人却是在讨好一些卑鄙小人。
不要相信那些口口声声说蔑视财富的人。因为他们之所以蔑视财富也许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财富。如果他们一旦拥有了财富,那么恐怕没有人会比他们更敬奉财神了。不要吝惜小钱,钱财是有翅膀的,有时它自己会飞走的,有时你也必须放它飞,只有这样才可能招来更多的钱财。人在生命的最后,如果不把钱财留给亲属,那么就只能留给社会。但所留遗产的数量应当适当。给子女留下一份巨额的财产,对他们来说未必就是爱。如果他们年轻又缺少见识的话,那么这份家业反而可能会招来许多鹰鸷的纠缠,把他们当做被围捕的猎物。同样,为虚荣而捐赠大笔的款项、基金等,更像是不撒盐的祭品,不可能长久得到保存,还可能会变成一座精心粉饰的坟墓,外表好看里面却滋生腐败。遗产的馈赠,最好做在生前,而不要等到死后,因为活着赠人礼物是一种恩惠,而死后留给别人的东西,只是自己已不能享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