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关于城市哲学的合法性
关于城市哲学的合法性城市哲学是一种部门哲学。深刻关联人们对哲学的本性、哲学的存在与发展方式及哲学自身的合法性等问题的理解。
一、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新哲学是一种全新的研究与思维方式
哲学是问题与语境的统一。城市哲学的非原则性、非抽象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城市问题的复杂化要求人们对城市进行哲学研究。
(二)城市哲学还处于建构过程,说明了城市哲学的非抽象性。
(三)城市哲学兴起的语境性,说明城市哲学的非抽象性。
二、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从文本与语录出发进行教条式的研究
生活与实践对哲学的意义表现在两个层面。
(一)对象意义
(二)视域意义
城市哲学的理论与方法论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城市哲学的建构与推进,将深层改变人们面对城市化及其问题时的理论失语状态。
(二)城市不仅是一个新的研究对象,也为我们理解哲学自身的具体生活、实践本质提供了新线索、新视域。
三、真正的哲学是一种关于世界观的知识与方法,是对世界观的确认或反思
以城市哲学为例,城市哲学在知识生产机制这个层面上的合法性,正表现在跨界与可能两个方面。
(一)城市哲学是自觉的跨界性研究。
(二)城市哲学是一种自觉可能性研究。
四、哲学对其他科学研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日常化是哲学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当代哲学的重要特征。以城市哲学为例,推进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始终以城市体验、城市生活、城市问题为基础。
(二)以开放的态度处理与其他新学科的关系。
(三)以非垄断化的方式,推动城市智慧的不断普及。
第七节 现代城市观哲学研究
在哲学层面反思,推进城市化的进一步合理化,意义重大。
一、人地矛盾是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一对基本矛盾
技术经济城市观、理性主义城市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本质论层面,在对城市本性的认识上,走向简单的还原主义。
(二)关系论层面,在城市主体间性这个问题上,走向霸权的精英主义。
(三)态度论层面,以线性逻辑为基础,对城市发展持一种无根的乐观主义。
二、努力建构不同形态的新的城市观
人本主义城市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对人本身的理解侧重个体,对整体的理解有失抽象。
(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侧重人自身,对自然价值的理解有失抽象。
(三)在具体运用时容易走向经济中心论。
三、城市是一种复杂的结构性现象
结构主义城市观也遭遇了一些深层次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如何全面理解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的关系,如何全面把握时间之维。
(二)如何全面把握宏观变革与微观支持的关系,如何全面理解城市的本质与变迁。
(三)如何把握理想乌托邦与实践路径的关系,如何面对城市发展的文化、区域多样性。
四、城市认识、城市战略的全面化有一个过程
具体而言,正在生成的全面总体城市观,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在知识论层面,有效借鉴不同向度的城市研究的合理要素。
(二)在主体论层面,兼顾不同城市主体,不断实现城市权利。
(三)在行动论层面,注重完善城市制度,合理配置城市权力。
第八节 城市哲学的问题与实践建构
建构面向中国城市问题的城市哲学,具有基础意义。
一、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问题,我们需要城市哲学
(一)在城市化与城市社会语境下,对人自己的认识离不开对城市的认识。
(二)在问题论层面,城市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和改变日益全面。
(三)在意义论层面,要求建构深切人文关注的城市哲学。
二、城市哲学还未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显学
城市哲学,就是城市与哲学的深层关联。具体而言,城市哲学主要研究以下三大类问题:
(一)城市的本质论、存在论问题。
(二)城市的发展论、过程论问题。
(三)城市与城市化的价值论、意义论问题。
三、城市哲学具体形态有多样性、差异性
中国城市化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城市哲学的具体性。具体而言,当前中国城市哲学需要着力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合理性问题。
(二)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合法性问题。
(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价值性问题。
概观人们对城市哲学的探索,城市哲学主要有三种建构路径:
(一)以哲学理念为基础,对城市问题进行哲学反思。
(二)在研究城市历史中,上升到对城市的哲学思考。
(三)在对城市经济思考中,走向对城市本性的哲学沉思。
四、城镇社会是一个区别于传统农村社会与城乡二元社会的崭新社会样态
我们现在的城镇化实践将深刻决定、影响我国未来城镇社会的基本面貌。
(一)正确认识城镇化、城镇社会的全面本质,正确处理“扩大城镇外延”与“提升城镇内涵”的关系。
(二)深刻认识城镇化与城镇社会的两面性、辩证性,正确处理城镇化进程中“成就与风险”、“成果与代价”的关系。
(三)深刻把握我国城镇化的历史特殊性,正确处理“城镇化”与“城镇现代化”的关系。
五、当今世界正在步入城市世界
现代性、全球化,是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建构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对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创新、整体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第九节 城市启蒙、城市辩证法与城市哲学
城市哲学是反思与反省意义上的城市启蒙、城市辩证法。反思城市启蒙、呈现城市辩证法、建构城市哲学,对破解城市问题、建构更为合理的城市社会意义重大。
一、追问城市本性,进行城市启蒙,将伴随城市化的始终
从当代条件出发,重构现代城市意义,对解决当代城市失序具有重要意义。近代城市启蒙具有结构主义意义上的同构性。对城市本性进行深层揭示,是更为合理、全面的城市启蒙的主体内容与基本要求。
二、拓展新的城市启蒙,从不同角度与学科对城市本性进行了综合揭示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具体空间化呈现与过程性生成,是人类成就与风险问题的辩证统一。具体而言,城市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城市是多样、异质生产方式等文明要素的空间化聚集。
(二)城市是人的交往性、社会性的一种具体空间化实现。
(三)城市是空间行动与空间知识的双向互动、具体统一。
城市性、城市发展的后果具有深刻的辩证性。具体表现在:
(一)建构与破坏的矛盾。
(二)解放与约束的矛盾。
(三)人文与生态的矛盾。
三、城市问题的复杂化,需要城市启蒙与城市辩证法的自觉
城市哲学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层面:
(一)作为研究方法自觉的城市哲学
(二)作为价值基点自觉的城市哲学
(三)作为行动原则自觉的城市哲学
第十节 《资本论》的城市哲学意蕴
本章将从城市问题出发,探索《资本论》的城市哲学意蕴,努力呈现《资本论》对城市哲学研究的可能方法论意义。
一、对象越复杂,人们越需要清晰的认识原则和研究方法
建构城市哲学,寻找能够反映和把握人们在城市社会语境下的一种理论诉求。《资本论》所内含与运用的这种处理对象与概念关系的方法论策略,对城市哲学研究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从感性的城市生活出发,是建构城市哲学的根本基础。
(二)直面与解答城市问题,是建构城市哲学的重要任务。
(三)回归城市历史,是深化城市哲学的重要路径。
二、城市哲学的兴起和当代社会发展、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密切相关
目前的城市哲学研究也遭遇了空间与时间问题。从方法论层面自觉确认城市哲学的历史观基础具有重要启发。
《资本论》内含的历史观策略,为我们理解城市的本质、建构城市哲学具有重要启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关于如何理解不断空间化、多样化的城市。
二、关于如何理解城市发展的时间性、历史性。
三、关于城市哲学研究的历史观和方法论自觉。
三、客观地反映、研究社会生活,是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特征
追求客观性,不等于没有价值立场。通过深入的历史研究,来进行主体性研究、历史主体确认。《资本论》的这种主体性研究进路对当代社会理论研究,特别是城市哲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下的城市哲学研究需要拓展从微观、具体出发的主体问题研究思路。
(二)对城市本身进行历史研究,是厘清城市主体性问题的根本基础。
(三)直面城市主体性问题的当代特征,具体探索符合时代条件的解决城市主体性问题的制度路径。
四、任何一个对象,包括客观性的世界和主观性的理论,都是一种对象性存在
城市哲学的推进将为不同学科城市理论、城市知识的深层对话提供一种新的可能、一种新的基础,甚至一种新的机制。
《资本论》的思想与理论对话,体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一种有深度和明确目标的对话,一种有强烈问题意识的批判性对话。
(二)是一种有广度、直面问题本身、没有学科边界的哲学性对话。
(三)是一种有智慧的对话,一种以探索具体规律、可行的实践策略为目标的对话。
对城市哲学而言,《资本论》的独特知识论策略可以给我们诸多启发。
(一)多学科对话是深化城市理论与城市哲学研究的必要路径。
(二)把握城市本质,呈现城市发展的历史与趋势,是城市哲学研究进行跨界与多学科对话的重要目标。
(三)在知识对话中,城市哲学建构尤其需要具有现实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