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华当然知道,这是自己的事儿,也是很期待,快点接手这些东西。
死去的这两个人年纪都很大了,现在看得出来,现场一定还存在其他人。
而根据凶手的做法,很有可能表示,还有其他的死者,是被带走了。
不仅如此,很可能这人也是没有死的,所以现场的血迹检测很重要。
是不是存在,除了两个死者之外的血液,又有多少的血液,是属于死者的家人的呢?各种各样的事情也是都存在的,现在只能去思考,他们所要面对的事情。
如果这人死了,可能和这些人还活着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他们需要珍惜现在的时间,要尽快找到,这一切的原因。
以及找到,可能失踪的,死去的或者是没有死去的人,无论如何都是一个交代。
即墨青菀更希望,这些人还是活着的,所以他们的时间比较紧急一些。
也是没什么时间再去考虑其他的事情,而现场的勘察,和尸体的检查都要尽快。
徐晓华更是在现场,发现了六个人的血液,这就让人们觉得这事儿更加的不可思议了。也就是说还有第六个人受伤了,而在现场的两具尸体,血量的确也是失去了很多。
只是现场的很多血迹的情况,也都是由覆盖的,从血量上看还有人活着。
或许被带走的人活着,或许他们想的,并不是这么的简单,也不只是有五个人。
总而言之,要从脚印,以及监控的调取,还有其他的东西找到失踪的人。
是生是死,总也是要找到的,还有就是,为什么凶手选择了带走他们?
好在这个小区里面,电梯的监控,也是比较明显的,可以进行一下基本的筛选。他们或许为了掩人耳目,选择了不去正确的楼层,也可能是早一些过来的,在死者死亡之前的录像都要看。
不过根据邻居的描述,早上的时候离开的时候,正好也是遇到了夫妻两个,他们都是说过,要有客人和儿女要来。所以早上也是应该没有人的,那就是他们出去之后,再来的人是需要在意的,尤其是一些,符合现场情况的。死者的痕迹来说,其实也是比较明显的,看得出来凶手应该有两个。
这两个很可能是配合很好的,一高一矮,所以这些人的伤痕情况是不同的。
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习惯,有不同的身高和身体素质,留下的痕迹也不同。
现在唯一要找到的,也就是这个凶手,到底是这家人认识的什么人。
现在这一家人,可能都是遭到了毒手,想要去调查,恐怕也不是容易的事儿。
即墨青菀注意到了一点,就是邻居的证词,还有电梯里的情况,的确有很符合的地方。一开始人们都是下楼的,但是九点钟左右,也是有人上来的,只是人并不是很多。
毕竟也是上班的时间,怎么可能总是有人,闲的没事儿来来回回呢?
只是有些遗憾的是,死者的家里门口,是没有任何的监控的。
正好也是一个死角的区域,所以根本就看不到,到底是谁进入了死者的家里。
两个死去的老年人,还有现场的这么多血液,凶手表达了自己的心思。沈安琪耸耸肩:“以这样的现场看,死者很可能,是亏欠了凶手什么东西,你知道什么叫做血债血偿吧?”
即墨青菀认同的点头:“这个我也是很清楚的,我觉得很有这个可能。”
一般的仇杀,怎么也不可能有这样的事儿,如此的做法,也让人很难接受。
反正现在看起来,即墨青菀觉得,其实也是熟悉的人做这些更加可能。
沈安琪想了一下:“其实我也是不能确定,到底是需要什么样的一种结果。反正我也是觉得,这些人把这几个,没有死去的人拖走,可能也是真的有用处的。”
这句话,倒也是提醒了很多人,当然也是让人觉得,细思极恐的。
他们连忙的开始调查,其他的一些东西,一定要尽快找到还没死去的人。
徐晓华在那件衣服上面,好不容易也是,才提取到了,一个不完整的手印。
虽然说手印也不是很完整,可是辨认一下,还是可以的,只要有对比。
当然他们最先要做的,也就是将这个发现的手印,和已经有的数据库进行对比。现在很多的东西,其实都是有指纹记忆的,除非是没有换自己的证件,亦或者是没有犯错。
而这一次的调查,也是让徐晓华觉得,出乎意料的顺利很多。
因为在数据库里面,他们竟然找到了,有对比的人存在,这就太好了。
徐晓华都是跳着出来的,尤其是现在这样,非常着急的时候。
也是因为蹦蹦跳跳的,还在奔跑的感觉,差一点就撞倒了要出门的即墨青菀。
因为在这之前,即墨青菀也是说起来了,自己其实是想着,去调查一下,这些死者的轨迹的,包括一些,做生意的事儿。尤其是涉及到了,很多亏欠的那种事儿,也是需要在意的。现在看起来,死者的情况比较明显,那么凶手的心思也是被猜到了,现在找到人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这么一来,应该也是要仔细的调查一下,之前发生的事情才行。涉及到了这些的,很可能也是因为,死者在死去之前,亏欠过什么人,那也就更需要去调查清楚了。
尤其是死者的一些,可能会有的亏欠过的什么人,还有谁留在这里。
人情债是肯定的,最重要的是,一些人情都没办法,去偿还的东西。
本身是打算去调查的,结果没想到,刚一出来,就被这么一个莽撞的人遇到了。
如果不是因为,即墨青菀现在身体还算是灵活,眼疾手快的躲过去了。
估计这一下真的是实实在在的撞到,那就真的太麻烦了,自己这孩子还没到时候出生。这一下估计就要提前了,两个人也都是有些后怕的,尤其是徐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