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瞥1945年之后的社会学(从那时以来,它就一直声称社会理论这一领域主要或专门由其统辖),我们就会注意到暴力和战争对其产生的影响是多么地微乎其微。这一判断不仅适用于充斥着暴力的、离我们不太远的年代,适用于在1945年才结束的在国家操纵下有组织地进行大屠杀的世界大战的时代,也适用于危险逼近的当下——这里所说的危险既是指冷战期间两个超级强权之间的紧张关系,也是指21世纪初不稳定的世界政治局势。虽然各个相近的专业或是分析进路(比如国际关系理论或跨学科的冲突与和平研究)已经探讨过国家维护和平的能力以及全球权力体系的稳定性,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Galtung 1996; Senghaas 1988),但是这些对社会理论的整体进展几乎没产生什么影响。所以,在比如说“二战”结束后的几十年间最有影响力的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的全部著述,以及在20世纪70年代、80年代或90年代的伟大理论中,我们都找不到关于战争或战争危险问题的真正深入的,特别是对于理论之发展具有建设性作用的讨论。于尔根·哈贝马斯和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等德国学者以及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和阿兰·图海纳(Alain Touraine)等法国学者都提出过具有一定系统性的社会理论。然而,对他们来说,战争及其相关现象却从来都不能作为一个严肃的问题来看待。这一点尤为值得注意,因为在这些思想家的生平传记中,战争无疑扮演着创造性的角色。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在战后初期的社会学领域必须要提到的雷蒙·阿隆(Raymond Aron)和稍晚一些的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 1985),尤其是后者,他与上面提到的那些法国和德国的学者同时提出了系统的社会理论,而在这一理论中,对战争和集体暴力的历史分析占据着重要地位。不过,吉登斯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却又不再关注这个话题了。让人奇怪的是,当时的绝大多数理论家一如往常的那样,几乎总是完全或是远远地绕开战争现象,甚至当他们试图为“现代性”提出一种系统性的解释时亦是如此。因此,只要他们对历史分析感兴趣,而且不让自己局限于“抓取”社会的某个侧面或是随意对时代下断语,那么过去几个世纪的历史对他们来说,就总是像一个多少线性的分化和理性化过程,就好像社会变迁总是和平的甚至和谐的进步,现代社会也没有经历过一再反复的国家间发生大规模暴力的阶段一样(参见Kn?bl/Schmidt 2000)。
简言之,现代性的内在矛盾,或者说其两面性,在当下的大多数社会理论中并没有得到适当的反映。不少社会科学家一如既往沉浸在欧洲启蒙运动和平主义的乌托邦氛围里,还总是做着“无暴力的现代性的美梦”(Joas 2000)。从这样的态度出发,人们很容易把战争当作极端的例外情况和对文明之均势的暂时干扰,而将其搁置一旁。可是,究竟为什么当下的社会学特别是社会理论对战争现象甚至更一般的暴力现象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呢?
显然,就此而言意味深长的是,暴力(不管是社会内部的暴力,还是各国之间的暴力)在学科史中从未成为中心问题。无疑,社会学的创始人和古典作家在其对日常政治的评论和对历史的回顾中都提到了战争、阶级斗争,或者其他诉诸暴力的冲突的原因、经过和影响,然而,这些评论与其理论体系的中心要旨之间的关系大多是不清晰的。他们对经济、社会和政治不平等的兴趣,要比对一般暴力现象和具体战争现象的兴趣大得多。就是合法垄断国家暴力的机构(警察和军队)所受到的关注,相对而言也是比较少的,但在19世纪和20世纪交替的那个民族国家竞争激烈、社会冲突不断的时代,这些机构由于其规模之庞大和地位之重要,曾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正是因为过去对这些现象缺乏关注,才产生了当下的理论问题。虽然在犯罪学和社会学领域,违犯社会规范的行为已经被确立为一个研究方向,并且对个体暴力的分析也取得了可观的成果,但集体和国家暴力(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的兴起和形式却还远未引起人们的关注,以致在这方面也存在着极大的理论缺陷。遗憾的是,对集体暴力的分析往往错误地套用个体暴力的发生模型,而且多半都在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夸大其词之间“兜圈子”。一些人试图把暴力解释为,人们为维护一个民族或一个阶级的利益而精心设计的工具,除了这种工具性之外别无其他;而另一些人在暴力中看到的只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崩坏,只是规范之指导和个体之理性阙如的后果(关于这点最好参见Pettenkofer 2007)。引起轰动的公共事件,如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种族骚乱,曾让学术界一时之间兴趣倍增,为此,不少专家委员会还发布了可圈可点的报告;诚然,最近也有一些学者(大多来自历史社会学领域)心怀理论上的宏伟志向,开始把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或者说越来越引人注意的种族灭绝暴力作为研究的主题(参见Mann 2007)。但是,就像以前公众和社会科学家很快就会丧失对委员会报告的兴趣一样,当其他的现象引起日常政治的关注时,社会理论对种族灭绝暴力或所谓新型战争的广泛兴趣,大概过不了多久也会消褪殆尽。在对集体暴力这一问题的研究上,社会学根深蒂固的关联结构过去就起着阻碍的作用,恐怕将来还是这样。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人们之所以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如此之少,是因为西方社会科学与自由主义世界观之间的联系。当然,作为单数的自由主义是不存在的;我们大概可以说存在一个“自由主义”的思想谱系。不过,总的来说,我们仍可以认为,在这种世界观看来,国内政治中诉诸暴力的冲突,尤其是战争,只不过是还没有受启蒙运动开化的那个衰落的时代的残留而已(Williams 2006)。早期的自由主义把当时的战争看作贵族武士精神或专制暴君恣意乖张性情的产物;在同时代的美国自由派知识分子眼里,第一次世界大战也只不过是欧洲落后于美国现代性的标志。在这里,贵族武士精神和专制主义甚至被视为人类原始发展阶段的残余;而文明的生活则应该是民事性质的,在这种生活状态下,军事的品性和需要不只受到宗教和道德的抑制,而且事实上也被“磨平了棱角”,转化为体育上的或是经济上的竞争(“le doux commerce”,即“温和的商业”)。尽管无暴力的时代还没有完全到来,但对已经启蒙的自由派来说,他们早就知道了接下来要采用什么样的方法,遵循什么样的步骤,才能建立完善的理性秩序。正如刑讯和游街必须从刑罚中排除出去一样,战争和一切针对人身或事物的暴力也必须从现代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中清除出去。在1945年之后登场的现代化理论中,无暴力的冲突解决方案甚至变成了现代性定义的一部分。随着这种世界观对暴力的坚决拒斥,其出场也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淡化处理。当人们以着眼于未来的乐观主义心态来看待问题时,他们对已然消逝了的、糟糕的旧时代是没有耐心的,也是没有真正的兴趣的。顺便一提,即使是当下如此时髦的全球化理论,也往往只是把旧的现代化理论的前提简单地接受下来(参见Kn?bl 2007,54页及之后数页)。至少其中那些具有乐观倾向的理论认为,相对于世界主义来说,冲突和战争的出现只不过是反动的表现,因而也就一定不能被当成主题来看待了。
由于这种对未来的信心,就连经典的马克思主义(Marxismus)也成了这一自由主义世界观的拥趸。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暴力形式推行下去的,强调在自由缔结的契约背后隐藏着无情的物质压迫,而在个人的平等背后则隐藏着阶级统治。因此,人们只能用暴力手段推翻阶级统治,而且在革命胜利之后,“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用暴力镇压其敌人——这些并没有给他们的良心造成太多困扰。但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却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把自由主义向前推进了一个时代而已。他们设想,在世界范围内完成必然要诉诸暴力的变革之后,在生产者普遍而自由的联合得以实现之际,将会形成一个社会秩序,在这个秩序下,暴力将没有用武之地。对马克思主义而言,在一个完全公正的、自我自发管理的秩序下,一切的利益差别都将不复存在,因而暴力形式的社会冲突也就走到了尽头。由于所有的战争或种族冲突都被看作阶级矛盾的体现,那么随着阶级冲突的结束,它们也就一并消失了。
19世纪以来,(西方)社会理论方面的各种思潮深受根深蒂固的自由主义基本假设的强烈影响,总是对暴力现象视而不见。如果这一论断是正确的话,那么对现代战争这一问题开展研究,不可避免地要对这些基本假设提出质疑,从而必然会引起理论上的修正甚至转向。同样明显的是,对国家间的暴力形式进行探究,并不是指我们放心地把它交给“军事社会学”这一次级学科并鉴于其对于社会理论的重要性而去标新立异。相反,我们期望的是,通过对战争这一主题的深入思考来推动学科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至少为构建经验上有说服力的社会学理论和现代性理论提供一些线索。因为如果不考虑战争,我们既无法理解现代性的民族国家属性(而不是别的属性,如超国家属性),也无法理解发生在现代的各种社会转型和文化转型。革命、社会阶级结构的变迁、权利的扩展和普遍化乃至艺术和美学领域的重大变革等现象往往与战争的影响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忽视了军事冲突对于现代性的形成和形式发挥了何种作用这一问题,我们在社会学分析中必将陷入盲区。因为这样一来,未来估计仍然还要存在的战争,即便在那时,也还会像自由派理论家一再强调的那样,只是被看作野蛮的残余,看作文明化的社会向据说早已被超越的文化阶段的倒退,而不是被视为现代的构成要素,或是有重大影响的(即可以改变历史进程的)大事件。如果社会学继续用这样的方式讨论问题,如果它不能理解战争的重大意义并继续将其搁置一旁,那么它多半要白白浪费为这个时代“诊脉”的机会,从而对学科的将来造成深远的影响。
所以,战争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领域——特别是从理论上来说。但是,既然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社会学从其创立之初就一直对战争这一话题不甚关注,那凭什么说对社会理论史的研究有望增进知识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这样一个观察,即,虽然在学科史中并不存在诸如社会不平等研究这般稳定成型且传统深厚的战争研究领域,但是已经有很多散见于各处的、个别的论述了。如果我们想了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和具体而言的社会学为什么能在有这么多盲区的情况下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特别是,如果我们在追索那些即使在今天也仍可能有所裨益的观念,那么这些论述就值得更加仔细的研究。当然,这些论述并不是可供坐享其成的现成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一份经典社会理论方面的或只是社会学方面的文献清单,能够让我们迅速地对这一领域尚且谈得上代表性的作品作一番总体考察。相反,我们必须在社会学的这份遗产中仔细搜寻,必须走上表面看来幽深偏斜的小径以及早在社会理论的史前史中就已基础深厚的大道,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今天的社会科学家是以这样而不是那样的方式来解答战争与和平问题的。
在此,为了从一开始就避免误解,有必要就概念和方法论做如下四点说明。
第一,本书的副标题有意不提“社会学史中的问题”或“社会科学史中的问题”,相反,这里用的是“社会理论”(Sozialtheorie)。选择这一术语至少有两个效果,下文将马上对此予以说明。一方面,“社会理论”(参见Joas/Kn?bl 2004,第9页及之后数页)是指对于社会联系和社会生活可能具有的合规律性的系统反思;另一方面,使用这一概念也是着眼于(批判性的)理论策略上的考虑,因为它(在英语区和美语区,这个词写作“social theory”)毕竟带有19世纪末期的烙印,而当时用这个概念正是为了对社会科学领域或公开或隐蔽的功利主义假设提出质疑。因而,社会理论方面的思想——就我们对这个概念的理解而言——主要是对社会行为、社会秩序和社会变迁的分析(同上第13页及之后数页)。这种分析不可避免地一再提出规范性的问题,而与此同时,它又因此不得不提出评论。这种情况在社会学的时代诊断的“文本类型学”(比如以现代性理论的形式)中再明显不过了。所有这些意味着(这里我们回到了已经提到过的结论),首先,对社会理论与战争之关系的考察必须既是牵涉广泛的,又是紧凑集中的。它之所以牵涉广泛,是因为一方面要思考社会行为、社会秩序和社会变迁,另一方面要思考战争,而这些思考并不局限于一个学科的范围内。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分析这些问题都是既需要经济学,又需要政治学,既需要历史学,又需要哲学。不过,这也让我们想到,在19世纪之前,学科之间本来就不是判然分明的。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我们也不会严守社会学专业的界限,尽管它是我们的“老本行”。哪一位学者才是社会学的先驱,哪一位不是,类似这样的探讨对我们来说是没有用的。虽然社会学在社会理论领域非常活跃,但在这方面活跃的却不只是它一家!所以,我们将讨论许多通常不被归入社会学谱系的学者。研究方法将是跨学科即超学科的,因而在“后学科的学科史”(Joas 1998)的意义上也是“牵涉广泛的”。其次,“社会理论”这一用语要求我们集中注意力。因为这里探讨的是行为、秩序和变迁的抽象问题,所以我们并不是对所有发表过的以战争为主题的社会科学论述都感兴趣。我们不关心军事社会学关于地面部队种族和阶级成分的详尽的知识,也不关心诸如国际关系理论领域发表的关于责任人在危机处境中的决策行为的论述。对我们来说,有意义的只是这样一些研究成果、观察或是反思,即它们确实触及了上文以抽象的形式定义的社会理论领域。职是之故,我们可以忽略相当一批关于战争的社会科学文献。虽然我们讨论了不少思想家,尤其是17世纪和18世纪那些在社会哲学和(或)政治哲学领域居于中心地位的思想家,但我们相信,社会理论对行为、秩序和变迁问题的关注,将给通常专属于某一学科的战争与和平思想提供新的视角。因此,如果我们没有研究某些问题或是采取了另外一种视角,那这并不是体现了我们的——用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话来说——价值判断,而只是体现了一种价值关联,因为我们所研究的这些问题跟这里作为例证而提到的那些学科中的那些文献所处理的问题是截然不同的。
第二,还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不打算提出一种新颖的、比如曾被称为“战争过敏症”的社会理论。不管这种大胆的冒险多么值得去尝试,在我们看来都是不可行的。我们的计划要谨慎得多,因为其目标只在于重建。不过,它对社会理论产生的反作用,当然也是无法排除的。因为正如我们梳理的关于战争的社会理论史所表明的,一切想把战争归结为单一因素(不管它是前现代的价值观念、经济利益还是参与者的非理性行为)的尝试总是碰壁。相反,结果证明,倒是那些既不偏向历史目的论又不遵循过于简单的参与者行为模型的理论进路比较贴近现实。我们大概也可以这样说:从战争与和平思想史中不仅能够发现一些很有现实意义的观点,比如,我们为什么要用怀疑的眼光,来审视那些在当时得到热烈讨论的实现和平的模式和避免战争的策略——不管它们涉及的是民主制的促进和平的作用还是全球贸易;而且,对关于战争这一问题的辩论进行分析也会拓宽我们的视野,使我们看到人类行为动机的多样性和社会变革过程的复杂性,从而提出一些在当下的社会理论争辩中更为有用的洞见(关于这点参见Joas/Kn?bl 2009)。
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的计划与国际关系专业的动向有什么关系?最近,该专业与社会学走得越来越近,在此背景下甚至出现了“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和“社会学的转向”(Wendt 2010,第20页)。该专业向社会学靠近的出发点在于,单单依靠“现实主义的”或“新现实主义”的假设——即认为国与国之间处于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行为者具有理性——不大可能增进我们的认识(完整的论述请参见Menzel 2001)。所以,在这一领域,制度主义、建构主义或文化理论纷至沓来,其结果是,人们越来越强调规范性的假设,提出要重视各种制度中的行为者。当然,有一些疑问还未解开:比如,上文所说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开放性及其向社会学的转向是否达到了足够的程度;它是不是真的全面考虑了社会理论中所讨论的行为理论上的动机的多样性;在它参考了行为者及其动机的制度型构和文化型构之后,是不是并没有把“工具理性行为和价值理性行为”这种简单的二者择一问题以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结构和行为”、“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参见Wendt 2010,第11页)等二元对立的矛盾置于中心地位,并因而轻率地收窄了讨论的范围。此外,那些自认为与社会学关系较近的国际关系理论由于学科本身的缘故,倾向于把国家认同形成过程中的“国内因素”当作其他专业分内的研究领域(Wendt 2010,第11页),这样一来,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如社会秩序和社会变革问题,便被抛诸脑后了。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相似的批评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学这边向国际关系靠近的尝试。这主要是指历史社会学领域那些试图把国际关系领域的观念整合进本学科的学者(参见Hobden 1998;Hobson 2000;Sindjoun 2002;Hobden/Hobson 2002)。不过,这种尝试最终也没有取得什么进展。由于这些学者主要还是站在“现实主义”的立场上,偏爱工具理性的行为模型,所以他们已经落后了,还跟不上当时流行的对国际关系进行社会学化(Soziologisierung)的尝试(Hobson 2000,第181页及之后数页;Kn?bl 2011)。故而,我们认为,只有全面分析关于战争的思想史,才能让人们注意到所谓的“透视缩短法”(Verkürzungen);只有对这种丰富的、然而却并不总是一目了然的社会理论遗产进行重建,才能为建构更加符合实际的理论奠定基础。
第三,我们还必须从另一个角度对我们的研究对象的范围予以明确的界定。无论对社会科学的界定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也无论与这种历史研究相关的理论上的要求有多高,我们所做的工作都不会是详尽的战争话语分析(Diskursanalyse)。不过,由于德国的一位青年历史学家和我们同时在从事这种需要雄心壮志的研究,从这个角度进一步介绍一下我们的书自然是有益的。
我们说的是约恩·莱昂哈德(J?rn Leonhard)关于1750年至1914年欧洲和美国的战争含义与民族定义的内容丰富的研究(Leonhard 2008)。跟很多受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影响的学者不同,他的话语分析不能被解释为只是去“观察”文本及其结构,就像这种做法——即自认为比原始文本中的个别论点还要高明,却根本不去援用这些文本本身——是可行的一样。恰恰相反,对他来说,话语是“讲话者和倾听者以占有经验为目的”(同上第18页)而产生的联系。当然,结构上的框架条件可以促成也可以限制这些联系,但是其本身固有的交流的品质却不会因此而丢失。这样的一种话语分析必定要跟论证(Argumentationen)本身打交道。就这一点来说,它也有别于概念史,因为它不仅要研究单个的概念或是概念群,而且要研究感觉和经验之间以及对它们的解释和它们对行为的引导之间的交互作用。
这样的一种历史话语分析不仅要解读有说服力的特定文本,而且要以具有代表性的材料为根据。对于话语史研究来说,这意味着必须去系统地搜寻与所选择的主题有关的一切文本。这里涉及的不只是书籍和杂志文章,而且也包括报纸、传单、布道等。这样的一种历史撰述必须对这些文本的媒介作用以及预期的读者和所选择的题材的限制保持高度的自觉。它必须注意在材料中可以看出哪些民族特性,同时又必须考虑各个民族的发展又是如何交织在一起的。正是在欧洲历史中,“民族”——如果我们能从这个概念本身来使用它而又不陷入无政府主义的话——之间的互动才显得格外强烈。感觉往往是相互的;某些对自我的定义来自于有意识的划分界限的需要;对经验的占有和加工也不局限于相关当事人本身。此外,人们对各民族所走道路的差异性的兴趣,也不会让他们忽略各民族内部思想的内在多元性。
如果像上文提到的这位学者那样采用这种办法来处理问题,那我们就会看到,在给各民族对战争的不同看法机械地贴上标签之后,根本就无法理解这样的情况,即,往往是取决于情境的对战争经验的加工,以及这种加工在政治行为中的体现,事实上是变化多端的。这一点仅举一例就能说明白。无论对于战士还是对于面临死亡威胁的群体来说,战争经验的紧张性都是一个进行自我神化的机会。但是,这种自我神化总是必然与有约束力的宗教传统及其解释性的“祭品”有关。例如,它在法国采取的形式是对民族进行武力的、反基督教的自我神化,虽然在该国并不是只有这么一种形式。在德国,正是在反对拿破仑的战争被确定为神圣战争之际,德意志民族要用新教来为自身辩护这一观念也诞生了。自19世纪以来,英国总是把自己看作一个在文化上处于优越地位和对全球负有文化使命的民族。在美国,由于基督新教和古典共和主义的影响,一种普世主义的使命意识也得以生发出来(Leonhard,同上第823—824页)。
这个例子表明,即使是关于战争话语的最严格的学术研究,也不能完全脱离它所发源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在这里所呈献的以理论为导向的问题史,和历史话语分析之间是一种互补的关系。我们在串讲学术史的过程中一再地探讨学术理论的建构条件;与此相反,正如被莱昂哈德转化为论证史(Argumentationsgeschichte)的话语分析所表明的,如果不检视在各种历史文本中流传的那些论证的说服力,这种分析就不是完全可靠的。
第四,读者只需迅速扫视一下本书的目录,就会发现我们将非常详细地研究关于战争的社会理论的“早期史”。我们的重建是从托马斯·霍布斯而不是从修昔底德(Thukydides)开始的,尽管在很多学者看来,从后者开始才是恰当的。不过,如果我们拿这个起点跟比如社会学领域重建学科史的那些尝试相比,它却又显得太早了。社会学的学科史通常以该专业的古典作家从而也就是以19世纪为开端,而把更早一些的学者当成不成熟的先驱来处理。我们的起点之所以与它们不同,至少与“社会理论和战争”这一主题有关,更主要地则是出于如下这些考虑。如果自由主义在关于战争的社会理论的形成甚至“变形”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那就出现了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在自由主义的时代之前(如果说有一个“自由主义的世纪”的话,那一定是19世纪),与这一理论比较接近的思想有哪些;进而产生的问题是,被自由主义强化的、忽略的和排挤到边缘的又是哪些。既然在我们对社会理论上的战争思想予以重建的过程中,实际上是把启蒙运动的时代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那么这样一来——正如我们将要说明的那样——就会有一些观点第一次以一种常常秘而不宣而又极为确切的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在19世纪的自由主义影响下,这些观点不仅得到了扩充,而且也遭到了压制;过了很久之后,它们又在社会理论方面的争论中再次露面。如果我们这样做的话,也就响应了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的号召。他曾在《启蒙哲学》(Philosophie der Aufkl?rung)[1932年版]中对哲学史进行重建时写道,应当注意并严肃对待启蒙运动那个时代的内在冲突,即当时存在着各种彼此对立的思潮,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理解随后几个世纪的争辩。这对于社会理论上的战争思想而言可谓切中肯綮,因为在启蒙运动的时代并不是只进行了一些不完善的并最终归于失败的摸索;如果又由此推断出,这些不完善的思想只能通过后来的古典社会学家才能完整地表达出来,那就更是大错特错了。所谓“后学科的学科史”,就我们对它的理解而言,就是觉察到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即,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过去远不是一个堆满了过时观念的垃圾场,所以,我们在撰写学科史的时候犹豫不决,不知道能不能用进步这个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我们的写作中,恰恰是那个据说对进步极为着迷的启蒙运动时代的例子极为有力地证明了,社会理论处理战争现象的历史不能被写成一部进步史。
这一点在接下来的第二章(《社会学诞生前的战争与和平:从托马斯·霍布斯到拿破仑战争》)里将得到证明——我们现在正在简要介绍本书的总体结构。第二章总述了在那个时代由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和政治思想家发起的辩论中所提出的关于战争与和平的一些最为重要的观点。如果有谁一直研究这个起于托马斯·霍布斯并迄于卡尔·冯·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的时期,那么让他感到吃惊的至少有两件事。其一,令人深受启发的是,在这一时期,那些为后来的国际关系学提供规定性的学说早已成熟完善,却又各不相同。托马斯·霍布斯准确地预言了外交政策方面的“现实主义”学派的核心观点,而孟德斯鸠(Montesquieu)则清楚地表述了后来的新制度主义学派的思想。在这个时代,既有基于功利主义对贸易促进和平的效果的期望(这是后来即19世纪自由主义思想的一个核心观点),也有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对共和主义宪法和法治国家与和平之间的紧密联系的论述。其二,即令人吃惊的第二件事是,这个历史阶段所开展的那些辩论,尽管被认为在后来即19世纪很快就走到了终点,但从社会理论的角度来看却仍然是充满了趣味的,而且这些辩论还能够解释,19世纪和20世纪的政治社会思想在哪些方面遭到了“窄化”,并因而对社会理论和战争之间的关系造成了重大影响。
接着,第三章(《19世纪的长期和平与社会学的诞生》)展示了自由主义学说影响下产生的进步乐观主义如何一步步地发展起来——尽管这不是一个单线前进的过程。早在18世纪末以及19世纪的前三分之一时间内,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以及后来的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和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等功利主义者已经在为自由贸易及其促进和平的功效大唱赞歌了(需要强调的是,在这首歌里常常也夹杂着对殖民主义的尖锐批评),并从而为19世纪的自由主义思想编织了至少一条线索。正是顺着这条线索,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或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等早期的“社会学家”才能出于类型学上的目的,将前现代的战争多发的社会与和平的现代(工业)社会对立并置。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要忘记,“这些”自由主义思想可能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立场,绝非总是支持自由贸易,也绝非总是反对殖民主义或反对帝国主义。此外,我们还要看到,虽然自由主义学说占有绝对优势,但也总能发现一些不太为人注意的其他思潮。这里所说的不是马克思主义,因为正如我们上文所强调的,它也接受了古典自由主义的某些假设。相反,这里所说的是来自各个国家的观点各异的学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这些学者的理论大厦里都嵌入了可能导向战斗或战争崇拜从而倾向于好战立场的观点。这种好战倾向的思想财富以这个漫长的19世纪初期的黑格尔(Hegel)为开端,以这个世纪末期的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为结尾。那些经历20世纪那场大劫难(Urkatastrophe)[7]的人在其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解读中就已经预先展示了这种好战倾向,而正是在大劫难期间,社会学家和社会理论家(至少暂时地)才决定把战争当作一个主导性的话题——当然也只是从特定的视角来看才是这样的。
第四章(《古典社会学家与20世纪大劫难》)研究后来被称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那场战争在知识界的史前史和当代史。早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就已经有人尝试从理论上探讨战争与资本主义以及战争与民主之间的关联了。这项工作主要是由德国社会科学家如维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art)和奥托·欣策(Otto Hintze)来完成的。人们可能认为,这些很有前景的理论会在战争期间并通过战争向前推进,可事实却不是这样。虽然欧洲和美国的许多知识分子——顺便提一下,其中大多数是社会学专业的古典作家——感觉有义务把他们对于战争的看法提出来,但是他们的著作却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多少声望。与此相反,社会理论走入了歧途。这一点在其当时表达的那些意见中简直是再明显不过了,因为在19世纪就已经出现的、带有好战倾向的观点经常被用来贬低战争敌人。只有极少的一些声望卓著的社会理论家,如涂尔干(Durkheim)、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nnies)和马克斯·韦伯,才能够保持自我克制。不过,在这种境况下,还是出现了一些严肃的作品,特别是一些比较性的解释,比如托斯丹·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他调查了德国发起这场战争的特定社会因素;马克思主义的帝国主义论也得以——比如由列宁(Lenin)——发扬光大,但是这种解释没过多久(在1919年)就遭到了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的批判。然后,学界又带着些许犹豫开始了对战争后果的分析,而在这方面最有声望的则是埃米尔·莱德勒(Emil Lederer)。
然而,正如接下来的第五章(《社会学与社会理论:从“一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所证明的,虽然社会理论早在“一战”之前就开始研究战争现象了——不管我们对这些研究的批评有多么严厉——但在1918年后,这些研究并没有取得真正的进展。在社会理论由以发源的那些专业,战争很快就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要是谁观察过从缔结《凡尔赛和约》到20世纪70年代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实行缓和政策这一跨越了约50年的时段,他大概会惊奇地发现,社会理论中抑制战争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稳定的维持。不管是什么样的体制,什么样的民族构成,什么样的公共舆论,也不论发生了什么样的战争和暴力事件,社会科学所属的各个学科总能成功抵挡把战争纳入社会理论考察范围的意图。在一些专业,战争无法引起普遍的理论兴趣。对它感兴趣的,也总是只有个别几个人。他们即便没有变成局外人,至少也被排挤到了边缘。我们在搜寻对社会理论富有启发意义的探讨战争的文本时,多半要求助于他们。与此相反,阅读社会科学各学科有关的专业期刊却没有多大帮助。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德国有一位在政治上偏右翼的国家法学者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发表了关于战争问题的具有挑衅性的论著;法国则有比如罗歇·凯卢瓦(Roger Caillois)的论文,他来自巴黎的一个由理论立场各异的人士组成的团体“社会学学派”(Collège de Sociologie),该团体曾以新颖的理论方法研究了战争话题;美国则首推政治流亡分子从而也是边缘人士的论著,其中包括汉斯·施派尔(Hans Speier)在内,他们发表了最早的一批关于军国主义和“总体战争”的论文。在“二战”期间,随着军事社会学在美国的异常升温,社会理论方面对战争的兴趣似乎也应该取得正规的地位了。然而,这只不过又是一次假象!因为军事社会学把自身定义为一种几乎专以应用为目的的工作性的社会学研究项目,所以它几乎不可能在社会理论上对战争进行有意义的反思。不过,例外总是有的,比如莫里斯·贾诺威茨(Morris Janowitz)和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的著作。我们大概可以对这个听起来矛盾的命题做这样的辩解,即,军事社会学的创建恰恰让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学和社会理论再度把战争拒之门外,因为人们认为这一主题在这个次级学科中得到了充分的研究,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对其进行理论上的考察了。
这样一来,在1945年以后,社会理论再也不去讨论战争的经验和核毁灭的可能性,也就不足为奇了。当然,还是有少数几个人研究过这一问题,只是没产生什么新成果。这些人中值得一提的主要是雷蒙·阿隆和赖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他们与其他的一些来自仍处于孤立状态的军事社会学领域的杰出学者一样,一直认为战争是社会理论值得关注的问题,从而对关于战争与和平的社会理论产生了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在这一时期,现代化理论及其对世界前景的乐观主义态度,却总是妨碍着人们对战争现象的严肃探讨。
随着20世纪70年代历史社会学的地位在英美学界的迅速提升,这种忽视战争的态度也走到了终点。在这种情况下,战争与现代性的关系也得到了系统研究。然而,正如我们在第六章(《现代化理论之后:历史社会学与西方现代性的战争维度》)所证明的,这一类的观点仍然包裹在“历史社会学”这一次级学科的外衣里,无法摆脱这种状态,而且其知识成果也很难融入学科的整体讨论框架。在英美学界以外,历史社会学从来就没有占据过太重要的地位。比如,在德国和法国(其他欧洲国家也是一样),社会学要么几乎不采用历史分析方法(德国的情形),要么采取那种深受米歇尔·福柯影响的视角,而从这一视角出发,战争问题却是不值得关注的。
这种状况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那场关于“民主和平论”的辩论中暴露无遗。不过,参加这场辩论的(特别是在德国)几乎全都是哲学家和政治学家。尽管它探讨的话题与社会理论高度相关,但社会学却被拒之门外(参见第七章《东西方冲突之后:民主化、国家失败与帝国构建》)。
至于最近开始的关于所谓“新型战争”和“帝国”维护和平功能的讨论能否推动社会理论加快转向战争问题,这尚有待观察(这正是第七章最后一部分的主题)。
本书结尾部分探讨了一种有说服力的永久和平概念,并指出,必须避免用千篇一律的进路来研判当下形势和社会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