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曼说完,我们都笑了,大宇更是摆了摆手,“好吧,是这样的,不过曼曼同学,我挺稀罕你的,要不咱俩就凑合着,继续发展成男女朋友多好!”
舒曼白了他一眼,鄙夷道,“我不喜欢软男!”
我们都乐开了花,大宇这家伙从来都喜欢招蜂引蝶,谁让他家里有钱,性格又奔放开朗,不过说实在的,人真不错,讲义气,逗儿逼一个,人缘非常好。
短暂的快乐暂时缓解了紧张和焦虑,舒曼跟我同龄,她却已经是大五的学生,我们几个都是土木工程,四年制,今年大四,再有几个月就能毕业了,可是发生了这种事,估计只能算是大学肄业了,可怜了这四年的学费啊!
土木工程学的课程跟盖房子几乎没有关系,都是结构力学,土力学,之类的原理知识,说白了,就是忽悠人的,这是四年大学里我最直观的感受,我们都去工地实习过,本以为自己可以傲视群雄,到了工地才发现,我竟然连用墨斗放线这种盖房子最简单的活儿都干不明白,几个月的实习,学到的东西比四年多太多了,我因而一直觉得大学是个骗钱的机构,起码我们专业是这样,我敢说我们专业成绩最靠前的五个人,动手能力一定奇差无比,甚至对盖房子一无所知。
不过看到舒曼的表现之后,我忽然觉得也许我们专业是个例,他们学医的大四见习,大五实习,她的表现已经相当专业,在纸上写下几个药物,我看到有,“氧氟沙星,黄连素”之类似曾相识的东西,兴许以前生病的时候吃过。
她一下就成了主心骨,我赶紧问,“这些从哪儿能搞得到?”
舒曼说,“最管用的是处方药,不太好找,不过剩下的这几个,在校医务室就有,最好是能找到葡萄糖或者生理盐水之类的,打了点滴,他应该明天就没事了!”
我吐了口气,做了个艰难的决定,我从小就喜欢看大侠,这次就让我真正当一次吧!说,“趁着太阳没下山,我去学校医务室看看,小青,你安心休息,会没事的!”
文胖忽然说,“万一医务室里有躲起来的行尸怎么办?”
小青也抓着我的手,说,“石爷,没事的,不用冒这个险,我躺会儿就好了!”
舒曼却说,“我估计,他现在的体温有四十度,如果不退烧可能会很危险!”
我对小青微笑说,“放心吧小青,你忘了石爷是练跑酷的,安心休息,我去去就来!”
说着我就像去开大门,身后舒曼的声音说,“我跟你一起吧,也许需要其他的药物,一并拿回来!”
她说的很轻描淡写,她的那种自信和勇敢是骨子里透出来的,所有人都很佩服他,阿兵跟文胖也要跟着去,小青感动的热泪盈眶。
谁让我们是兄弟呢。
不过我觉得去学校还是挺危险,我并没有吹牛,我从高中就热爱极限运动,跟随跑酷俱乐部练了三年,身手肯定是所有人里面最敏捷的,不过舒曼必须跟着,因为只有她知道什么药物可能会对我们有所帮助,我观察她体质不错,应该也常锻炼,其他人我还真不是多放心,我这些朋友要说打架,都算是能手,可是去那些生死之地,恐怕就没那种魄力。
二胡拔出土枪,走了过来,说,“伙计,我跟你去!”
二胡能主动加入我真的非常意外,我跟他只是认识,却接触不多,他才从部队回来不到两个月,不过短暂的接触让我觉得这个人非常可靠,而且很爷们儿,做事干脆利落,透着军人气质。
我点了点头,“好,我们三个去!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找来辆车!”
铁门在我们身后关上了,这一刻,我们三人站成了三角形,我在前面,二胡和舒曼一左一右,心里还真有点儿英雄气概在翻涌,我们三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说文艺了叫勇敢,其实就是胆子大,爱冒险,我从来不是一个喜欢安于平淡的人,我甚至觉得,这种前路巨大风险和恐惧感让我兴奋且专注,他们俩的脸上也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我们稍作商议,决定去刚刚丧命的隔壁大姐家里的灶台旁去找把柴刀,那东西是砍柴用的,比我手里的这个破铁锨顺手的多,静静把她的铁钩子给了舒曼,而二胡带着枪和一把锤子,我的武器都不怎么样,可暂时只能这么应付着!
这个山村可以说是城乡结合部,大多数人家还有灶台,也烧柴火,据我所知,农村砍柴用的柴刀是非常锋利的,也有不少血案就发生在柴刀的刀锋之下。
路过大姐那一家三口的尸体,我仍不忍心直视,我们快速进到院子里,他们家偏房加盖成了二层小楼,做饭用煤气居多,大锅看来是很久没用过了,好在柴堆旁确实有一把柴刀,生了铁锈,我把把手清理干净,把柴刀递给了舒曼,我接过她的铁钩子。
二胡在菜板上找到了一把刃锋宛若弯月的钢刀,比寻常的菜刀沉,也锋利的多,是切肉用的,这玩意儿趁手,二胡很满意,就把锤子扔给了我。
除了厨房,我听到角落阴影里有低吼的声音,悚然心境,以为有行尸为了躲避阳光藏在那里,二胡也很警惕的瞄准那个方向。
我不敢过去,在地上捡了块石头,朝那边扔了一下。
哇唔!
一声小狗的叫声,原来是个不到膝盖高的小狗,脖子里绑着皮带,看上去很害怕,甚至不敢大叫。
我笑了,走过去帮它隔开了脖子上的链条,它挣脱束缚,立刻飞窜出去,从侧面狗洞中钻出去跑了。
这小畜生,也不知道道谢,哪怕摇摇尾巴也好啊。
我正笑着,手腕儿一紧,竟被什么东西牢牢攥住了。
头皮几乎爆炸,我大概只用了十分之一秒就反应过来,这干瘪的青灰色的枯手!是行尸!
难怪那小狗怕成那个样子,原来狗窝后面的阴影里,真的藏着行尸。
我来不及呼救,赶紧用右手撑住这行尸的脑袋,不让他咬到我的手腕儿,这家伙脖子力量真大,他拼命的发力,想狠狠的从我小臂上撕下一块肉来。
铁钩子掉到地上立刻引起二胡与舒曼的警觉,形势危及,二胡顾不得许多,对着这家伙的脑袋就是一枪,我几乎能感觉到子弹在这个脑袋里的穿行轨迹。
行尸中弹倒下,我瘫坐在地,舒曼赶紧撸起我的袖子,查看伤势,我吓蒙了,呼哧呼哧喘个不停,好在手腕儿只是被掐出了淤青并没有受伤。
这下可给我上了一节大课,这种黑咕隆咚的地方真不能随便乱闯,我镇定了情绪,不敢耽误时间,估计用不了一个小时,阳光就会消失,我们得抓紧时间了。
沿路有不少被打烂的行尸躺倒在地,空气中弥漫着腐臭的味道,我们快速穿行,这种气味我们肯定会常打交道,只能尽快去适应,为了节省时间,直接翻墙进了学校。
走在学校的主干道上,校园里一片死寂,教学楼完全昏暗,地上随处可见死尸,废墟,慌乱中被遗弃的帽子,书包,鞋子,甚至手机和钱包。
面临生命抉择的时候,人才知道这些东西对自己没用!可活着的时候却被这些东西捆得死死的。
学校超市跟医务室只隔了一条街,路过超市门口时,我隐隐能听到里面阴沉的低声嘶吼,现在整个学校都断电了,超市里黑咕隆咚,埋藏了许多危险。
二胡却忽然停住脚步,对我们说,“咱们需要一个很重要的装备啊!”
舒曼跟我对视了一眼,想不出来。
二胡毕竟刚当兵回来,部队的生存训练也许不比现在的环境好,他自然考虑的也更加周全。
“手电筒啊!没有手电筒,咱们晚上遇到危险怎么照明?”
我恍然大悟,“手电筒的确是必须品!”
舒曼耳朵附在墙上听了听,疑惑道,“你们确定要在这里找手电筒?”
二胡点了点头,“超好里不仅有手电筒,还有电池,晚上就变成这些行尸的世界,没有光源咱们活下去的机会不大!”
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超市非常大,万一里面塞满了行尸怎么办,我们贸然闯进去,估计里面这些家伙能把我们吃的内裤都剩不下。
有了刚才被偷袭的经历,我可不敢傻乎乎的往里闯了,二胡紧握着土枪,靠着枪,额头渗出不少汗珠子,还好舒曼机灵,她从花丛里找出一块石头,奋力砸向玻璃门。
大门的玻璃并非坚固的钢化玻璃,这一下子就噼噼啪啪的砸出了一个大窟窿。
门口呜啊呜啊的冲出来四五只行尸,我们赶紧往后退。
我终于知道植物大战僵尸里面僵尸的目标为什么是吃脑子了,因为这群蠢货根本没有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