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巨星闪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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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越想越恐怖

“不管你信不信,有些事情就是这么有趣。1979年麻吉和拉里在NCAA总决赛对决之后,过了20年,另一个魔术师被步行者以首轮第三顺位选中。”

“他推迟了登录NBA的时间,选择在欧洲继续完善自己——被我们认为水平低下,不利于新秀成长的欧洲。”

“在欧洲磨砺五年,他取得长足进步,本赛季正式登陆NBA,现在即将打完第二个完整赛程月,昨天这场历史级别的40+三双让他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达成这项里程碑的新秀。”

“目前,亚瑟王以场均27.8分11篮板8助攻的数据领衔联盟。目前只有特雷西·麦克格雷迪以及阿伦·艾弗森的场均得分比他多;只有凯文·加内特、蒂姆·邓肯、沙克·奥尼尔、本·华莱士的场均篮板在他之上;仅有杰森·基德的场均助攻能压他一头;更不提他在这份数据之后,还能场均贡献2.4封盖和2抢断。”

“他就像新秀赛季的威尔特·张伯伦、卢·阿尔辛多(天勾)、拉里·伯德、迈克尔·乔丹、蒂姆·邓肯一样充满统治力。新秀赛季的他已经如此强悍,我无法想象他只有23岁。”

“相比之下,勒布朗的表现无疑逊色许多。18+6+6的表现很难为他赢得多少掌声,这与纽约吹捧了将近一个月的King vs King期望值是完全不相符的。但是,我们必须为勒布朗鼓掌,他已经在球队配置不适合自己,整体实力远远不如对手的情况下支撑到最后,昨晚的比赛反复让我想起了1979-1980赛季,那是魔术师和传奇拉里的新秀赛季...(传奇是大鸟的官方外号)”

“一件有趣的事情,传奇比魔术师年长3岁;而亚瑟比勒布朗年长4岁。从现有的实力来看,亚瑟无疑领先勒布朗很多个身位,但从长远看,我看好这段竞争故事演变成第二个黑白争雄...”

文章详尽地畅想两人的未来,可以肯定这篇文章的主笔者一定是尼克斯球迷,而且喜欢詹姆斯胜过谢候,如果不是昨晚的表现太过抢眼,他们甚至不会用这样的长篇大论来恭维谢候的表现。

他们肯定谢候的表现,正视二者的差距,将谢候吹捧到最高级别,然后加上一句“我看好这段竞争故事演变成第二个黑白争雄”。

伯德和魔术师的竞争已成历史,所有人都知道结果。

魔术师有五座总冠军,伯德有三座。

伯德老去时,魔术师才到巅峰,如果不是该死的HIV病毒,九十年代初期的NBA本该更加精彩,1991年的总决赛绝不会是两个MJ唯一一次对决。

这里不延伸这个如果,只说魔鸟。

从这两位的生涯履历来看,职业生涯的前六年,伯德以MVP三连霸以及6年3冠的战绩领先魔术师一个身位。身为技术流球员的极致,被绿凯名宿库西吹捧为要为世间所有篮球技术定义新指标的伯德,他本该拥有极其极其漫长的巅峰期,他的技术足以让他打到44岁还能以50%的命中率场均贡献10分。

可惜他的背不答应。

和伯德相比,魔术师胜在巅峰长久,而且有出道巅峰(1980总决赛第六场神话)、跌落谷底,贴上输家、只会抱天勾大腿标签(1984总决赛表现堪称绿凯的卧底)、王者归来,证明了天勾老去,我依然坚强,完成伯德未能完成的卫冕冠军(19871988)、八十年代核心班底老去后魔术师进入技术、心性、个人能力的巅峰(1991),然后被意外击倒。

前六年伯德领先魔术师一个身位,魔术师胜在整段职业生涯都保持在一个极高的水准,且充满戏剧性。

这就是这篇文章说谢候和詹姆斯会成为第二段黑白争雄的用意。

他提前预言了詹姆斯未来的成就定会在谢候之上。

只是,没有多少人能看出这份小心思,甚至会有人觉得拿这两个还没证明过自己的小屁孩去和已经进入万神殿的历史级巨星相比不太妥当。

谢候与詹姆斯的首次对决,由于战场是纽约,战后引起的骚动超出想象。

纽约这块宝地再次发挥出了它的神奇效用。

一场单方面的吊打变成了传奇的会战,不了解详情的人会以为勒布朗也拿了个40+三双。

不看比赛的人对比一下数据都能看出问题。

中立方不禁会想,谢候都把詹姆斯打成这样了,纽约媒体还能花式尬吹,要是他们昨晚分庭抗礼的话,那今天会有多么精彩?这件事还真是细思极恐。

作为当事人之一,谢候昨晚从花园出来后就和玛格丽塔找个地方幽会。

由于他在比赛中爆锤了天选之子,因此今晚纽约各个地方的餐厅都不向他开放,他不得不伪装自己,可是这仍然让他生气,凭什么胜利了却得不到拥戴?纽约人不是喜欢跪舔对手的球星吗?怎么这会儿又不跪舔了?

一个谢候不愿意接受的事实:因为他们爱雷霸龙爱的深沉,因为他们深信雷霸龙将来的成就一定在他之上——今晚被打得这么惨一定有其他的原因,比如年龄...

谢候度过了一个不算太愉快的约会,玛格丽塔耐心地安慰他,效果并不是很好,他们只好随便喝几口酒,然后快速从这里离开,回到酒店,做点深夜应该做的事情。

大清早,谢候醒来——被他自己的电话吵醒。

他拿起手机,不看人就接起了电话。

“亚瑟,你昨晚去哪了?”

是克莱尔的声音,他对谢候夜不归宿还不提前通报这件事很不满。

“我在酒店...”这里的酒店和球队预定的酒店都是酒店,应该没有什么不同。

果然,克莱尔问他在哪里的酒店,他当然要如实汇报:“我在...呃我是在哪里来着?玛格丽塔!玛格丽塔!你这家酒店叫什么?”

可以想见克莱尔听到谢候这番话会有什么反应。

“早上九点半的飞机,不要迟到!”

确定谢候没有在外面乱搞,克莱尔也就放心了。

将一些事项吩咐了遍,他就像谢候的无血缘亲戚,在客场期间,他比家里的老爸老妈还关心自己的行踪。

谢候之前也是比较乖的,在客场都会按时会酒店睡觉,就算要在外面通宵,也会保证夜空破晓前几分钟回到房间。

夜不归宿——只要在太阳照亮大地之前的一秒钟回到房间睡觉,也不算夜不归宿。

之前是乖乖仔,现在也是。现在的区别是,谢候又找了新的女朋友,她刚好是一个因为工作原因需要飞来飞去的演员,因此谢候在客场的时候经常能和她“撞”见。

上过大学的单身贵族应该感同身受,那些有女朋友的室友总是夜不归宿但你一点也不担心他的生命安全,只是期待着有一天他能找你咨询感情问题,然后你就能建议他分手了。

谢候的情况大致相同,他没有不良嗜好,也不爱泡夜店,更不喜欢去什么类似缓和改进俱乐部之类的鬼地方被那些口吐芬芳的女人们吹口哨。

“亚瑟,来吃早餐吧。”

玛格丽塔对他说。

“马上来。”谢候迅捷地穿上衣服,“这就来。”

谢候穿好衣服,伸了把懒腰,感慨自己不再年轻。毕竟再过几天就24了,但中国人算虚岁,所以是25。可是他这个人比较有危机意识,所以四舍五入,满打满算也30了,而立之年。差不多再过10年就40岁,不惑之年,中年危机...我靠!谢候越想越觉得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