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科幻世界·译文版(2019年6月)
57077100000002

第2章 弓之力(下)(1)

作者/[英]K.J.帕克 翻译/张怡丹

十二

“我讨厌海,”巴达斯·洛雷登两只手紧抓着剑士号的船舷,船正好驶进了一片不那么平静的水域,“至少讨厌坐船出海。大概因为我是个木匠吧。”

“真的吗?为什么这么说?”

“我了解木头的特性。”巴达斯回答,“它们容易腐烂、裂缝、弯曲、磨损、延展,或者直接变成碎木渣。一想到我和死亡之间仅仅隔着一寸厚的松木,很可能还是造船厂能弄到的最便宜的那种——”

“放松点,船不会沉的。这是艘好船。”

又一波细碎的浪头击中这艘好船,让它晃了一下。巴达斯的身体猛地一歪,差点滑倒。重新站直之后,木质船舷上留下了他的指甲印。“我觉得我们应该掉头回去,”他说,“趁现在还能回头。”

“别犯傻了,如果你一路都要这样——”

“你倒是轻松。”巴达斯闭着眼睛抱怨道,“但仔细一想,你其实没资格居高临下地说我。你对船又有多了解?你就是个卖地毯和坐垫的商人,在这之前,不过是个律师助理。我能想象你第一次见到海的样子:瞧不上,因为海水的颜色跟石头搭配得不好。”

“好吧,那你呢?先是农夫,然后是士兵、律师和弓匠,都是需要对航海高度了解的职业呢。”艾希莉讽刺地说:“巴达斯·洛雷登,水上好手。”她打了个哈欠,伸展开双臂,“当然,我们确实接过不少海运案子,但你又不用读那些诉状,不用去查那些可恨难懂的航海词。艏斜桅、四角纵帆船、后桅帆……天知道还有什么。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比如‘挂在中间杆子上的那块飘来飘去的布’之类的。”

巴达斯点点头。“说到这个,”他说,“有件事我不太清楚,一直没好意思问——那些无休无止的文书工作到底有必要吗?毕竟,官司是用三分钟的暴力解决的。你费时费力,谨慎措辞,但那些申诉、陈述、答辩状和抗辩状有什么用?你不觉得在做无用功吗?”

艾希莉吃惊地看着他。“你开玩笑吧。”她说,“你明明干这一行挺久的,打过那么多场官司,你是真的不知道吗?”

“如果我知道就不会问了。”巴达斯恼火地回答,“你到底告不告诉我?”

艾希莉笑了起来。“抱歉,我只是觉得——”她说,“好吧。做这些工作是因为,在一个案子获得庭审许可之前,双方需要对审判方——意思是法官,你知道法官吧?就是穿着黑色袍子坐在法庭上面的人。”

“偶尔注意过一两次,”巴达斯说,“我以为他是个裁判之类的,防止作弊犯规呢。”

“他也有那个责任,另一项职责是审视诉讼程序,判定被告有没有抗辩的必要。没有这个程序,法律系统就会崩溃,人们就会把法庭当作解决个人恩怨的决斗场,无法在法庭上处理严肃的商业和刑事问题了。”

“好吧。”巴达斯说,“那么,在我们合作的那几年,有没有发生过法官因为——怎么说来着——被告不必抗辩而拒绝受理某个案子?”

“没发生过,”艾希莉承认,“这证明了这套系统非常有效。”她执着地补充。

“效果拔群。”巴达斯笑出了声,“不过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你的工作辛苦吗?”

艾希莉点点头。“非常辛苦,”她说,“费时费力,又很枯燥。你以为我每天都在忙什么,闲坐着梳头吗?”

“我从没意识到你有那么多活儿,”巴达斯说,“却只拿百分之五的报酬。感觉不太合理。”

艾希莉看着他。“我不用面对被杀的危险,”她说,“对酬金分配的方式也没有异议。看来你确实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事实上,如果没有杀人和被杀的决心,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讨生活是很辛苦的。”

“我干不了这种工作。”巴达斯摇了摇头,“其实在离开农场之后,我就没有踏踏实实地劳作过了。当兵很辛苦,但那不能叫劳作。军旅生涯又危险又无聊,随时让人送命,但它不能产出任何东西,也无法造福任何人。至于斗剑——那等于是当兵,少了无聊,但风险高得让人极度不适。而制弓——”

“怎么?制弓总是靠劳动挣钱了吧。”

巴达斯摇了摇头。“并不是,”他说,“我哥哥一直利用军方采购预算给我丰厚的补助。这件事我怀疑了很久,最近才确认了。他们付的钱比正常价格高很多,远超我的劳动价值。这意味着我做弓只不过是消遣,顶多算个爱好。”他闭上眼睛,“换句话说,我完全是在消磨时间,和思科纳镇上瞎了眼乱逛的老狗没什么区别。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艾希莉什么都没说,他们沉默地站了一会儿,注视着远方的思科纳。此时,小岛已经变成海天之间的一个小黑点。艾希莉低声说她有些事要做,走开了。巴达斯待在原地。

我应该高兴才对,他在心里责怪自己,按理说,应该大大地高兴一场。毕竟,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说早就该去争取的东西:一个斩断过去、从头来过的机会。现在,他可以彻底摆脱家人和曾经的身份。和过去有关联的,只剩男孩和艾希莉,而这两个人都帮了他大忙。

他垂下头。在这之前,他本以为已经永远失去这个老朋友了。再次见到她时,他又惊讶又尴尬。她的成就给了他很大冲击,特别是意识到两人分开之后她立刻就开始发迹了。但在各种情绪退去之后,两人之间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就回来了,似乎他们从来没分开过。现在想来,这是他在佩里美狄亚那几年里少有的美好回忆之一,他以前从没珍惜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但她好到让他不需要其他朋友。她的行为屡次证明了这一点。就在最近,男孩到她家门口说了一通疯话,宣布巴达斯·洛雷登要把自己送给她保管(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多贴切啊),而她却收留了他,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样。不知为什么,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介意接受自己的过去。这感觉还没有回归——这大概是时间问题,只不过和高戈斯见过面之后,不会恢复得这么快。也许这就是他离开思科纳去找她的原因,他需要忘记自己是洛雷登家的一员,以自由人和避难者的身份走出第一步……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在干蠢事?脑子里的声音质问道,这条船开往哪儿都可以,世界这么大,你又不缺钱,可以选择任何地方。结果,看看你选的目的地吧。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不知道男孩是什么时候走到身边的。海浪声很大,船上也很吵。他转过身,看见男孩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有烦心事的时候总是会抓挠脖子,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吧。”巴达斯说。

“我们要去的这个地方,”男孩说,“我们会住下吗?我的意思是一直好好住下去。”

住下,没错。至于好不好,我还不确定。“是的,就是这个打算。”他说,“在思科纳住下去没好处,再说当初也不是我们愿意来的,是有艘船把我们从水里捞起来,带到了思科纳,这你记得吧?”

“嗯,知道。”男孩说,“我没意见,只是问问而已。”他靠在船舷上,身高刚好和船舷一样。“中邦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总下雨?”

巴达斯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事实上,降雨量对于种地的来说远远不够。不过每次下雨都是瓢泼大雨,会让道路变成烂泥。”

男孩点点头,然后继续提问,“也就是说那里很热吗?”

巴达斯想了想。“是闷热。”他说,“佩里美狄亚也很热,但那是太阳晒的。中邦的温度没那么高,给人的感觉却更热,你懂吧,特别是夏天。冬天会下雪。”

“我还没见过雪呢。”男孩说,“那里的山多吗?地势怎么样?”

“靠近海岸线的地方比较平坦,适合放牧。内陆是低矮的丘陵,没有佩里美狄亚城外那种大山。也不像思科纳那么陡峭。”他笑起来,“我一直觉得思科纳是个破地方,因为总可以看到露出草地的岩石,就像老头子的破棉袄,肘部被磨出了破洞。中邦没有那么些扎眼的岩石——事实上,什么扎眼的东西都没有。和你习惯的景色比起来,那里挺乏味的。我们要去的那一带山势低矮,土地贫瘠,不适合种植谷物;还有大片林地,不值得费时间砍伐开垦。不过气候比沿海和高山地区要好些。草木没有沿海那么整齐,山势更高一点的地方就是高沼地,只能用来放羊和采泥炭。”

“这样啊,”男孩说,“那里人多吗?”

“取决于区域。”巴达斯望着地平线,“住在平原的人多些,高沼地人少。中间部分的人口稍微超过思科纳。那里没有村落,人们都住在自己的农场上,所以视线之内总会有房子。看上去没有思科纳那么荒凉。”

“真奇怪。”男孩说,“到处都有房子,每一座都孤孤单单。”

巴达斯点点头。“你会经常见到邻居,但除此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他说,“其实也无所谓,因为中邦人都差不多,干的活都一样。外地人很少,大家甚至长得都差不多。”

“都长你这样?”男孩问。

“大概是吧。”巴达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的个头普遍高过思科纳人和佩里美狄亚人,大多数是深棕色头发。口音不难听懂,但平板乏味。对我们来说,佩里美狄亚口音就像唱歌,听着很烦人,不过远不如羊叫一样的思科纳口音难听。中邦口音没什么特点——中邦的一切都是如此。”

男孩听完想了想,“听起来不坏。”

“是这样的,”巴达斯说,“普普通通,不坏也不好。那地方就像是用剩菜煮的汤一样,什么都有一点,但味道一般。人也是这样。因为没有村落,没有擅长特定行当的手艺人,所以什么事都得自己做。打铁、织布、修房子、木工和陶器我们都会一点,和你一样大的男孩都会做不错的弓,足够用来射兔子——”

“中邦有兔子?”

“要多少有多少,实在不幸。”

“噢。”

“如我所说,”巴达斯继续道,“我们什么都会一点,能满足日常需要,但并不专精。没人擅长做任何事,因为那等于是白费精力和物资。相比之下,样样都能胜任更有意义,因为你并不需要一张好弓,一架好犁,或者一只好桶。而且一般来说时间很紧。做完一件活儿就得接着做下一件,下一件做完之后又有其他事情要忙。所以,如果能用绳子把门拴上就没必要装门闩了,一根弯钉子能够起到和榫卯一样的作用,那就用弯钉子。”他瞥见男孩的表情,笑了起来。“其实没那么差,我是说,这样的生活也有优点。中邦已经两百年没有打过仗了,而且人们晚上都不锁门。”

“是吗?也就是说没人偷东西?”

“确实没有。偷东西有什么意义呢,大家拥有的东西都差不多。而且,你不论做什么都会被至少两个人看见。大家互相知根知底,至于陌生人——就算吐一口唾沫,消息都会传到方圆五个农场开外。”

“好吧,”男孩说,“等到了中邦,我们做什么?”

剑士号在托诺斯靠了岸。在那里,艾希莉为了用商业价值证明这次远航的正当性,以略高于思科纳和科里昂市价的价格买了四捆质量不错的当地产的精纺毛纱,和两打装在笼子里的歌鸫鸟。

“你买这些干什么?”巴达斯看着人们把装着疯狂鸣叫的鸫鸟的柳条筐运上船,问道。

“现在岛上流行养。”艾希莉回答,“无所事事的主妇们会一边学它们叫,一边拿银镊子喂它们吃面包渣。而且我知道哪里可以买到便宜又可爱的铜制小笼子。”

“啊,”巴达斯点点头回答,“它们在中邦是用来炖的。”

艾希莉低价买下了一驾马车和两匹好马。一行人走海边的道路来到利洪——中邦唯一凑合像样的城市——接着走上主马车道。说是主道,其实是一条由马车和牛车压出来的小径,漫无目的地从一座农场延伸到另一座。倒霉的是,他们迎面遇到了提前一周来利洪赶集的车马。一群群绵羊、山羊和猪被驱赶着往南走,仿佛要推着他们原路返回。第二天傍晚,巴达斯指着远处覆盖着树林的山丘,告诉大家那里再往前就是他们要去的小山谷。到了第三天傍晚,山丘似乎还是那么远,只是换了个方位。

“无意冒犯,”艾希莉说,“但我们还要赶多久路?”

巴达斯耸耸肩。“说实话我不知道,”他回答,“这条路我只走过一次,而且当时还是从家里往海边走的。嗯……好像也不是这条路,要不就是路的位置变了。我记得上次花了五天时间。”

第四天,他们终于走出平原,眼前出现一条笔直但遍布车辙的大路,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攀上山丘。“这是老查封官牛道。”巴达斯解释道,“我还小的时候,城里的大家族掌管着这里的大部分地方,租给我父亲那样的佃农。替大家族做事的查封官铺了这条路,好把牛群从集合站直接赶到海边。他们觉得只要能管理好这里的土地,确保供应链不断,就可以在城里大量发卖自家出产的便宜牛羊肉。但这事最后没成,无法和沿海地区的农夫就通行权条款达成一致。原计划中赶畜群的大路只延伸到这里,接下来就只能和我们先前一样走小路了。最后,他们因为成本太高而放弃了这门生意,像以前一样把田地租出去或者卖给佃农。我们就是在那时买下了我家的地。”

艾希莉点点头。渐渐远离海边后,巴达斯就开始用“我们”而不是“他们”来称呼中邦人了。尽管他总是调侃这儿的人效率低下、发展停滞,彻头彻尾的乡下思维,但她从没见过他精神这么好。她其实喜欢这样。以她对巴达斯的了解来看,这是他最接近快乐的样子——至少兴致很高。但她并不喜欢中邦,原因正是巴达斯说过的那些。她郁闷地感觉到,这个地方对于农耕之外的一切事物都不关心。离开利洪之后,她再也没见到一扇涂了漆的大门,沿途劳作的男人们也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衣服:没染过色的浅浅的羊毛罩衣,结实但笨拙的木底靴子。有一次她以为自己看到了花园,但指给巴达斯看之后,他却告诉她那些黄色和紫色的鲜亮花朵是本地一种亚麻植物,用来做牛饲料的。他还说,这是他记忆中第一次有人注意到那些花的颜色。艾希莉想起在佩里美狄亚的时候,她因为在意物品的颜色,总是被巴达斯取笑——灰色和绿色的衬衣有什么分别?用蓝珐琅墨水瓶写出来的字和用普通铜墨水瓶写出来的字有什么不同?等等等等。当时她觉得这种缺乏品味的表现还颇为可爱。现在才知道,中邦人都是这德行。他似乎并不比她更喜欢这个地方,但却表现出一种态度,觉得一切就该这样,这才是对的。要是接受不了,那一定是自己错了,不存在不同意见。待上五年,他就又会变成农夫了,想到这个有点难受,不知道为什么。她心想,也当不了特别好的农夫,她带着一点恶意补充道。

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扭捏地跟他道别时,她觉得自己有十分之三已经爱上了他。后来,当她发现那个在思科纳码头轻拍她肩膀的人是巴达斯·洛雷登时,她告诉自己,是的,我确实对他抱有那种感情。而现在到了中邦,她又不确定了。他身上的变化既隐蔽,又矛盾。一方面,他看起来更年轻了,头抬得更高,说话更多,愿意主动给出信息而不是等着被人提问,向朋友介绍家乡的模样几乎有些孩子气。同时,他又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说话方式和以前一样,用着惯常的语调和措辞,但所有关于中邦和中邦人的言论中都潜藏着一种不自觉甚至不自愿的尊重。每次表达出一点批判的意思,他都会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意见也毫无价值,仿佛在说: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我没有这么做,肯定是我不对。艾希莉觉得这让人既担心又反感,因此顺理成章地开始质疑自己到底了不了解他,那个她自以为爱上了的男人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她意识到,想起巴达斯的时候,自己在心里看到的是法庭上侧身站立、持剑的手臂前伸、摆出老派剑术防守姿势的身影,或者是那个轻易取胜之后消沉地坐在酒馆里酗酒的迷茫又愤怒的男人。当然,她从未看过他当兵的样子,更没有见过身为弓匠和乡下男孩时的他。法庭剑士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小段插曲,很可能误导了她。也许中邦根本没有爱情,就像没有窗帘和装饰性陶器一样,所以爱一个中邦人是不可能的。毕竟,爱情有什么好处呢?既不能从布满石头的田地里多割出四斗大麦,也不能磨利一把回火失败的镰刀。

“他们真的会吃鸫鸟?”她问。

巴达斯点点头。“我们会在树枝和灌木上抹粘鸟胶,”他说,“它们一降落就会被粘住,只要扯下来放进篮子里盖好就行了,烤熟之后味道不坏。而且,”他看了男孩一眼,补充道,“吃腻了兔子之后换换口味也不错。”

男孩呻吟了一声,巴达斯笑了。像父亲和儿子开玩笑,艾希莉心想,她猜想这可能是他回中邦的原因之一——如果要为男孩负责任,就要按照中邦的方式把他好好养大。相识的这么多年里,家乡和父亲他只提起过三四次。现在她获得了足够的信息,可以想象出克利达斯·洛雷登的形象了:一个典型的中邦父亲,明智、严苛、坏脾气、对失败没耐心、什么活都会干、注重现实,而且(她带着恶意的笑容想)注定不幸。中邦的有些事让她觉得相当好笑,不过她知道巴达斯肯定不这么觉得。

好吧,如果他坚持要追求不幸,大可自己一个人追求去。这个地方糟透了,我想回去,回到人们不介意为好看的衣服付钱的地方。要在这里住下的话,我会发疯的。不过这儿的人应该还是有救。如果都是他这副德行,肯定早就死绝了。

在第四天日落之前爬上山丘、抵达前面的山谷似乎不成问题。但在这一天就快结束的时候,大家发现查封官牛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马车无法通过。

巴达斯骂了一句。空间不够掉头,只能驱马后退,一直退到之前经过的最后一个岔道口。这条岔路带着他们一路向东,爬上另一座小山丘。日落时,他们给马车盖上顶篷,准备过夜。方位又有一些变化,但目标丘陵看起来和中午时一样远。

“明天就能到了,”巴达斯一边生火一边愉快地说。这天晚上比前一天更冷,艾希莉后悔自己没有多带一条毛毯。“我知道这个地方,我们家的表亲以前在这里当佃农,不过现在已经放弃搬走了。东家执意要让他们在山丘那边的山坡上搭一座葡萄园,当然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浪费了很多时间。据说他是读了一本关于葡萄栽培学的书,确信可以在这些山丘上种满葡萄,大赚一笔。不幸的是,他没把书读完,所以不知道葡萄必须长在干燥且排水良好的土壤上。最后他允许我们把葡萄藤全部拔出来,我记得葡萄藤木还挺适合做工具手柄的。”

艾希莉抬起头。“你对一切事物的认知,都仅限于它们能做成什么东西吗?这儿的人都这样?”

巴达斯奇怪地看着她。“到处的人都这样啊。”他回答,“过去这段时间,我每次在思科纳看到一棵树,都会说‘行’或者‘不行’,取决于我能不能用它来做弓。这应该是一种本能吧——这件东西对我有用吗?它可以做成什么?你也一样。在市场上看见布料卷,你就会想,我能用多少钱买下来?又能在岛上卖什么价?这是人的本性。”

艾希莉摇摇头。“在市场上是这样,”她说,“因为市场就是做买卖的。但我不会像个拍卖商的助理一样,把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当作潜在的盈利资源来评估,或者给所有东西定价格。”

巴达斯耸耸肩。“看你把注意力放在哪儿而已,”他回答。“把一块木头、几团铁矿石这样的垃圾变成有用的好东西,这是人人都会做的事,”

“但有时候,它们本身就足够好了啊,”艾希莉问,“就像那些鸫鸟。”

巴达斯笑出了声。“也许吧,但是它们四处飞来飞去啾啾叫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改变——我们改变事物,也被它们改变。不然就只能天天吃草,站着睡觉了。变化一直是佩里美狄亚的风气。”他转过头看向山坡,“城里每个人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生产制造。他们原本住在海中央的一块石头上,却把触及的一切都变成了有用或者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有用是指对他们而言——用不上的,一般被他们当作垃圾和麻烦,因此才惹上了特姆莱和他的族人。在中邦,我们的做法也差不多,只不过不会胡乱摆弄人类,只针对物品。所以这里没有战争。”

艾希莉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有一样东西这里的人造不出来,”她说,“就是一条像样的路。不过,如果哪儿都不去的话,要路干什么呢?请把面包袋给我吧,我有点饿了。”

“别再吃兔子了,”男孩说,“拜托。”

“也不要鸫鸟,”艾希莉说,“或者松鼠、鼬鼠、青蛙之类的。拒绝大自然食物柜的免费美食,我只要面包和奶酪,再来点苹果酸辣酱就行了。”

“你确定?”巴达斯一脸忧虑地说,“我打赌,我只要一分钟就能从附近给你找点配菜——几只甲虫,或者一把潮虫。不过我个人喜欢蜜渍过的潮虫,只用放一点香葱调味——”

“噢,闭嘴吧。”艾希莉说。

“又是你。”

“没错,”高戈斯兴致勃勃地说,“又是我。”看见狱卒想要关门,他补充道,“不,别关。她被释放了。”

狱卒什么都没说,却表达出了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的宽慰。这让高戈斯想起佩里美狄亚建筑师用来装饰拱门的那种充满戏剧感的浅浮雕——表情强烈,动作夸张。狱卒此时的模样,可以摆在城里的任何一座拱顶上。高戈斯忍住了没笑。

“开什么玩笑,”伊苏斯说,“她要放我走?”

“是啊。我一般会让囚犯把个人物品收好带走,但你应该不想把这里的任何东西带出去,除非是为了烧掉它们。”他露出笑容,“当然,你本人除外。”

“真风趣,高戈斯舅舅。想到你在沙斯特大街上当乞丐的时候能靠这样的宝贵天赋糊口,我挺欣慰的。”

高戈斯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很明显,这天赋是家族遗传的。”他说,“好啦,你还在等什么?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摇摇头。“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我是不会走的。”她说,“要说你和我母亲突然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你也不指望我相信吧?这是场游戏,对不对?”

“看在老天的面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快点出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笑,背靠着墙滑下去,蹲在地上。“高戈斯舅舅,你越是想让我做一件事,我就越不会去做。你说,我会不会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踢出监狱的人?”

高戈斯叹了口气,在床上舒服地躺下,双手垫在脑后。“说实话,这地方确实有种吸引力,”他说,“你喜欢上这里是有道理的。人很容易耽溺于‘最坏的情况已经发生了’这种想法,因为这意味着不需要害怕任何事了。这感觉一定很美妙。”他打了个哈欠,“乖侄女,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伊苏斯从地上爬起来,双臂交叠,站到他面前。“噢,需要害怕的东西多的是。”她说,“想到永远出不去,想到他们可能会把我埋在这里,或者扔进抛尸的深坑……有时我想到这些,就会跑去砸门,大叫着让他们放我出去,直到手腕流血。我不喜欢这里,舅舅,一点都不喜欢。但在你告诉我原因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你自便吧,”高戈斯困倦地嘟囔,“又不是什么大秘密。自从尼莎把你关进这里,我就一直在要求她放你出来。现在,感谢上天,她同意了。就这么简单。我想她应该是听腻了我的声音,就像我听腻了你的声音一样。”

她一动不动,继续俯视着他。“这么说我可以走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嗯哼。”

“那好,”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要直接去布里欧拉——那村子是叫这个名字吧?——找到巴达斯舅舅,然后杀了他呢?”

“你大可以试试。”

“真的?”她皱起眉,“你不会阻止我?”

“你愿意的话可以努力一下。不会有结果的,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想去就去。”

她在他旁边跪下来,高戈斯注意到她的动作十分优雅。“拜托,高戈斯舅舅,有点风度行不行?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吧,求你了。”她把脸颊枕到交叠的手臂上,莞尔一笑。

“看在老天的份上,”高戈斯厉声说,“你别这样行吗?”看到她露出这个年龄的普通女孩常有的表情,他觉得浑身不对劲。她模样很可怕,杂乱的头发纠结在一起,手臂瘦骨嶙峋,双手大得不正常,手掌外侧布满白色的疤痕,从小指根部一直延伸到骨节突出的手腕。“离我远点行吗?你真恶心。”

“谢谢表扬,”她庄重地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最后再说一次,什么都没发生。”

“那你们为什么要放我走,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不,你做不了,”高戈斯恼怒地说,“因为他已经走了,离开思科纳了。你不用问,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是实话。”

“我明白了。”她平稳地注视着他,睁着蓝色的大眼睛,然后冲他脸上吐了口唾沫。高戈斯哆嗦一下,扇了她一耳光。手掌重重地落在她坚硬无肉的颧骨上,她失去平衡,向后倒了下去。

“对不起,”高戈斯立刻说,“我不是有意的,只是你……”

“你被激怒了,”她一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说,“这是我的错。高戈斯舅舅,我一点也不怪你,真的。但你为什么把他放走了?”

高戈斯耸了耸肩。“他想离开,我无法阻止,就这么简单。”

“现在轮到我了。小鸡仔一个个飞出窝了,高戈斯舅舅,母亲一定气极了吧。”

“她确实不怎么高兴。”他站起身,“我说,你没事吧?我不是有意下重手的,只是——好吧,有些事情让我心烦,我就发泄到你身上了。我不该那么做。”

“没事,真的,”伊苏斯微笑着说,但高戈斯注意到她的眼睛周围已经肿起来了,“你知道吗,你有很正派的一面,这点很奇怪。尽管做了那么多可怕的事,你仍然不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我之前常常躺在这里,琢磨这件事——到底什么样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杀掉自己的父亲?我当时觉得,这显然是恶魔才会做的事,但现在不这么想了。”

高戈斯靠着墙滑坐下去,手掌揉搓着脸颊。“那是个错误,我做错了。”他说,“人都会犯错的,对吧?最愚蠢的是,整件事只花了——多少来着?三分钟——最多四分钟。没错,之前还有尼莎和城里几个男孩的事,但那又怎样?在中邦,给自己的姐姐拉皮条没什么,不过是年轻人赚外快的活计,和驱赶乌鸦、到荒地上摘蓝莓之类的没区别。理智看待的话,真正犯罪的过程只有几分钟,还不够烧开一壶水。我这辈子做的其他坏事都是正常业务中的小插曲。说句真心话,并不会给我负罪感。但所有人看我时都只会看到那次杀人,看到弑父者高戈斯。人们谈起我的时候,好像我以此为生似的,好像我每天早晨吻别了妻儿之后就出门花一整天屠杀家庭成员。这么说等于把我和无端杀人的疯子、为钱杀人的刺客混为一谈。”他停下来摇了摇头,“天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他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对于曾经发生的事我从不撒谎,但也不会随便坦白。”

“这不奇怪。”伊苏斯安慰道,“对其他人说不出口的事,你能对我说,是因为我们非常相似,对吗?”

高戈斯看向她。“无意冒犯,但我不这么觉得。”他说,“除了我杀了我父亲,而你想杀你舅舅之外,我们哪里像了?”

“你忘了,”她说,“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我母亲。”

“这算什么共同点。”高戈斯打了个哈欠,“我认识她几十年了,而你基本对她一无所知。你待在这儿的这段时间大概把她想象成怪物了吧。你要是真的了解尼莎,我才会吃惊呢。”

她皱起眉头。“但你恨她,不是吗?因为她利用你,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毁了你的人生——”

“别说这种话,”高戈斯打断了她,“我爱我姐姐。天知道没有她我会沦落到什么地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我唯一的依靠。只要看看她的成就——”

伊苏斯笑了起来。“这是真心话?”她说,“你还真相信这种事儿,真是太稀奇了。”

高戈斯向前倾了倾,然后坐直身体。“什么稀奇不稀奇的,”他说,“我自己的感情总不能是假的吧?这次你过于油嘴滑舌了。”

“随你怎么说吧。”她两只手背在身后,踮起脚尖,像个等着吃点心或者出门玩耍的小姑娘。“那么,现在我该去哪儿?”

“你想去哪里都行,我已经说了——”

“我的意思是,讲点实际。我没有钱,没有肯收留我的地方,也没法赚钱谋生。我是和母亲住呢,还是被送走,离开这座岛?或者有别的什么安排?我以为你都考虑好了。”

高戈斯摇摇头。“你觉得我们会把你软禁在家?你会在母亲身边扮演好女儿,乖乖做家务,在客人面前卖力表演吗?我不指望。”

“为什么不呢?”她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正常女儿都会这么做啊。”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好,”他说,“这样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我家住。不管你想住多久,我都希望你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地方。世界上没什么比有家可会更重要的了,你觉得呢?”

她盯着他,差点笑出声。“老天啊,”她说,“你真的相信这一套,相信家庭生活的愉悦,被至亲环绕的幸福。你活在一个古怪的世界里,高戈斯舅舅。就像佩里美狄亚那些产自科里昂、却被当作本地制品的黄铜碗。记得吗?初看之下,你以为碗侧刻的是通常的那些文字——工匠名字、产地和座右铭之类的。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是文字,而是看起来像文字的图形,因为科里昂的工匠根本不会读写。我觉得你就像那些工匠,高戈斯舅舅,明明没有经历过正常生活,却又想依样画葫芦打造一番。”

高戈斯叹了口气。“这算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他问,“跟你拌嘴虽然挺有趣,但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比如筹划一场战争。”

“不同意还能怎样?”她耸耸肩,“我又没有别的选择。是啊,你这个邀请真是太体贴了,不管背后有什么原因。当然了,”她补充,“这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你应该不常回家,需要忍受我这个疯女人的是你的妻子和孩子们。不过,我猜你压根就没想过这些。”

“确实没有想过,”高戈斯承认,“但他们不会有意见的。毕竟,你是自家人。”

“我属于洛雷登家族。”伊苏斯微笑着说,“单凭这一点,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会把我锁起来连着房子一起烧了。我们这伙人坏透了,不是吗?”

“可能是吧,”高戈斯回答,“但再坏也是一家人。”

“不是囚犯,”亚历克修斯严肃地说,“是客人。受尊敬的重要客人。”他不自在地在石凳上挪了挪位置。“如果是六十年前,我肯定会在这张凳子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当初在导师房间外的凳子上就这么干的——每次惹了麻烦,都会被叫去坐在那里等训话。我在那张凳子上度过了许多时间,那个房间和这里很像,那种茫然又恐惧的感觉更是一模一样。本以为到了这个年纪就不用再经历这种事了,看来我错了。”

维特里丝微笑起来。“有点像我们小时候,”她说,“母亲总说,‘等父亲回家了有你们好看的’。他大部分时间在外经商,在家的时候我们都规矩极了。有时,在他外出几个月之后,我们突然听说有人看见了他的船,当天就要到家——那段时间就难受了,因为他一到家就会知道我们犯下的一大堆错。可怜的父亲只来得及脱下帽子,母亲就会把我们推到他面前,他一脸‘就不能等等吗’的表情……当然了,”她笑了笑,“我总能逃脱惩罚,因为我是个女孩,只要露出难过的表情,再抽泣两声,父亲就会相信我说的任何话。我总是把责任推给可怜的文,而他一直接受不了这一点,坚决不认错,最后为了我干的坏事而受罚。这让他非常恼火,想不通为什么说了实话却讨不回公道。你知道吗?我觉得直到今天,他内心深处还是相信诚实是有用的。”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一会儿。“这挺好的,你不觉得吗?”他说,“对一个商人来说,这种思维方式可能不太合适,但某种意义上仍然值得欣赏。”他叹了口气,又挪了一下,“你有关于打仗的新消息吗?”他问,“卖给我早餐的人信誓旦旦地说,沙斯特在和一个庞大的海盗联盟谈生意,准备把斧枪兵用船运到思科纳岛。作为报酬,他们会让海盗洗劫思科纳镇。不过他的看法是,如果沙斯特人真这么干,高戈斯·洛雷登会把斧枪兵赶回海里,尼莎·洛雷登则会命令她驯养的法师召唤暴雨,打沉那些海盗船。所以他的消息可能不太可信。”

维特里丝耸耸单薄的肩膀。“这场战争有点像我以前见过的一次争斗。”她说,“在一场婚礼的舞会上,有两个年轻人喝多了——这也是常事——为一个姑娘还是其他什么事起了争执。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打起来,我猜他们也不想让大家失望,所以开始跳上跳下挥舞拳头。结果,其中一个人意外打翻了一座铁质灯台——你知道那种大灯台吧?——灯台重重砸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被砸中的那个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骂咧咧地揉着肩膀,说对方是个蠢货。第一个人连声道歉。他以为另一个人的锁骨被他砸断了,激动地大喊着‘叫医生来,叫医生来’。旁人想让他闭嘴,被他一拳打在鼻子上。这下完蛋了,那人的鼻子开始流血,只能用手帕按在脸上,跌跌撞撞地四处跑。当然啰,所有人都笑疯了。新娘号啕大哭,因为这下子婚礼舞会被毁了。新郎则对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发了火,亲自上前揍他,结果当然是没打中,一拳砸在墙上,导致手部骨折——”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大多数战争的起因都是一个小错误。而大多数战役中,战败方之所以失败都是因为自己犯错,而不是实力不如别人。如果有人觉得愚蠢总比恶意好,这个结论倒是挺合胃口的。”他揉了揉麻木的左侧小腿肚,“她可能已经彻底忘记我们了。”他说,“你说,如果我们直接站起来走掉,真的会被人拦住吗?”

“可以试试——”维特里丝刚开口,董事办公室的门就打开了,一个文员匆匆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大捧地图卷轴。“她现在可以见你们了。”他说,“我要是你们的话,会加倍小心,今天她心情不好。”

亚历克修斯站起身,踉跄了一下,抓住维特里丝的手臂。“腿坐麻了。”他解释,“喔,真该死,我只能摇摇晃晃地走进去了,她肯定以为我喝醉了。”

董事的办公室里添了一件新家具:一张三条腿的小圆桌,摆在两把来访者用的椅子中间。小圆桌上放着一罐酒性不烈的甜葡萄酒和两只做工精美的酒杯。杯子是用动物的角制成的,杯沿和杯底包了银,还配了精巧的银制小支架,让杯子直立起来。维特里丝认出它们产自佩里美狄亚,已经有些年头了。她意识到这里大概藏有成箱的这类物品。有的来自外邦统治者,想要巴结奉承,有的来自有钱人,想得到某些私人特许权;有贿赂,有讨好,有笼络,更别提战利品了。它们和这间办公室刻意营造的冷峻氛围格格不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心想,也许只是为了让我们不安。谈判的第三条法则:让人混乱,借此征服。她坐了下来,假装没有注意到杯子。

“我弟弟巴达斯离开了思科纳,”尼莎·洛雷登说,“不知道去哪儿了。我不想让他走。这件事你们知道吗?”

维特里丝看向亚历克修斯,后者摇了摇头。“我一无所知。”他说。

“我相信你,”尼莎站起来,走到小桌前,将酒倒进两只杯子里。“加了蜂蜜和肉桂,”她对维特里丝说,“我想你应该喜欢吧?”

维特里丝微微笑了笑。“你真是太体贴了。”她说着拿起杯子,但没有凑到嘴边,“无意冒犯,但如果他已经走了,你还需要我们吗?我是说,我们在这儿似乎没意义了——”

“正相反,”尼莎说。她拿起一口陶罐,往一只普通的木质杯子里倒了些水。“我留住你们正是因为这类意外情况。你们不会不配合吧?”

“你想让我们做什么?”亚历克修斯问。

尼莎坐了下来,双手交叠。“首先,”她说,“弄清楚他去了哪儿,正在做什么。然后把他带回来。没事,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们怎么做的。很简单,就像这样——”

——瞬间,他们三人就站在了一条河边,眼前是两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女孩。女孩提着一只装满衣物的大柳条篮,两个男人正在试图抓住她。她一边躲开,一边尽量护住篮子,直到篮子被其中一个人拽过去,扔进水中。女孩高声骂他,而他笑了起来,一把抓住她肩膀处的衣料。

“我都把这忘了。”尼莎说。

衣服被撕烂了,女孩向后跌倒,用手撑住身体。另一个男人从她身后靠近,向她伸出手,她转身捡起石头砸过去,他的鼻梁发出了响亮的断裂声。

“看,”尼莎指向一边,“那是高戈斯,就在那边。”

那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站在一棵孤零零的柏树后面,一手抓着两匹马的缰绳。他没有看河边发生的事,而是望向身后,神情惊慌。因为山坡的遮挡,维特里丝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他从马鞍上的弓鞘中抽出一张反曲短弓,蹲下身,把下弓臂弯曲的末端抵在右脚脚踝外侧,左腿前跨一步,将弓固定在两腿之间,左膝内侧抵住弓柄偏下的位置,施加压力使弓弯曲,直到能把弓弦套进上弓臂的弦槽内。整套动作从容而优雅,就像练习过无数遍、能够不加思考就完美完成的舞步。

“我经常重现这一幕,”尼莎漫不经心地说,“但每次都会发现新的东西。你们看见了吗?他一次都没有低头看就上好了弦。”

他从挂在马颈边的箭袋里拿出一把箭,低头躲过一根低垂的树枝,然后挤进两块岩石之间的空隙。他搭箭上弦,只发出了极其轻微的声响。

“他对那张弓很有感情,那是巴达斯给他做的。”尼莎说,“我没想到他会借给那个费里安家的男孩。他对它珍爱极了,之前从没借给过任何人。”

此时,维特里丝知道他之前在看什么了:三个拿着十字镐的人。

应该叫十字镐吧。亚历克修斯心想,以前的老家管那叫翻啄镐,但这种叫法似乎只有我家乡才用。高戈斯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听到十字镐,还以为是锄头一样的东西。

河边的女孩正在尖叫。两个男人惊慌失措,不停地道歉,又对她大喊大叫,想让她闭嘴。其中一个人大声说他很抱歉,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取乐而已;另一个则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响声连三个奔跑的人都听见了。最年轻的那个脚下踉跄,接着重重摔在地上。他试图站起来,结果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年长的男人似乎没注意到,但第三个人猛地躲开,几乎在碎石嶙峋的地面上滑倒,他抬头看向接连射过来的箭,喊了句什么,接着也向后摔去,像是被人推了一把。年长的男人停下脚步,片刻之后,倒在了地上。一支箭刺进了他心脏上方,斜着刺穿他的身体,箭头从右侧肩胛骨偏下的地方露了出来。

“要我说,有四十码远。”尼莎评价,“三个人里有两个都是一击毙命,利落极了。在箭术比赛里,这算是两个靶心,一个内环。非常厉害,足以得银奖了。不过在实战中,射偏了就是射偏了。”

高戈斯站了起来,从箭袋里又抽出一支箭,走到河岸边的山坡上。两个男人已经没有管那个女孩了,只是盯着地上的尸体。女孩用拳头捶打着其中一个的后背,被打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看着树下的人拉开弓,短暂地瞄准,箭尖稍稍向下调整。下一刻,其中一个男人像一块石头一样掉进河里,弓箭手则摸到皮带处去取下一支箭。另一个人头也不回地飞奔。女孩正要开口,箭就射中了她。她倒了下去——

“我一直希望能把这段场景放慢。”尼莎说,“不幸的是,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什么都看不清。他放箭的时候手抖了吗?还是他刻意射低了那一箭?不管你们相不相信,其实并不是很疼。”

“我们一定得看完吗?”亚历克修斯插话道。

“好吧,”尼莎有些失望地说,“其实接下来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他去追赶那个赫丁家的男孩——克利拉斯·赫丁,他的眼睛挺好看,但牙齿糟糕极了。好笑的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们俩已经亲热好几天了——当然,金钱交易是有的,但完全是你情我愿——所以他根本没有卷进来的必要,我只是不愿意亲近小费里安而已。但高戈斯不知道这些。”他们现在回到董事的办公室里了,维特里丝手里的酒仍然保留着让人愉快的暖意。“总之,他最后会抓住赫丁,打得他脑浆四溅。等到他回来,就会发现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正急匆匆地赶过来,而我和巴达斯并没有死。他会放弃努力,接受自己搞砸了的事实,然后逃走。剩下的就只有大喊、尖叫、不知所措……佐纳拉斯一看到血就吐了,幸好克利法斯比较镇定,不然我们俩就都死定了。克利法斯肩膀以上的部分都和砖头似的,什么事情都不会影响到他。典型的农夫。”

房间里出现了片刻沉默,然后亚历克修斯清了清嗓子。

“对不起,”他说,“我还是不懂。你为什么要让我们看这些?”

尼莎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没有,”她回答,“你们只是回答了我的问题。现在我知道巴达斯在哪儿了——他回家了。事实上,”她说着,倒满了亚历克修斯的酒杯,“我想我知道他现在的准确位置。”

“这条河以前是一条分界线。”巴达斯说,“我们家的土地在那一边,从这里一直延伸到那一丛冷杉树那儿。转弯的位置就是浅滩。”

他勒马止步。河对岸有两个男人,正从一棵高大的柏树的阴影中走出来。他们戴着普通的宽檐帽,肩上扛着十字镐。

“好了,”巴达斯从马车上跳下来,“真是碰巧。”他举起双手朝对岸挥了挥,两个男人转过身,看向他。“我总算回家了。”他说。

十三

“巴达斯。”矮个子喊了一声。

“你好,克利法斯,”巴达斯回答,“还有佐纳拉斯。能再见到你们真好。”那两人平静地打量着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中邦人应该就是这么打招呼的吧,艾希莉猜想。我才不会大惊小怪呢。她仔细看了一眼巴达斯的两个多年未见的弟弟,努力藏起自己的想法。他们确实长得像一家人,特别是颌骨和下巴。两人中个子较高的佐纳拉斯还长着和巴达斯一样的眼睛。不过,在这两个普通中年农夫的脸上看到和巴达斯一模一样的面部特征,还是有些难以置信。这就像你去了伊纳葛阿、西兹玛之类拿贝壳当钱币的穷乡僻壤,集市上看到的都是盘筑法制成的不对称的陶壶和粗制滥造的木碗,却在一堆破烂中发现显然是被岛民海盗抢来的珍奇货品,比如一只珐琅银水罐、一面象牙框的镜子。矮个子克利法斯有着发福的肚子、圆胖的脸。他的脖子特别粗,样子比巴达斯年长十岁,但艾希莉知道他是兄弟中最年轻的。佐纳拉斯看起来比实际身高要矮,因为他是个罗圈腿,而且已经开始谢顶了。他的耳朵很醒目,下巴上杂乱的胡须很稀疏,两侧却浓密得很夸张。两人都有着发红的大手和被咬秃的手指甲。

“这是艾希莉·佐希思,”巴达斯继续说道,“我的朋友,从岛上来的,她是个商人。”

两兄弟看着她,仿佛她是木偶戏里的提线木偶。两人都没开口,但神情明显是在说,她的名字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艾希莉这辈子第一次这么不舒服。一分钟过去了,除了克利法斯先前敷衍的问候,两人什么话都没说。她用余光瞟了巴达斯一眼,宽慰又好笑地发现他和自己一样窘迫,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想起巴达斯根本没介绍男孩,但这似乎也是这里的风俗。孩子就像狗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两只,在大人谈话——或者一动不动对视的时候,要么挤在脚边,要么跑来跑去打闹惹事,根本没人注意他们的存在。

就在艾希莉快要忍不住尖叫起来,或者原地站着睡着的时候,克利法斯小声叹了口气,“你要长住吗?”

巴达斯眨巴着眼睛。“我还不确定,”他说,“我没什么计划。”

“你最好还是进屋吧,”佐纳拉斯嘟囔道,语气像是在最不方便的时刻遇到了路边重伤的陌生人。他先前空洞的神情产生了细微的变化,变成了带着敌意和怀疑的注视,仿佛在担心什么坏事。真奇怪,艾希莉心想,在这堆疯子之间,我才是不正常的那个啊。

回屋的路程不远。这是座茅草顶的长条形屋子,屋顶很高,窗户极小。前门宽大,结实的橡木上布满了方形钉头。旁边还有一扇没有门的门框,只用一块木板挡住,避免小母鸡走失。前院堆满废品——布满苔藓、缝隙里长出了蕨类植物的破木桶,看起来完好但被花藤完全包裹的链耙,锈迹斑斑、不知破了多少个洞的铁桶……还有一架已经变成苔绿色、被卸走了木板和配件的马车残骸,就像搁浅之后被人割了肉拿去腌制的鲸鱼;一只侧面漏水的大号雨水桶,苔藓沿着雨水流淌的踪迹一路长到地上;室外厕所的墙边堆了一堆骨头,乍看以为是木柴;柴房的墙上钉着一只大老鼠,已经只剩皮和骨头了,由于长期风吹日晒,似乎一碰就会碎掉;木杆上插着一个绵羊头骨,天知道当了多久的弹弓靶子,虽然缺损得厉害,但居然还没有散架;墙头松动的石头之间,插着一片锈得和叶子一样薄的镰刀刃。一头胖乎乎的瞎眼老母羊正在吃垫脚台上的地衣。看在老天的份上,艾希莉穿过院子时小声抱怨,每隔几十年整理一下院子很难吗?

“真够温馨的。”她在巴达斯耳边悄声说。佐纳拉斯拿开挡门的木板,费力地赶走门前的小母鸡。

“我喜欢院子邋邋遢遢的样子。”巴达斯说,“进门前记得擦擦鞋底。”

由于屋里实在是太暗了,艾希莉的第一印象是它的气味——混合了奶酪、烟雾和苹果,强烈、浓郁、令人垂涎,完全出乎她的意料。由于有厚实的石墙和石板地面,室内凉爽惬意。习惯了昏暗的光线之后,她看见了一个长条形的空旷房间,一端是壁炉,被结构复杂的铁烤架挡在后面,旁边还有一个墙洞似的面包炉。房间两侧的凹室里都有向下的楼梯,中央摆着一张硕大的桌子,几乎和房间一样长,两边放着低矮的长凳。横梁上吊着成串的洋葱——垂得很低,巴达斯和佐纳拉斯不得不低头躲避——还挂着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工具,其中有些看起来起码有一百五十年没被人碰过了。

“父亲的椅子呢?”巴达斯问。

“坏了,”克利法斯回答,“放在干草阁楼里。”

“真可惜,”巴达斯说,“我一会儿看看能不能修好。”他在长凳上坐下,手肘支在桌子上。“还有吊锅的钩子,”他补充道,“看起来我离开之后就没有修理过了。”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在他对面坐下。这让艾希莉想起了冗长的生意谈判中最紧张的时刻:双方都停止了拐弯抹角,决定切入要点。她在远端的桌沿坐下,男孩拉过一张三条腿的小凳子,蹲坐在上面。

克利法斯深深吸了口气。“如果你是来要钱的,”他说,“那就不走运了。”

巴达斯皱起了眉。“我不是,”他说,“我寄钱就是给你们用的,不过看起来也没派上用场。”

“都没了。”佐纳拉斯说。

这似乎让巴达斯大惑不解。“你说没了是什么意思?”他说,“别这样,说明白点。”

佐纳拉斯耸耸肩。“就是没了,”他说,“不在我们手上了。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认识这个表情——巴达斯在努力压制火气。“别说傻话了,”他飞快地说,“我寄给你们的钱足够买下整个该死的山谷。你们确实那么干了,是吧?”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我们买了农场,”他说,“就是这里。”

“还有呢?”巴达斯向桌对面探过身子,“我第一年寄给你们的钱就足够买下这里了。你们拿剩下的干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艾希莉想。原来他把钱都寄回家了。在城里那段日子,他当法庭剑士能得到极高的报酬,却几乎连一个铜币都不花,住在“岛屿”区一间凄凉寒碜的小公寓里,吃干面包和劣质便宜奶酪,原来是把钱寄给中邦的弟弟了。她意识到自己惊讶地张开了嘴,因为她大致知道那是多大一笔钱。作为他的助理,拿着百分之五的薪酬就能过上舒适宽裕的生活。那些钱确实足够买下这荒凉的山谷了。两个弟弟甚至能住进人工湖中央的城堡,把道路两旁都种满枫树,再供养远处供仆从居住的小村庄。每一场战斗,每一次缥缈的胜算下的苦苦支撑,每一滴他流下的血,每一天透过小窗户,看着第二天可能就见不到了的太阳——都白费了。弟弟们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那么多钱究竟去了哪儿?

“我们买下了磨坊,”过了一会儿,佐纳拉斯说,“但被火烧毁了。”

“我们重建了一座,”克利法斯补充,“但是琉卡斯·梅兹因在雷迪伍德那里又建了一座磨坊,收费比我们低,所以我们放弃了。”

“好,”巴达斯说,“你们犯了一个错误,损失的钱只能算大海里的一滴水。剩下的呢?”

就这样,两人念起了冗长枯燥的失败清单,简直像一场滑稽至极的朗诵会。艾希莉想放声大笑——如果回到岛上之后还记得这一切就好了。两兄弟像那些常年讲古的人一样不停打断彼此,加上古怪的口音,一定是极佳的酒馆笑料。有一条运牛船,每月开往佩里美狄亚一次,本该轻轻松松地带回丰厚的报酬,但第一次出海就沉了。还有黑水河上用来捕鲑鱼的鱼梁,本来花一个月就该建成的,但却花了一年,还使用了大量用特殊改装的船从贝斯林恩运来的石材。第一年的捕鱼效果好极了,导致黑水河的鲑鱼完全绝迹。之后鱼梁堵塞引发河水泛滥,他们不得不赔偿邻居们,给泛滥的田地排水,负担花销。之后他们又投资了高沼地的纯锡矿脉,怎么看都是一笔亟待开采的巨大的财富;以及托诺斯城外沙丘里的细腻白沙,只要稍加运作,就能变成无可匹敌的玻璃制造业。除此之外,还有海岸边的盐田和牡蛎场、利洪的马车、钻石矿、地毯织造联合会、杉木种植园……当然了,还有中邦银行——

“不应该啊。”巴达斯打断了他们,“看在老天的份上,克利法斯,我不是告诉你直接买土地吗?”

克利法斯愤怒地看着他。“我们不想继续当农夫了。”他说,“我们以为……能赚钱成为富人。”

“你们想变成尼莎那样。”巴达斯轻声说,“你们想,如果她能做到的话,你们也能。”

佐纳拉斯用宽大的手掌拍了一下桌子。“这不公平。”他说,“她开着银行,大把赚钱。但她明明嫁给了格拉斯,按理说应该只是个普通人。如果她能有那些成就,我们也可以。我想我们只是没她那么幸运。现在佩里美狄亚陷落了,”他苦涩地补充了一句,“你也没法寄钱了,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

这一刻,艾希莉最想看到的就是巴达斯把佐纳拉斯从桌子对面拽过来,猛揍他的脸。但他没有动。过了很长时间,他把垂到前额的头发顺了回去,然后问,“你们现在还剩多少?有没有剩下的?”

克利法斯点点头。“我说了,还有这座农场。帕拉斯·拉芬因死了之后,我们也买了他的田地,有三十亩。还有高沼地那块本来要开锡矿的地方,我们把那里按一年九块钱的价格租给了图法斯·特隆。当然,还有那座玫瑰木种植园,但是五十年之内都不会有什么价值——”

“一点不剩,”巴达斯说,“都没了。妙极了,这么多年来我养肥了中邦所有的诈骗犯和投机者,我自己的弟弟却还在赶绵羊,挖洋葱。”他十指摸过脸颊,一直滑到下巴位置,“你们两个该死的蠢蛋,我本来想照顾你们,照顾我们一家,不用再为生计发愁。结果就像你说的那样,佐纳拉斯,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直接回到了原点。”

“赫丽斯,”高戈斯·洛雷登叫道,“我回家了。”

“我们在回廊里。”妻子回答。他微笑起来,把沉重的包袱扔在地上,漫步穿过阴凉的前厅,走进天井。

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无比动人的景象。他的妻子坐在心爱的雪松木椅子上做针线活,女儿小尼莎在母亲脚边玩带轮子的小木马玩具。在她身后,儿子卢哈趴在草地上,手肘支着上身,正在读一本书。卢哈右边一张乌木小凳子上,坐着这个家庭新添的成员——他的外甥女——正在让女仆梳理头发。清洗得这么彻底,真是让人满意。她的样子绝对不算美丽,最多也只能算普通,由于瘦骨嶙峋,眼窝深陷,看起来还有些奇怪。但现在她至少干干净净,体面地穿着赫丽斯的旧亚麻罩衫和一双朴素的凉鞋。“你们好啊,”他说,“看到你们个个都精神,我最喜欢了。有什么消息吗?”

赫丽斯低头看了看椅子扶手上的一块蜡板。“维多把货物税的账目拿来了,就在你桌上。一个叫贝蒙德·格拉斯的男人想和你谈谈五百双靴子的生意,海鹰号要求船上交货,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派了人来,看你到没到家就走了,没留下口信。哦,我把转让契约都誊写完了,除了需要彩色图样的那份。”

“你写完了?棒极了。”高戈斯回答,但完全记不起她说的是哪一份了。他很久没过安稳日子了,很难适应把文书工作当成紧要事。能感到无聊应该挺美妙的,他想。

他从坐垫堆里拿出一个坐垫,扔在草地上,伸展身体,就像辛苦地驱赶了一整天羊群的牧羊犬。“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都有些什么新鲜事?”他问,“卢哈,你的诗歌写作考试怎么样?”

“九分,父亲,满分是十分。”男孩看着书,头也不抬地回答。

“不坏嘛,”高戈斯说,“有人得了十分吗?”

“没有……唔,有的,茹安·阿切尔。但他的爸爸是个诗人,所以——”

高戈斯皱起眉头。“这不重要,”他说,“九分很好,只不过十分就更好了。如果茹安·阿切尔可以做到,那你也可以。”

“是的,父亲。但是诗歌写作这种东西,”男孩说,“我以后能靠写诗干什么呢?根本没用啊。”

高戈斯的脸沉了下来。“别再让我听到这种话,”他说,“也别用不良态度糟蹋优秀成果。晚餐之后我要看看你的功课,我们从头梳理一遍,也许能找出你犯的错误。尼莎,”他转过头,直直看着她,“你有没有说话算话,好好练习吹笛子?”

“有啊,爸爸。”小姑娘骄傲地说,“尼尔库斯博士说,我比班上其他几个超前了一个级别。我能去拿笛子吹给你听吗,爸爸?”

“那很好,”高戈斯说,“你去吧。”

尼莎蹦蹦跳跳地跑走了。高戈斯抬起一侧手肘。

“你呢,伊苏斯?”他问,“习惯了吗?”

外甥女看着他,一侧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那是当然,高戈斯舅舅,”她说,“昨天处理了我的牙齿,今天是头发,明天就该轮到指甲了,不过可能花不了一整天。如果我们提前结束的话,我下午能休息吗?”

高戈斯不满地嘟哝了一声。“这意味着你还没去见你母亲吧?”他说,“你知道的,早做早了结。”

“但是舅舅,”她回答,声音里似乎有一丝恐惧,“你不能指望我在收拾好之前去见母亲啊。那可不对。”

高戈斯耸了耸肩。“随你,”他说,“别期望我能一直在你们之间说和。你在这里待多久我都欢迎,但——”

“那就需要提前修整我的脚趾甲了,”她说,“也许该加一次夜班。”

赫丽斯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锐利,但什么都没说。有那么一会儿,女孩似乎不太自在,然后她说,“不论怎样,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如果我能做针线活的话,我会做的,但我不行。我不想去见母亲,因为很可能一开口就会让我们的关系糟糕十倍。”

“我不信。”高戈斯说。

“而且,”她忽视了他,继续说下去,“你怎么会觉得她想见我?如果真想的话,她为什么不来这里?或者至少该派个信使来。”

“她很忙——”高戈斯开口说。

“确实,”女孩打断了他,“我知道,这没事。她可以忙,我也可以坐在这里,慢悠悠地被人修补,就像修补被猫打破的东西一样。这样所有人都会高兴。拜托,舅舅,到底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们会主动靠近彼此?”

天井里沉寂了一会儿,然后赫丽斯利索地收拾起了她的针线活,匆匆离开了。高戈斯缓慢地站起来,走过去坐在她旁边。她身体不动,但头部无法控制地微微畏缩了一下。

“这没事,”高戈斯说,声音很轻,她几乎听不清楚,“这不要紧,你就这么放弃吧。毕竟,你在监狱里就证明了你的观点,在那之前,在城里也是一样。你本来有美好的生活,像正常人一样准备结婚。但是突然来了个巴达斯·洛雷登,把你要嫁的那个人杀了,你的完美生活就没了。所以你当场决定:你不要妥协,绝不退让。你想要公正,或者复仇——或者不管你管这叫什么,反正也没什么意义。你知道吗?你失败了。完全是浪费时间心血,就为了一份固执。”他已经贴近了她的耳朵,像个婚礼上窘迫的男孩,紧张地沿着长凳靠近自己没胆量搭话的女孩,“看看你,你一团糟,简直是一摊烂泥。但这里有我,还有你的母亲,而我们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东西,即使不可能做到,即使面临军队,面临海上的暴风雨、瘟疫、烈火,或者大地崩陷,吞没整座城市。当然更不会因为你固执而放弃。我不在意你想要什么,有什么感想,甚至不在意你是个浪费上好的食物和水的彻头彻尾烂摊子。这个家族没人会放弃,因为外面的敌人不计其数,比沙斯特人和特姆莱的族人加在一起还要多,而我们这一方只有我们。懂了吗?”

“就这些?我们得彼此相爱,因为没有其他人能爱我们了?”

高戈斯脸色缓和,露出一个热烈的笑容。“你说对了。毕竟这个家里有我——好吧,这不需要再解释了——有你那靠杀人为生,并且导致草原人围攻佩里美狄亚的巴达斯舅舅。还有你,还有你母亲。”

伊苏斯缓缓点了点头。“好吧,”她说,“我就好奇问一问,她做了什么坏事?”

“噢,她是我们中最拔尖的,”高戈斯轻声说,“我为了自保而杀人,巴达斯为了别人而杀人,你是想要复仇——或者其他的什么在你可怜的小脑袋里钻洞的念头。但你母亲屠杀了一整座城市,你想知道为什么吗?不是为了复仇——尽管她有十足的理由——也不是因为她非做不可。她为了省钱而毁灭了佩里美狄亚。”他突然咧嘴笑了,像是想起了一个不错的笑话。“不是为了赚钱,你要明白,是为了省钱。当初为了建立这座愚蠢的银行,她在佩里美狄亚贷了款,受够了利息的压榨——完全是浪费钱,她是这么说的,怎么也还不完——所以她派我去打开城门,杀死了城里所有人。是不是很精彩?我觉得挺精彩的。你可以说她是个邪恶的婊子,但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果断。”

伊苏斯稍微挪动了一下脑袋,注视着他。“是你打开了城门。”她说。

“是我。主意是你母亲的,事是我做的。”

“我明白了,”伊苏斯点点头,“是你做的。”

“刚好也符合我的个人利益,”高戈斯说,“但做决定的人不是我。她提出了建议,而我同意了。”

伊苏斯看了他很长时间。“高戈斯舅舅,”她说,“你比我还恨自己的家人,为什么还要装作爱他们呢?”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你搞混淆了,”他说,“恨和承认邪恶是两回事。”他转开目光,像个欣赏自家花园的普通人,“发现对方有一点邪恶,就没法去爱他们了吗?我以为你没这么幼稚呢。我的妻子不会因为我干了坏事就不爱我。我也当然爱巴达斯、尼莎,还有你。”他靠在椅子上,“这感觉很奇怪,我很少这么坦白,大概因为我们俩十分相似吧。”

“是吗?”

“别回嘴。我喜欢你,我闷在心里很多年的想法,只有在你面前才能畅快说出来。来吧,”他重新坐直身体,“告诉我你怎么看我,我不介意。”

伊苏斯认真地想了想,像个接受辅导的学生。“你刚刚告诉我的事,”她说,“我根本无法理解。当然,从技术层面来看,这种事是可能的。一个人要打开一扇门,只用拉开几个插销,抽出门闩。而门被打开了,城市就会陷落,许多人就会送命。我想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用断指的残端抚摸着下唇。“很享受吗?”她问,“你喜欢吗?”

“我需要回答吗?”高戈斯问。

她摇摇头。“不,这是个蠢问题。如果把这一切归结于某种精神失常,把你当成在树林里杀小孩的疯子,那就太简单了。那么,答案是什么呢?疯子无法用常理揣度,你也是,对吗?”

高戈斯抿住嘴唇。“你离答案很近了。对我来说,我们一家就是一小队士兵,有点像那些沙斯特派来的突袭者。我们深入敌人领土,孤身作战,每一个人都与我们为敌,无法指望援军。于是,有些事情不得不咬牙去做。而因为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太少,所以不会良心不安。他们是敌人,而我们有生存的权利,就像突袭队拿走生存所需的物品,做需要做的事情,然后继续前进。而当你得知敌人不留活口,你就不会投降了。把敌人换成其他物种更容易理解。杀死动物是很正常的。你要填饱肚子,要制作衣服,要防止它们在你的屋顶上筑巢,避免进出门的时候遭到叮咬……不,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并不是说我们比他们高等,只是不同而已。有些人你可以杀,有些人则不行。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原谅巴达斯,而你,也应该原谅他。”

伊苏斯耸了耸肩。“的确,他大概是我们当中心肠最好的,但同时也是伤害了我的那个人,所以我只恨他。其他事情我不愿去想。”

高戈斯点了点头。“没必要强求。”他说,“我其实也没为这些事情费神,只不过对人命的看法不同。在我眼里,‘邪恶’这个词并不正确。每一条生命都有一个价,不受主观感受影响。”他站起身来,“很高兴能和你谈这些。现在你搞清楚了,不用胡思乱想了。”

伊苏斯模糊地打了个的手势。“你真的打开城门让敌人进去了?”

高戈斯摊手。“一群敌人杀了另一群敌人。”他说,“争端不是我挑起的。我一个佩里美狄亚人都没杀。就像你说的一样,我只是打开插销拔出门闩而已。城里人和草原人迟早会打一仗,这怪不了巴达斯舅舅,怪不了特姆莱,也怪不了你舅公麦克森。”

“哦,”伊苏斯说,“我都忘了那个人了。”

“再告诉你一件事。”高戈斯俯身捡起一只空盘子,“你父亲没有强暴你母亲,在当时,那只是一桩回报丰厚的生意。”他皱了皱眉,“好了,能说的我全说了。如果你觉得不好听,至少是实话。坦诚是我唯一比较自豪的品质。就像谚语说的那样,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

“卡纳迪博士!”

要是我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老,那早该聋了,什么都听不见。卡纳迪加快了脚步。

“卡纳迪博士!等等!”

没希望了,卡纳迪悲伤地想。就算他双耳全聋或者干脆是个死人,也没法忽略这么大的嗓门。他转过身,看见沃尔科·波瓦特像一座山一样靠过来。

“波瓦特院士。”他礼貌地问候道。

“找到你真不容易,博士。”波瓦特一边平复呼吸一边说。他是个大个子,身上的肥肉实在太多了,只有闹饥荒的时候才能体现用处。这有些讽刺,因为他的正式头衔是贫民护民官。“我想,是时候认真谈谈思科纳问题了。”

“荣幸之至。”卡纳迪叹了口气。他和护民官沃尔科只在院系接待会上说过几次话,但已经见识过他那无比讨厌的毛病——把世上的一切都简化为商业问题。对他而言,一切和思科纳的摩擦都是“思科纳问题”,一切与基金会盈利相关的问题都是“收支平衡问题”,而人类知识的总和,以及一切求知和探索行为都被他归为“教学大纲争议”。不用说,他能在沙斯特高层赢得这么高的地位,正是因为他思路简洁,拥有万事不理、只管要点的能力(以及他是波瓦特家族第五顺位继承人)。我老家有个词专门形容这种人,卡纳迪想,呆瓜。

护民官巨大的身躯将他逼到了隐修院围墙边一处突出的壁架前,他在低处一只石狮子脑袋上勉强坐了下来,沃尔科则舒舒服服地坐进一把宽阔的石椅子。“感谢你抽出时间。”沃尔科说,“好了,关于思科纳,我们需要你做一些事。”

卡纳迪愣了一会儿。他唯一能想到的是,他们复杂的派系之争产生了某种荒唐的结论,让他当下一支突袭队的指挥官。他不想接这个活。就在他越来越确信自己的猜测时,沃尔科继续说了下去,“是这样的,”他做出悄悄说话的样子,但声音在一里之外都能听到,“我们相信,常规军事行动解决不了眼下的问题,是时候探索其他途径了。”

众神啊。卡纳迪又是好笑又是惊恐地想,这头肥猪是在说魔法。他想让我把反抗军咒死。他真的相信——

那个幻象……庞大的舰队和远处的思科纳镇废墟,还有率军打仗的巴达斯·洛雷登。

他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就像从河里爬上岸的狗。“恕我直言,”他说,“我研究的是抽象哲学,没法给你这样的实干者提供建议——”

“其他途径。”沃尔科强调了一遍,“听说,你和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佩里美狄亚,曾经做出过了不起的尝试。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们认为那是佩里美狄亚的问题。在那个处境下,不论构思多么精妙,执行得多么漂亮,都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思科纳——”

卡纳迪注视着护民官。毫无疑问,这人诚心相信魔法——当然相信了,对他所属的派系和波瓦特家族而言,魔法能完美解决目前的困境,所以它肯定有效。就算仅仅是因为沃尔科·波瓦特有这个需要,它也会起效。

所以你要怎么办呢?拒绝?不合适。你在这里的地位完全来自一系列误导,让人相信魔法真的有效。你是靠骗人过活的,真是活该。

“我懂你的意思,”卡纳迪突然有了灵感,打断了他,“这个可能性我已经思考了一整天了。但是很抱歉,我遇到了一个困难。”

“困难……”听沃尔科的语气,似乎卡纳迪遇到的是魔法生物,或者纹章图案里的怪兽,“什么困难?”

“很简单,”卡纳迪说,“基金会有我,但思科纳有亚历克修斯教长。恐怕我们的能力会互相抵消,这意味着,”他极度看不起自己,费了很大的劲才能平静说话,“我在抵挡他的诅咒,而他在抵挡我的。这样一来,除了确保对方无法使用魔法之外,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听到卡纳迪说出‘魔法’这个要命的词,沃尔科的鼻孔抽搐了一下。要不是这个大块头把他逼到了角落,无法仔细措辞,卡纳迪是绝不会犯这种错误的。这个词一出口,沃尔科的神态就完全变了,活像一头看见猪圈门打开、听到铰链嘎吱作响的猪。

“有意思,”他说,“但是我们决不能轻易放弃,呃,玄学方案。如果你资源不足——”

啊,是的,又来这一套了。造更多船,招募更多士兵,收买更强大的魔法。“是啊,资源,”卡纳迪说,“但遗憾的是,并没有现成资源。简单来说,要击败他的魔法,需要更多更强的魔法师,但我们的魔法师队伍就你面前这一个人。”

沃尔科眨了眨眼,仿佛有匹马刚从他身边疾驰而过,踏过他脚边的水坑溅了他一身泥。“这样啊。”他说,“那反叛军呢?他们那边有更好的魔法师吗?”

“据我所知,没有。”卡纳迪谨慎地回答,“但其实我说不准,这是个大难题。在他们打来之前,无法确切知道他们都有什么武器。”

沃尔科思考了片刻。“那个亚历克修斯,”他说,“你能不能把他处理了,让他无力为害?”这话不太好听,“然后你就能——”

“护民官大人,”卡纳迪努力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如果能做到,我肯定会去做的,但是不行。十分抱歉,但我必须告诉你,魔法是没用的。我不想让你费时费力走上一条死路。”

沃尔科站了起来。“谢谢你这么坦白,博士。”他说,“如果情况有变,你会告诉我吧?”

棒极了,卡纳迪看着护民官沿着回廊快步离开,现在我冒犯了一个连把钉子敲歪了都会记恨锤子的人。他站起来,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顺着回廊朝杂务文书办公室走去。

和沙斯特所有文职一样,杂务文书这个职位纯属摆设。不过文书本人并不清闲,很可能是个大忙人,但实际工作和头衔没什么关系。就像这里的装饰管理员,名义上管理战争纪念碑的鲜花供应,实际上却要负责建筑的全面保养。

杂务文书的工作还要复杂些。在从前,文书只负责在各个组织开例会时分配会议厅,现在已经演变成监督派系活动的半正式仲裁者。在参议会的正式辩论中,文书还要监督辩论者,确保他们遵守章程。而在参议礼堂之外,他是唯一可以调停派系争端的人。由于文书必须是个无可挑剔的中立者,派系之间争得如狼似虎,都想把己方重要成员送上这个位置。眼下的胜者是分离派,任职的是乔弗雷兹·莫格雷。

“你好,博士,”正在阅读的莫格雷抬起头,“真是稀客。你是来我这政治阴沟里踩水的吗?”

这就是他喜欢莫格雷的原因。在卡纳迪接触过的所有派系成员中,只有莫格雷坦然承认他的毕生事业只是一个危险又可笑的游戏。“是的,毫无意义,而且还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几乎和抽象哲学一样糟糕。”在一个漫长而颓唐的夜晚,卡纳迪喝着货真价实的科里昂苹果酒,吐露了自己对基金会事务的真实看法,莫格雷则愉快地承认了,“区别是,我们不会假装能把敌人变成青蛙。这酒不错,再来一杯吧。”

“乔弗雷兹,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卡纳迪坐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一旁桌上的酒罐,“你记不记得,之前聊天的时候,我承认了我不会施魔法?”

“是的,我记得。”

“那个,”卡纳迪难为情地笑着说,“我说谎了。”

乔弗雷兹倒了两杯马沃森梨酒,神情专注,小心地让苦涩的沉淀物留在罐子里。“是吗?”他说,“有意思。”

“是真的,乔弗雷兹。不是你想的那种……事实上不能叫作魔法,但是也,呃……不算正常。大概介于两者之间吧。”

“我相信你,”莫格雷把一只杯子推到卡纳迪面前,“别以为我不了解那东西,事实上正因为了解,我才一直觉得你是个危险的家伙。我知道你有时候能做这档子事,但又不懂是怎么做到的。而且,你没法随心所欲控制它。”他把酒杯凑到嘴边,笑了笑,“你以为我不会看情报吗?你们相信草原人绝对攻不下佩里美狄亚的时候,我知道这玩意儿了。”

“噢,”卡纳迪说,“你要是早告诉我就好了。”

乔弗雷兹耸耸肩。“我以为你知道。好吧,最好还是把你不知道的都告诉你。尼莎·洛雷登,”他用袖子擦了擦嘴,“是个女巫。”

“尼莎·洛雷登?”

乔弗雷兹点点头。“千真万确,她远比你更了解元理。至于证据,”他苦笑了一下,“你亲身经历过。”

卡纳迪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仔细想想,”乔弗雷兹突然严肃起来,“最初的那个诅咒你知道吧?你不用怀疑,都是那婊子亲口承认的,消息来自我们在思科纳最珍贵的线人,所以这件事你谁都不准说,没有我的允许连想也不准想。亚历克修斯在尼莎的女儿伊苏斯·赫丁的指使下,诅咒了巴达斯·洛雷登。然后你们俩试遍了各种办法,想收回那个该死的东西。这时,诅咒已经和佩里美狄亚的命运彻底纠缠在一起,因为巴达斯·洛雷登成了上校,担任起保卫城市的重任。最后不用说,巴达斯没有被伊苏斯杀掉,城市陷落了。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你似乎还没察觉:正因为巴达斯没有被杀,城市才会陷落。你意识到了这一点了吗?”

卡纳迪安静地坐了片刻。“为什么?”

“因为尼莎·洛雷登是个女巫。”乔弗雷兹回答,“很简单,她让两个毫无察觉的人走到了一起。一个是她女儿,一个是有能力操纵元理的人——你们管这叫天赋者吧——亚历克修斯教长。”

“什么?”卡纳迪在座位上猛地一震,弄洒了手里的酒,“亚历克修斯?”

“你不知道吗?真有趣。”乔弗雷兹点点头,“这和洛雷登家族古怪的过去有关——这个你知道吧?那就好。尼莎想让佩里美狄亚陷落,也想让巴达斯和她女儿回到自己身边。理论方面我就不提了,都是方程式、奇怪的符号和一连串单词。就说事实吧,巴达斯和麦克森将军肆虐草原多年,佩里美狄亚的陷落是巴达斯的错。尼莎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知道草原人迟早会攻入佩里美狄亚,只要在元理的杠杆和滑轮上施加合适的影响,这一切就会提前发生。她要想办法救出巴达斯和伊苏斯——别忘了,她也被卷入了洛雷登家族的可怕命运,因为她母亲是麦克森将军的侄女,正如巴达斯是麦克森的侄子——同时又不愿妨碍城市的陷落。那个诅咒的目的就是要让亚历克修斯扭转它,保住巴达斯的命。这样一来,由于围绕他的诅咒被各种防护措施隔开,巴达斯就算穿着铅制的靴子跳海也不会溺死,没有什么能杀死他。”

卡纳迪让自己慢慢镇静下来,这可不容易。“但这不能解释你之前说的,城市陷落是因为巴达斯没有死。”

“我的朋友,你再仔细想想。巴达斯背负着麦克森对草原人犯下的罪孽,理所应当的结果是,城市受到惩罚,巴达斯也会死掉。别问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但尼莎推算出了元理偏移的方向:巴达斯会为了保卫城市而死,佩里美狄亚则会幸存下来。这不是她想要的结局。但是,”他补充道,“只用洗洗牌,让两个老糊涂胡乱鼓捣他们不懂的危险事物——无意冒犯——一切就都顺了尼莎的心意。城里还有另一个天赋者帮助巴达斯,这是出乎意料的好运。但除此之外,都是按照计划发展的。所以,魔法和尼莎是女巫这些事才让我感到担忧。而且,”他死死盯着卡纳迪的双眼,“正因如此,我们才抢在她之前招募了你,这件事是我亲自安排的。我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认为亚历克修斯年老体衰,熬不过长途旅行,或者就算活下来也在她那里派不上用场。这是个糟糕的判断。我早该知道围城时期他差点丧命是因为元理反噬,而不是因为他自己身体不好。但是,”他叹了口气,“当你手上千头万绪的时候,你就会犯懒,妄下结论。抱歉,我唠叨太久了。你来这里是想告诉我什么?”

卡纳迪沉默了很长时间。“我觉得我欠你一个道歉。”他说,“我以为你和其他派系成员一样,只是丑角而已。但其实你才是这里管事的人。”

乔弗雷兹看上去很受冒犯。“我?”他说,“根本不是。基金会的参议员依据先辈定下的道德准则管理着沙斯特,如果你觉得我不这么想,你就真的是在侮辱我了。”他放松下来,露出微笑,“卡纳迪,我亲爱的老朋友,你觉得我们这些年都在做什么?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是世上最了不起的知识与智慧储藏库,早在你们的教长还在学除法运算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了解元理了。我们的问题和尼莎很像:虽然了解它,但没法操纵它。我们这里天赋者的比例出奇的低,大概是因为我们一直在潜心研究元理——不知为何,似乎一个群体对它越是感兴趣,就越是难以产生那些危险的怪胎。所以你和小玛基拉才这么振奋人心。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你和亚历克修斯之间还有联结——”他笑得更开心了,“哦,拜托,不然我们怎么会雇佣你这样的老骗子,到世界上最伟大的学术机构当哲学博士?给你擦靴子的那个男孩对哲学的了解都比你深刻。不过,当然了,”他打了个哈欠,“他没法把人变成青蛙。”

卡纳迪花了一分钟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沃尔科·波瓦特呢?”他说。

“他是我研究超自然物力论时的导师,《通用评注》的作者之一。”乔弗雷兹回答,“怎么啦?”

卡纳迪舔了舔嘴唇才能开口。“他知道我是个骗子吗?”他问。

“其实你不是,”乔弗雷兹耐心地说,“噢,你可能觉得自己是个骗子,但你不是。你是个极为少见的特例:生来并非天赋者,但是和天赋者接触太久,导致自己也沾染上了能力。所以,眼下战事对我们不利,需要你的帮助。”

卡纳迪长长呼出一口气,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屏息。“这么说,”他说,“你们就是一帮子巫师。”

乔弗雷兹摇摇头。“业余爱好而已。”

十四

第二天早晨,巴达斯·洛雷登在日出前出了屋子。他带着一把伐木斧、四个装在皮革包里的楔子,还有一夸脱苹果酒。

他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然后动手干活。没过多久他就看见艾希莉向他走来,踏着她那双时髦的靴子,吃力地穿过高高的湿润草丛。

“你在这儿,”她说,“我跟着斧子的声音找过来的。”

“真聪明。”巴达斯倚着斧柄站了片刻,“我身体不行了,”他恼火地说,“年纪大了,长了点肥肉,人也变懒了。你来干什么?”

“出来透透气。”

“好吧。”巴达斯拿起斧子,对准他正在砍伐的树。树干两侧已经留下了对称的斧痕,非常规整。“我的曾祖父小时候种下了这棵树,”他说,“这是我们家的传统——种一棵树留给长子,等长子自己修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砍下来做栋梁。不知道为什么,我祖父一直没机会用上这一棵,它就变成了家族吉祥物。”他抬头看了看树枝,“爬上去可以看到哲奥斯灯塔,如果不下雨的话。”

“而你现在要砍它。”艾希莉说。

“是的。”

“好吧。”

巴达斯往一旁走了两步,调整握斧的姿势,砍了下去。“砍掉树干上三边的木头,”精确落下的斧子一次次打断他的话,“它就会朝着第四边倒下。”他轻快地挥着斧子,看起来并不费力,只是举起斧头,借着它自身重量落下,每一斧都落在恰到好处的位置。“我想要这棵树往那边倒——事实上就是你现在站的位置——这样,一会儿我去剖开树干的时候,那个小土丘就可以做支撑。缺口大小要一致,这点很重要。时机合适了,它就会倒下,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看了一会儿,思索着可说的话。“这是什么树?”她问。

“桑橙树,”巴达斯回答,“这儿附近已经没剩多少了,人们总喜欢砍伐它们。”

“为什么?”

洛雷登朝对面挪了一点。“这是做弓的最佳木材,”他注视着落斧的位置。“木质比紫杉木、山核桃木、白蜡木和榆木都好。但如果长得不好,还是只能当柴烧。当然了,只有砍了才知道木头好不好。加工起来也难得要命,如果破坏了年轮,就完蛋了。”

艾希莉看着他砍完第三边,绕回来准备最后一击。“年轮是什么?”她问。

“锯开的树干有很多同心圆,你看到过吧?那就是年轮。如果把树看作一个家族,每一轮就是一代人。新的一代是树皮,那是整个树干唯一活着的部分。”

“我大概懂了,”她抬头看着树冠,“我应该站到哪里?”

“我要是你的话,就会站到我背后。”

接下来的进展很迅速,每挥出一斧,树枝都会颤抖。“这么说,你打算在中邦做制弓的生意?但你之前告诉我,这里的人都是自给自足的。”

“确实,”他放慢了速度,每砍一斧都会停下查看斧痕的位置,“我准备给自己做一把弓,所以才选这种木材。”

几斧子过后,耳边响起尖锐的断裂声,树似乎点了点头,赞同他的话。“就快好了。”他喘着气,又砍了两下,树干再次呻吟起来,然后缓慢地前倾,倒在他先前提到的小土丘上。“来看看木头怎么样。”

他沿着树干走了几个来回,砍下小树枝,查看树皮,然后从包里翻出楔子,在树干上选了个位置,跪在一边,握住斧柄根部。“如果运气好的话,”他说,“它就会沿着这条线分开,像打开的书页一样。”他用斧背当锤子,轻轻敲了一下,让楔子浅浅地插进树干,然后起身挥动斧子,砸在楔子上。锐利清脆的响声让艾希莉畏缩了一下。几次重击之后,他拿出另一个楔子,敲进离第一个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重复先前的动作。插入四个楔子后,他沿着树干来回走动,时不时敲一下,裂缝渐渐连成一条线,一条巨大的裂口出现在树皮上。“挺神奇的,”他说,“只用了五块金属和一根棍子,就能把这么大的东西拆成两半。你有没有想起什么?”

“并没有,”艾希莉冷得微微哆嗦,“怎么样?”

“现在还看不出来,”巴达斯回答。他开始小心地轮换敲打楔子的两面,让它们慢慢脱落。“现在轮到无聊的部分了。”他从最粗的树枝开始,一根根砍下树枝。这是一项枯燥的工作,让人觉得时间都放慢了。

“你为什么不先清理树枝?”艾希莉发问。

“树干必须像刚才那样裂开,才说明木材能用。这时砍树枝才不会浪费力气。伐木最重要的就是分辨好材和废品,不在没用的东西上费功夫。现在我得把它翻过来,再敲一行楔子进去。”他蹲下身,用尽全力推着树干转了三分之一圈。“找到从里到外贯穿所有年轮的缺陷,”他说,“就是切入点。”

“一代一代传下去,就像家族诅咒,挺诗意的。”

“没错,砍树是个古老的行当。树是大多数人有机会杀掉的年纪最大的生命。我之前说了,树更像是一个家族,而不是单独的个体。”他敲进第一根楔子,比起另一侧,楔子插入树干似乎要容易得多。当四个楔子都无法敲得更深时,清脆的断裂声又响了起来,木料像巨大的奶酪切块一样分成两半,剩下少许连着的部分可以轻易撬断。他放下斧头,查看砍下来的部分。

“这块应该能用。”他说,“木纹并不完美,但比较直,这些木节可以通过蒸馏和弯曲处理掉。”他回到剩下的树干旁,再次推动它并敲入楔子,不一会儿就又切下了两块奶酪。“好吧,这一块完全没用,木纹弯曲得太厉害,简直像溪流一样。”他看着另一块,“这块大的还行,这里笔直的部分非常不错,是吧?”

“噢,是的。”艾希莉瞄了一眼,敷衍道。

“答错了。这里有个疤,看,它把整块木材都毁了。节疤有时候能避开,但这一个太大了。”

“真可惜。”艾希莉说。

“浪费了。不过,至少可以当柴火。”他抬起头对她笑了一下,她转开了目光。“这么大一棵树,如果连一段能用的木材都没有就太好笑了,你不觉得吗?这么多年白白浪费,全部打了水漂。”

“确实。”

他把三段木料推到一起并排放好,仔细观察了大约一刻钟。“没用,”他最后宣布,“就算我分别切割两条弓臂,在弓把处拼接起来也不行。太绝了,是不是?”他在草地上坐下来,把脸埋进双手。

“巴达斯?”没有回答。

艾希莉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搜寻着记忆。他一团糟的样子她见多了,但记不起具体是怎么个糟法。没碰苹果酒,这是个新鲜事。在城里的时候,只要心情不好他就会喝酒。她想多回忆起一些细节,但那段日子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早就被她甩在身后了,而他还留在原地。在某种意义上,这棵破树的断桩很适合他,他看上去仿佛在这儿蹲了一辈子。

“等太阳升起来,我可能会去海边,”她说,“逛逛托诺斯的集市。也许有值得买的货物。”

他点点头,没有转过来看她。“纺织品,还有一些本地产的瓷器和黄铜器。”他说,“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便宜。他们一直想开工厂,好好利用我们这些离不开家乡的人。”他抬起目光,但仍然没有看她,“可惜不能像砍树一样对待人类,”他说,“否则把他们顺着木纹劈开,就能看到他们是怎样说谎骗人的。会浪费一些好人,但是能少犯许多错误,况且人多的是呢。一个人生长二十年就可以砍了,一棵好树可是要经历几代人时间的,而且还没法知道……”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这副样子,她突然觉得自己接下来打算做的事没那么难了。这样的他只是废料而已,就像那棵变成木块的树一样。中邦的废料很多。

“我会偶尔回来看看你。”她很庆幸他没有看着自己,“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谢谢你让我搭船,再次见到你真好。”他回答,“对了,艾希莉。”

这语气就像在说,帮我拿一下帽子(或者剑袋、酒瓶)好吗?

“什么?”她问。

“你能帮我个忙,把那男孩一起带走吗?我私下里告诉你吧,我觉得他不适合种地。”

艾希莉想了想。“我现在不缺人手。”

“算是帮我一个大忙吧。”巴达斯叹了口气,拾起一小块碎木片看了看,然后扔到一边,“那孩子在这儿是没有未来的。而且,他毕竟是佩里美狄亚人。中邦不适合城里孩子。”

“恐怕我帮不了你。”她回答,“我同情他,但他和我没关系。”

他闭上眼睛。“我再求你一次,请把他带走吧。这个地方糟透了,连树都长不直。”

艾希莉叹了口气。“那这样吧。”她说,“我会把他带到岛上,给他找个地方。我会尽量照顾他,直到他安顿下来。就这些了,巴达斯,别再给我塞纪念品了。现在我的船上只能装有价值的货物。”

“谢谢,”巴达斯说,“叫他把贵重物品都带上吧。他肯定不情愿,觉得那些东西来路不正。”他露出微笑,“那傻孩子不愿意捡死人的东西。他还不懂,它们就是让人捡的。哦,最好把我那把旧剑也带上,那个值钱。”

“古朗剑?”

巴达斯点点头。“现存于世的不多了,”

“我知道,”艾希莉说,“越是珍贵,越是有人想毁掉,你明白吧。”

“没错。”巴达斯转头看着她,仿佛她是一棵劈开之后发现不适用的树,“糟糕的浪费,但世界就是这样。”

“重点很简单。”分离派的临时代言人阿维德·索福说,“我们的所作所为把问题搞复杂了。这样很蠢,让我们承认它很简单,然后试着解决吧。重点就是,在这场战事中,我们只有两个选择:全力以赴,或者就此退出。没有第三条路。所以,选什么呢?”

参议大厅安静得不正常。卡纳迪身上发冷,感觉自己格格不入,只能努力保持不动。这感觉就像小时候家里来了客人后,他执意要求晚点上床,结果大人开始谈论他不明白的事,气氛又奇怪又吓人,他却没法溜回去睡觉了。坐在他身边的乔弗雷兹·莫格雷专注地听着辩论,仿佛卡纳迪根本不存在。

“我们可以停战,这个选择是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分离派很早就持这种看法。事实上,我们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一鲁莽的军事行动。在参议会上,我们从来都不惧表明立场。但是,‘当初不该发起战争’和‘结束它吧’有极大的区别。假如我们就此退出,接受失败——因为确实打了败仗,败得极其惨烈,牺牲了许多好友和同僚——那就是在对世界、对我们自己说谎,相当于大声宣布:沙斯特完蛋了,被高戈斯和尼莎打了几巴掌,就狼狈地撤军了,没人需要再和我们扯上关系。我不喜欢说谎,先生们,我不想干这种违背个人准则的事。所以我们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就是全力以赴。”他环顾四周。所有人都专心听着。他略作停顿,“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他说完便坐下了。

“这是个错误。”乔弗雷兹在卡纳迪耳边悄悄说,“真遗憾。”

卡纳迪还没来得及回应,参议大厅另一侧就有个人站了起来。“这是斯滕·莫格雷,”乔弗雷兹低声说,“回赎派的。这下有好戏看了。”

斯滕·莫格雷清了清嗓子。他是个矮胖的秃头男人,留着一点白胡子,声音低沉。“我最为享受的事情之一,”他说,“就是与一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一致。就像一切真正的快事一样,这种情况非常罕见。所以当它发生的时候,我喜欢和尽量多的友人一起分享。所以,朋友们,来享受这一刻吧。”

卡纳迪听见乔弗雷兹轻轻呻吟了一声。莫格雷四周望了望,然后接着说下去。

“的确,”他说,“不该因为几次挫折就放弃这场战争。迄今为止,我们发起战争的理由也和当初一样正当。和那个婊子签订和平条约是不诚实、不光彩的举动。所以,我自然同意我的朋友阿维德刚才的提议——全力以赴。现在我们彼此认同,就像朋友一样,唯一需要讨论的就是行动细节。”

议会大厅里紧张的气氛微微波动了一下,让人想起曾经的佩里美狄亚法庭,台下的期待之情在第一滴鲜血落地时泛起的涟漪。乔弗雷兹向后靠近椅背,双手交叠在腿上,闭上了眼睛。

“关于这个,我想说的第一点是,”斯滕·莫格雷说,“既然现在是朋友了,就得做朋友该做的事,抛开分歧,团结起来。在和战事相关的问题上,我们回赎派一向愿意和议会中的不同观点协调——看在老天的份上,这才是明智之举,对吧?——但出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成功。这是个谜,我没搞懂为什么。幸运的是,不用再管这个谜团了。让我们把这些没用的东西撇开,集中精力把事情办好,诸位同意吗?当然了,谁会反对这么基本的道理呢?正如我的朋友阿维德所说:这很简单。”

“这混蛋,”乔弗雷兹嘟囔,“有话直说啊。”斯滕·莫格雷把双手背到身后,略微抬起下巴,就像决胜关头瞄准目标的弓箭手,精确而谨慎地调整着站姿和体态。“这样吧,”他说,“回赎派愿意承认,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做得不怎么好。事实上,我们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幸运的是,局势并不是太严重,损失也还能接受,但正如我的朋友刚才所说,对于强大而影响力广泛的基金会而言,一切无法挽回的损失都是灾难性的。所以我提议,把主导这场战争的责任交给一个能做得比我们更好的人。在听了刚刚那番鼓舞人心的演讲之后,大家应该都同意,最适合这项工作的人就是我这位好朋友——阿维德·索福吧?”

显然,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料到了他这一手,就像观赏一场从远方山头逐渐靠近的雷雨。然而卡纳迪还是大吃一惊,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声。

“我还认为,”斯滕·莫格雷说,“我们应该给阿维德·索福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便于他顺利完成任务。我提议给他两千名士兵的指挥权,外加四万枚城市金币的预算。”他停了一下,宽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有这样的资源在手,”他补充,“获胜一定是理所当然的。”

他一坐下,参议大厅里就热闹了起来,像发酵冒泡的酒。乔弗雷兹的脸色差极了,他用胳膊肘捅了捅坐在他另一边的人,“做点什么啊。”那人点点头站了起来。

“你说得倒容易,斯滕,”他说,“但有一件事我不太同意。没错,如你所说,在资源充足的条件下,我们确实能比你们当初做得更好。我也同意,如果有了这些资源,我们还是失败了,那确实是一桩耻辱。我不同意的是你对‘充足’的定义。两千士兵和四万枚金币?吝啬过头了吧。你仔细考虑过吗?”

乔弗雷兹不自在地挪了挪位置,恼火地低声说,“小心点,你这白痴。”那人难以觉察地微微点头,然后继续说了下去。“我是这么想的,”他说,“如果兵力少于四千人,预算低于十万枚金币,就无法对思科纳发起全面进攻。我知道这要求很高,”全场哗然,他举起一只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但也是实际的考虑。我不会发表花哨的演讲,夸赞我们的士兵有多么精锐,或者声称敌人一遇到抵抗就会落荒而逃。在我看来,如果不以压倒性的兵力进攻,那么还不如不进攻。我认为应该就此进行一轮投票,再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卡纳迪不禁点头同意,尽管他不属于任何派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参议会事宜上支持任何一方。也许是因为那人救场的风范和水平吧:这个匪夷所思的提议需要调用沙斯特一半的军力和巨额应急资金。在此时发起投票实属妙计,因为投反对票就等于反对整个计划。这样一来,分离派就能逃过斯滕·莫格雷绕在他们脖子上的绞索。至于惨败给高戈斯的弓箭手,也不用他们负责了。

但争论还没有结束。“真是美妙的一天,”斯滕·莫格雷说,“区区一个早晨我就与两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了共识。我完全同意我亲爱的朋友哈因·加恩,两千名士兵和四万金币确实太吝啬了。事实上,四千名士兵和十万金币也好不到哪去。我提议派出六千名士兵,拨出十三万城市金币做预算,现在投票吧。”

高明。卡纳迪边想边打了个寒颤,有这样的强大的兵力和预算在手,即便分离派打了胜仗,也拿不到功劳。不但不能输,还必须大胜,否则浪费时间、浪费资源的指责就会铺天盖地。而一旦输了……我也不在乎这帮人会死多少。妙极了,真是一群疯子。而且好像这还不算完。

他的感觉是正确的。事务长还没来得及组织投票,阿维德·索福就又站了起来,神情怪异,仿佛这个人即将坠下悬崖,却在最后一刻抓住了死敌的脚踝,决心将对方一起拉下去。

“真是太好了。”他说,“只要放下争端,像成年人一样处事,就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先生们,不怕你们笑话,我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看到派系之间冰释前嫌、齐心合作的这一天。但它实现了,太好了。不论战事如何发展,即便这一仗打败了——不过有了莫格雷极其合理又富有政治智慧的提议,失败是不可能的——我们都会是最后的赢家。因为我们已经从这场战争中得到了最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诸位刚刚见到的一切。”他环顾参议大厅,以便让所有人都看见他热烈真挚的笑容,“作为诚意的象征,也是为大局着想,我想对提议进行最后一次修正。我的好朋友斯滕推选我当远征队的指挥官,这让我比较困惑,因为我对行军打仗一无所知,上天可以作证。我不会拒绝这样一个被载入史书的机会,但我还是得说,除非诸位赞成让我这位挚友兼同僚和我一起出征,担任联合指挥官,我是不会接受这个任务的。毕竟,两个头脑比一个好太多了。如果其中一个是斯滕·莫格雷的话,取得胜利肯定易如反掌。”

乔弗雷兹一直弓着身子双手抱头,此时猛地抬起头来,大厅里其他人也是同样的反应——除了斯滕·莫格雷,他看上去好像突然忘记了如何呼吸。有那么一阵,卡纳迪确信那可怜的家伙马上就要癫痫发作了。接着,他停止了颤抖,一动不动地坐着,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投票的结果不难预料:派阿维德·索福和斯滕·莫格雷以十三万金币的预算带着六千斧枪兵进攻思科纳,终结这场战争。绝大多数投了赞成票,没有投票资格的卡纳迪在投票厅外等着乔弗雷兹。

“好险啊,”乔弗雷兹说,“我差点以为我们完蛋了,结果现在一切回到原点,两边都没得到半点优势。不过,我早该知道阿维德会出人意料,多亏他把那一招留到了最后。”

卡纳迪等着他说完才开口。“你是不是漏掉了什么?”他说,“你们的宝贝基金会现在准备倾尽全力与思科纳一战,如果输了——”

乔弗雷兹耸了耸肩。“如果输了,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就将不复存在。但至少我们会一起灭亡。说到底,这才是唯一重要的。而且,”他愉快地补充,“我们不会输的,没这个可能。”

卡纳迪摇头,“这我说不准,真的。历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数不胜数。甚至有一派学术观点认为,在兵力悬殊的战役中,规模超出一定程度的军队反而会处于劣势。所以——”

乔弗雷兹点了点头,好像卡纳迪告诉他火是热的一样。“当然了,”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在教导一个军事理论博士。我说我们不会输,是因为有一件强力秘密武器,就算不派出一兵一卒也能获胜。”他咧嘴笑了,用结实的手拍了一下卡纳迪的肩膀,“我们有你啊。”

辩论结束大约一小时后,一名基金会资深成员出现在沙斯特集市上,在一家鱼摊前停下脚步,经过几分钟的议价,花两铜币买下了一条比目鱼。他提着鱼走远后,鱼贩年轻的儿子离开摊位,快步穿过集市来到马房,跨上一匹栗色母马,一路疾驰出了沙斯特城,顺着海滨路来到海边,与家里的一个老朋友待了一段时间。这位朋友是这里的渔夫,与他的父亲和叔叔做了三十余年生意。他骑马离开后,渔夫向正在码头边修补渔网的三个儿子吹了一声口哨。他们放下渔网,走到他身边。不久之后,两个年长的男孩驾着家里较小的那艘快船出海了,尽管这时候离夜渔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

他们驾船绕过思科纳岛,在天色刚刚变暗时,遇到了一艘从布鲁提尔浅滩的牡蛎床回港的牡蛎船。两个沙斯特男孩招呼了采牡蛎的人,问他有没有什么东西可卖,采牡蛎的人回答说他有,然后顶着风浪停下船,一边交谈,一边把牡蛎搬到小船上,然后各自离开了。男孩们在暮色中缓慢而谨慎地驾船返回沙斯特,采牡蛎的人则赶着时间以便在天光完全消失之前抵达思科纳。一靠岸,他就把船拴在生人码头,急匆匆地一路跑上山坡,来到银行。他横冲直撞地越过卫兵(他们都认得他,因此没有阻拦),像钻进洞里的鼬鼠一样穿过走廊,冲向董事办公室。

尼莎·洛雷登听完消息之后向他道了谢,付了酬劳,在他身后关上了门。她叫来一个文员,派他捎带几条口信。文员穿过走廊,走下阶梯,来到信使办公室,那里有五六个正在玩掷羊拐的男孩,年龄在十二到十六岁之间。他交代了任务,男孩们便匆匆走下后门楼梯,进入城镇。其中一个跑下山坡,凭借灵活的身手和高超的眼力,穿过晚间散步的行人,抵达位于三狮街的高戈斯·洛雷登的住所。砸响大门时,他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门房穿着里衣,赤着脚走到门口,拉开门闩,看清来者后,让他站着别走,自己则一路狂奔着冲过柱廊和过道来到餐厅。高戈斯一家正准备吃晚餐。

“尤多?”高戈斯抬起头,餐桌上的闲聊声消失了。

“来了个信使。”这回答让人立刻会意,不必再问其他问题。高戈斯站了起来,把餐巾放在椅子上。“来我书房。”门房点点头,快步跑回门口,男孩正坐在台阶上喘气。

“谢谢,”男孩说,“我认识路。”

另一个信使跑上山坡,穿过雨水池和牛圈,进入被称为‘饮酒区’的杂乱街区。如果不熟悉这一片,就只能走赶牛街,围着广场绕一大圈。但他知道捷径,径直来到一家叫作“白色胜利”的便宜而整洁的小旅店。找店主浪费了一些时间,但当他拿出信使徽章,在那人鼻子底下晃了晃之后,进展就迅速得多了。店主大声叫来大儿子。一个男孩出现在厨房门口,端着一托盘的面包胚,正准备送进烤炉,为第二天早晨准备食物。

“别管那个了,”店主说,“去把岛民女孩和那个外邦老讨厌鬼叫来。是银行的事。”

店主的儿子盯着信使看了一秒左右,把托盘往父亲手里一塞,像参加接力比赛一样全力奔跑。他找到了两个外邦人的房间,但没见到人。他折返回来查看公共休息室,又去了小客厅。

“你们在这儿啊。”他说,“赶快跟我来,董事办公室给你们带了口信。”

维特里丝和亚历克修斯正在下棋,亚历克修斯拿着白皇后,悬在空中。

“你觉得她想要什么?”维特里丝问。

“你问错人了,”亚历克修斯回答。他把棋子放回先前的位置。“算打了个平局,好吗?”

“不好,”维特里丝反对,“别让人碰这张棋盘,”她对店主的儿子说,“这局棋非常重要,思科纳安全全系于此。明白吗?”

男孩像看疯子似的看着她——当然,他看所有外邦人都是这个眼神——然后带着他们下了楼梯,穿过天井,走进长长的厨房。信使正在这里喝一杯从店主妻子那里骗来的热鸡汤。

“你们需要立刻去见董事,”他背诵道,放下杯子擦了擦嘴,“我会给你们带路。”

“不用,”维特里丝回答,“我们认识路。”

“我会给你们带路。”男孩坚决地说。

维特里丝摇了摇头。“不,你得征用一辆干净舒适的马车和两匹驯良的马,还有,”她郑重其事地说,“一些软垫。你可以亮出信使徽章,反正你肯定有办法弄到。等有了马车,你才能陪我们去董事办公室。懂了吗?”

“可是……”

维特里丝表情非常严厉。“除非你想向董事报告,”她说,“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跟上一个在黑暗中狂奔几条街的十五岁男孩,心力衰竭而死。她听了你的解释后一定会理解的。”

十多分钟后,男孩带着一辆小马车和一个困惑的马夫回来了。马夫穿着里衣和长袜,披着马毯。“现在可以走了吗?”男孩可怜巴巴地问,维特里丝点点头。

“谢谢你,”马车摇摇晃晃、叮叮当当穿过赶牛街时,亚历克修斯说,“我今晚确实承受不了急行军。”

维特里丝点点头。“头很痛吗?”她问。

“没错。”

“我也是。”

他们对视了一眼。

“你看到什么了?”维特里丝问。

亚历克修斯皱起眉头。“很难讲清楚,”他说,“我看到一座很大的建筑,不知道是会议厅还是礼堂,里面空无一人,除了我的老朋友卡纳迪——我跟你提到过他,是吧?噢,你当然认识他,我给忘了。总之,他坐在我正前方,盯着我看不见的什么东西。我一个劲拍他肩膀,但是没法让他转过来。这一切只持续了几秒,完全不懂是怎么回事。”

维特里丝耸耸肩。“我也不懂,”她说。“我看见的是——怎么说呢,如果我没经验的话,会以为它是个白日梦,因为它太正常了——当然,头疼不正常,不过睡觉的时候头没摆对位置也会头疼。”

“那么,你看到的又是什么?”

维特里丝皱了皱鼻子。“唔,听起来挺傻的。有点……太私人了。里面有我,有巴达斯·洛雷登,而我好像不是我自己了,这么说你明白吧?真可惜。”

亚历克修斯一脸严肃。“在我听来,”他说,“你似乎把你美妙的天赐用在了一些轻浮又无意义的事情上。你有空一定要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

维特里丝耸耸肩。“不值得的,头疼太难受了。”她回答,“天呐,但愿一会儿不需要一五一十地讲给她听,太尴尬了。”

“我觉得大致讲讲就够了,”亚历克修斯说,“她午夜召唤我们,还这么紧急,难道是想知道你对她弟弟有没有不正派的想法?”

维特里丝哼了一声,“下一次,你自个儿走路。”

最后一个信使来到生人码头的海关厅,负责税务的副长官和当值守卫正烧着火,一边煮没收来的科里昂蜂蜜酒,一边烤奶酪。副长官听了信使的话,穿上大衣和靴子出了门,一边低声嘟囔一边顺着码头来到希望与决心酒馆。这是个朴实的地方,所谓的夜间住宿,就是允许客人在醉倒的地方睡上一晚。他要找的人就在这儿,名叫帕特拉斯·艾基涅格,是个佩里美狄亚难民,也是慈善号的船主。这是一艘总是停靠在码头最远端,装配好了船帆和索具,满载补给,却似乎从不出海的丑陋的独桅小快艇。帕特拉斯·艾基涅格这个人非常奇怪,尽管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希望与决心,却从没有付过钱,也从没喝醉过。看到副长官进门,他立刻站起来,两人交谈了一分钟左右,副长官便离开了。帕特拉斯·艾基涅格则走出酒馆,快步走上山坡,来到镇子中心。他拜访了一些旅店和酒馆,在极短的时间内集结了一帮还算清醒的人当慈善号的船员。一小时后,小船已经漂在海上,船上的灯火慢慢消失在像是某种保护一样环绕着思科纳岛的海雾里。

“我受够这张凳子了,”维特里丝说,“硌得屁股生疼。”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我受够和董事聊天了,”他回答,“永远被蒙在鼓里,完事了还会头疼,而且我从来都记不起我们到底说过什么。不知道牛被挤了奶之后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

维特里丝看着他。“感觉每次都在同时进行两场交谈,一场发生在这里,一场在别的地方。恼火的是,地方一变,说谎和伪装就不起作用了。但我们从来没谈过什么重要的事……等等,你这么一提,我好像也想不起之前说过什么了。我们可能真的被当成了被挤奶的牛。”她打了个寒噤,“不过我觉得苍蝇和蜘蛛的比喻更准确。”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对我来说,最难忍的还是那种耻辱。”他补充道,“我本该是最了解元理的人。结果,年高德劭的奶业学者发现自己是头奶牛。”门开了。(“还不赖,”维特里丝悄声说,“这次没到一小时。”)领他们进门的依然是那个面无表情的文员。董事的椅子后面站着一个男人,维特里丝上次见到他时,他似乎没这么苍老,而且稍胖些。但现在的他更高更壮,好像长个子了一样。真奇怪。

“你好。”高戈斯说。

维特里丝点点头表示问候,然后看向尼莎。尼莎的样子很糟糕,脸颊陷了下去,头发似乎也稀疏了。也许她病了。

“不是,”尼莎说,“只是担忧过度。看在老天的份上,坐下吧。听好了,今天在参议大厅里,基金会投票决定派六千名斧枪兵进攻思科纳。我们不可能抵挡这种程度的攻击——闭嘴,高戈斯——就算可以,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会毁掉我们。你们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你想换个战场。”

“当然。最省力的办法是改变他们的想法。”她停下来,闭了一会儿眼睛,“不幸的是,”她继续道,“我没意识到这件事有多难。”

高戈斯向前走了一步,坐在她的桌沿上。“她的意思是,”他说,“迎战反而要简单些。”

“我叫你闭嘴,”尼莎说,“不过我弟弟说得也差不多。用元理击退他们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当然也有胜算,但他们对此有所防范,大大增加了难度。这是我没预料到的。”她补充道,“我原以为自己垄断了魔法,但我错了。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对我来说比失去银行还要难受。”

“等等,”亚历克修斯插话道,“你是说基金会的人——抱歉——有魔法?”

尼莎不耐烦地摇摇头。“我现在没心情纠结术语。”她说,“听到参议会的消息后,我用——该死的,又是术语——连接,渠道,纽带……管它叫什么,反正就是我一直在制造的,就是你和你的朋友卡纳迪之间的那个东西。我试图通过你来接触他,让他去说服基金会的人,但我进不去。你记不记得看见他坐在你面前,却没法让他注意到你,也看不见他注视的东西?”

亚历克修斯盯着她,什么都没说。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瞒住我的。”尼莎说,“但现在他们把通道关上了。我进不去,又怎么在那边进行有效的活动?好像这还不够糟糕似的,”她接着说,“现在,他们又在攻击我。”她愤怒地看着维特里丝,“通过巴达斯攻击我们。”

维特里丝觉得身上突然变冷了,好像不小心深深割了自己一刀,只能回答,“噢。”尼莎不快地看着她,维特里丝想起了亚历克修斯关于不正派想法的玩笑话。

“当然,”她继续说道,“我已经采取了一些行动。巴达斯还有一天左右就会回来,这是他的家。”说到这儿,她狠狠瞪了高戈斯一眼。高戈斯把头转到一边,“现在,你们突然变得无比重要,这是我之前没想到的。这又是一个难以忍受的错误。说实在的,”她补充道,“我之前把你们留下,只是为了不让你们乱跑。感谢众神,我明智地保留了一点乡下人的美德。”

高戈斯听到这里,微笑起来。她无视了他。“就是这样,”她叹了口气,“保卫领土就靠你们三个了。高戈斯负责抵挡六千名斧枪兵,可以象征性地尝试一下。亚历克修斯——好吧,我得想想拿你怎么办。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们控制住了你可怜的朋友,你唯一的作用就是防守,做不了更有用的事了。至于你,”她露出目前为止最恶毒的眼神,维特里丝想要笑出声,但幸运地忍住了,“你去照顾我们那个天杀的累赘弟弟,祝你好运。过去近二十年我们一直在努力,你可以自己看看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