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完郑晓娆回家后,我回到家里,母亲就对我嘟囔开了:“一双‘破鞋’,你还把她当个宝,天下没女人了?”
我回答道:“她家里很穷,父亲在工业园一家工厂里看大门,母亲无业,平常在大马路上捡饮料瓶子,唯一一个姐姐早已嫁人。”
母亲沉默了,父亲道:“难怪提到共同分担房贷,她就一言不发。”
母亲道:“既然这样,那就更应该穷人体谅穷人,别提这么高的要求!”
“现在都这样,就像市场行情一样,你娶不起,人家娶得起,你买不起房,人家买得起。有需求,就有供应。”我无奈叹道。
“人与人是相互的、对等的,是不是有房子,咱也可以提要求?”母亲气呼呼的说道。“凭她那条件,跟了几个男人了,我们没嫌弃她算好的,她倒以为自己还是黄花大闺女,还......真是了不得!”
我没再和父母争论下去,似乎都说得有道理,又没道理,只是没有一方愿意退让。我想回到厂里,有时间再好好安抚郑晓娆。
郑晓娆辞职后,杨文烨和马毅也跟着辞职了,杨的“配料”工作自然由我接任。至此,我算是车间的一名骨干了,因为,很多产品的配料都得由我按图纸规格裁切出来。背地里,吴主任悄悄的对我说:“黄总、曲总都很看好你,你要好好干啊!”
此时,我的心早已飞到南城,只欠郑晓娆的比翼成全,自然不会被吴主任的话所迷惑,表面上露出一个云淡风轻的微笑,心里却告诉自己:不贪恋,也不表态。
郑、杨、马走后,我成了一只“孤雁”,孙仁义不是一个和我合拍的人,郑晓娆总是不接我的电话,发信息也不回,这让我有些恼火,去她家里找,她父亲总是说:“不知道去哪里了!”
孤独的我,只能在马路上漫步,或回忆以前的种种。想想女人真的很奇怪,一会儿对你好得不得了,一会儿把你冷落得如有旷世之仇。
新来的女员工曾珍是一个初中刚毕业的花季少女,那天,吴主任把她领到我面前时说:“白添,新来的员工,好好教她!”
我明白我迟早要调去跟孙仁义学“开机器”的,只是杨文烨辞职的突然,而曾珍将来可能就是配料岗位的接班人。
我点头微笑,看着面前这个稚嫩而又可爱的小姑娘,圆脸短发,眼睛又大,穿着打扮保守,但不像个农村姑娘。
她不会说什么,也不称我“师傅”或说些“请多关照”的害套话,就愣愣的站在那里,左手握右手,像个服务员一般。
大概是害羞吧,多看她几眼,脸就红了,还说:“叔叔,你怎么一直在看我,是不是因为我长得好看?”
这句话把我吓一大跳,多看几眼是我的贪婪,可我的长相还没着急到得被她称我为“叔叔”吧!不过,看来,她的性格是纯真的。
我按流程教她按图纸量尺、裁切,并告诉她:每次配料必须按产量来配,以免浪费。她学得很快,那说明这并不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
她和另外一名女工(我猜测是她同学),住进了原来郑晓娆、杨文烨住的301宿舍里,帮她搬东西的时候,我仿佛又看到了曾经和郑、杨在宿舍里打牌厮闹的情景,世事变迁之快,一眨眼就仿佛隔了好几个春秋。
半个月后,母亲打电话告诉我:二舅的儿子要结婚了。这位表弟叫何秋声,比我小二岁,曾笑话我找不到女朋友,我一直牢记在心中,想要报这“一笑之仇”,奈何,如今他比我先结婚,但我不能输给他。
郑晓娆还是不回电话和信息,我记得那天送她回去的时候,她气呼呼地对我说:“以后,别来找我了!”当时,我没有在意,心想:她无非就是想要我哄哄她罢了!
现在想起这句话,让我心里不禁的害怕。难道:煮熟的鸭子又要飞了?
表弟结婚在即,我要带着她到婚礼现场去“炫耀”一下,也好让亲戚朋友们看得起我。可我在她家门外蹲守了几天,也不见她回来,向厂里知情的人一打听,原来,她去了县城步行街某咖啡馆里当服务员,我顿时火冒三丈,半个月了,完全不把我放在心上!
按照那人提供的线索,我找到了那家咖啡馆,坐到里面,服务员问我:喝点什么?我直接说:“找人!找郑晓娆。”
不一会儿,郑晓娆出来了,她穿着服务员的工服,脸上描唇画眉,喜气洋洋,完全与我想像中“人比黄花瘦”的憔悴不符。看来,她在这里过得很好,这让我心里很不痛快。
“你来干什么?”她冷冷地对我说道。
“郑晓娆,你以为你不回我电话和信息,我就找不到你?”我大声道。
“找到又怎样?我们已经结束了!”她依旧冷若冰霜道。
“你好薄情啊!”我有些怒了,忘了来时的目的是好言劝慰她回心转意,
“哼!”她冷笑一声,转身就走。
“跟我回去!”我向前拉住她的手。
她一把用力挣脱,不似先前的温柔,连连向后退着:“白添,请你别再纠缠我,我们已经不可能了!”
听到这句话,心头的怒火突然熄灭了。好刺痛又耳熟的一句话,像揭开了旧日的伤疤一般疼痛。
我安抚了情绪,转变了笑脸,对她说:“别......别......闹!我还等着你回去和我一起去参加表弟的婚礼!”
“白添,我是说真的,我有新男朋友了,我爸厂里的老板娘介绍的,下个月准备订婚了。”晓娆一本正经地说道。
天啊,这是怎么回事?才短短的半个月,她就交了新男朋友,还准备订婚了,人说:幸福来得太突然。而我是:打击来得太匆忙。
“不,这不是真的。”难过像泉涌从心底而起,不住的摇头,想证明这是一个她开的玩笑。
事实,玩笑的人是我,因为,我总是高兴得太早。
“没有骗你,他在工业园的陶瓷厂上班,在天行街有一套房子,如果,你不介意,有机会过去喝茶。”她的脸上显现出淡然和神气。
房子,喝茶,这不明摆着给我难堪吗?她想煽燃我已熄灭的怒火吗?但我不能,不能动怒,否则,一丁点儿希望也没有。
“晓娆,别离开我!我那么喜欢你!”我像曾经小汪那样抱住她的腿跪地求饶,只是不曾想,这么快,我就步他的后尘了。
她安抚我“别这样”,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这正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晓娆,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好的一辈子不分开,才多久,你就交上了新男朋友!”我假装着哭喊道。
“白添,别这样好吗?咱们好聚好散!”
“不,相聚不容易,说散一句话。求你别离开我!”
“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想起那天去你家的经历,我就觉得:认识你,就是我最大的错误!”郑晓娆懊恼道。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新厌旧呐......”
“从没见过男人给女人下跪求饶的。”
“现在未婚女性少,而没结婚的男人又多,男人想要娶老婆,没办法!只有这样。”
围观的人议论纷纷,晓娆有些紧张,不停的好言劝慰安抚,可我根本不理会,我就是要让大家都看看,评评理。
她急了,掏出电话,说:“再不放手,我打电话叫他来了!”
“来就来,我会害怕吗?”
她迟疑了,又把手机塞回口袋里。我得意了,心想:有没有新男朋友还是另外一回事呢,说不定她是在骗我,让我死心,我可不是第一次谈恋爱的人。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的坚持就是对的,为坚持而坚持,胜利属于我!
僵持了一段时间,一个貌似咖啡馆经理模样的人过来劝说道:“你们这样会影响咖啡馆生意的,有什么事,下班了回家解决。”
“对对,下班了我主动跪搓衣板!跪键盘!跪方便面!”我笑说道,晓娆忍不住也笑了,这更是给我增强信心的信号。
“晓娆,我等你下班!”我松开手,讨好道。
她不笑了,长长的叹了口气,我也似乎觉得安心了,坚持没有白费。
不一会儿,进来一高大男子,直奔我们而来。
“郑晓娆,怎么回事?我接到你同事的电话,说你被一个无赖纠缠,我请了假立即赶过来,无赖在哪?”男子对晓娆说道,同时又把目光转向旁边的我。
我有些畏惧,毕竟人家把我当“无赖”了,在气势上,我已经输掉一成。
不等我开口,晓娆就一脚把我踢开,扑向男子的怀抱。
瞬间,我看懂了:什么叫做人心。人心是很虚伪的东西,正如作家东野圭吾所说: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人心变化之快,令另一个人始料未及。我早就应该看透,她当初对待老汪的儿子小汪那样无情,现在,相同的悲剧,转而在我的身上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