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白区地下党工作的一般要领
地下党工作是整个党的工作的一个构成部分,是老区党的配合和辅助的一个部分,但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共产党的地下斗争,是革命斗争的一种形式,是整个党的工作的一个构成部分,一个配合的和辅助的部分,但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因为在中国,根据以往的全部历史经验,是以革命的战争反对反革命的战争,以农村包围城市,以武装斗争夺取政权,是共产党进行革命胜利斗争的主要形式,地下党的斗争,是党领导群众进行武装夺取政权的斗争的配合部分或前导部分。
地下党斗争是革命斗争不可缺少的部分。因为单独的武装斗争是不可能取得革命斗争胜利的,因为“着重武装斗争,不是可以放弃其他形式的斗争,相反,没有武装斗争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斗争的配合,武装斗争就不能取得胜利”[1]。着重农村根据地的工作,不是说可以放弃城市工作和尚在敌人统治下的其他广大农村的工作;相反没有城市工作和其他农村的工作,农村根据地就会处于孤立地位,革命就会失败。
党的地下斗争是与党所领导的根据地的武装斗争相配合的。就是还没有建立起根据地,更不能没有地下党的工作。因为我们知道,如果共产党没有从公开的合法的斗争迅速地转入非法的地下斗争和武装斗争的事先准备,就会处于被屠杀和被消灭的地位。这从中国第一次大革命时期1927年“四一二”大屠杀得到证明。那时蒋介石突然破坏国共合作,实行反革命的“清共”的血腥镇压政策,多少万共产党员被屠杀了,这个血的教训,是必须记取的。在共产党和资产阶级实行联合,或者共产党处于公开合法活动状态的时候,特别是在资产阶级眼见无产阶级将获得胜利,决意实行突然袭击以前,如果不准备地下斗争,不把组织分成公开和秘密的两套,不把干部分成第一线和第二线两套班子,不在紧急状况下迅速地、但是有秩序地转入地下斗争,是会带来亡党亡头的惨祸的。
注释
[1]本书引文未另注明出处的,都引自《毛泽东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