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语录
若非道义可得者,则不可轻易受此。
《曾国藩家书》道光三十年正月初九日与诸弟书
“谷园解读”
为什么呢?因为“受非分之情,恐办非分之事”。印象中有一个故事,一位壮士得到一份厚礼,拿到老母亲跟前,结果老母亲大怒:他给你么重的礼,是想要你的命的!我忘记了这个故事的出处,原以为是《史记·刺客列传》里的,可刚才又认真看了一遍,却没有这个情节。不过意思都是差不多的,专诸、豫让、聂政、荆轲,这些刺客有的刺杀成功,有的失败,但有两个显著的共同点:一是,都在刺杀行动之后被杀。二是,在刺杀之前都“受非分之情”,都以为自己的行为是“士为知己者死”。
吴王阖闾,也叫公子光,他对专诸是“善待之”,并承诺“光之身,子之身”,意思就是,你老娘就是我老娘,你孩子就是我孩子,你就放心吧。
豫让临死时说,智伯“以国士待我,故以国士报之”。
严仲子则“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
燕太子丹更是“尊荆轲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投桃报李,不欠人情,这是人性的优点也是弱点。有的人情是没法还的,要还可能把命搭上,也可能把前程毁了。最明智的做法是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