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语录
家庭不可说利害话,此言精当之至,足抵万金。
《曾国藩家书》咸丰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与诸弟书
“谷园解读”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什么叫“利害话”?就是狠话。夫妻之间过日子吵架是正常的,吵起来什么难听说什么。但,床头吵架床尾合,发泄一通、消消气可能既有利于身体健康,又有利于婚姻的长治久安。所谓不打不到头,就是这个意思。不过,有一个底线、一个禁忌,有一词不要说,就是“离婚”。我跟老婆都是脾气如烈火,结婚头几年吵架是家常便饭,用单田芳的话讲是“文斗武斗都有”。有一次吵架后,我们中的某个人说出了这两个字,不论是说的,还是听的,瞬间心都碎了,有一种被摧毁的感觉。不过,关键时刻,作为男人、丈夫、父亲,必须能把这种危机扛过去。
明代吕坤在《呻吟语》中同样提到,“慎言之地,惟家庭为要;应慎言之人,惟妻子、仆隶为要。此理乱之原而祸福之本也。人往往忽之,悲夫!”这话极中肯,在外人跟前,人们都有一定的戒备心,会经常地自我提醒,要慎言。可到了家里则不同,这里是港湾,可以卸下一切心灵的包袱,摘下面具,说话就非常地随意,忽视了慎言的意义,有时就会酿成悲剧。十几年前,我的一位同学,有点游手好闲,有一次向他妈妈要钱。结果被大骂了一通,“你挺大小伙子,还跟你丫(方言妈妈之意)来要钱,还有一分囊气吗?还活个什么意思?!”结果我这位同学心眼小,真就喝农药自杀了。
其实,如果这话是个外人讲的,也不会有这么强烈的刺激,反而是最亲爱的人讲出来,最难以接受。正如一个歌名《我爱的人伤我最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