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史记·高祖本纪》。
“语义”原意是约定三条章程,后泛指公开讲定条件,严格遵照执行。
“故事”秦末,刘邦率部长驱直入,向西进兵,攻下秦都咸阳,推翻了秦朝的统治。刘邦当时比较重视民心的向背,军纪也比较好。刘邦的军队,进至霸上的时候,秦王子婴前来投降,脖子上套着带子,双手捧着皇帝的印,跪在道旁。有的将领主张把秦王杀了,刘邦不同意,说:“他既已投降,就不必杀他了。”当即把他看管起来,大军于是开入咸阳。
进入秦都咸阳后,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的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宣布了三条规章。第一章,杀人者处死刑。第二章,伤人者抵罪。第三章,抢劫、盗窃的也要抵罪。依靠约法三章,刘邦取得了老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