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后汉书·周黄徐娄申屠传序》。
“注释”闵贡:字仲叔,山西太原人。东汉官吏,节士。
“语义”形容洁身自爱,不麻烦别人。
“故事”东汉时,太原有个叫闵仲叔的读书人,家中十分穷苦,但他人穷志不穷,从不轻易接受别人送的东西。
闵仲叔有个同乡名叫周党,也是个读书人,有一次,周党看到闵仲叔吃饭的时候什么菜也没有,便把自己家中种的大蒜送了一些给闵仲叔。闵仲叔推辞不肯接受,周党强迫他收下,闵仲叔只得收下。闵仲叔怕大蒜吃完后周党再送,便把大蒜放在家中不吃。周党见了,称赞他说:“闵仲叔如此重视节操,真是十分难得,天下很少有人及得上他。”
闵仲叔晚年的时候,移居到了安邑。闵仲叔已年老体弱,家中仍然很穷,因为买不起肉,只得每天花极少的钱去买一片猪肝。卖肉的人见他买得这么少,嫌麻烦,常常不肯卖给他。闵仲叔和安邑县令是朋友,但他从不肯接受县令的礼物。县令知道他的脾气,也就不送什么给他,只是经常去看望他。有一次,安邑县令又去看望闵仲叔。临走时,他问闵仲叔的儿子说:“你父亲平常吃些什么菜?”闵仲叔的儿子含糊地回答:“我父亲常吃猪肝,但卖肉的人有时不肯卖。”县令回衙后,把管理市场的官吏找来,要他去吩咐卖肉的人,每天供应闵仲叔家一块猪肝,不准不卖。
从这以后,闵仲叔便天天能吃上猪肝了。过了些日子,闵仲叔觉得有些奇怪,问儿子说:“现在天天都能买到猪肝,这是怎么回事?”他的儿子把县令派人关照卖肉人的事说了,闵仲叔叹了一口气,说:“我闵仲叔连买一片小小的猪肝都要麻烦安邑县令,心里怎么能安心呢?我宁愿不吃猪肝,也不愿麻烦他。”于是,闵仲叔悄悄地离开了安邑,搬到别的地方去了。